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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读书的我作文【热】

栏目: 作文 / 发布于: / 人气:3.27W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爱读书的我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爱读书的我作文【热】

爱读书的我作文1

大家好!我的名字叫赵雪蕊。我有一个粉红的小嘴巴,高高的鼻梁,一对弯弯的柳叶眉和一对水灵灵的小眼睛。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

我非常喜欢读书。早晨,我把纯白色的窗户打开,让新鲜的空气头巾我温暖的小窝里,我舒展开胳膊,来迎接新的一天。我打开厚厚的书,一页一页的看,当看到心动的句子时,仿佛脚底下有一朵幸福的云朵。踩上去,托着我,飘呀飘,飘进了书的王国。我读者这本书,进入了这感人的故事里,仿佛我就是故事中的主人公。我将优美词句用彩笔画上波浪线,然后将她记到我的密码本上,仔细默默地品读,用心体会。爸爸、妈妈给我起了许多关于书的外号,比如:小书虫、书呆子、书迷员…….我非常喜欢爸爸妈妈这样叫我,因为我爱用心去读书。书在我的生活里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当然,看书自然是我的“家常便饭”。记得有一次,我竟然看书看得如痴如醉,竟忘了骑车去小龙人学校接正在上幼儿园的妹妹,急的妹妹哇哇大哭。哎!谁让我这么爱读书呢!就像一句名言说得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写的多么好,多么值得让人细细回味呀!人类要进步就必须用心读书,用心体会,同时,也要记好词好句,做到:心到,眼到,手到。还有一次,因我想书中的精彩内容,玩时却不在意,同学吓我一跳。如今想起,真想笑。

让读书走进人生,让人生飘逸书香。瞧,这就是我,一个爱读书的我。

爱读书的我作文2

书大家都应该见过,对我而言书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外桃源,读书现在已成为我主要的生活方式。

书中知识无穷无尽,古人长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就是我的好朋友,是它给了我知识,是它闯进了我的生活让我找到了读书的乐趣。它就像一幅优美的风景画,让我百看不厌。它又像一艘微型的轮船,带着我驾向知识的海洋。我似乎对书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感情,此后我的每一天都生活在书的世界里。每天一放学,我就连忙跑回家快速地完成作业,然后就贪婪地读着那本使我如醉如痴的书。

在书的陪伴下,我的读书生活恰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书现在已成为了我最好的伙伴,它的故事又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有一次,妈妈怕我只管看书耽误学习,然后就把我最心爱的书统统藏了起来,我为了找我的书就像孙悟空一样的“大闹天宫,”把家里的每个角落都翻了一遍,妈妈知道后,无可奈何地把书归还给我了。

我从小到大最喜欢的就是读书了,我真想走遍天下以书为侣,如果你独自驾舟环绕世界旅行,如果你只能带一样东西供自己娱乐,你会选择哪一样?一幅美丽的图画、一本有趣的书,一个八音盒还是一只口琴……似乎很难做出选择。如果你问到我,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我会选择一本书”。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自从我开始认真读书以来,我的作文水平和阅读能力飞速提高,不仅如此,我的想象力也大大丰富了。现在,书已经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爱读书的我作文3

大家好,我的名字叫林奕凌,今年10周岁,在一附小上小学,现在就读四年级

我有一头乌黑带深棕色的头发,一双再正常不过的双眼皮,比较干燥的鼻子、红色的小嘴巴,看起来比较瘦小。

我有许多爱好画画、唱歌、跑步书法……希望能得到全面发展,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看书。“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睿智的人谈话。我非常爱读书,认为书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但要从小培养阅读的好习惯,从图画书到文言文,从陪读到自己读,每一步都是基础。

我一看起书来就津津有味,仿佛自己变成这本书里的人物,经常看起来忘了自己所在的世界,别人叫我,我都听不见,如果把新书看完了,过了一段时间重新看一遍,也就是温故而知新吧!把里面的好词、好句、好段摘抄下来变成自己的,用在以后的文章里学以用之!

