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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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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灾害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灾害应急预案

灾害应急预案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与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XX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XX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XX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暴雨、暴雪、寒潮、干旱、雷电、大风、低温、高温、霜冻、冰冻、大雾等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2、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能力。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村、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4、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镇人民政府指导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成立XX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 挥

长:XX

副指挥长:XX

成 员:镇党政办、应急办、社会治理办、财政所、国土所、民政所、农业农村办、林业站、派出所、供电所、卫生院、中心学校等部门相关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任由XX担任。

(二)指挥部职责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镇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

1、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为镇政府提供防灾减灾决策依据和建议;

2、负责气象灾害应急体系与设施建设,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并及时提供气象服务信息;

3、负责调集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装备等资源,协调解决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关问题;

4、指导和督促各村、各部门开展响应工作;

5、决定其它有关重要事项。

(三)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机构。

主要职责:

1、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气象灾害防御的日常工作。

2、组织编制全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3、负责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掌握气象灾害及应急工作动态,编印相关应急简报。

4、组织、协调各村、各部门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气象灾害信息收集、分析、评估、鉴定、审核和上报工作。

6、完成指挥部要求的其他保障事项。

(四)指挥部成员部门职责

按照分工,各成员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并确定应急工作联络员,及时向镇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

1、党政办:参与镇政府气象防灾减灾决策,发布气象灾害预案预报信息,开展气象防灾减灾服务。

2、应急办:协调各村、企业防御和抗击气象灾害工作;指导受灾地区做好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的修复等工作;负责提供气象灾害时的地质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气象灾害造成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必要的应急防治工作,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负责灾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特别加强对水电站、矿山、尾矿坝等重要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做好涉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农业农村办:负责对全镇水利设施进行有效的监管,尽可能将损害降到最低程度;组织抢修被气象灾害损坏的自来水管道设施,保障自来水的供应;负责农业防御气象灾害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农业灾情调查核实工作。

4、民政所:统一审核发布气象灾害灾情和救助工作;组织、协调全镇气象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指导受灾地区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协助做好气象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协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参加重要设施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6、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御气象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气象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防御气象灾害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协助提供部分道路实景信息。

7、财政所:负责防御气象灾害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8、国土所:负责组织抢修被毁的道路交通设施;组织做好道路除雪除冰防滑工作;负责向被困在公路上的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负责协助各村及有关部门实施普通公路应急救援工作。

9、供电所: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用电的供应;及时组织电力受损线路的抢修,保障电网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电力供应。

10、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提供气象灾区疫情和防治意见,组织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11、中心学校:负责全镇中小学、幼儿园防御气象灾害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12、林业站:负责制定和实施林木及林业设施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林业受灾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及部门对受灾森林及林业设施进行评估和恢复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三、监测预警

(一)监测预报

1、监测预报系统建设

要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服务系统,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

2、灾害普查

建立以村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信息共享

根据村、部门向指挥部提供有关水情、灾情、险情等监测信息。建立和完善气象灾情应急指挥部成员部门气象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有关灾情、险情等信息实时共享。

(二)预警级别、发布途径

1、预警级别

根据对各类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上报气象部门,气象部门综合预报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4种颜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具体分级标准见附则。

2、发布规定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播传递”的原则,根据镇指挥部上报的相关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照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发布途径

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互联网、电子显示屏等有关媒体以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Ⅱ级、Ⅰ级气象灾害预警,由有关主管部门协调电视台、电台、通信运营商,根据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指令,电视台1小时内,电台1小时内,通信运营商30分钟内(全网或分区域)向公众用户发送预警信息。

加大农村气象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农村大喇叭广播系统、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等建设,畅通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三)应急准备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村、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到岗、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村、本部门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各村和相关部门要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级别及启动

按照气象灾害种类、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4个等级,分别对应4个气象灾害预警级别。

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后,或者气象灾害已经在本镇某区域造成特别重大影响时,镇指挥部办公室将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分析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启动响应应急级别响应的建议,报县政府同意后作出决定,根据处置需要,可作出提升或降低响应级别的决定。启动、变更、终止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长或其授权人宣布启动、变更、终止应急响应命令。启动、变更、终止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由副指挥长或其授权人宣布启动、变更、终止应急响应命令。

按照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响应级别,受影响的村以及有关部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

当同时发生2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2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响应级别应急响应。

(二)信息报告

各村、各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防御以及损失情况,在第一时间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事件信息,镇政府及时将灾害信息上报县政府和有关部门。

(三)分级响应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遵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气象灾害的种类、级别和危害程度,启动响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1、一般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气象灾害,镇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镇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1)镇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工作。确定防御目标和重点,根据需要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

(2)镇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掌握灾害天气发展趋势、灾害影响动态、抢险救灾情况等;做好灾情汇总、核查和信息上报。

(3)灾害发生时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议,根据上级指挥部要求,动员部署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及时发布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电网、通信、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灾害天气围困群众。及时将气象灾害情况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2、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镇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镇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支援请求。

(四)分部门响应

灾害发生后,各村、各部门按镇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启动响应预案,按照本部门有关预案和职责分工,指导、协助受影响村、部门做好各项防灾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农业农村办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关注气象部门更新的预报预警并及时报告指挥部。

当气象灾害造成严重损失,需进行紧急生活救助时,社会事务办公室启动有关应急预案。

当气象灾害引发水旱灾害时,农业农村办启动有关应急预案。

当气象灾害造成地质灾害时,国土所启动有关应急预案。

当气象灾害引发森林火灾时,林业站、消防部门启动有关应急预案。

当气象灾害造成群体性人员伤亡或可能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卫生院启动有关应急预案。

当气象灾害造成重大环境事件时,国土所启动有关应急预案。

当气象灾害引发洪涝时,农业农村办、国土所启动有关应急预案。

当气象灾害造成涉及农业生产事件时,农业农村办启动有关应急预案。

当气象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委员会启动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当气象灾害造成供电保障工作出现重大突发问题时,供电所启动供电保障工作应急预案。

