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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作文500字5篇(精选)

栏目: 作文 / 发布于: / 人气:1.73W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作文500字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5篇(精选)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1

我喜欢的动物有很多,但是最喜欢的非工蜂莫属(就是我们常见的蜜蜂)。如果你问我原因,那么我会说:“因为工蜂很勤劳,也很团结。”

工蜂的身体大体分为:头部、胸部和腹部。

先来说头部,工蜂的头算是比较小的了,整个头上最显眼的就是它的眼睛了,大大的,几乎占满了整个头部。工蜂的眼睛是复眼,在飞行中起着定向和导航的作用。工蜂的头上有和蝴蝶一样的触角,有密密的黄毛,还有专门用来吸食花蜜的口吻呢!

再来说它的胸部,颜色比头部的毛更深一些,别以为它不重要,其实这可是连接着头部和腹部的重要桥梁呢。它的胸部还有飞行必需的翅膀,翅膀对工蜂的作用可大了,翅膀飞行是工蜂的主要行进方式。如果没有翅膀,工蜂只能在地上爬行。工蜂后足上有花粉(篮),用来携带花粉。

最后说它的腹部,腹部有很多绒毛,起到保温和保护身体的`作用。腹部有工蜂的秘密武器——螯针,许多小朋友一听到螯阵就很害怕,其实,工蜂的螯针只是为了自卫的武器,人类的皮肤很厚,工蜂把螯针扎进去的时候,会连同肠脏留在人体皮肤中,人类皮肤会起一个大包,但工蜂却因此而死去。

工蜂很勤劳。它的一生只有短短的五周,除了进食、休息的时间,都在工作。它们生命短,工作多,这也证明了小工蜂很勤劳。

工蜂很团结。每当工蜂发现花蜜,他们都会跳八字舞,来告诉其他工蜂一起来采蜜。跳得八字舞圆圈越大,就证明花蜜越多。工蜂常遇的天敌是胡峰,胡蜂体型庞大,工蜂的螯针一般对付不了胡蜂,但工蜂也有绝招,小工蜂遇到胡蜂时,会把一群工蜂召集过来,在胡蜂的身边不停地扇风,胡蜂受不了,就死掉了。

这就是我喜欢的小工蜂,勤劳又团结,小朋友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们会喜欢小工蜂吗?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2

世界上的花有很多,有傲霜枝的菊花,有荣华富贵的牡丹,有王者之香的兰花,有不畏艰险的牵牛花……但我最喜爱的,还是出泥而不染的荷花。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这是杨万里先生对荷花的赞美。我对荷花的喜爱,也有一部分来自于它的灿烂美丽。荷花在还没开花的时候,根部深深地埋在土里,让人一看觉得平常,以为是一朵普通的花。但在它开放的那一天,所有人都被它现在的样子所刷新了认知——它的颜色有白有红,本体一点淤泥都没沾上,样子像一个大大张开的手掌,在炎炎夏日,它给看见它的人们带来了一种清凉之美,谁能想到,以前的埋在泥里的种子,竟成了眼前“亭亭玉立的少女”?

说到荷花的作用,那可多了去了,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荷花开放后,会结出莲子,那莲子可是一个“宝贝”。莲子的`作用很多,它既有药用价值,也可以拿来炖汤,莲子的味道十分好,它虽然有点苦,但这苦,乃是苦中带甜的苦,令人回味无穷。

荷花它拥有纯洁谦虚的品质,它在含苞待放时不显露,不夸耀,慢慢积攒着力量,在它开放的那一天,显露出来的姿态是那么的纯洁,那么的迷人!

荷花虽然没有牡丹高贵,没有玫瑰美丽,没有菊花长寿,但它纯洁的姿态,使人为之陶醉,那出污泥而不染的品质值得我去学习。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3

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美国作家埃米莉阿诺德麦卡利写的《天空在脚下》,故事发生在一百多年前巴黎的小旅店,讲述了一个叫米瑞的小女孩遇到了走钢索大师贝利尼,米瑞恳求贝利尼教自己走钢索,可贝利尼没有答应,于是米瑞就默默地自己练习。经历过很多次失败,但是她永不放弃,失败了都会对自己说:我要继续努力,一定能学会。就这样日复一日的坚持,终于有一天贝利尼被米瑞的坚持打动了,答应了教米瑞走钢索,而米瑞帮助贝利尼克服了心里的恐惧,最终实现了共同的梦想。

