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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读书的作文汇总7篇

栏目: 作文 / 发布于: / 人气:3.05W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书的作文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热门】读书的作文汇总7篇

读书的作文 篇1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对书籍有一种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的情感。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我们只有读书才能变得聪明。

儿时,五颜六色的小人书是我的最爱。短小的文章,精美的图画,将奇妙的故事活灵活现的展示出来。每当翻开这些有趣的书籍,就让我陶醉在这片知识的海洋之中。同时,也使我积累了更多词汇和知识,让我在成长的道路上踏出了第一步。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转眼,我已经是九年级学生了。因为我热爱读书,所以养成了饱读诗书的习惯。不仅读书的种类更加丰富了,而且数量也增多了。《爱的教育》、《鲁滨逊漂流记》《格列佛游记》……这些书籍都让我受益匪浅。其中,《鲁滨逊漂流记》给我的启示是:只有奋斗,才有出路。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也要乐观、充满信心的对待生活,因为人不应该被困难吓倒,而应该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战胜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才能战胜困难。

记得有一天,妈妈要出去有事,在家里吃饭,而爸爸正好出差了,中午只有我自己一个人在家。妈妈刚走,我便拿起现在正在阅读的书_由丹尼尔·笛福创的《鲁滨逊漂流记》。我细细的品味着书中的每一个句子、每一个词语,甚至每一个字。品味它哪里写得好,换上什么字或词语会更好。我认认真真地读着,生怕错过了一个精彩的片断。一会儿,我被主人公一个惊心动魄的危险冒出一阵冷汗;一会儿,我又被他独自困在荒岛上感到恐惧;一会儿,因为他脱险得救而感到高兴;我完全进入了书中,自己好像就亲临其境一般。

书,能带领我们走入远古时代,让我们了解恐龙的生活世界;书,能把我们带到一个幻想、快乐的世界中,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能引领我们走向未来,让我们逐步登上科学的顶峰。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如果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如同鸟儿没有翅膀。爱书吧,朋友,有了书,你的生活会更加充实、精彩,人生会更有意义。

读书的作文 篇2

自从我学会认字开始,我就天天迷恋着书。从幼儿游戏到各种童话,从各种童话到精典小说,从精典小说到文学名著。

如今我已经是一名三年级的小学生了,什么曹文轩的纯美小说,《根鸟》、《青铜葵花》、《红瓦黑瓦》等等,黄蓓佳的倾情小说,《我要做个好孩子》、《亲亲我的妈妈》、《今天我是升旗手》等等,还有《伊索寓言》、《汤姆索亚历险记》、《爱的教育》等世界名著数不胜数,而这些书我都百看不厌。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就嚷着肚子饿。等外婆把糕点端上来时,我早就偷偷地把书包拿到身边了。不一会,外婆做好饭到房间里去了。我仔细听了听,确定外婆进了房间,我连忙拿出平时最爱看的《作文辞海》,一边吃,一边看。不知不觉中,点心盘子早就见底了,天也渐渐黑下来了,我还津津有味地看着。这时候我的脸上、鼻子上、连额头上都是点心的皮皮屑屑,自己却浑然不知,看到书上有趣的地方还格格的傻笑。不一会,就听到婆婆生气的声音:“这点东西,要吃两个小时啊?你以为今天是星期六啊?不用做作业吗?”是啊,唉!还有一大堆作业在等着我呢。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书,抢在婆婆第二次发怒之前,夹着书包逃进了书房。

学校最近每天中午都安排了午读时间,吃完饭我最喜欢待的地方就是我们班的图书角,那个书柜里的书都给我翻遍了。我看到好书还常常推荐给妈妈看,妈妈看得也入了迷,没看完的还带到公司去看呢。有一次她把《我要做个好孩子》带到公司去看,晚上却没带回来,看我有点生气,妈妈连忙解释:“这真是一本好书,把孩子和家长写很真实很生动。有个同事眼巴巴的也很想看,我就借给她了。没得到你的允许,把书借给别人,你不会怪我吧。明天,明天就还给你。”嘿嘿,妈妈也成了书迷了,我故鲅纤嗟厮担?“好吧,下不为例哦!”

