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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证员考试《综合指导》考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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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单证员考试来说《综合指导》是考点之一,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关于单证员考试《综合指导》考点整理,欢迎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单证员考试《综合指导》考点整理

  一、CFR术语

主要考点:风险划分界限、后加什么地点、变形(卸货费用的负担)

  (一)CFR 术语的含义

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

按照 《2000通则》 的解释,CFR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采用这种贸易术语成交,卖方承担的基本义务是,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除此之外,卖方要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卖方要负责租船定舱,支付到指定目的港的运费,包括装船费用以及定期班轮公司可能在订约时收取的卸货费用。但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货运保险,仍由买方负责办理,保险费由买方负担。

例:(08年试题)某外贸企业对外以CFR报价,如果客户要求将货物交到某货运站指定承运人时,那么采用( C )为宜。

A、FCA B、CIP C、CPT D、DDP

  (二)装船通知的重要作用

按照CFR条件达成的交易,卖方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是,货物装船后必须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或灭失,由于卖方未发出通知而使买方漏保,那么卖方就不能以风险在船舷转移为由免除责任。

例:(2005年试题)在CFR条件下,如合同未规定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发装船通知,卖方就没有该义务。(错误)

  (三)CFR的变形(卸货费用的承担)

① CFR Liner Terms(CFR班轮条件)这一变形指卸货费按班轮做法处理,即卖方负担卸货费。

② CFR Landed(CFR 卸至码头)这一变形是指由卖方承担卸货费,包括可能涉及的驳船费在内。

③ CFR Ex Tackle(CFR 吊钩下交货)这一变形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一直卸到吊钩所及之处 (码头上或驳船上)的费用,船舶不能靠岸时,驳船费用由买方负责。

④ CFR Ex Ship's Hold (CFR舱底交货)按此条件成交,船到目的港在船上办理交接后,由买方自行启舱,并负担货物由舱底卸至码头的费用。

例:CFR EX SHIP’S HOLD 属于目的港交货的贸易术语。 ( 否 )

(09年试题)

某公司与英国一家公司以CFR Landed的条件成交一笔交易,按国际惯例,该笔交易的货物在目的港的卸货费用,驳船费用应由( B )承担。

A、买方 B、卖方 C、船方 D、港务部门

  二、CIF术语

主要考点:前三种贸易术语的主要区别,CIF下投保险别,象征性交货,装运合同。

  (一) CIF的含义:

全文是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成本加保险费和运费(……指定目的港)。采用CIF术语成交时,卖方的基本义务是,负责按通常条件租船定舱,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并在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卖方还要负责办理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

例:(08年试题)按C组术语成交,货物启运后的风险由( B )负担。

A、卖方 B、买方 C、承运方 D、保险公司

  (二)保险险别的问题

CIF术语中的“I”表示Insurance.即保险。从价格构成来看,这是指保险费,就是说货价中包括了保险费;从卖方的责任讲,他要负责办理货运保险。办理保险须明确险别,不同险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范围不同,收取的保险费率也不同。按CIF术语成交,一般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在合同的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保险险别、保险金额等内容,这样,卖方就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办理投保。但如果合同中未能就保险险别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那就要根据有关惯例来处理。按照《2000通则》对CIF的解释,卖方只需投保最低的险别,但在买方要求时,并由买方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可加保战争、罢工和民变险。

例:(05年试题)按照《INCOTERMS2000》,CIF贸易术语条件下,卖方最低应负责投保的险别是( B )

A、水渍险 B、平安险 C、一切险 D、一切险加战争险

  (三)象征性交货问题

从交货方式来看,CIF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交货。所谓象征性交货是针对实际交货而言。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可见,在象征性交货方式下,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

案例:(2005年试题)

某公司按CIF ROTERDAM 向荷兰出口一批空调,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应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输船只不得迟于12月1日抵达目的港.如载货船只迟于12月1日抵达,则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须退还买方.合同中的'这一条款是否合理?为什么?

分析:不合理

按CIF术语成交的合同在装运港完成交货.同时CIF属于象征性交货,当货物在规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了交货,卖方无须保证到货,所以规定货物必须于12月1日抵达是不合理的.

  (四)装运合同

CIF是装运合同,不是到达合同,如果规定具体的到货时间,就不是真正意义的CIF术语性质的合同。风险划分界限与费用划分界限相分离。

  (五)CIF的变形

例:

1、我公司出口大宗商品,按CIF Nhava Sheva(那瓦什瓦,孟买新港)术语成交,合同规定采用租船运输,如我方不想负担卸货费用,我方应采用的贸易术语变形是(C)。(09年试题)

A. CIF Liner Terms Nhava Sheva

B. CIF Landed Nhava Sheva

C. CIF Ex Ship’s Hold Nhava She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