我觉得我和米瑞很像,我在学习马术的时候就会遇到许多的困难。比如:拉缰绳会把手磨破、练习起坐时脚很疼、骑在马背上的'高度让我心里很害怕,甚至还有从马背上摔下来的危险。

记得有一次练习骑马跑步时,由于速度太快,我没有掌握好平衡,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当时我自己整个人都吓蒙了,教练很担心怕我心里产生恐惧,以后就不敢骑了。我当时就对自己说:没事我要继续努力,我一定可以完成的。是的我没有放弃,一直坚持努力练习,每次去到马场我都会认真学习教练教我的每一个动作,争取学的又快又好。回到家也会复习动作,坚持仰卧起坐和俯卧撑训练,就这样马术有了很大进步。参加马术考试获得了荷兰B级认证。

在《天空在脚下》这本书中,米瑞学习走钢索遇到困难,而我学习马术时遇到困难,但是我们都会鼓励自己永不放弃,就是这样的坚持让我们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4

在我的百宝箱里,有着这样一个本子:它全身印满草莓,那些草莓又大又红,让人忍不住想咬上一口。本子的封面是流沙状的,里面有星星亮片和闪粉,一闪一闪的,十分漂亮。本子里面有三种不同的纸张,能让我在不同的时候选择不同的纸书写。

这个本子是我8岁生日的时候,妈妈买给我的。我见到这个本子时就爱不释手,决定要好好爱惜它,好好使用它。我每天都会用它写日记和积累一些好词好句。有时我还会买一些贴纸去装饰它,让它变得可爱而不单调。每一次我使用完它,都会仔细地去擦拭它。如果它卷起来一个角,我会轻轻地抚平它,保持它的平整,然后把它放入一个小箱子珍藏。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本子已经陪了我好长时间,可它还是干净如初,我也养成了每天写日记的'习惯。

有一次,我把本子带到了学校,想着记录一下校园里的趣事。可谁想当我打开书包后,却怎么也找不到本子,我把书包里的东西倒出来,可还是找不见本子,我快急哭了。我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回忆放本子的位置,最后我猜测了本子可能是被我落在家里了。一放学,我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回了家。这不,我的本子,正好端端地躺在床上呢!我呆呆地望着它,激动得不出话来。心里是又气又好笑,谁叫我健忘呢。这时本子似乎说话了:“哎呀,小主人,你可真健忘,明明把我放在这儿了,却不带我走,真是的,下次可别这样啦。”

我喜欢我的本子,因为它记录着我的美好童年,记录着我的喜怒哀乐,我要永远永远珍藏它。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5

中国汉字千千万,数不胜数。要说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就是“和”字。古有完璧归赵,将相和的典故,现有人们常说的:“和气生财,家和万兴,和谐共进”,其中都包含了我最喜欢的字——和。

然“和”这个字结构简单,但是,它却有很多含义,比如:和气、和睦、和平等,都与“和”这个字密不可分。而这个汉子与我的生活也是息息相关。

清晨,愉快的课间时光被一滴墨水打破了,数学课刚下,同学们就直奔操场,开启快乐的课间十分钟。但我却高兴不起来。因为我的`同桌将黑墨水滴在了我的新衣服上。我怒气冲冲地大喊一声:“你干什么呀?墨水都滴在我的衣服上了,这可怎么清洗啊”!“对不起,实在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我……”,同桌小心翼翼地道歉着。“对不起有什么用?”我大声质问。“现在怎么清理干净,这可是我的新衣服”!我的同桌被我问的哑口无言。就这样,我们为了这事争得不可开交。就因为一滴墨水吵了一个课间。上课铃声打响了,我们才停止争执。等我冷静下来,猛然想起了那个“和”字。

是啊,“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评浪静”。我又一想,“和”是为人处事的根本,以和为贵,以及与人,都是件好事。那为什么何乐而不为呢?下课了,我立刻向同桌主动化解矛盾,终于,我们化干戈为玉帛,重归于好。

一个“和”字,让我们找回了友情,恢复了友谊,业让我明白了“和”在生活中,人际关系中的重要性。人与人之间,做到和平共处,就会少份烦恼,多一份快乐。

以“和”为贵,是社会和谐与生活的真谛,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