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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台风应急措施(精选6篇)

栏目: 措施 / 发布于: / 人气:2.15W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接触到措施的地方越来越多,措施是管理学的名词,通常是指针对问题的解决办法、方式、方案、途径,可以分为非常措施、应变措施、预防措施、强制措施、安全措施。那么什么样的措施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台风应急措施(精选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台风应急措施(精选6篇)

个人台风应急措施1

为了使中铁十九局长吉城际铁路项目经理部段防洪、防台风、防暴雨工作扎实有效,便于各级指挥机构组织抗灾抢险及各部门之间的协同作战,保障全体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项目经理部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号码

项目经理手机:

项目科总工手机:

项目副经理手机:

工程科长手机:

安质科科长手机:

财务科长手机:

物资设备科长手机:

综合管理科长手机:

计划合同科长手机:

二、职责分工

1、防洪、防台风、防暴雨工作由项目经理总负责。

2、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负责长吉城际铁路的防洪、防台风、防暴雨工作。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负责。

3、各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本部门和本系统的防洪、防台风、防暴雨工作,并承担领导小组所部署的各项任务,各部门应互相配合。

4、各工区在防洪、防台风、防暴雨工作中,按各自防洪、防台风、防暴雨工作职责执行,并服从项目经理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统一指挥。

三、准备工作

1、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登记造册,并由综合管理部发出整改通知。

2、各工区根据所辖区域的具体情况备足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

3、各工区组织力量把管区内的排洪沟清理干净。

4、在发生洪水、台风、暴雨紧急情况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根据实际需要与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机构或部门请求支援,如向急救医院120、公安110、地方武警部队、地方地质勘探部门等求援。

四、预案实施:

(一)防洪、防暴雨预案

1、当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暴雨(降雨量50-100毫米)时:

(1)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应立即把气象信息和防范工作要求通知各有关部门和工区。

(2)各有关部门和工区要按照通知的精神认真落实、检查防洪、防暴雨预案的准备情况,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各有关部门和工区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时刻保持与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的联络。

2、当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时:

(1)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提出具体的措施,向各有关部门和工区发出通知。

(2)各有关部门和工区按照通知的精神,立即行动起来,检查落实各自系统的防洪、防暴雨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处于临战状态。对低洼易涝、泥石流易发生地带的机械、仓库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单位及时做好安全转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3)项目经理部各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时刻保持与各工区的联络。

(4)各工区的一线抢险物资、抢险队伍要完全落实,责任人到位,一旦出现险情,做到随调随到,迅速投入抢险救灾。

(二)防台风工作预案

1、当台风正在发展,预计有可能影响我标段时,根据气象台发布的台风消息,发布“关于××年××号台风防风号通知”要求:

(1)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主动与气象台联系,密切注视台风和风暴潮情况。

(2)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台风及潮位消息向项目经理报告,并通知各有关部门,注意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2、当台风正向我标段逼近,48小时内将影响我标段时,组长、副组长立即到位,研究部署防台风的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工区负责人立即上岗到位,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并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研究部署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3、当台风在24小时内可能袭击我标段或者在附近约150公里的范围内的沿海地区登陆,对我标段将有严重影响时,各有关部门和工区根据防御台风预案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处于临战状态,同时向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汇报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工区坚持24小时值班。

4、当台风已登陆并减弱为低气压,对我标段不再有影响时,由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发布台风警报解除。要求:

(1)各有关部门和工区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部署防洪排涝工作,无明显降雨则恢复正常值班。

(2)项目经理部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安定工人情绪,关心群众生活,领导和组织灾后各项安置工作,尽快恢复生产。

(3)有关部门及时整理好相关灾情资料,向保险部门做好理赔工作。

(4)项目经理部支援灾区恢复生产,配合当地政府发动群众生产自救。

个人台风应急措施2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预防和处置台风带来的各种灾害,进一步完善我司防御台风(热带风暴)工作,建立防台抗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响应机制,保证抗台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绍兴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等方案,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绍兴虎彩台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台风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台风工作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范防台行为,实行全员参与、专群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各部门应急抢险小分队联合行动、快速响应,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各部门都要服从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1.5工作重点