我最近喜欢看的书是《笑猫日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他用梦想温暖童年,用智慧点亮童心,这套书是他的代表作。这套书的主人公是“笑猫”这只猫最大的特点就是会笑、大笑、微笑、苦笑、冷笑、狞笑、皮笑肉不笑……

多看书吧,那你的思想飞翔多看书吧,把笑容凝固在脸上多看书吧,把不好的事情忘记。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心灵,希望大家像我一样爱看书。

爱读书的我作文4

我站在镜子前,看上去是一个漂亮的小姑娘,我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嘴巴不大不小,能说会道;衣服每天都穿得干净整齐;却被妈妈取了一个“大书虫”的绰号。为什么呢?因为,我常常到书房去“啃书”!

因为看书,我还闹出了不少笑话呢!

小的时候,我特别喜欢小动物,所以我在家里养了一只小公鸡,在我的精心呵护下,小公鸡慢慢长大了。妈妈说要把它炖汤吃了,我死活不同意。有一天,我正捧着一本书,看到楚王要杀赵王的片段。就在这时,妈妈突然推门进来,说:“家里来客人了,把小公鸡杀了吧!”我只顾看书了,没听清楚,还以为妈妈说要杀赵王呢,就说:“杀了吧!”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了,我看见桌上有一盆鲜美的鸡汤。我问:“这是哪来的'这么肥的鸡?”妈妈说:“是你的小公鸡炖的呀。”我顿时拍起了桌子,大声喊道:“谁让你们把我的小公鸡杀了?”“是你说的。”“我说要杀赵王,没说要杀小公鸡呀!”我掉下了眼泪,心想:“都怪我看书看入迷了,让我的小公鸡送了命!”

高尔基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觉得这句话好像在说我呀!为了我的健康成长,我要把“书虫”继续当下去,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积累更多的好词、好句。我要从“小书虫”变成“大书虫”!

爱读书的我作文5

书是我们增长知识的营养品,书是我们进步的阶梯,如果没有书的帮助,我们就不会有所收获。

每当我无聊的时候,我就喜欢一个人静静的阅读。在我所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看《鲁宾逊漂流记》正是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退缩,要勇往直前。这本书讲了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卷入了一场风暴,被冲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在这座岛上又冷又饿,也没有地方居住。于是他走遍了整个小岛,发现了许多山羊,还在船上找到了几把枪和几桶火药。鲁宾逊把它们运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就开是找材料建房子,他每天捕猎并把捕到的猎物留一部分饲养。后来还遇到了一个野人朋友“星期五”,之后鲁滨逊也不再那么孤单了。虽然在后来有“星期五”这个伴,但在这之前他却一直靠永不退缩的精神与顽强不屈的意志活了下来。他是多么勇敢,他战胜了一切困难与险阻,鲁滨逊的勇气可嘉,精神更可敬!

“一个人生来不是要给打败的,你进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意志可以磨练,但你打不败它,它是不可摧毁的。我们要有顽强不屈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与挫折。 是啊,鲁滨逊正是有了这种精神与意志,才有了克服困难的勇气和决心。在困难面前,这种精神与意志变成了不可摧毁的力量,是他战胜了一切。这种永不退缩与顽强不屈的意志值得我们学习。

我对鲁宾逊的崇拜之情逐渐增加,因为我感到自己身上正缺乏这种坚强的意志和战胜困难的决心。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心中有一种自信,相信自己一定会像鲁滨逊一样在困难面前不退缩,有坚定的决心和毅力。学习他这种永不退缩的精神与顽强不屈的意志。这样,才能闯过这些黑暗的险滩,迎来光辉的明天。

爱读书的我作文6

你会经常看到最后一排坐着一个女孩在静静的看书,她有一头乌黑的头发,两只不大却很有神的眼睛镶嵌在白里透红的脸蛋上,不知看到了什么有趣的内容,她笑了起来,一双小酒窝欢快地在腮边荡漾。