通信、中心学校、文广等部门做好有关行业领域协调、配合工作。公安、消防、交警以及民兵预备役、地方群众抢险队伍等,要协助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五)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通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灾害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抢修和救援物质的接收与分配等。

(六)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各村、各部门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突发事件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气象灾害发生后,各村、各部门要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部门以及志愿者等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形成群策群防群控队伍体系;必要时,向邻近的乡镇人民政府寻求援助。

鼓励和引导自然人、法人、部门和社会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捐赠和志愿援助服务等活动。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七)信息公布和报道

气象灾害的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办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灾中或灾后的灾害评估,因灾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灾害救援情况等。

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报道的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必须是来源于统一发布的信息。

(八)应急终止或解除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或部门宣布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五、恢复与重建

(一)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

各村、各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制订恢复重建计划上报镇政府,尽快组织修复被损毁的民居、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交通、水利、电力、通信、供排水、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调查评估

灾害结束后,镇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社会事务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报送县人民政府。特别重大灾害的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亦应上报。

(三)征用补偿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四)灾害保险

鼓励公民积极参加气象灾害事故保险。保险机构应当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保险理赔事项。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交通保障

通信部门应以公用通信网为主体,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气象灾害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灾区通信管理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遭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国土和村乡(镇、街道)建设服务中心要完善抢险救灾、灾区群众安全转移所需交通工具的调配方案,确保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畅通。

派出所、交警负责保障交通安全畅通,维护灾区治安。

(二)物资与装备保障

民政所一是要做好抢险救灾所需的救援装备、医药和防护用品等重要工业品生产和调运协调工作;二是要加强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完善应急采购、调运机制,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

农业、林业部门做好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调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林业救灾物资、生产资料的储备、调剂和调运工作。

镇政府及其防灾减灾部门应按照规范储备重大气象灾害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有关工作。

(三)技术储备与队伍保障

气象部门组织有关业务、科研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镇政府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队伍建设。要组织村干部和有经验的人员组建气象灾害应急队伍,主要任务是接收和传达预警信息、收集并向有关方面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的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参与本村气象灾害防御方案的制订、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

(四)资金保障

镇政府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提供经费保障。

财政所对达到《XX省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等级的灾害,根据灾情及腾冲自然灾害救助标准、安排响应救助资金。

七、预案管理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依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响应的补偿和抚恤。

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处理。

(二)预案修订与完善

预案实施后,随着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镇指挥部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各村、各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制订本村、本部门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三)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镇指挥部负责制定与解释。

(四)发布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八、附则

(一)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1、Ⅰ级预警

暴雨:过去48小时7个以上(含7个)乡(镇)持续出现日雨量50毫米以上降雨,且上述乡(镇)中大部分乡(镇)有日雨量超过100毫米的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的降雨。

暴雪:过去48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出现25毫米以上的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仍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

干旱:14个以上(含14个)乡(镇)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其中7个以上(含7个)乡(镇)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霜冻:预计未来24小时,7个以上(含7个)乡(镇)将出现最低气温下降至零下5℃的霜冻天气。

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超出本乡(镇)处置能力,需要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处置的,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Ⅱ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乡(镇)的。

2、Ⅱ级预警

暴雨:过去24小时7个以上(含7个)乡(镇)持续出现日雨量50毫米以上降雨,且上述乡(镇)中大部分乡(镇)有日雨量超过100毫米的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的降雨。

暴雪:过去24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仍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中大部分乡(镇)将出现15毫米以上降雪。

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7个以上(含7个)乡(镇)日平均气温将下降12℃以上,且上述乡(镇)中大部分乡(镇)最低气温降至0℃。

干旱:11个以上(含11个)乡(镇)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其中至少4个以上(含4个)乡(镇)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霜冻: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7个以上(含7个)乡(镇)将出现最低气温下降至零下3℃的霜冻天气。

冰冻:过去48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已持续出现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仍将出现冰冻天气。

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Ⅲ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乡(镇)的。

3、Ⅲ级预警

暴雨:过去24小时7个以上(含7个)乡(镇)持续出现日雨量25毫米以上降雨,且上述乡(镇)中部分乡(镇)有日雨量超过50毫米的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的降雨。

暴雪:过去24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仍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

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日平均气温将下降10℃以上,且上述乡(镇)最低气温降至0℃。

干旱:7个以上(含7个)乡(镇)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其中至少4个以上(含4个)乡(镇)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大风:预计未来24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8级以上大风影响,未来可能持续。

低温:过去72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平均气温低于规定临界值(4℃),且最低气温在0℃以下的低温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持续低温。

高温:过去48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持续出现最高气温达37℃及以上,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乡(镇)仍将持续出现37℃以上(含37℃)高温天气。

霜冻:预计未来24小时,7个以上(含7个)乡(镇)将出现最低气温降至0℃的霜冻天气。

冰冻:预计未来24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将出现冰冻天气,或者24小时内已出现并可能持续。

大雾:预计未来24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将出现浓雾,并可能导致交通运输受到较大影响;或者已经出现并导致交通运输受到较大影响,机场、主要公路已经关闭,且未来可能持续。

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Ⅳ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乡(镇)的。

4、Ⅳ级预警

暴雨:预计未来24小时7个以上(含7个)乡(镇)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暴雪:预计未来24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将出现5毫米以上的降雪。

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日平均气温将下降8℃以上(或24小时平均气温下降6℃以上),且上述乡(镇)最低气温降至5℃。

干旱:7个以上(含7个)乡(镇)达到气象干旱重旱及以上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雷电:预计未来12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可能发生较强的雷电活动或发生雷暴大风、暴雨、冰雹等气象灾害,或雷电已造成人员伤亡,未来仍将持续或加强。

大风:预计未来24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6级以上大风影响,未来可能持续。

低温:过去72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出现平均气温低于规定临界值(6℃),且最低气温在0℃以下的低温,预计未来24小时低温持续。

