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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读后感的作文合集5篇

栏目: 作文 / 发布于: / 人气:2.36W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必备】读后感的作文合集5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小径分岔的花园》是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创作的一部带有科幻色彩的小说,主人公是一个中国人。它讲述了一战期间在英国为德国当间谍的主人公余准在同伴被捕、自己被追杀的情况下,为了把重要情报告知德国上司,而不惜杀死汉学家艾伯特的经过。故事的讲述又以余准被捕后狱中供词的方式展开,且以欧洲战争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的推迟为切入点,引人入胜。

《小径分岔的花园》表面上采用了侦探小说的形式:一战中,中国博士余准做了德国间谍,遭到英国军官马登的追踪。他躲入汉学家斯蒂芬·艾伯特博士家中,见到了小径分岔的花园。在当主人公与汉学博士讨论正投机的时候,他把汉学博士杀了,接着主人公被追杀的人逮捕了,然而最终的结果是主人公却成功地把秘密报告给了他的头头。这是由于“柏林的头头破了这个谜。他知道在战火纷飞的时候我难以通报那个叫艾伯特的城市的名称,除了杀掉一个叫那名字的人之外,找不出别的办法”。

博尔赫斯早年深受柏拉图和叔本华等人的唯心哲学,还有尼采的唯意志论的影响,并且从休谟和康德那里接受了不可知论和宿命论以及古希腊哲学家芝诺、苏格拉底等人的哲学影响。他对笛卡尔的思想也了然于心,在上述哲学家的观点的基础上,他采用时间和空间的轮回与停顿、梦境和现实的转换、幻想和真实之间的界限连通、死亡和生命的共时存在、象征和符号的神秘暗示等手法。

博尔赫斯用小径分岔的花园造了一座迷宫小说其实写的是两个故事,但博尔赫斯却把他们巧妙地糅合在了一起。文章的主线是主人公这个间谍正被人追杀,他要把他所知道的秘密报告给他的头头,然后文章的大部分内容都在讲他与一名汉学博士讨论关于迷宫与时空的哲学。本来汉学博士是与本故事无关的,但在小径分岔的花园里,我们在这一刻相遇是朋友,下一刻相遇就是敌人,无数的时刻有无数的你我,我们以何种方式相遇是很不确定的。作家借角色的口宣布“写小说和造迷宫是一回事”,而下面的话才揭示了小说的主题:“由相互靠拢、分歧、交错或永远不干扰的时间织成的网络包含了所有的可能性。”博尔赫斯将关于时间相对性的深奥、复杂的哲学问题诉诸小说这一艺术形式,充分显示了他过人的智慧和非凡的文学才能,而把通俗有趣的侦探小说与抽象玄奥的形而上学结合起来,正是博尔赫斯的个人特色。

“时间”不仅是博尔赫斯小说的一个重要题材,也是他最常用的一个手法。与人们通常理解的时间不同,博尔赫斯发明了一种“时间的分岔”:如果时间可以像空间那样在一个个节点上开岔,就会诞生“一张各种时间互相接近、相交或长期不相干的网”,对峙于牛顿的线性时间,在这张网里,人们可以“选中全部选择”。他对“时间”的困惑与关注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反映在小说的字里行间。在他的小说中,时间有时是无限的,有时又是周而复始、循环不已的;有时还仿佛根本不存在似的,有时没有过去、没有未来、只有短暂的现在,这一切不仅反映了作者的虚无主义情感,也使他的想象力得以在时空中不受限制地翱翔。在所有的虚构作品里,每逢一个人面临几个不同选择时,总是选择一种可能性,排除其他。《小径分岔的花园》的主人公却选择了所有的可能性,这样就产生许多不同的后世,许多不同的时间。