是的,那就是我——李菁菁,一个文静、快乐的女孩。

我爱读书,从爷爷的《中医学导论》到爸爸的《交通规则》我都看,不过我还是最爱看知识性的书籍,当“超级英雄”、“神奇小子”等节目问题我能回答出来的时候心里可高兴了,如果爸爸妈妈对我的答案有怀疑,我会马上把书找出来,翻到那一页给他们看,让他们佩服得不得了,我也很得意。去年我还代表我们班级参加学校知识抢答赛呢,林老师说我是“小才女”,同学们也这样叫我,可妈妈说“所谓才女者,乃琴棋书画无所不能也。”看来我还差很远。

读了张蒙蒙的三本日记以后,我也想写,第一次给《语言文字报》投稿居然采用了,那已经是一年级的事了,老师和妈妈都想再看到我的作品,我却不知道写什么,暑假参加了写作班还是没找到灵感,现在我的心情就象我发表的作文题目“心急如焚”。

你们还想了解我的学习吧?我成绩很好,特别是语文,不过我有点马虎,粗心,想打一百分很难,如果这个缺点能改掉,应该可以进入班级前三名,另外妈妈说我很懒,我不爱运动,体育课是一件让我伤脑筋的事,晨练的时候可以让我看书就好了。

最后我把妈妈送给我的一句话送给你们:鸟要高飞先展翅,人要成才早读书。

爱读书的我作文7

老师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多读课外书,可以增长我们的课外知识,提高写作水平。但是以前我一直对看书没有兴趣,觉得看书花费的时间太长,很枯燥。

我不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爱读书,整天捧着本小说书或散文书。老师却常让我们看书,甚至把早读的时间用来让我们自己看书,还要求我们星期天看书后要做好笔记。

那天中午,我和往常一样先做完作业,然后想站起来放松放松,只见周围的同学都在看书,什么《三国演义》《朱自清散文集》……我身不由己地向同学借了一本《水浒传》。

此时,我真想大喊一声:“马一超,你怎么啦?明知自己不喜欢看书,还去借书?”另一个声音却在缓缓地回答:“你看大家都在看呢!”但是我还是有点犹豫不决,我头脑中进行着激烈地思想斗争。

“看?不看?”我明白只要我一放手,要想再拿起就很困难了。于是我告诉自己必须静下心来看书。

我轻轻地打开书面,慢慢地读来,转瞬之间,只有一行行的黑色小字在我心中回荡。

“好看,真是太诱人了!难怪有个同学已经看了三遍《水浒传》了呢!”太好了!我没有想到书会这么好看,这么诱人!它让我心中所有的烦恼都跑到九霄云外。我不禁沉入书中,跟随书中的人物天马行空……

就这样,我慢慢地养成了爱看书的习惯。每天只要做完功课,我就会捧着一本书阅读。要是哪天没有看书,我就会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不知所措,若有所失……

我为自己这个习惯自豪,也会一直保持这个习惯。我想:“这个习惯会令我今生今世都受益无穷的!”

爱读书的我作文8

我是一个很爱看书的人,正因为我很爱看书才闹出许多有趣的故事!

记得有一次周末,我写完了作业,从钱罐子里拿出了不得30元钱,准备去新华书店买下我梦寐以求的《十万个为什么》,一到新华书店我就跑进去,呵,里面的人真多呀!这让我有点儿担心,那本书会不会被别人买完了呢?我在人群中窜来窜去,好不容易才来到儿童书库,进去之后,我马上找那本《十万个为什么》,我终于在书柜的第二层看到了,我把书取下来翻了翻,然后付了钱走出了书店。我坐上公交车后就找了个位子迫不急待地打开书,我像一棵小树,贪婪地吮吸着知识的源泉,可是我才看了几页就到站了,我真希望车开得慢一点,即然快到家了,我就飞快地跑回家,准备舒舒服服地在书房中安静的地方大看一顿!

