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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1

那时他还不知道

他

那褐黄的土地

是一页卷边的历史

那时他还不知道

土地上有父亲

用犁尖谱下的音符

那时他还不知道

隆起的山峰

是喂养过他的

母亲的****

那时他还不知道

沉重的石磨

碾碎粟米

却没有碾碎悲伤

那时他还不知道

河边的水车

是在哭泣

而不是在歌唱

那时他还不知道

他为父亲

挑破的手茧

就是一滴血液

那时他还不知道

父亲额角的皱纹

就是几行忧伤的文字

那时他还不知道

幽暗的煤油灯

就是故乡贫血的孩子

那时他只知道

傻乎乎的笑

当他明白了

山稔成熟的五月

栀子花却凋谢的时候

当他明白了

山坡上山楂树总是

结着苦涩和酸楚的时候

当他明白了纤弱的小河

总是流不尽

干瘪的日子的时候

当他明白了山口的风

为啥总是

那么清冷的时候

当他明白了唢呐声

为啥总是

向外飘远

而永远不见飘回的时候

那时

那时他总想哭……

从此以后

他便开始接过父亲

那柄磨滑了的木犁

从此以后

他便开始用犁耙

耕耘风湿过重的土地

从此以后

他便开始在

古老的土地上

种植他的爱

从此以后

他便开始将汗水

慷慨地给予土地

从此以后

他有了心爱的人

投进了他的怀抱

从此以后

他在故乡有了

一个温馨的家

从此以后

他才真正

认识和热爱着

自己的故乡

他2

刚刚升入小学,满怀期待兴致勃勃地来到校园,可是好景不长,毕竟这是一所重点小学,大家都有着自己的目标,有着自己的计划,谁都顾不上你,更别提知心朋友了,有种悲悲的感觉。

那是下午的一节自习课,老师不在教室,大家都在安静的自习,忽然传出一个声音“我的手机不见了!”,原来是同学玲的声音,大家也很焦急,因为这事不能告诉老师,老师是不允许带手机的!我也很着急,大家都炸开了锅,忽然玲指着我坚定的说:“是你偷了我的手机!”我一下子傻眼了,我根本没拿嘛!“就是你,我记得中午时,我拿着手机去你的位子听歌来着。快打上课零时,你还让我快点走,我走的匆忙,你就趁机拿走了我的手机!”我…我真是有理说不清,我不是那样的人啊!但谁都听不见我的声音,也没人了解我。“搜!”一个男生带头喊道。还没等我回过神来,我的书包已经被倒空了,书本散了一地,他们一边挑一边说“怎么没有?”“要不搜身?”我实在忍不住了,小声哭起来:“我没拿,我没拿……”“别哭,回头老师听见了,都是你的错!”我吓坏了。

这时传出来一个声音“手机在这里,玲,在你书包的侧兜里…”“是吗,谢谢!”玲跑了过去“啊,终于找到了……”但是,谁都忘了我,他们误会了我啊!我心里说不出的悲凉……

此时此刻,我最期待的就是有一位知心朋友,让我化解伤痛……

他3

零落枯死的记忆,在岔路口随风舞动,曾经的我,一度迷茫,曾经的我,已一去不返。

——题记

人的一生总要经历一些事,才会懂得,世事无常;人的一生总要遇见一些人,才会知道,人心难侧;人的一生总要犯过一些错,才会明白,对错难辨。

以前的我,一度认为,英雄,也不过那样,打打杀杀,最终鱼死网破,像曹操,我承认,他很英雄,但他是奸臣,勾心斗角,反而丧失了英雄的气概与风度。

所以,我不愿做英雄,我认为天下事自有天去愁,人生在世,游戏人生,不风流枉负少年梦,错误的认识;陪我刻下了十几个年轮,直到,我上了初中,遇到了他……

英雄地位,霸王地位,使他不愿俯首称臣,他是英雄,千军万马独身闯,他是霸王,无人与之匹敌,他不像历史上的奸雄,残害忠良,嚣张残暴,反而,他重情重义,鸿门宴上,亚父范增劝他斩草除根,将刘邦刺死,省得养虎为患,他不愿意,因为,他坚信,他们是兄弟,拜把子的兄弟,可以出生入死的兄弟。