(1)组织员工及时避风避险;

(2)组织重点区域的物质安全转移;

(3)仓库、车间、水泵房、行政楼、车棚等设施的安保及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

(4)风、雨、潮的预报预测和预警,并及时向员工发布台风信息。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防汛防旱指挥部

设立防风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2.2防指组成

防指总指挥由厂长担任,副指挥由人力资源部经理、企管部主任、总务主任、保安队长担任。

防指成员部门由生产部、技术部、品管部、设备处、营销部、财务部、企管部、人资部、采购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3防指的主要职责

在应急小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全厂的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向绍兴市开发区报告,由开发区区委部署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防台(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编制完善防台预案;协调部门、上下之间的工作,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台(汛)准备工作;组织开展防台(汛)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台(汛)安全的有关问题;负责发布全区汛情通告,宣布进入和解除台风警报;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4防指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人资部:负责组织保安队员和员工参加抢险、抗台和救灾,参加重要物质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同时做好参加防洪抗台抢险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及时做好受灾投保单位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2)生产部:负责防台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提出抗灾、补救措施;承担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车间人员及物料安全的监督管理和调度工作;

(3)企管部:负责厂区内防台工作;确保排水、排洪畅通,对因房屋建设而可能造成的内涝,要及时解决落实;做好公共基础设施、宣传栏、广告牌、高空挂物、行道树、庭院灯等的防台工作;

(4)财务部:组织、协调救助和救灾工作,负责防汛防台和救灾资金的筹集,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款等工作;及时负责接收、拨放救灾款物。

(5)采购部:负责救灾食品、粮食的储备和供应。

(6)设备处:负责有关防台抢险物资、设备、器材的组织储备、调动和供应。负责抗台、排涝用电的供应;及时调度解决抗灾电力,抢修灾损电力设施。

(7)技术部:在防汛防台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个人台风应急措施3

为确保突发汛情来临后,能够及时有效的组织台风防汛抗洪工作,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所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预防灾害之后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院特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区卫健局的领导下,建立快捷灵敏的预警应急机制,做到指挥统一,密切协作,一旦发生汛情快速应急处理,有效控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我院卫生台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领导和指挥辖区内台风防汛医疗救护、卫生防病体系的组建工作。

2、检查、督促辖区医疗救护、卫生防病组织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3、负责台风防汛期间医疗救护、卫生防病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4、负责向区卫健局请示、报告有关医疗救护、卫生防病工作情况。

三、组织管理

1、台风防汛工作医疗救护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医生护士的主要岗位是在病人身边,应尽力保护病人的生命安全,保障急、危、重病人及时准确的救治和快速撤离出危险区域,安抚病人及陪客,组织和发动家属或轻病人开展自救互助,接受指挥部指令,涉及到全院的突发事件,三级医师必须到位。

2、台风防汛工作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建立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生活保障体系,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供水、供粮,提供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所必需的生活用品和工具杂品等,妥善安排病人生活,保证参加救援者有较强的战斗力。合理调度车辆,保证指挥者、专家、救援人员及特殊用途的用车。

四、应急措施

发生汛情后,根据区卫健局的工作安排,负责医院的台风防汛抢险工作,并组织医务人员做好灾后防疫工作。

1、汛情预警期

接到汛情预警后,检查抢险人员、车辆、物资储备情况;要迅速将汛情警报下达到各个成员。

2、汛情发生期

(1)按台风防汛领导小组的要求,到达指定地点执行抢险任务;

(2)要组织人员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及时疏导被困人员。要对台风防汛工作高度重视,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确保抢险工作落实到位,将汛情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应急响应行动

1、启动应急预案,检查落实储备急救药品、防护用品等。

2、确保人员到位,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的落实。

3、立即组织医疗救护队、卫生防疫队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护、卫生防病工作;医院要做好院内接收和救护准备,迅速有效地救治伤病员。