高温:预计未来48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持续出现最高气温达35℃及以上;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大雾:预计未来24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将出现大雾,并可能导致交通运输受到影响;或者已经出现并导致交通运输受到影响,车辆限速,机场、主要公路准备关闭且未来可能持续。

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

(二)各类气象灾害预警分级表

灾种

分级

暴雨

暴雪

寒潮

干旱

雷电

大风

低温

高温

霜冻

冰冻

大雾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三)多种灾害预警

当同时发生2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达到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各自预警级别分别预警。当同时发生2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未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一定影响时,视情况进行预警。

(四)名词术语

暴雨:降雨强度和量均相当大的雨,会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其标准为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50毫米以上(含50毫米),或者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30毫米以上(含30毫米)。其中24小时内累计降水量大于等于100毫米小于250毫米的为大暴雨,24小时内累计降水量大于等于250毫米的为特大暴雨。

暴雪:降雪强度和量均相当大的雪,会对农牧业、交通、电力、通信设备等造成危害。其标准为24小时内纯雪累积量达10毫米以上(含10毫米),或12小时内纯雪累积降雨量达6毫米以上(含60毫米)的固态降雨。

寒潮:极地或寒带的冷空气大规模向中低纬度地区的侵袭活动,其带来的大风、降温等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交通、人体健康、能源供应等造成危害。

干旱:指长期无雨或少雨导致土壤和空气干燥的现象,会对农牧业、林业、水利以及人畜饮水等造成危害。

大风:平均风力大于6级、阵风风力大于7级的风,会对农业、交通、水上作业、建筑设施、施工作业造成危害。

低温:气温较常年异常偏低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能源供应、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高温: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雷电:发展旺盛的积雨云中伴有闪电和雷鸣的放电现象,会对人身安全、建筑、电力和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冰雹:坚硬的球状、锥状或形状不规则的固态降水,会对农业、人身安全、室外设施等造成危害。

霜冻:土壤表面或植物表面温度降到0℃或以下导致植物损伤乃至死亡的气象灾害。

冰冻:雨、雪、雾在物体上冻结成冰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林业、交通和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大雾:贴近地面的大气中悬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交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其中水平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为浓雾;水平能见度小于50米的为强浓雾。

灾害应急预案2

为切实加强我所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冰雪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冬季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局及总段关于冬季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所冬季冰雪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称冰雪灾害,主要指冬季冰雪天气引起的收费广场积雪、积冰对过往车辆安全及收费工作造成影响的冰冻灾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凡属于以上条件之一的,均应立即启动此预案。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三个服务”的要求,积极贯彻“安全畅通、预防为主、积极应对”的方针,不断加强和完善冬季冰雪天气应急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公路收费工作中冰雪天气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人、财、物的安全,保障过往车辆安全、方便、快捷通行。

(二)工作目标:坚持“疏通第一、服务第一”的原则,构建覆盖全所、统一指挥、分工明确、科学预警、反应灵敏、协调一致、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公路冰雪天气应急管理机制。

三、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全所冬季冰雪灾害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界巉所冬季冰雪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

成 员:***、***、 ***、***、***、***、***、***

领导小组在总段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冰雪天气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冰雪灾害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所综合办公室,所安全员***具体负责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收费站安全生产责任人为当班值班站长。

应急处置电话:*******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冬季除雪应急物质储备。在收费广场要及时备足粗砂、炉渣等防冻防滑物资,降雪天气使用后要及时增补,确保收费广场防滑料不少于200立方米。在收费站设置除雪抢险设施储备室,配备铁锹、洋镐、架子车等除雪工具及棉大衣等防冻物品。

(二)加强清雪除冰和交通疏导工作。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冰雪灾害发生后,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灾害发展趋势,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收费站要随时清扫收费车道积雪,并在收费广场前后200米内撒布防滑料,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当出现交通阻塞时、车辆和人员在收费广场滞留时,要第一时间开展疏导和救援工作,及时为滞留人员提供防寒衣物,执勤警卫和外部稽查人员及时疏导阻塞车辆,确保车流畅通。当发生较大雪灾天气时,所里将组织全体机关人员到收费一线,协助组织清除积雪、清淤打冰和撒防滑料。

(三)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在加强冬季冰雪天气除雪应急管理的同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自身安全管理,收费站采用电暖、煤炉取暖时,要做好防火、防触电、防煤烟中毒等措施的落实;警卫、稽查人员在收费广场执勤时必须着反光标志服、带安全头盔;加强车辆机械的安全管理,冰雪天气出车时必须使用防滑链,确保车辆、人员安全。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冬季冰雪天气发生后,值班站长要及时组织人员清雪除冰,值班领导要及时了解雪灾情况,并根据雪灾严重程度及时向总段冰雪灾害应急办公司报告。对于在收费广场因冰雪灾害造成交通事故、长时间中断交通的,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的要求,及时上级管理部门汇报,以便及时协调处理。严格执行单位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新闻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单位在应对冰雪灾害和冬季安全管理中的组织措施和工作成效,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罚则。本预案启动后,各部门必须听从指挥,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凡因清雪除冰工作不及时,交通疏导不力,行动迟缓等原因造成收费广场交通事故及其它不良影响,或被上级单位点名批评者,将按单位相关制度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六、本预案将根据冰雪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

灾害应急预案3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洪涝灾害的危害,指导灾后卫生防疫应急处置工作,防范各类灾后易发生传染病的流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本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的原则,保证在洪涝灾害后,能够及时调动应急资源,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控制灾后易发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保障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实现灾后无疫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县卫生局成立“洪涝灾害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根据灾情和疫情,组织调度医疗卫生力量,深入洪涝灾区防病治病和进行技术指导。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由中心主任为组长,流行病、传染病、消杀灭、监测、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疾病防控工作组,负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并协助开展疫情监测、饮用水监测及消毒处理、健康教育、外环境消杀灭等疫病防控工作。

