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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贺州市八步区特岗教师招聘面试通告

栏目: 教师资格 / 发布于: / 人气:1.11W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关于做好2016 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6〕1 号)文件精神,对报考我区农村中小学特岗教师并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面试及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16年贺州市八步区特岗教师招聘面试通告

  一、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贺州市八步区“特岗教师”职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公布的应聘人员名单,对应聘者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一)复审内容

(1)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报名登记表(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专科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教育类证明,对尚未领到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可在2016年7月25日前补验。

(2)历届毕业生。须提交报名登记表(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专科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教育类证明。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和个人求职材料(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原实习学校的证明)。

(4)对已取得2016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27名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以上需复审的证件均为原件和上交1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小二寸相片一张。凡经复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规定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逾期不参加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7月10日-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 —18:00

  地点: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人事股(贺州市新兴南路62号)。

(三)面试通知单发放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7月10日-14日

地点: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人事股(贺州市新兴南路62号)。

  二、专业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7月16日、17日上午8:00—17:30

  面试地点:贺州第二高级中学(贺州市新兴南路153号)。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面试要求:(1)专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2)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集中,按学科分类分别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间控制15分钟以内。应试人员统一集中候考室,面试期间不准离开候考室,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3)评委根据应聘者的分析情况:从思想内容、逻辑思维、言语表达、仪表仪态等方面进行赋分。(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 分(60分为合格),根据各学科计划招聘岗位人数按所报学科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出现成绩并列的,以下列条件顺序作为优先拟聘对象:①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②师范教育类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③非师范教育类但持有教师资格证的'考生;④同类专业考生以在校专业成绩、实习成绩、获奖情况确定。(5)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受当天所在考官组的所有人员平均分限制,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6)由于只采取专业面试的办法进行招聘,报考人数超过28人的学科岗位,要分两个及两个以上考场进行,考生采取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考场,按报考该学科岗位的所有考生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7)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面试成绩。

(三)组织体检

根据各学科计划招聘岗位人数及考生所报岗位,按考生的面试成绩,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录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四)集中培训

2016年8月20日前由自治区教育厅统筹指导各地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完成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不按时参加培训与培训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期间一旦有岗位空缺,可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要按照有关要求参加集中培训。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布名单

专业面试结束公布成绩及体检结束后按1:1 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于2016 年8月25 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自治区教育厅对各设岗县(市、区)上报的拟聘人员名单进行统一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录取名单。

(六)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按照在编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确定后由区人社局、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2016年9月5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

其他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政策处理,联系电话:0774—5211876(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0774—5281325(贺州市八步区人社局)。

贺 州 市 八 步 区 教 育 局

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