梦回乌江岸,残阳铺江似血,染红了半边天,那天,他杀红了眼,那天,他站在尸山上,那天,他没有后悔,是,他是霸王,西楚霸王,他是不会有错的,所以,亦不会后悔,无颜面对江东父老,看着地下的血汇成小流,通入乌江,他拔剑自刎,乌江情,霸王泪,便定格在那一瞬间,我泪水涟涟,才发现,我错了,错的离谱,我不做英雄,我在逃避,逃避着我害怕的事,是他,让我懂得,英雄,不该逃脱。

记忆,永恒,定格,改变,刷新。我懂了,我不再逃避,疫情懦弱的我,一去不返。

他4

不远处,他正大步流星地走来了。

他不高,一副憨态可掬的样子:他拥有一张圆圆的脸蛋,大大的眼睛和一副有厚厚镜片的眼镜。你知道他是谁吗?没错,他就是我们七年级四班的历史课代表俊宝。

俊宝是一个十分自信聪明的人。

记得那是第一节语文课,上课时老师提了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春》这篇课文主要写了什么?老师的话刚落音,班上便鸦雀无声,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没有一个同学敢举手起来回答问题。

老师的问题刚说完,我便在心中打好了腹稿,想举手回答问题的时候,我的心开始疯狂的跳动,手心冒汗,手脚发软,我犹豫了很久,微微抬起又放下,最终没能举起来。而一旁的俊宝却高高地举起了他的右手,没有丝毫犹豫,在鸦雀无声的教室里一枝独秀。老师叫了他回答问题,他站起来用他那洪亮的声音回答了问题,掷地有声,得到了老师的肯定,全班都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竟然与我想到的答案差不多啊!原来就是那么简单!我不禁为自己的胆小与懦弱而羞愧,为他的自信勇敢感到敬佩,我以后也要像他一样上课积极回答问题。

老师说:不表达出来怎么知道好不好呢?没有表现就否定,这是最愚蠢的。俊宝勇敢、自信地将自己的想法表达了出来。他一直在进步。

俊宝聪明、自信,也认真向上。

那一次考试我们都没有考好。我看着手上的试卷呆住了,忙向周围的同学询问分数,试图找到一点安慰。转头看见俊宝也沉默地看了一眼试卷上的分数,便快速地从抽屉里拿起笔和草稿纸,开始订正题目,完全没有想去了解其他同学考得怎样,而是及时订正出错的地方,并找原因。

他似乎遇到了难题,看了题目好久。忽然,他好像来了灵感,在草稿本上写着;忽然,又好像不对,停下来思索。他挠挠后脑勺、咬咬笔头,又在草稿本上写着、画着不久,他站起来,向四面张望。不一会儿,他好像锁定了什么,向一位同学走去,他俯下身子问:你知道这道题怎么做吗?

我很羞愧!不再去找其他同学询问成绩了,马上拿出草稿本开始将目光锁定在错题上,将做错的题目弄懂、订正。

我想这就是他如此优秀的原因吧,他有非常好的学习习惯。有这样时刻用自己行为影响我的同学,我很庆幸!

这就是我的新同学俊宝,他勇敢、自信、认真向上。你喜欢他吗?

他5

那天,爸爸正在看《雪豹》这个电视剧,我看见了马上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里面的主角是一个叫周卫国的人,真名叫:文章。他有大大的眼,乌黑的头发微抿的嘴唇。长的帅极了。

他在《雪豹》里扮演周卫国这个人,他非常的机智、勇敢,他在军校中和一个日本队友(竹下俊)完成了一个任何人都没能够完成的任务。然后竹下俊教给他日语、剑道等等,都是日本人最拿手的,他这样做就是为了以后能够将日本人打出中国。

在练习剑道的时候和竹下俊打来打去,就为了后来把日本人打出中国。他想:“如果自己练不好这些,日本人在中国就会很嚣张,要坚持下去。”

最后他来到上海的军校,当上了一个连长,手下有一个连队的人马。他曾多次识破日本人的诡计,最后因为某些事情,他来到了虎头山当了八路军四营三连的副连长。他还创造了属于自己的特战部队,再训练这些特种部队时做手势手伸向上指着眼睛……

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的敌人竟然是教他日语、剑道,和他做朋友的日本朋友竹下俊。他说:“等到将日本人打出中国之后退伍,过着自己的生活。”

周卫国是一个爱国、爱人民、而且有着一心要把日本人打出中国让人民完完全全的解放。我们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品质。要用双手建造中国。