县卫生监督所成立由大队长为组长的卫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

各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单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抗洪救灾应急工作组,负责对辖区内灾区现场开展医疗、饮用水消毒、疫情监测、健康宣传、外环境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及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并随时待命,等候调遣。

三、应急准备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预案要科学、合理,具有实际操作性。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专业人员和应急队伍开展抗洪救灾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本事。县疾控中心要储备必须量的消杀药械、药品,以备应急所需。

四、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所在地乡镇(中心)卫生院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深入灾区现场开展救灾防病疫病防控工作,并将受灾情景报告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立即启动《新津县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并依据本工作方案调派县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应急队伍,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领导开展各项医疗救治及疫病防控工作。

(一)加强疫情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疫情、行政双值班制度,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受灾地区在救灾防病特殊时期对甲乙类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报告单位一把手负责审核,并签字留底,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坚决杜绝漏报、迟报、不报。

(二)作好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在重灾区建立疫情监测点,主动搜索疫情,加强霍乱、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以及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疟疾、乙脑等虫媒自然疫源性疾病和流感、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有针对性地防治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三)加强消毒、管好饮用水。开展饮用水消毒管理,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用水消毒,防止水源性疾病发生。异常要加强县地源供排水公司和花源自来水厂两个集中供水点的监督监测检查,加大水源保护力度,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立即停止取水,改用应急水源,同时加大监测频率,每2小时监测一次,加大净水剂和消毒剂的投加量。地源、花源水厂被淹,洪水退后要进行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对彻底清理。并检修供水设施,全面消毒,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确保供水安全。

对分散式供水(自备水源)的,免费发放饮用水消毒药剂,把饮用水消毒措施落实到每家每户,强化净化消毒处理,保证分散式供水的安全卫生。

(四)加强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县卫生监督所要在灾区开展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团体食堂和灾区供应食品、食具监管,异常要加强对熟食和卤菜的监督检查,防止微生物和化学品污染食物,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消灭蚊蝇鼠害。环境消毒、灭“四害”工作实行辖区负责制,各镇乡动员抗震救灾消杀灭队伍,按“一村一人一机”原则落实消毒、杀虫人员及设备,组织实施环境消毒、灭“四害”。对水淹地区和居民住宅、厕所、垃圾点、临时住所等地全面实施药物喷洒消毒和卫生处理。在洪水消退后,应重点做好蚊蝇孽生地的处理,在人群居住较集中地区和被垃圾、粪便污染严重的地区,重点进行药物喷洒处理,消灭蚊蝇,并开展灭鼠工作。

(六)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经过信息、传单、通告等方式,广泛开展灾后防病知识宣传,重点宣传环境卫生、饮水饮食卫生的重要性和饮用水消毒、环境消毒等具体方法,促使群众自觉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防病本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医疗救治见《绩溪县抗洪救灾医疗救治工作预案》。

五、结束响应

根据洪涝灾害后疫情往往滞后于灾情的特点,受灾地区救灾防病工作各项应急措施要在灾后持续一段时期。所有工作结束后,受灾地区要对本次救灾防病应急工作进行系统地总结、分析、评估。并将报告上报县卫生局和本级政府。

灾害应急预案4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人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以及我区救灾工作实际情况。

1.3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人府统一领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救灾应急工作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

(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

(4)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政府重点救济灾区无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灾的群众。

1.4 适用范围

1.4.1 适用的灾害种类

我区境内发生的洪涝灾害,干旱、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霜冻、寒潮、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1.4.2 适用的工作范围

自然灾害发生前的预报预警,自然灾害将要发生或自然灾害突发时受威胁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临时安置和管理,灾害发生后对受灾人员衣、食、住、医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灾后的生产恢复,倒塌民房重建,因灾毁坏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学校校舍、农村卫生院等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相关的其他工作。

1.4.3 参照适用

因自然灾害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对转移安置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级政府负责协调并安排专项经费,部门参照本预案施行救助。

2. 启动条件

2.1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因灾死亡1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3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

2.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3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方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4 区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1 组织机构

屯溪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区的救灾应急工作。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指挥部成员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人武部、区农业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监察局、区交通局、屯溪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审计局、屯溪工商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城建办、区粮食局、区统计局、屯溪地税分局、区物价局等单位负责人。

3.1.2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研究决定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意见;

(3)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对我区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指示;

(4)向省、市政府报告我区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情况;

(5)承担区人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1.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生产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3)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和协调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救灾对口支援工作。

(4)区局:负责全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区级救灾专项资金,并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区政府提出自然灾害处置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做好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5)区发展改革委:统筹考虑将减灾救灾及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向市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核报工作。

(6)区经委:负责组织辖区管辖单位参与救灾和伤病人员救助工作;指导企业开展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7)区人武部:协助地方政府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因灾失踪人员的搜救和其他救灾工作。

(8)区农业委:负责组织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情况,会同区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落实灾区补种、改种农作物所需的种子,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9)区财政局:负责编制区级财政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负责筹集和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

(10)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负责生活饮用水卫生、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开展应急急救工作;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救助。

(11)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开展救灾工作,会同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灾情的核实工作,及时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维护教学秩序,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

(12)区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救灾工作法律法规和人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13)区交通局:负责组织交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负责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以及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协调有关部门尽快修复因灾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14)屯溪公安分局:负责指导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加强指导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5)区商务局: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具体承担肉类、食糖等重要商品的应急救灾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保证灾区商品及时供应;指导受灾地区家禽家畜的购销工作;协调落实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国际合作项目。

(16)区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和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

(17)屯溪工商分局:负责灾区物资供应的市场管理。

(18)区水利局:及时通报洪水预测、预报和旱情监测、预报信息,指导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水库实施调度,指导督促修复损毁的水利工程;参与洪、旱灾情的查核、评估工作。

(19)区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病虫害灾的监测、扑救、损失统计和防治工作。

(20)区城建办:负责协调灾后群众住房、校舍、卫生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有关手续的报批工作;负责我区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监控工作。