我回到家后看了时间,是十点二十四分,我也来不及吃午饭,拿起一包饼干就向书房跑去,可是书房内不准吃东西,我索性不吃了,拿起我的《十万个为什么》就坐在书桌前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爸爸看见我一进门就往房书跑,不猜也知道我买了一本新书急着想看,于是他对书房叫道:待会出来吃午饭!我不耐烦地回答了他,爸爸就放心地睡午觉了。终于没人打扰我了,我喘了一口气又看了起来,一个小时,两个小时……

直到四点钟我才感到肚子饿了,于是我跑到厨房吃了一点饭又看起了书。

爱读书的我作文9

在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心中,什么是乐趣呢?是花花绿绿的糖果,还是漂漂亮亮的衣服,是芭比娃娃的可爱,还是捉迷藏的精彩……告诉你吧,在我心中这些都不是,我觉得只有,看课外书才能使我快乐!

小时候,也许我会玩一会儿芭比娃娃,会玩捉迷藏,会吃花花绿绿的糖果,但是长大了,我绝对不会再做那些事了,我现在觉得,读书是最快乐的 了!

从天书到读书,我对书的兴趣越来越浓,身边的书也越来越多,我把看书当作一种乐趣,一种享受。以前我看见同学们在看,童话书,我也要求我吧,爸爸给我买了一本童话,我看着看着,就上课了,我只好把头发全放进去,下课的时候我又在看,看到放学的时候,到培训班,赶紧做完作业,又开始看起来看书。看着看着时间突然到了晚上7点,我爸来接我了,我还是一直在看,结果爸爸让我走了,所以我只能回家了,回家的时候我又一直在看,等睡觉的时候,爸爸说我们该去睡觉了,我就把书偷偷的带到楼上,然后看了起来。看着看着感觉有些困了,我就把灯关了睡觉。

我现在作业也写的快了,所以写完以后,我就开始去借《三国演义》,后来我用几天的时间把这本书看完了。我又去借别的四大名著……时间一天天过去,我读的书越来越多。

读书,让我开阔了视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有人把书比作阶梯,你给我钥匙,而我却认为书是一位贴心的朋友,伤心时他带给我欢乐,沮丧时,

他带给我安慰,骄傲时他给我敲响警钟,成功时他为我鼓掌……

他为我鼓掌……

我喜欢书,我的这几年,多亏有了书的陪伴,我的这几年才没有那么孤单。所以我谢谢书,他在这几年给我了快乐!

爱读书的我作文10

大家好!我叫刘宁,今年13岁了。我有一个爱好——读书。一读起书来,便会“物我两忘”。这可不是我夸大其词哦!不信,就听我向你们介绍一下吧。

从我四岁时,便对书有了浓厚的兴趣。那时候,由于我识的字不多,所以只能整天吵着父母给我讲书里面的精彩内容,每天晚上,我都是在他们讲的故事中入睡,每次故事中的人物都会在梦中与我相伴、相玩。可以说,在那时书已经给我的心灵增添了几抹奇异的色彩,也使我在今后的道路上对书更加痴迷了。

七岁那年,我正在上学前班,每天放学写完作业后,我便会淘醉在各类书海中。我记得在那时,我只认识一部分简单的汉字,所以每次看书都是从简单的字词再推理出整句话的意思。后来,爸爸教会了我查字典,这下可把我乐坏了,因为自从有了这位“老师”后,我就再也不会朦胧两可的读书了。于是,每当我遇到不认识的字,便会向“老师”请教,渐渐地我学会了更多的课外知识,积累了更多的好词好句。

如今,离四岁已经过去了九年的时间。在这九年里,我对书的热爱更加如饥似渴。每天,不论是中午、自习课、放学还是休息,我总是会习惯性地迈进知识的大门,领略书中那美丽的风景,滋养心灵,增长知识。最夸张的是每次在妈妈叫我吃饭时,总得到我身边推推我,才能把我从书海中“揪”出来;爸爸叫我睡觉时,总会从我的嘴里说出“再等等”三个字。或许,对于别人,书仅仅是书,但对于我而言,书是朋友,是老师,是天下最美的风景。

这就是我,爱读书的我。

爱读书的我作文11

我的名字叫郑俊坚。今年快八岁了。在府学小学上二年级。我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大家都很喜欢我。