看书的时候,我什么都不想,就想看书,看书,还是看书。有的时候,身边的书都看完了,发现同学有本好书我就会向他借。我这个小书迷,实实在在的离不开书。

读书的作文 篇3

今个儿是世界读书日吧?但是没有很好地过着,没有捧着我爱的书过。只是花了一整天的时间在数学错题和难题及典型题上。看着自己终于解决了三十多页的题,就差二十多页了。但是,才发现,自己脑袋就要爆炸了。状态算是很好吧?毕竟那些曾经做过的错题和曾经认为很难的题,今天都可以很轻松地解决了。但是,只是怕,到了真正的紧要关头,我会进入不了状态。

让绿茶,咖啡,柠檬汁陪伴了我一天,为的只是不让自己的脑袋爆炸,让自己的精神不至于那么糟糕。但是,我发现,我的头脑受的了的时候,我的眼睛开始受不了了!

恩!一种心痛。但是,我知道,我必须坚持且坚强!

有的时候想想,自己真的好可笑,明明都已经被甩开了,但是,自己还在不断地追逐着,不断地,逆着风发誓要抵达目的地。告诉自己,这次的期中考试是自己的最后一次了,但是,却还是迷茫了。即便有的时候会突然头脑无比清醒,所有的题都好像难不倒自己,而我知道,我明白,我不可能三天的时间都能保持着清醒的头脑。

世界读书日。就这样过了。其实也不用惋惜什么吧。毕竟,爱好文字的'人,每天都是读书日吧!

没看什么书,只是看了一些关于意念的文章。有点受影响吧,至少我明白,在期中考试的那一刻,我自己内心的意念是很重要的!

世界读书日,就这样过了吧,学生的日子,貌似永远只有成绩吧?

读书的作文 篇4

你喜欢读书吗,我喜欢!

书,有丰富多彩的内容,一见到书我就忘记吃饭。坐在沙发上,顺手抄起一本书,非要看完不可,要不我就在书的世界里走不出来。把一本书读完就像玩一样,就像看了一部电影,还想继续玩下去、看下去。

书真是好东西,一天晚上,我在床上迷起了《意林》,一看就过了头,把书读了一大半,妈妈一觉醒来看到我的卧室灯亮着,过来喊我,我才想起了意识到太晚了,一抬头,时钟迈着轻盈的步伐已指向了12点。读起书来,完不成作业也是常有的事,为此,挨了爸爸好多批评。

朋友对我说,老妈整天让她我看书,都快烦死了。我却不以为然,视书为生命。其实以前我也不爱看书,作文都得“B”,好像是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淘气包马小跳》,看完第一本,我想看第二本,看完第二本,我又让妈妈把一套剩下的全部买下来。整个暑假我天天和马小跳“见面”。书读完了,马小跳好像活生生的出现在我眼前,我也不由自主的爱上了杨红樱阿姨、郑渊洁叔叔。经过这件事,我总结出了一个经验:读书,先读你喜欢的,这样,你就会爱屋及乌的爱上书的世界。书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读书,其乐无穷!

慢慢的,再也听不到老妈嫌我不看书的唠叨,倒是经常看到我着迷的看书忘记时间的时候,提醒我:宝贝,吃点水果吧、跳会儿皮筋吧、找个小朋友去玩吧┉┉哈哈,你说多有趣。更值得一提的是,我的作文也由原先的“B”,现在都成了红红的“A﹢”,无形中除去了老妈、我的一块心病,因为我喜欢作文课了,喜欢写作文了。读书,使人身心愉快,使人收获颇多。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沙漠里救命的源泉,只有读书才能使人进步,使人茁壮成长。

读书的作文 篇5

俗话说:“最忠实的朋友莫过于一本好书。”在我看来,书更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成分,它可以驱散无知,把智慧烙在心上。

读书是一种乐趣,在书的字里行间中,特洛伊,一个如梦如幻的神话世界扑朔迷离地展现在了眼前。七弦琴的吟唱将我们穿越时空,诉说着特洛伊那逝去的辉煌。然而,不论荣耀与耻辱都随着战火的洗刷,随着特洛伊的失败变的子虚乌有,往日的神话与胜利全都融入在特洛伊那夕阳的残砖碎瓦之中。往日极度繁华的特洛伊,已在历史的长河中消磨,只留下令人触目惊心的房屋残迹。这里有过天下最美的笑容,有过最英勇的战士,有最美的神话,有最坚硬的城墙,但是这一切都灰飞烟灭,化作尘泥,只有那首史诗还在天下流传……