(21)区粮食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粮油供应,保证灾区口粮需要。

(22)区统计局:负责协助查灾、核灾工作。

(23)屯溪地税分局:负责监督执行救灾捐赠物资的减免税政策。

(24)区物价局:负责加强灾区价格管理,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提出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的意见,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维持市场价格稳定。

3.2 组织体系结构及运作机制

3.2.1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构成及职责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局,为区生产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1)向各工作组传达救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2)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生产救灾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3)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4)协调救灾过程中的各方关系;(5)完成生产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处置特大自然灾害,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加强办公室力量,补充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利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农委、区交通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区粮食局为办公室成员单位,与区局联合办公。同时,将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分为8个工作组分头开展工作,以增强应急联动能力。

(1)安置及生活救济组:区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商务局、屯溪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粮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导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办理接收、分配救灾捐赠工作,保障救灾物资运输及救灾工作车辆优先通行。

(2)查灾核灾组:区局牵头,区农委、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教育局、区粮食局、区统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3)卫生防疫组:区卫生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局、区工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指导灾区做好伤病群众的救治,做好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确保灾区不发生大的疫病流行。

(4)生产自救组:区农委牵头,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经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屯溪地税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的补种抢种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5)灾后恢复重建组: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灾区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组织力量迁移、新建受灾群众住房,恢复或新建水利工程设施以及道路、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

(6)巡视组:区监察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屯溪工商分局、区物价局为成员单位。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审计救灾专项资金和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情况,检查监管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和建材的质量、价格,监管灾后商品供应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查处救灾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人员。

(7)宣传组: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政府办公室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生产救灾宣传工作。

(8)对外联络接待组: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组成。负责协调对外联络工作,市级以上领导来我区检查指导抗灾救灾的接待安排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2.2 专家组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设立专家组,由区局负责人和区、水利、农业、粮食、统计等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

(1)监测、查核、评估灾情;

(2)分析、研判灾害趋势;

(3)对救灾应急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4. 应急准备

4.1 资金准备

(1)区级财政部门每年将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增长、物价上涨、农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逐步提高受灾群众的救助标准。

(2)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区级财政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

(3)必要时申请省、市救灾资金支持。

4.2 物资准备

(1)区局做好本区的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在每年汛期和入冬前会同区有关部门采购和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

(2)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在灾前应与有资质的供应商预先签订供货协议,保证受灾时群众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够及时供应。

4.3 通信和信息准备

(1)加强全区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我区与省、市部门的救灾通讯网络运行正常,以及区与市救灾部门的微机通讯通畅。

(2)逐步建立区、水利、城建、农业等部门间的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交流,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4.4 救灾装备准备

区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4.5 人力资源准备

(1)加强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专家队伍,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3)建立健全与军队、公安、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4)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4.6 社会动员准备

(1)完善部门救灾捐赠工作应急方案,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加强各级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的建设和管理。

(3)充分发挥各级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的作用,协助接收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

(4)建立救灾捐助表彰制度,创造良好的救灾捐助社会氛围。

4.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各镇、各街道救灾应急预案应对辖区内可能因自然灾害需转移安置的人口数量进行预测,并对安置场所作出规划,可以采取投亲靠友、腾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较多时可以搭建临时简易棚,困难较大时可以向市、区部门申请拨给救灾帐篷。全区遭受重大、特别重大灾害时,区视情向省、市申请调用救灾帐篷。

4.8 救灾技术准备

(1)各级政府应给救灾应急部门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船只、移动电话、计算机软硬件、摄像机和gps等设备和装备

(2)保证通信畅通,汛期期间,局相关负责人,救灾办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机,因救灾工作需要个人通信费增加者,应适当给予补助。

4.9 宣传、培训和演习

(1)区级政府救灾部门要利用媒体或通过其他方式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区救灾部门每年应争取参加一次上级救灾部门组织的救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3)各镇、各街道平时应加强救灾应急训练和救灾救护训练,应对大灾大难突降时,应急队伍能够讯即赶赴灾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保护人民群众生活安宁。

5. 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5.1 灾害监测和信息传递

(1)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做出灾情预警。

(2)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5.2 预警预防和信息传递

全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向成员单位和有关地方通报信息。

5.3 灾情信息管理

5.3.1 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5.3.2 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镇、街道办对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区局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镇、街道级办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乡级部门每天9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区级局上报,区局每天10时之前向市部门上报。

(3)灾情核报。镇、街道办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区局部门报告。

5.3.3灾情核定

(1)部门会商核定。部门协调农业、财政、水利、教育、粮食、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2)、农业、水利、粮食、统计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专家评估,核实灾情。

6. 预警响应

6.1 预警响应启动

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根据灾害类别不同,按照相关预案的规定进行:洪涝、干旱灾害见《屯溪区防洪应急预案》,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见《屯溪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森林火灾见《屯溪区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屯溪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6.2 预警响应程序

(1)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区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2)区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3)区局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6.3 预警响应措施

按照“政府牵头、社会参与,以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互助为补充”的救灾工作原则,实施救灾工作的基本措施:

1.分工负责,部门协助。特别严重、严重及较重自然灾害的救助以区政府为主,实行各级政府及单位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根据职责分工,团结协助,共同做好救灾工作。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特别严重及严重自然灾害,各镇(街道)、区各部门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快速解决人民群众的衣、食、住、医等问题。

3.规范程序,提高效能。本着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急事急办的原则,努力提高救灾工作效能。同时,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救助。

7. 应急响应

7.1 基本要求

明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响应原则,灾害发生后各级人府同时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应急救助预案;确定灾情报告、响应等级和责任主体、启动和结束响应程序、响应措施等内容。

7.2 响应等级

依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灾害救助的实际需要,自然灾害救助划分为特别严重灾害(ⅰ级)、严重灾害(ⅱ级)、较重灾害(ⅲ级)三个等级。