4、灾区人员伤亡情况和传染病疫情要及时逐级报告。

个人台风应急措施4

一、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应急策划

(一)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图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的实际情况,认真的组织了对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特制定本项目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的应急措施,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现场操作人员应急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不良环境影响。其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程序见下图:

图1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程序图

(二)、突发事件风险分析和预防

为确保正常施工,预防突发事件以及某些预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事前有充足的技术措施准备、抢险物资的储备,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和经济损失,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和预防。

1、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及风险分析

根据本工程及气候条件情况,施工中可能会遇到9级或以上台风,给工程施工带来危害。根据以上分析,并充分考虑到施工技术难度和不利条件等,经多方讨论和分析,将台风确定为本项目的突发事件、重大风险或紧急情况。

2、突发事件及重大风险预防措施

从以上风险情况的分析看,如果不采取相应有效的预防措施,不仅给施工造成很大影响,而且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

1)项目部加大了在索取气象信息方面的投入,提高全员防洪防台意识,项目部定制了气象预报短信服务。

2)施工前期和施工过程中详细了解当地的气候情况,并密切注意气候变化及卫星云图的活动迹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预防。

3)台风处理方案

在预知台风即将发生后,待来临之前停止施工,将人员及有关财产转移到安全的地方,使财产损失尽可能减到最小。

(三)、应急资源分析

1)应急力量的组成及分布:项目部有关部门负责人、项目部成员、业主、监理、地方政府、医院卫生机构等。

2)应急设备、物资准备:医疗设备、救护车辆充足,药品齐全,各施工小分队配有对讲机、及物资转移的相关设备。

3)上级救援机构: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地方可用的主要应急资源是救护车。

(四)法律法规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

规定》第七条、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六十八条;《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许可证条例》。

三、应急准备

1、机构与职责

一旦发生台风安全事故,项目部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成立现场应急领导小组。【见网络图】

医院急救电话:120

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

组长职责: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记录作出安排;

5)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副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1)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3)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4)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成员职责:

1)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4)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5)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6)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7)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8)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9)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10)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11)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后勤部门

1)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2)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的物质及设备。

2、应急资源

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项目部根据潜在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分析,配备应急救援中所需的救援机械和设备、交通工具、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

主要应急物资:

①配备适当的救生器具,如救生圈、安全绳、长竹竿等;

②内部电话、对讲机等联系工具保持畅通;

③自备发电机和照明专线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④预备沙袋等物,利于堵水和引导水流方向。

3、教育、训练

为全面提高应急能力,项目部对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抢险知识教育,制定出相应的规定,包括应急内容、计划、组织与准备、效果评估等。公司每年进行两次应急预案指导,必要时,协同项目部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4、互相协议

项目部事先与地方医院、宾馆建立正式的互相协议,以便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资源的援助。

四、应急响应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或驻地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办公室、抢险领导小组、上级主管

个人台风应急措施5

一、目的:

建立防洪、防台风抢险应急预案,通过对应急分队的培训和实操训练,加强管理服务区域内防洪抢险的能力,在险情发生时更有效及时地排除,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防洪、防台风抢险工作万无一失。

二、职责:

管理处主任为防洪、防台风抢险总指挥;管理处主管为副总指挥,负责设备组的全面工作;安全主办为副总指挥,负责抢险组的全面工作;环境主办为副总指挥,负责后勤组的全面工作;控制中心负责信息的准确传达,协调;管理处全体不当班人员为防洪、防台风抢险应急队员。

三、小组职责划分:

(一)抢险组:由安全主办和未当班的所有安全员组成

1、采取一切措施对险情进行处理;

2、负责防洪沙袋填装,搬运及堆砌;

3、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及时排除险情。

(二)人员分工

1、未当班的两名中心岗负责装沙袋;

2、未当班的两名二号、三号、四号岗负责运沙袋;

3、未当班的两名六号、八号负责现场堆砌沙袋及采取其它措施进行抢险;