另外,博尔赫斯很推崇时间的重复和循环,他说:“在永生者之间,每一个举动(以及每一个思想)都是遥远的过去已经发生过的举动和思想的回声,或者是将在未来屡屡重复的举动和思想的准确的预兆。经过无数面镜子的反照,事物的映像不会消失。任何事情不可能只有一次,不可能令人惋惜的转瞬即逝。”即是说,那些“我”正在经历的“现在”,对于已经经历过此事的“你”来说,就已经是“过去”了。然而“我”和“你”都不会成为最后经历这些事情的人,在不知何时的“未来”,肯定还会有某些人和我们一样,在某种特定的巧合中,很偶然地在经历我们正在经历或是已经经历过的事情。在小说中很容易找到这样的例子:在故事的前半部分,俞琛和艾伯特可以算是朋友的关系,而到了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他杀了艾伯特,他对于艾伯特来说就是敌人了。在艾伯特即将被杀之前,他说道:“时间是永远交叉着的,直到无可数计的将来。在其中的一个交叉里,我是您的敌人。”

博尔赫斯出生于1899年,和川端康成、海明威同年出生。有时候会想,那一年,在世界三个不同地方,有三个大作家同时呱呱坠地,也是一件挺有趣的事情。和那二位自杀不同,博尔赫斯死于肝癌。老天似乎开了博尔赫斯一个天大的玩笑,让他终身从事图书馆工作,担任馆长,掌管82万册图书,却又让他患上严重眼疾,近乎失明。博尔赫斯长年独身,由母亲照料生活,直到68岁才和一寡妇结婚,仅3年就离异。母亲辞世后,他认定追随自己多年的日裔女秘书玛丽亚·儿玉为终身伴侣,并于1986年4月26日结婚,一个多月后去世。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孤独的小狼》,在读这本书之前有就有一些疑问,狼不是群居动物吗?为什么叫孤独的小狼呢?读完这本书后我才明白。

今天就让我来给大家讲一讲吧!有一只不幸的`小狼,刚出生时前爪就有缺陷。在狼群里如果刚出生的狼有缺陷就会被在狼群里担任欧贝狼丢弃的。而这只小狼就被一只叫释班的狼丢弃在一块冰川上,让它自生自灭。然而小小的它非常的坚强勇敢,竟然在冰川上存活了下来,与此同时,远处有一只母熊正为失去的孩子嚎叫。就在这时小狼被一阵川流冲到了母熊的身边,发现了它,感觉这是大熊座送她的孩子,母熊非常的高兴,他还给小狼起了一个名字"福狼"

自从那以后,母熊细心的照顾福狼就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教它捕猎,挖洞等……在夜晚,福狼在母熊的肚子旁边睡觉,母熊的消化声音非常大,就这样福狼开始管母熊叫雷霆之心,渐渐的不幸覆盖在他们两个身上。一年之后,雷霆之心离他而去,福狼就开始了自己孤单的旅程,在旅途中,它找到了雷霆之心的尸体,它难过极了。最后它找到了狼群,没有想到的是狼群不但没有接纳它,反而一起围攻它,要杀死它,就在这时这本书看完了,我轻轻的叹了口气,也再为福狼担心。

通过这个故事,我感觉福狼是一只坚强勇敢的狼,他有一样东西是我没有的,那就是意志~坚强的意志!在生活和学习方面我要向福狼一样,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要像福狼一样走下去。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放寒假期间我读了《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的故事很有意思。

《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很好看,讲的是鼹鼠一家有很多个孩子,但是其中的一个名字叫米加,她不爱在地下搞挖掘,却爱对着天空发呆。它很爱设计,但是它不喜欢和爸爸妈妈各个一起去学挖掘。于是它有一天为了帮好朋友造一个洗衣机就离开了家乡,它遇见了一个魔法师。它们一起表演魔术,最后它们用表演的钱买了许多的零件,然后把它们组装了起来,变成了一台洗衣机,再送给了它的好朋友。

让我印象很深刻的部分是米加学魔法的时候,它自己带了一颗朋友送给它的月亮石,学魔法的时候,魔法师把它的月亮石变成了一个鸡蛋,它就开始专心的学魔法了。它最终学会了很多魔法,它就是用魔法变出了很多零件,然后照着样子买零件,然后它回到了家乡,把它自己做的洗衣机送给了朋友。而且它在旅行中遇见的朋友也都来到了月亮河,它们都在一起快乐的生活。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友谊和努力的重要性。和朋友之间的友谊很珍贵,要和朋友们友好相处,互相帮助。如果自己有了梦想,就要好好努力,一定就有机会可以实现。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牵着他人的舌头走》这篇文章真的很好,告诉我们交谈的要点,懂得“传球”的重要性!

