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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计算机等级考场规则和考生须知

栏目: 计算机一级 / 发布于: / 人气:2.78W

2016年9月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明天(周六)开考了,考生们要了解考试考场规则,减少不必要的失误。以下是本站小编搜索整理的关于2016下半年计算机等级考场规则和考生须知,供参考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2016下半年计算机等级考场规则和考生须知

  考场规则

1.考生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由工作人员核验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钢笔、圆珠笔等)入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通讯设备、数据存储设备、智能电子设备等辅助工具及其他未经允许的物品。

3.考生入场后,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对号入座,有序参加考试,并将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放在桌上。

4.考生在计算机上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并核验屏幕上显示的'姓名、身份证号,如有不符,应立刻举手,与监考员取得联系,说明情况。

5.在自己核验无误后,等待监考人员统一指令开始进行正式考试。

6.监考人员宣布考试正式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7.考试时间由系统自动控制,计时结束后系统将自动退出作答界面。

8.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员管理和作弊者将按规定给予处罚。

9.考试过程中,如出现死机或系统错误等,应立刻停止操作,举手与监考人员联系。

10.考生考试时,禁止抄录有关试题信息。

11.考生点击交卷后,举手与监考员联系,等监考人员确认考生交卷正常后,方可离开。

12.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13.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处理。

  考生须知

1.考生领取准考证时,自行查看上机考场分布、时间。

2.考生原则上不得无故缺考,因故确实不能参考,请在考试前办理请假手续,经班主任同意后交所在学院教务办备案。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学生证(三证齐全方可参加考试)。

4.考生应在开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交验准考证和身份证、学生证,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到指定座位就坐,有序参加考试。

5.考生提前5分钟在考试系统中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并核对屏幕显示的姓名、身份证号,如不符合,由监考人员帮其查找原因,考生信息以报名库和考生签字的《考生报名登记表》信息为准,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和上机登录信息。

6.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7.在系统故障、死机、死循环、供电故障等特殊情况时,考生举手由监考教师判断原因。如属于考生误操作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负,给考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考生个人负担。

8.对于违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根据违规记录进行处理。

9. 考生成绩等第共分优秀、及格、不及格三等。90-100分为优秀、60-89分为及格、0-59分为不及格。

10.证书的“成绩”项 ,成绩“及格”,证书上只打印“合格”字样;成绩“优秀”的证书上打印“优秀”字样。

11.考生领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时,应本人持有效证件来领取,并填写领取登记单。

12.考生对分数的任何疑问,应在省级承办机构下发成绩后5个工作日内,向其报名的考点提出书面申请。

13.由于个人原因将合格证书遗失、损坏等情况的,可以申请补办合格证明书的,由考生个人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综合查询网()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