4、安全主办带领抢险组采取其它一切有效方法做好各类抢险工作。

(三)设备组:由管理处主管和管理处两名技术员组成

1、负责各类水泵及供电设备的开启;

2、对抢险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3、对现场设备进行紧急维修。

(四)后勤组:由环境主办、家政服务员、救生员、前台服务员、出纳、会所服务员组成

1、保障各类救灾物资的正常供给;

2、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

3、积极协助其它小组工作;

(五)人员分工

1、未当班两名五号岗负责后勤物资保障;

2、前台服务员、出纳、会所服务员负责疏散群众和抢救伤员,把伤员转移到安全位置并及时报市急救中心;

3、救生员和家政服务员负责财产抢救。

(六)当班人员

1、当班人员发现险情后要及时通知中心及当班班长;

2、中心值班员接到信息后采取紧急集合等措施召集未当班人员及时排出险情;

3、中心值班员应于第一时间通知管理处经理和管理处主管及安全主办;

4、中心值班员须向当班各岗位进行情况通报;

5、现场岗位应做好秩序维护及人员车辆疏导;

6、中心值班员应密切关注现场情况,必要时寻求其它支援。

7、在台风来临之前,管理处各岗位需仔细检查岗位范围内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排除险情,情况严重的及时向上级汇报。

注:所有成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所有成员在抢险的过程中需注意自身安全。

个人台风应急措施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洪水、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发生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省人民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负责领导全省防洪防台风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防办”),设在省水利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关部门、行业根据需要设立部门、行业的防洪防台风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

2.2组织机构职责

2.2.1省防指职责

(1)统一指挥全省防洪防台风工作,宣布启动、终止省防指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

(2)在省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省防指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参加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评估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

(4)下达抗洪抢险、大型水库泄洪等调度命令,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6)组织气象、水利、水文、海洋、国土等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

分析会商暴雨、洪水、台风发展趋势,提出防御部署意见。

2.2.2省防办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省政府、省防指有关领导报告并对外发布汛情、灾情。

(2)提出防洪防台风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省防指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传达省防指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洪防台风措施的落实。

(3)负责省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

(4)负责省防指的日常管理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和预警信息

省气象、水文、海洋预报部门负责对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海浪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省政府和省防指,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自然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3.2预案准备

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应及时修订完善城市防洪防台风预案、渔业防台风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洪水调度方案等各类预案方案。

3.3预防行动

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汛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城市、水库、堤防、水闸工程的防汛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落实抢险队伍,修订水库、重要水工程、重要地质灾害点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相关应急预案,开展防洪防台风抢险演练,加强防汛宣传。

汛期,省防汛、气象、水文、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全省云情、雨情、水情、风情,必要时实行加强值班,相互沟通,做好上传下达。

3.4响应级别

按洪水和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4响应工作

4.1总体要求

4.1.1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省防指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1.2进入汛期,省防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响应工作。

4.1.3省防指成员单位按照省防指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2防洪响应

4.2.1Ⅳ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Ⅳ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且暴雨可能对我省造成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2~5年一遇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5~2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20~30年一遇的洪水。

(3)中小河流堤防或小型水库出现险情。

应急响应行动

(1)省防指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

(2)省防办加强值班力量,由办领导带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了解重点防洪工程运行情况,收集险情、灾情;掌握发洪区相关水库的运行情况,并对其它大型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监视。必要时组织指导相关水库实施防洪调度。根据会商意见,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汛情,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通知,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

(3)省气象局(台)加强降雨监测,滚动发布短历时暴雨信息,预报发洪地区未来降雨发展趋势,发布暴雨警报,并及时向省政府、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4)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和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5)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加强洪水监测和预报,分析洪水发展趋势,发布洪水消息或警报,及时向省防指报告暴雨、洪水实况和洪水预报。

(6)省防指相关成员单位适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4.2.2Ⅲ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Ⅲ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省造成较大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5~20年一遇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20~5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30~50年一遇的洪水。