感兴趣的话题。我们要交流,必须是对方比较感兴趣的话题,如果你说的话题比较偏,不能得到对方的呼应,也就是你打出去的球,没有被人接起,当时的你是比较尴尬的,所以,讲对方感兴趣的话题,是很重要的。

发现人的优势,引导话题。我们发现无论朋友性格是不是内向,成绩是不是优秀,他们身上都有闪光点,比如你们不能因为朋友考试失利,在陪伴朋友时老提这个点,这是朋友心里比较伤心的时段,能避免则避免,可以从他帅气外貌出发,他自信,他的优秀唱功等话题引入,这样能避免沉默,让朋友和自己都舒心,不用纠结某个失利不放!

环境改变人。参加同学聚会,同学可能会带他的朋友一起过来那我们可以通过同学知道他朋友的兴趣爱好,进而有话题可以聊,可能在交谈的过程中你会碰壁,但总有突破口啊,比如共同喜欢的歌,比如美食,比如旅游风光!在轻松的环境和氛围中能很快让朋友们融入其中,交谈的点可以很多。

一个人的性格看似固定,总会有兴趣的话题拉近与人的距离!

改善自我为中心的模式。每个人和自己待的时间还是多的,但,我们更发现和别人谈论感兴趣的话题,对自己的也是有益的,给别人的肯定,给别人心理上的满足,才能让自己过得充实!我们热情对待身边人,更能发现身边人的重要,体现人生价值。你会发现关心别人的同时,人家也是在关心着你!

要让自己的充满阳光,我们必须懂得与人沟通,从话题中体现互相接球的快乐!“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我们会过得更轻松!从交流中得到快感,有利于健康的心理成长!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故乡变得美好,鲁迅先生就是借小说《故乡》表达了他对自己故乡的一份特殊情怀的。

《故乡》的内容大部分取材于真人真事。那么,《故乡》是如何成为一篇著名的小说的呢?它主要运用了对比映衬的手法。小说以“我”(迅哥儿)回故乡的经历和见闻,写了故乡的景色、事件和人的前后种种变化,从而揭示了深刻的社会主题。

在“我”的心里,故乡过去的景色十分美丽。那时候,天空是深蓝色的,圆月也是那么金黄,天空下面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人们的生活优裕富足。但是二十多年过去了,这样的景象已经不再出现了。跨入故乡的第一眼,首先给人留下印象的是深冬阴晦(huì)的天气,吹进船舱中呜呜响的冷风,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的萧索的荒村。这样的景象只能使人产生悲凉的感觉。

在准备搬家的过程中,迅哥儿再把他前后经历的事和人一一对比,心中就有了一种比悲凉更为沉重的心情。比如,过去他们的老屋,是多年聚族而居的,但现在已经卖给别姓了;而且现在这老屋的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说明老屋已经朽败不堪了。

那时,他们的家景很好,大祭祀的年头,他们家的供品不少,祭器也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还要请一个忙月来帮忙。和迅哥儿相处的小朋友闰土,才十一二岁,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能手捏一柄钢叉刺猹(chá),能管祭器;能装弶(jiàng)捉小鸟雀;能讲故事;还有许多“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迅哥儿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但是,现在的闰土却跟过去完全不同了。他的身材变了,脸色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肿得通红;头上戴的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穿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sè)索着;那手也不是迅哥儿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更为严重的是“……他景况也很不如意……”。

还有“豆腐西施”杨二嫂,当年因为她,豆腐店的买卖非常好。而现在却成了一个市侩小气,爱占便宜,贪财,势利,捕风捉影,无事生非的人,所有这一切都给人一种世道凄凉的感觉。

本来我和闰土,当年可是无所不谈的好朋友,而现在,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那么所有这一切都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主人公对自己的故乡有没有一点希望呢?小说又是用什么叙述方法把这些不同的材料组织在一起的呢?只要认真读书,同学们也能从小说中找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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