7.3 响应启动和终止程序

7.3.1 ⅰ级响应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ⅰ级响应。

(1)因灾死亡10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0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200间以上。

启动程序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区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建议,区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7.3.2 ⅱ级响应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ⅱ级响应。

(1)因灾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0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100间以上,200间以下。

启动程序

区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局提出建议,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7.3.3 ⅲ级响应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ⅲ级响应。

(1)因灾死亡1人以上(或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死亡1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100间以下。

启动程序

区局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局提出建议,副指挥长决定终止ⅲ级响应。

7.4 响应措施

7.4.1 应急响应

启动ⅰ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

(2)区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3)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及时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救灾应急方面的指示。

(4)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收集、评估、汇总各地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动态,每日10时前向区领导、区有关部门和区局报送综合情况。

(5)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组织人员赴灾区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紧急申请、协调、调拨救灾款物,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加强对转移安置灾民的管理。

(6)查灾核灾组立即组织人员赴灾区核查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向办公室提供灾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7)卫生防疫组组织医疗卫生防疫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伤病群众及时得到医治,保证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保证灾区不发生大的疫情,并按相关规定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8)生产自救组组织农业技术人员,赴灾区指导开展生产自救,改种补种农作物,发展畜、禽、渔等副业,组织引导劳务输出等;组织有关部门指导帮助企业检修厂房、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9)灾后恢复重建组及早对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和水利、交通、学校、卫生等毁坏设施修复重建项目进行调查、评估、申报、立项,争取灾后尽快实施。

(10)巡视组组织人员赴灾区巡视指导,及时发现、处置、研究解决生产救灾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重大问题向指挥部报告研究解决。

(11)宣传组会同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加强新闻舆论管理。

(12)对外联络接待组做好市级以上领导来我区检查抗灾救灾以及境外组织和人员来我区援助抗灾救灾、新闻采访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落实接待。

(13)申请省、市支持。

启动ⅱ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救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2小时内,指挥部领导带队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区局向市局报告,请求市局派出工作组指导救灾工作。

(4)根据灾情需求或区领导指示,区局会同财政局下拨救灾应急款物。

(5)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动态掌握灾情发展变化情况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区领导、区有关部门和市局报送信息。

(6)督促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及时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医,防止疫病流行;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7)根据情况,申请省、市支持。

启动ⅲ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区局接到灾情信息后,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市局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向受灾地区派工作组,查核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工作。

(2)根据需要,向重灾地区调拨救灾物资。

(3)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灾情零报告制度,保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

(4)会商区级财政部门下拨部分应急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安排灾民基本生活。

(5)督促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

7.4.2 新闻报道

报道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以正面宣传为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抗灾救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新闻发布

区政府新闻办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灾情和救灾信息。

内容审核

区政府新闻办发布的救灾新闻,内容涉及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面积等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的,由区局负责审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区水利局负责审核;涉及疫情和卫生防疫情况的,由区卫生局负责审核;涉及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由区城建办负责审核,涉及其它方面内容的,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新闻媒体报道灾情和救灾信息,按党委、政府新闻宣传管理渠道归口管理。

8.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 灾后救助

8.1.1 灾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灾害影响,冬令、春荒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出现口粮短缺等生活困难时,各镇人府应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

8.1.2 灾情调查及报告

各镇人府每年按规定调查、报告因灾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区级部门逐级审核、上报。

8.1.3 救助方案制定

各镇人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及时上报。灾情严重,本级政府救灾确有困难时,应及时申请上级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盖被等基本生活困难,主要是解决口粮。

8.1.4 救助方案实施

区级人府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的救助工作,并请求市政府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灾民救助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对确认需政府救济的灾民,由区级部门统一发放《灾民救助卡》,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救灾金将通过一卡制发放到灾民手中。在救助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对有自救能力的,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自救和抗灾能力。对缺粮又缺钱的贫困受灾群众,及时给予政府救济。通过开展社会捐赠、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

8.2 恢复重建

8.2.1 工作原则

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指导。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自行借贷等多种途径筹集。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安全适用。

8.2.2 方案制定

灾情稳定后,区人府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房台帐,为组织实施重建工作准备基础数据。区政府根据全区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的目标、政策和工作方案,向市级申请并安排建房补助资金,帮助灾区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因灾倒房。各镇人府负责制定本辖区群众因灾倒房重建方案。

8.2.3 组织实施

各镇人府负责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实施,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因灾倒房群众有安全的过冬场所。

8.2.4 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

区发改委综合协调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工作,区教育、卫生、水利、交通等部门组织协调灾区中小学学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

8.2.5 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管

屯溪工商分局、市质监局直属分局、区物价局等部门做好灾后重建中的建材生产、供应和建筑质量的监管工作,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1)自然灾害: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本预案未加限定所称的“灾害”,均指自然灾害。

(2)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社会财产损失、农作物损失等。

(3)冬令期间:指当年12月份到次年2月份的3个月时间。

(4)春荒期间:指3月份到5月份的3个月时间。

(5)荒情:因灾造成受灾群众在冬令、春荒等时段的基本生活困难情况,主要是口粮和过冬衣被。

(6)本预案中数字,称“以上”的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 奖励和法律责任

对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政府表彰和奖励;对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报批烈士;对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9.3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本预案,收集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适时提出修订和更新意见,报区政府审定后及时组织修订和更新。

9.4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局会同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322716。

9.5 预案的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关于印发黄山市屯溪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屯政办〔20xx〕56号)同时废止。

10. 附录

10.1 与本预案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屯溪区防洪应急预案》,《屯溪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屯溪区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屯溪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0.2 预案目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1.2 制定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2. 启动条件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组织机构及职责