(3)中小河流堤防或小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

应急响应行动

(1)省防指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根据会商意见,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紧急通知,部署防洪工作。组织做好发洪区相关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2)省防办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了解重要防洪工程运行状况,收集发洪地区的险情、灾情;对发洪区大型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严密监视。部署防洪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

(3)省气象局(台)加强加密暴雨监测、预报工作,发布暴雨警报,并及时向省政府、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4)省水利厅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大坝、重要江海堤防的巡查与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

(5)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加密对江河洪水的监测、预报,并及时向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6)根据洪水发展趋势,省防指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部署低洼地、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防御工作要求。

(7)各类抢险队伍按部署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级、各部门组织运送抢

险物资器材。驻闽部队、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根据了解掌握的实时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协调和部署所属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省防指报告各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力量及进展情况。

(8)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指挥部要加强值班,在省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9)省军区、武警福建省总队、省委宣传部、省气象局派员进驻指挥部开展工作。

4.2.3Ⅱ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Ⅱ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省造成较严重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20~50年一遇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50~10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50~10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

(3)闽江、九龙江、晋江干流堤防或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或中小河流的重要堤段发生决口;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发生比较严重内涝。

应急响应行动

(1)省防指审议发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决议,紧急部署抗洪救灾工作。召集省防指主要成员单位的领导坐镇省防指协同指挥,协调指挥驻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投入抗洪救灾。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做好大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2)省防办及时收集发洪地区险情、灾情,了解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的抗洪救灾动态,提出重大防洪决策建议意见,适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

(3)省气象局(台)继续加密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

(4)省水利厅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做好重点防洪工程、病险水库和在建工程的防洪安全工作。密切监视重要防洪工程、重点病险水库和在建防洪工程的运行情况,并及时向省防指报告。提出重要防洪工程调度和抢险的建议意见。

(5)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逐时掌握江河洪水实况,滚动预报主要控制站洪水过程,并及时向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6)省防指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抗洪抗灾的紧急会议,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

(7)抢险队伍根据省防指的命令投入抢险救灾。

(8)省民政部门紧急安置和救助灾民。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医疗救助。

(9)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支援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受灾地区防汛指挥部,在省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本区域防汛抗洪工作。

(10)省军区、武警福建省总队、省国土资源厅、省委宣传部、省气象局派员进驻指挥部开展工作。

4.2.4Ⅰ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Ⅰ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省造成严重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

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10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

(3)闽江、九龙江、晋江干流重要堤段发生决口;或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发生严重内涝。

应急响应行动

(1)省防指审议并发布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协调部队、部门、设区市的抗洪抢险救灾行动。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继续做好大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2)必要时,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请求上级和有关方面支援。

(3)省防办对重大防洪决策提出建议意见。反馈省防指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将工作情况报省政府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4)省气象局(台)继续认真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

(5)省水利厅提出重点防洪地域、保障部位、出险工程的应急抗洪抢险技术意见。

(6)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继续做好洪水监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向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7)驻闽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协调组织所属单位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派出领导到省防指协助总指挥工作。

(8)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指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9)根据应急需要,省防指通知有关成员单位派员进驻指挥部开展工作。

4.2.5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省防指应视情调整防洪应急响应级别;

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省防指应视情宣布终止防洪应急响应。

4.2.6灾后处置

当降雨过程结束,江河主要控制站洪水退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后,各级防汛指挥部应把抗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抓好灾民安置和医疗、防疫工作,确保灾民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尽快修复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组织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等支援灾区工作。

(1)省防指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2)省防办收集灾情,会同有关部门核实、汇总灾情,并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省水利厅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水毁修复,确保安全度汛。

(4)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继续严密监视并实时报告洪水动向,直到江河洪水位低于警戒水位以下,及时分析暴雨洪水的主要特性,论证最大降雨频率和洪水频率、成因及规律,并向省防指报告。

(5)省防指各成员单位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省防指。

4.3防台风响应

4.3.1Ⅳ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台风Ⅳ级响应

省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预计在未来72小时内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影响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