他6

说起这个人啊!全班都会离他远远的,为什么呢?因为他实在是太臭啦!我们给他取名为“臭烘烘”。

臭烘烘在夏天最臭了。记得有一年夏天,上课的时候,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突然,一阵酸臭味从“臭烘烘”那边传来,我皱起眉,用手捂住鼻子等了一会,后来,臭味竟然从手上的缝里钻了进来,酸臭味一直张牙舞爪的向我。后来我不想再这样了,便站起来对老师说“老师,好臭啦!”管一管“臭烘烘”吧!班上的同学接连不断的抱怨,老师示意我们安静:“臭烘烘”站起来走到讲台上来!“臭烘烘”慢吞吞地站起来,又慢吞吞地走到讲台。老师用身体挡住“臭烘烘”便说:“大家请看!”随后从“臭烘烘”身边走开,我们先愣了一下,“哈哈嘻嘻嘿嘿”各种各样的笑声传到了教室的各个角落。原来,“臭烘烘”大热的天穿运动鞋,穿运动鞋不算什么,可他穿运动鞋还不穿袜子。大家看着他脏脏的,挂着鼻涕的脸和身上破破烂烂的衣服,活像个小丑!

“臭烘烘”不仅臭,而且歌唱得也很难听。上音乐课的时候,老师让我们自己复习歌词好考试,我们四个人为一个小组。于是,我和我的同桌转到后面一起和“臭烘烘”他们复习。我的同桌是组长,她让我们选一首歌唱,并且她还要分好、中、差三等级,我和“臭烘烘”的同桌唱完过后,都得了好,轮到“臭烘烘”唱时,他张开大嘴就唱“大河向东流啊!天上的星星灿北斗啊。”组长尖叫起来:“别唱了!”他才停下来。这下把我们三个搅昏了!

的确,“臭烘烘”就是一个为自己想得多为别人想得少的人,他的大名就不用我说了,反正遇见他是你的倒霉!

他7

此人姓苗,名李阳,身高一米六五左右,瓜子脸,毛寸头,小眼睛,大嘴巴,小耳朵,他长得与平常人没有多大的区别,唯独不同的是他那满脸的“痘痘”。因为那些痘痘极像筛子上的点,所以他的“人送外号”就是“苗筛阳”。

他现居在乡下,所以在他的身上你很容易就可以找到一种独特的乡村气息。他这个人十分爱笑,会后我都不明白他到底是为了什么事而笑。他那张小嘴能说会道,所以我们两个是班里响当当的“相声演员”。每逢班里的联欢会,我们两人都要在台上过把瘾,把大家逗得前仰后翻是常有的事。别看他是个男生,可他是我们班出了名的“娘娘腔”,他不但说话娘声娘气,就连走路也是走“猫步”,我时常提醒他,可他就是“走自己的路,随别人说去”。

在他那“毛寸头”底下的头骨里,住着一个智商高达200的大脑,不论是难题,更难题,最难题他都能够想出方法并解答出来,这使他成为了我们班里的“尖子生”,每次考试他都能轻松进入“前十强”。他不但学习好,而且能够写出一手的好字。不论是毛笔、钢笔还是粉笔,他都能写的如同行云流水般的舒畅,让人看上去心旷神怡。在我们班的.“优秀书法作品展示栏”中,他的字总会出现在上边,供我们全班人观赏。

他有两大爱好:看书,唱歌。他看书特别的入迷,不论是散文、报刊、报纸,还是小说、故事、作文,他都可以看上个几遍,直到看透为止。他还喜欢唱歌,每天下课的十分钟都是他“练声”的时间,虽然说唱的每一句的调都没有在正确的调门上,虽然说唱的每一句的词都不是完全正确的,可他唱出的歌依然是融入了自己感情。

哇,他这个人,这个幽默,可爱优秀的人。

他8

‘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啊’两人示爱后就成了让人羡慕的情侣,她依赖性地靠在他怀里,眼里闪着好奇的光,问着已经问了无数次的问题。他手上把玩着她修长柔顺的头发,耐心的柔声道‘这个问题你都问了那么多次了,怎么对自己那么没信心呢’。她嘟起了小嘴,‘没办法啊,你这么优秀,而我又不美又没身材,是时候还笨笨的’一边数着自己的缺点,一边忧郁着对方那么完美这么就喜欢上她了呢。