3.2 组织体系结构及运作机制

4. 应急准备

4.1 资金准备

4.2 物资准备

4.3 通信和信息准备

4.4 救灾装备准备

4.5 人力资源准备

4.6 社会动员准备

4.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4.8 救灾技术准备

4.9 宣传、培训和演练

5. 预警预防与信息管理

5.1 灾害监测与报告

5.2 预警预防和信息传递

5.3 灾情信息管理

6. 预警响应

6.1 预警响应启动

6.2 预警响应程序

6.3 预警响应措施

7. 应急响应

7.1 基本要求

7.2 响应等级

7.3 响应启动和终止程序

7.4 响应措施

8.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 灾后救助

8.2 恢复重建

9. 附 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9.2 奖惩和法律责任

9.3 预案管理与更新

9.4 制定与解释部门

9.5 预案的实施或生效实效

10. 附录

10.1 与本预案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0.2 预案目录

10.3 各种规范文本

10.4 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10.3 各种规范文本

包括预案启动审批、应急期间信息通报、新闻发布等文本格式。

*10.4 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详细列出预案参与部门(单位)及联系人名单和通联方式,并及时更新。

灾害应急预案5

为了防止在暴雨状态下造成污油井冒井、恒润公司各装置被水淹没引发生产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1.日常各单位要保证各区域内污油井及明水沟畅通,卸油池、隔油池、污油井、污泥池等设施完好,需要加高、加固的一定要及时处理维修。出现问题要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有记录。以上各种液位在平时就要尽量降低,出现冒油时要有各种措施。

2.在暴雨状态下,第二供排水车间应随时监控雨水池液位并及时启泵外送,防止雨水积存。当来水量过大,有难以送及的趋势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生产调度部。

3.在雨季即将到来时,两个污水场在平时就应保证油泥浮渣池、活性污泥池等的低液位,保证各机泵等完好备用;资产管理部要准备好一定数量的砂石等应急物质,充分做到防患于未然。

4.两个污水场在大雨或暴雨状态下,应加大处理能力,保持污水系统低液位,防止各装置污水井冒井。第二污水处理场同时应多加注意恒润公司污水集合井的液位并及时启泵向第二污水处理场送水,保证恒润公司污水井不冒井。同时两个污水场在暴雨状态下应随时监控本装置的油泥浮渣池、活性污泥池、污水井等设施的液位高度,当有溢出的可能时,也应及时通知生产调度部。

5.调度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车间,下达按应急处理预案处置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领导小组指挥成员及消防队和各专业应急队伍迅速赶往现场。

6.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要马上了解各公司情况,根据水情及时下达应急指令,协调各应急分队及各部室人员展开应急行动。

7.侦毒洗消及减污分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了解各重点防控区域的情况,拿出防控措施报领导小组批准执行,同时带领本队成员展开应急工作。

8.重点防控区域及防控措施

a.第四循环水场北的雨水池:该处在暴雨状态下极易出现外送不及的状况,造成恒润公司被淹没。防控措施有:

1、充分发挥外送水泵的作用,在保证泵安全的前提下以最大流量向外送水。

2、调集临时水泵协助向外抽水。

b.第一污水处理场油泥浮渣池及活性污泥池:该处在暴雨状态下极易满池造成浮渣及活性污泥外溢,进而对其它部位造成污染。防控措施有:

1、暴雨情况下及时调集车辆将池中浮渣及污泥拉走。

2、浮渣泵及污泥泵要始终保持良好备用。

3、在其四周筑起围堰,防止外溢。

c.恒润公司污水集水池(由第二供排水车间管理):该处一旦满池,将造成整个恒润公司污油井冒井,防控措施有:

1、以最大能力向外送雨水。

2、必要时调集水泵向第二污水场送污水。

d.恒润西侧道路:该处在暴雨状态下路西总排明沟易满沟外溢,向东跨路流入恒润公司地界,造成恒润公司被淹没。防控措施有:

1、在道路东侧筑起围堰,防止水向东流入恒润公司。

e.两个污水处理场前提升液位:该处液位的高低决定着各生产装置污水井液位的高低及是否冒井。防控措施有:

1、将污水处理场能力提到最大。

2、必要时调集临时水泵向隔油池送水(在后路能够处理完的情况下)。

灾害应急预案6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本君

副组长:羊 旭 刘海军

成 员:学校中层领导、工会、团委成员、年级组长、班主任

二、安全预案措施:

1、加强领导,利用学校的会议和活动,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思想教育。在中考前进行应急演练。

2、对于不安全事故,以预防为主,对学生在校期间可能出现的不安全事故,及有可能出现不安全事故的高危时段、区域,采取措施,严防死守,要将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降为零。

3、组织师生进行防震、防火、防洪等应急演练,未雨绸缪。通过应急演练,明确并落实教职工各自的职责,让学生熟知正确的做法。

4、加强对事故高发时段、区域的执勤守护。

(1)实行学生晚寝通宵执勤制度,在学生晚寝时,安排教职工轮流通宵执勤守护,出现危险情况时,及时有序地组织学生按照应急演练的方案进行避险或疏散。

(2)落实楼道执勤制度,要求监考员乙在余震来临时,应临危不惧指导学生如何避险。楼道流动监考员在楼道口进行执勤守护,防止学生出现踩蹋等不安全事故。

(3)值周组成员按序号落实对学生活动场所的安全巡查。

(4)实行领导带班巡查制度,每晚安排一位行政领导负责组织当晚的晚寝执勤守护,每天的楼道执勤由当天的巡查领导负责检查、督促。

5、用活动消除学生因“5.12大地震”所带来的恐慌心理。

(1)中考前首先对他们进行由学校、年级组、班级组织的心理疏导,尽可能、尽快消除对余震的恐惧

6、加强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学校大灾之后无大疫。

(1)加强宣传管理,对校内常住教职工及亲属进行卫生防疫宣传,对学生进行卫生防疫知识讲座,并印发宣传资料,让大家重视并懂得如何进行卫生防疫。

(2)加强对学校环境卫生的管理,认真组织每天的彻底扫除,坚决不留卫生死角,确保校园的清洁。

(3)加强每天的卫生清毒,灭蝇、灭蚊工作,坚持每天两次对校园进行清毒。

(4)做好伙食团的卫生防疫工作,要求伙食团出售质量可靠,卫生安全的饭菜,禁售一切不付合要求的饭菜,并由总务后勤处负责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7、如果出现较大险情时,由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统一指挥,由各位成员具体实施对学生进行有序的疏散撤离工作,并视其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灾害应急预案7