我的脸蛋圆鼓鼓的,眼睛小小的,配上一副紫红色的眼镜,看上去很有学问的样子。我的发型很时髦,就是人们常说的西瓜太郎头。我的头发又黑、又亮、又顺,大家都很羡慕我。另外,我的身材也超级棒,肩膀宽宽的,屁股翘翘的,妈妈说我长大后肯定能成为一个迷人的男子汉。

我很爱学习,也很爱读书。哪怕是几分钟的时间我也决不会放过。我居然利用上厕所的时间看完了一整套的《上学就看》,学到了很多新知识,被妈妈戏称为“厕所文化”。虽然家里的书已经很多了,但是我最高兴的事情还是去书店。每次走进书店的大门,我就像一条小鱼游进了知识的海洋,对每一本书都很感兴趣。记得有一次,我在书架上看到了那本我早就想买的《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于是,我便迫不急待地蹲在地上看起来。渐渐地我被书中的情节吸引住了,仿佛自己也变成了书中的人物,和鲁滨孙一起在荒岛上求生,一起去冒险。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妈妈过来叫我回家。我应了一声,赶紧站起来,却差一点摔倒,原来是蹲的时间太长腿麻了,我只能一瘸一拐地走出书店,现在想起来还真是滑稽可笑。但是,我最大的不足是我不爱运动,宁可在家里读书、看电视、也不下楼跑两圈。我必须改掉这个坏毛病,既要身体好也要学习好。

这就是我一个活泼开朗的小男孩,身上既有优点也有缺点。希望大家都能和我成为好朋友。

爱读书的我作文12

暑假里,我坐爸爸的车去了洪森书店,半路上爸爸要去别的地方办事,我和妈妈下了车,穿过马路,一边走一边看路边的广告牌儿,我和妈妈玩儿起了找字游戏,就这样我们一路上说说笑笑,不知不觉地来到了书店门口。

我走上二楼的书店,眼前一亮,好像来到了书的世界知识的海洋,恨不得我就是这些书的主人。这时我发现了一个座位跑了过去,让妈妈先坐下,在书店发现一个座位,可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我开始搜索“宝贝”,这时我看见一本儿童象棋入门,心里想着别人棋艺高超,我棋艺不精,想在书上学些高超的方法打败别人,我翻开书一看,调虎离山,这招我会,哈哈。后来又看了一会,觉得没什么意思放回原地了,就在放书的同时,我发现一本魔术书,我非常兴奋地拿到座位上来看,这时妈妈遇见朋友在一旁说的热火朝天,我就在旁边一声吭的,看起魔术书来。

书里有许多精彩的魔术,我学会了其中一个魔术是“读心术”,读心术这个魔术是让你从0到60个字选一个数,让你看,六张数字卡片,看完以后我就可以用我的读心术,读出你心里想的是哪个数字?同学们?你们信吗?这是真的,等到上学的时候我给你们变变。这次书店收获可真大,只要有时间我就继续去书店增长我的知识!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

爱读书的我作文13

在天华寄宿制学校三年级3班你会经常看到最后一排坐着一个女孩在静静的看书,她有一头乌黑的头发,两只不大却很有神的眼睛镶嵌在白里透红的脸蛋上,不知看到了什么有趣的内容,她笑了起来,一双小酒窝欢快地在腮边荡漾,爱读书的我作文。是的,那就是我——李菁菁,一个文静、快乐的女孩。我爱读书,从爷爷的《中医学导论》到爸爸的《交通规则》我都看,不过我还是最爱看知识性的书籍,当“超级英雄”、“神奇小子”等节目问题我能回答出来的时候心里可高兴了,如果爸爸妈妈对我的答案有怀疑,我会马上把书找出来,翻到那一页给他们看,让他们佩服得不得了,我也很得意,去年我还代表我们班级参加学校知识抢答赛呢,林老师说我是“小才女”,同学们也这样叫我,可妈妈说“所谓才女者,乃琴棋书画无所不能也。”看来我还差很远。读了张蒙蒙的三本日记以后,我也想写,第一次给《语言文字报》投稿居然采用了,那已经是一年级的事了,老师和妈妈都想再看到我的作品,我却不知道写什么,暑假参加了写作班还是没找到灵感,现在我的心情就象我发表的作文题目“心急如焚”。你们还想了解我的学习吧?我成绩很好,特别是语文,不过我有点马虎,粗心,想打一百分很难,如果这个缺点能改掉,应该可以进入班级前三名,另外妈妈说我很懒,我不爱运动,体育课是一件让我伤脑筋的事,晨练的时候可以让我看书就好了。最后我把妈妈送给我的一句话送给你们:鸟要高飞先展翅,人要成才早读书。