‘你哪里都好,而且我要的又不是模特,我只要你,而且笨笨的你也挺可爱的啊’他一边说着一边宠溺的望着她。这一幕入到旁人的眼中有如一道强烈的光,差点把他们都闪瞎了。他们都庆幸幸好刚刚带了墨镜出街要不然眼睛都不用要了。‘唔…这个星期六得空吗’听了他的话,她的脸上立即爬上了红晕,努力掩饰自己的害羞而转移话题。他也不拆穿她,继续温柔的把玩着她的秀发‘得空啊,怎么了’有些疑惑的望着她。

‘我们都没约过会啊!’想到这里让她不禁有些生气,而自然的语气也重了些。‘额呵呵别生气嘛’看到自己的宝贝发威了,识趣地哄回她。也许是因为觉得这生活过得太充实,太过幸福,居然连情侣间应该做的事都给忘了。看见她慢慢地平复了心情后,讨好地亲了她。‘这个星期六一起约会吧’听到这话,她抬起了头直视着对方后,两人相识地笑了。那笑容是多么的美,多么的幸福,原本十指紧扣的手,也在直视对方时更加牵紧了对方。

不想失去彼此,只想好好陪对方平平淡淡地过完这辈子,他多么想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刻。只可惜上天好像并不如他所愿啊。

他9

他,是一个“百科全书”;他,是一个三好学生;他,是一个有幽默感的男生;他,是我的邻居哥哥。

他就住在我的楼下,在他还没上初中的一段时间里,我们是好哥们,还有一个哥们宋朝晖。我们三个在暑假的时候,天天在小区里玩,围着小区里转,小区里的大人们一见了我们,就会说:“又是这三个孩子,天天在一起玩。”嘻嘻,每次想起来,总会发笑。

他的皮肤超好,特白。我总会有点嫉妒地说:“你好像女生耶!”他不会去争论,总是一笑而过。他的个子中等,但是比我高了20厘米多,他特爱穿,T桖衫,他总会说:“我觉得穿T恤衫挺帅。”还不慌不忙地摆一个造型,我们总会嘲笑他:“好自恋”。

他超爱看书,他家里有两个书柜,全是他的书,怪不得他的作文写的好,有些书小区的朋友家有,他总是自己买,从不借别人伯书看,有一次,我特好奇地问:“为什么,你不借别人的书?”他果断地回答:“因为我不喜欢麻烦别人。”他的书柜里大多都是类似于《查理九世》类型的书,男生们都爱看这种书。他觉得看书是一种很有趣的事,经常带我们去家里,推荐好书,我看的《笑猫日记》,就是他给推荐的。

他的性格很腼腆,在陌生客人面前不说话,但是在我们几个哥们儿面前总是疯疯颠颠的,每次他一讲笑话,还没讲完,我们就笑成一团,可见他是一个多么快乐的人。可是一上初中就不一样了,他考上焦作的一中,他变得不爱说话了,作业太多了,没有时间出来玩,像个小老头。

他就是——乔俊皓,哎,我可是真怀念那个快乐活泼的乔俊皓,那才是我们熟悉的哥们!

他10

他于1999年9月21日出生在中国重庆,现在是一名流行歌手,也是演员,更是一个好偶像(看到这小螃蟹已经知道他是谁了)没错,他就是我人生路上前行的动力,不管他在别人心里是什么样的,但在我心里是最重要的——王俊凯。

说实话,我刚开始压根儿就不知道王俊凯是谁?他是干嘛的?直到我13岁,经历了一次考试,那次考试前,我信誓旦旦的对爸妈说一定可以进年级前十名,但考下来的分数还不如从前,让人大跌眼镜,因此家人承诺给我的礼物通通收回。还得了一顿“口水的浇灌”,“怎么会这样?这不是我的实力。可不可以重考?”我心想。被分数打击后的我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能专心。眼前出现的画面是自己夸大海口的样子,真可笑。

我颓废了快半个月的时间,在一次查作文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长相帅气,舞姿动人,声音动听的他,瞬间俘获了我的心,我忘记了一切的烦恼,开始进一步去了解他。我看到他在舞台上英气逼人,看到他在训练室里汗如雨下。看到他对镜子里的自己说:“如果梦想有捷径,那么这条路一定是坚持”是啊,他从八岁坚持了十年,他离梦想靠近了十年。这样日复一日的努力,他都没有放弃。而我不过是一次考试,何必颓废成这样?在我遇到挫折时,上天让我发现了他,他给了我努力的方向,让我顺着那耀眼的光芒前行,他是这个世界上最独一无二的人,值得我用心去珍惜——王俊凯加油!