读书是一种乐趣,在书的字里行间,一座座被历史所消磨,残缺不全的古城映入眼帘,向人们诉说着那逝去的繁荣。回首耶路撒冷,它经过无数次战火的洗刷已残缺不全,却像磁铁一样深深吸引着各地的游人。耶路撒冷,一座信仰之都,三朝圣地就是这一切的原因。听,教堂里此起彼伏的钟声,听清真寺里的召唤声,听,那哭墙前犹太教的哭泣,它们交织在一起散波在耶路撒冷,使它成了一座永不寂寞的城市。如今的耶路撒冷,成了一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时间烙印,叫人过目难忘。

读书是一种乐趣,在书的字里行间,一个个自然杰作展现在眼前。从南极到北极,从陆地到海洋,无处不存在着大自然的造化神功。

读书的作文 篇6

只要心中有书,就能使自己的心得以净化,拥有一个无比愉悦的心境。

——题记

读书,我的最爱。从小,母亲就给我讲故事,让我明白了人间的善恶,当自己学会了翻书的那一刻,我就被那神奇的图画所吸引,便对书情有独钟。

小学时,我便对书有了浓厚的兴趣。尽管许多字不认识,但通过图画总会让我收获许多。

现在,我已步入了初三的大门。在这紧张而繁忙的日子,我已学会了挤时间来阅读。放学后,我就匆忙地回到家。不多时,便弄好了一切。这时,书就是我的伴侣。每在那时,我总泡一杯茶一边细细品味,一边躺在床上拿着心爱的书津津有味地看着。有时是一些小故事,却从中悟出人生的真理;有时是一些名著,却能体会文章结构的巧妙与精彩的故事情节;有时是几篇优美的散文或诗词,让心灵得到净化。每有所得,便记在小册上,空闲之时,拿出来精读细读,则心中有所悟,脑中不虚也。

每当自己在月光下静静品读,窗外的小花园中不时散发出诱人的清香,消遣我的疲劳。

曾古人读书时,凭着心中的爱好,执著地读上一整晚也是心甘情愿,寻得乐趣的。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说得真好,不然怎么会有柳宗元“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的举动。

司马迁小时广泛读书,便有了砸缸救友的智举。长大后,曾被关于监狱,但凭着心中的那份坚定,认真苦读,博览群书,最后写出了被大文豪鲁迅称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可见读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

敢问,世界上的大多数伟人难道都没有读过书吗?这就可以让人明白,读书对于一个人来说多么重要。

读史使人明志,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读书,我的最爱。它将成为我的伴侣,一直引领自己走向成功。

读书的作文 篇7

我天性好学。从幼儿园小班开始,我就对识字感兴趣。于是,电脑技术不错的爸爸开始为我制作识字的幻灯片,妈妈也千方百计为我找识字的书。爸爸做的幻灯片比识字书还精美,我在快乐的游戏过程中不知不觉认识了很多字。瞧,图片上有只张牙舞爪的狮子!这让我立马就觉得“狮”字有了万兽之壬的威猛。不一会儿,我喜欢的小兔子又出现了,“兔”字的一小点不就像那绒球般的尾巴吗?我沉浸在识字的快乐中,真有点废寝忘食的感觉啊!渐渐地,我成了同龄人中的认字高手。我常常把自己从童话书中看到的故事讲给小朋友们听。有时候我才刚吃

晚饭,身边就围满了一大群“讨”故事的小伙伴。老师总是笑着说:“哟,曾文欣也有粉丝呢!”面对我旺盛的求知欲和好奇心,爸爸妈妈从来都是默默地支持着我。特别是爸爸,他会跟我讲怎样不通过任何工具看到以前的自己,还跟我讲黑洞周围为什么没有光他还爱吊我胃口,说那些奇怪的事都要用非常复杂的理论来解释,现在的我还不能听懂。这样一来,我更加好奇了,时常恳求妈妈帮我借书,然后一头扎进知识的海洋,如饥似渴地读起来。三年级那年,我迷上了散文。我家离学校很远,每天我都会录下一些优美的散文片段,在长达30分钟的上学路上听听、记记。俗话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受了那一篇篇文质兼美的散文的熏陶,我的文章越写越好,语言也优美起来了。就这样,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受到热捧的科幻小说,到蕴涵哲理的寓言故事;从严肃的战争小说,到精致的生活小品;从短小精悍的文言文,到情节曲折的外国名著我都爱不释手,痴迷其中。

为此,外公还送了我一个外号——小B虫!这就是我,一个十岁小女孩的读书生活。我想说:当你爱上书的时候,读书就像呼吸一样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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