爱读书的我作文14

爱迪生有句话说得好:“读书之于头脑,好比运动之于身体“。我十分喜欢读书,一看见书记我就会情不自尽地读起来,好象有了书就有了全世界。

记得有一次,我让妈妈陪我去新华书店看书,妈妈本来是不同意的,但是经过我的苦苦哀求,妈妈终于答应了我。来到书店,发现里边儿人山人海,有许多人在借书,买书和看书,我和妈妈找了一个人少的地方坐下来。然后我就去书柜前挑了一本我认为好看的书。这本书叫做《柳林风声》,我把它拿到我们坐着的位子上看着。我看得津津有味,我觉得这本书十分好看,就一直坐在位置上看,可是因为时间的缘故,我只能跟着妈妈回家了。回家后我还想再看那本书,就祈求妈妈说:妈妈,能不能在淘宝上买刚才在书店看的那本书啊?”妈妈答应了我。我看着妈妈在手机淘宝上买下了那本《柳林风声》,我就想这本书什么时候到呢?我就等呀等,盼呀盼。《柳林风声》终于到了,我急忙下楼去保安室那里拿快递,我把东西拿回家。我快速的把包装拆开,发心里边放着一本崭新的《柳林风声》,我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看书看的似乎忘到了一切,当妈妈叫我出来吃饭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已经看书看了几个小时了,我依依不舍的放下书走出房间去吃饭,我因为想快点去看书就迅速地吃完饭,跑回房间拿起书本在床上开始看。看着看着,时间慢慢的过去了,我看了一下手表发现已经十点了,我又去爸爸妈妈的房间看一下他们睡觉了没有,才发现他们已经睡好久了,我才回到房间,把书放回书架上床睡觉。

爱读书的我作文15

它是船,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它是灯,照亮前方迷途的道路;它是友,帮助我们改正缺点。它是谁?它就是给予我们知识的——书!我对书非常痴迷,常常为了它而废寝忘食。

假期的一天,我到表哥家去住几天。每当到他家玩,我都很高兴。因为表哥虽然不是个正经的“书虫”,但是,他的书柜却摆满了书,其中的名著更是数不清。说要到他家去住几天,倒不如说是在书海里畅游。我一到他家,草草地打了声招呼,就一头栽进书房里,开始浏览书柜上的书。表哥急忙进来招待我,可见我抄起一本《鲁滨逊漂流记》就看起来了,他就只好出去看电视了。而我却看得入神……

过了一会儿,表哥拿着两包薯片进了来,说:“先别看了,快来吃东西吧!你不是喜欢吃这些的吗?”我看得太入迷了,没有理会表哥的话。见我没反应,表哥又叫了一遍。可我还是一点反应都没有。看我这样,他只好无可奈何地说:“那我把这些放在桌子上,你看完了就吃啊!”我本能地点了点头。表哥以为我知道了,就出去继续看电视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由于时间久,我只觉得腰酸背痛,于是,我张开双臂,伸了个懒腰。无意间,我看见了桌子上那包薯片,就冲出房间,不分青红皂白地对表哥说:“你怎么有好吃的也不叫我,真可恶啊!”表哥呆呆地坐在沙发上,被我搞得哭笑不得。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既让我开阔眼界,又使我增长见识。读书的乐趣真是妙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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