他11

在我的朋友当中,有这样一个人:把自己看得比谁都帅。哇,他这个人简直太疯狂了。人人见他都会说他很自恋。他就是我的好朋友——袁恺函。他长着浓浓的眉毛,下面是一双他自己认为闪闪发光的小眼睛,鼻梁高挺着,就像个骄傲的将军,下面就是那个能说会道的嘴,再配上高高的个子,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美男”形象。他的第一特点,也就是家喻户晓的“自恋”。

有一天,他笑嘻嘻地叫着我,我想:他一定是又想在我面前“发作”吧!果然不出我所料,他搭着我,说:“侯,我好像又变帅了,最近不知怎么了,我越来越对自己有信心了,咱班的班草不会就是我吧?好激动呀!”面对正在整头发的袁恺涵我无言以对,只想赶快摆脱他,于是就说:“对,我也觉得你变帅了,赶快去给人说说去吧!”经我这么一说,他还真来了劲儿,又开始表扬自己了:“我非常赞同你的观点,长帅点就是好,像我这样就好,但没有多少人和我一样帅。我长得真好!真有创意!”我立刻做出一副呕吐的模样,如果班里这样的人越来越多,不就成了“自恋班级”了吗?

袁恺涵不仅是个“自恋狂”,还是赛场上的一匹黑马呢!他练习的时候很慢,在正式比赛中,他可是很出风头的。

在一次长跑比赛上,袁哥是厉害到极点啦!屁股上好像装了推进器,在跑道上飞奔,这个平时跑一下就能受伤的“小少爷”,却在关键时刻发威,像是随风飘动的,一忽儿,就跑完了全程,令人刮目相看!这位运动健将,关键的时候还真起作用,这全都归于他吃苦耐劳,不怕累。袁恺涵就是那种把任何事情往前提的人,这一点真值得我学习!

哇,袁恺涵这个人!真是有趣!他就是一个自恋的运动健将呀!

他12

我的记忆相册中有这样一个人,他使我的记忆相册中的一页饶有趣味,光辉添彩,他就是——魏博。我从认识他起,我们的朋友之旅从此开始,结下不解之缘,成为硬打都不散的死党……

他长得很高,在人群中他的身影一目了然,他说话带有幽默风味,但他也是一匹幽默的猎豹,善于长跑,有着惊人的毅力,我们在跑步上常相差十万八千里,但我们这两个平淡无奇的人却聚到了一起。

他是一个细心的人,能在细节问题上查漏补缺,做得尽善尽美,多亏他的细节免了我的血光之灾:那天我生日,高兴得不亦乐乎,当我们走在路上时,我正与他津津乐道呢,前面是刺眼的红灯,我大概是兴奋得忘乎所以了,还在“勇往直前”,一辆汽车呼啸而来,我却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他眼疾手快,把我拉出了马路,我身后一阵冷风吹过……

他是赛道上疾驰的骏马,在冬季长跑中,他脚下生风,奋起直追,其他人也不甘落后,个个显出必拿第一的风范,在跑过八圈以后,都显出力不从心,他也气喘如牛,但为了班级的荣誉,咬紧牙关,做最后的冲刺,冲刺过后,他从五十多名的运动员中脱颖而出,稳坐第十名的宝座。

我们虽是密不可分的朋友,但少不了不可避免的小摩擦,例如谁比谁的成绩好了,我们就你一拳我一脚的打了起来,闹得不可开交,都气得怒火中烧,一连几天保持冷战,几天过去,两人心中的冰块又无缘无故的化解了,我们也不得而知,总而言之,我和魏博还是至亲的好朋友!

魏博与我交往三年了,到初中就要分别,各奔东西了,所以就让20xx成为我们永久的纪念吧!

他13

我又要去上吉他课了!我太开心了,我是星期二和星期四去一次,晚上七点上课,八点下课,今天是星期四;因为我很喜欢吉他,所以,我很珍惜这上课时间。

“啊!六点四十五分了,来不急了!” 我大叫一声,老妈把油门一轰,把我们家宝马5系当作玛莎拉蒂开了几乎是一眨眼就到了,我下车,飞奔进南人音乐馆(不是男,的确是南!南人音乐馆是我学吉他的地方)。

上课了!首先是检查上节课布置的任务,我和我的两个同学一起弹起了《拥抱》,四三一二,四三一二,四三一二,五三一二……歌词:脱下长日的假面,奔向梦幻的疆界,南瓜马车的午夜,穿上童话的玻璃鞋……突然有一声三四二一嘀!一人淘汰,哈哈,幸好不是我,我暗自高兴,继续!穿上长日的假面哈哈,又有人错了,哈哈,淘汰,我的检查过关了,哈哈,我赢了一颗超酸糖,那酸爽,比老坛酸菜牛肉面还正宗,正合我的口胃,只不过越吃越酸,到最后,把我的舌头、牙齿都要酸下来了。

最后十分钟我们是回忆《鞋子特大号》。歌词:如果不小心跌倒,马上爬起来装没事,幽默是这世上最好的礼物,让一切的准备都完美演出……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完了没……有个同学突然放了一个屁,我笑的气都要断了,哈哈哈。

我们就这样快乐的结束了这一课。

他14

他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他没有稳定的工作,他没有英俊的面庞,他是一个普通的商人,靠成千上万只的蜜蜂过活。

他是我生命中的一抹余阳,舒适且暖。“stranger”是他教给我的第一个单词,也是唯一的一个词。

上学靠自己,生病靠自己,他没有给给过我更多的关爱,却总在为我的物质生活而打拼,独立是他赠予我的翅膀,却在从未教过我要如何飞翔;考试失利安慰我,交友失意宽慰我,勇敢是他给我的力量和前进的方向。

当我在前方拼搏“杀敌”时,他便在后方支援,他是我的后盾,亦是我的家。他总是疼我的,尽管我曾对他说过恶毒的话,正处叛逆期的少年总是会没有平常的理智。顶嘴,打架,喝酒,没有我不曾干过的,可是在那段不同往日的时期,只有他坚定不移的陪着我,就像他坚信我会回头,我也坚信,他会带我回家。

我有了自己喜欢的人,他不但没有责怪我的不是,他总是那么心平气和的教导我,给我指明正确的方向,他是我大雾迷途中的一盏灯。

他也曾有暴脾气,只是不曾对我,他总是为我守候这我心里他温和坚强的模样,我讨厌他平凡且俗的样貌,感激他坚定不移的信任。

都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可惜我不是,在他的眼里只有母亲一个人。每当别人说起时,他总是会说:“既然女儿是上辈子的情人,那么这辈子,便只能是女儿,我可不希望,我上辈子的情人,这辈子还要为我奔波劳累,她是我的女儿,我亦要疼她。”这样的话,我只在他的嘴里听过,也只相信只有他能做到·。

他是我力所能及的一片湖,遥而可及的星海。他是我的父亲,我一生挚爱的男生。

他15

这次的运动会上,我才知道,他,彻底变了。

运动会前,他自信地告诉大家,他会为我们班争得两个短跑第一,我不信。因为从前,他总是这么和我们说,却从未做到过。60米开跑前,我对他说:“要记住你的诺言。”“砰”枪声响了。他似离铉之箭冲了出去,不负众望,他果真得了第一。“侥幸是吗?他真的遵守了诺言!”100米时,他起跑稍微慢了一点,被对手超了一截,我清楚地看到他的嘴角一抽,“加油,为我们班争光啊!”他速度一加快,很快将其他选手超了过去。他又得了第一。“怎样?还不错吧?”他对我们哈哈一笑,坐倒在地上。“一次,可能是运气,可能是侥幸。但是两次,那概念就完全不同了!他私底下为这场运动会付出了多少!如果他没有去努力,那他的体力怎会这么不堪一击?他真的为班级争光了,为六(二)班添加了色彩!”

我愣了:“真的,你居然真的能为班级能做到这些?不惜耗费所有的体力?”他对我说:“自己许下的诺言,自己都无法实现,那又算什么男子汉?不如安稳地做弱汉子算了!人生有无数个诺言,每个诺言都需要我们用全力实现,否则,就别想别人相信你,就别想别人虔诚地帮助你!”他的一番话使我彻彻底底地知道:他真的变了!

他变了,从稚嫩的小男孩,变成那成熟的男子汉;他变了,从顽劣不化的孩子天性,变成那能顶天立地的刚强性格;他变了,从不守信用的小孩,变成那一言九鼎的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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