摘要:对电网企业来说,最基本的责任就是要提供稳定安全、优质可靠的电力,所以说电力生产与国计民生是息息相关的。对电力系统来说最重要的是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建立一套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对于电力部门来说,对提升自身的应急响应能力和管理能力来说是极其重要的。应急预案能够解决有关电力系统的相关问题,对工作人员的主观随意性也有一定控制作用,而对其灾害应急能力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客观性也有一定的提高,有效确保了电力系统的安全性。

关键词:电力系统;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控制

自然生态环境在不断地恶化,冰灾、泥石流、台风、特大暴雨、山火、地震等各种自然灾害使得电网更易受到创伤,很多设备先后或同时停止了运作,不能及时为用户提供电力甚至威胁到电网的安全性,最严重的还会使整个电网瘫痪,对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也造成很大的影响。大电网可以合理地使用资源和节约投资,使得供电可靠性和电能质量得以提高,所以现代电网的建设规模也在逐渐的变大。与此同时,电网作为自然灾害的承载体,虽然很强大但在自然灾害面前还是很脆弱的,当灾害发生时,如果采取了不当的措施,势必会有较大的损失。正是因为自然灾害的成因较为复杂,种类也很繁杂、易损性高、易突发以及有一定的滞后性,所以,电力系统想要稳定安全的运行,就必须做好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1电力系统的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

1.1部分电力系统的发电方式单一,大区域应采用多样资源

无论哪种灾害出现都会有链状衍生性这样的特点(就如进行煤炭供应就会影响到发电),所以对于区域性系统来说,在进行发电系统建设时就要考虑到多样性,火电、核电和水电必须要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根据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使用。对不同的发电厂来说它们使用的是不一样的基础能源,这样完全可以减少各行业之间的相互依赖性,这样就不会出现类似“孤岛”效应的事情发生。我们国家现在已有4部核电站建立投入使用,它们分布在浙江、中部、广东和江苏,而西部还没有,当雪灾发生时,可以说明在进行核电站选址时地址是多么的重要。因此,在我国今后的电站建设时,要进行合理地布局,这样一来在应急机制中就会起到极大的作用。

1.2对电力系统的设防进行标准化的完善和提高

在灾害中会有很多的杆路、铁塔坍塌,线路的损毁也极为严重,虽然从客观上来讲是灾害天气造成原有的电力传输系统超负荷运作。在雪灾后,有关专家对此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冰灾对电网的影响主要有断线、倒塔、覆冰闪络、脱冰跳跃和导线舞动等,其中危害最大的就数断线和倒塔,会使电力发生中断。

1.3电网抵挡自然灾害的能力过于薄弱

造成电网事故的发生和限制灾后重建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电网抵挡自然灾害的能力过于薄弱,以及不合理的输电网结构。如在以前,南方电网与海南电网的主电网是没有连接的,是相对独立的,“达维”台风使得线路发生了间歇性的短路,导致机组跳闸,最终主网崩溃。之后,根本没有外来黑来启动电源,对电压偏高等问题不能很好地解决,进而使得黑启动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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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与南方主网进行连接后,主网的支援能力有所加强,同时改良后的黑启动电源使得灾后重建和网架重构的能力有所增强,恢复时间也大大减少,损失也有所减少。南方电网改良后,西电东送的主通道路线就相对的集中起来,沿途的环境较为恶劣,气候也非常复杂,有重要作用的直流换流站的送出线路、500KV的交流线路、天生桥地区的电网以及重要电路的送出线路这四类故障会对电网的运行特性进行改变,更易发生连锁性的故障。要对自然灾害的风险进行评估,研制有关的预防措施。

2对电力应急预案进行改进

2.1建立综合性的电力地理信息系统

综合电力的地理系统除去地表附着物、输变电的设备信息和基本地点以外,还需结合现存的雷电探测系统,对地震烈度区、冰区进行划分,山火、特大暴雨、泥石流、台风等,与相关的气象部门进行合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要建立综合性的电力系统,要先对电网的规划设计进行完善,同时要避开自然灾害频繁和高发的区域,电网的运行安全才能提高;其次根据自然灾害的实际情况,对相关的维护部门做预警工作,做好相应的处理方案,减少自然灾害的影响;最后,对自然灾害的危害性进行评估,有益于相关的抢修部门进行抢修,同时电力系统和管理系统进行整合,会提供辅助的策略。

2.2对灾害的破坏机理进行研究

由于自然灾害的表现形式和形成过程不同,对电力系统输电设备的危害的机理和过程也是不相同的。如四川电网在对汶川地震后的电力设施进行调研分析后,发现变压器因为自身的重量和体积遭受到很大的损伤,避雷器和断路器等设备的损毁率也很高,而对隔离开关和CIS设备的影响就会很小,研究输电设备的破坏原理,应用新型的减震和避震措施,对地震时的输电设备可降低损坏率。将导线表面的覆冰与时间、气温、天气、湿度、风速、降水等因素的关系非常密切,也受到了地理环境的影响,高海拔、微地形中的垭口和风口和迎风坡覆冰非常严重。

覆冰形成机理也极为复杂,冰灾下复杂的大电网要进行安全运行要重点研究一下重要问题:覆冰机理、如何建立复杂的大电网覆冰灾害的应急处理体系、覆冰外缘的故障机理、预警与决策、有效的除冰、电网覆冰的在线评估、防冰方法、覆冰线路灾害的局部化设计以及大电网覆冰的在线监督和斩断方法。

2.3加强对电源建设的引导工作

电源远离负荷中心,而中心缺少电源的支撑,电网太过依赖于输电通道的安全运行,这自然对电力系统的安全会造成影响。对电源和电网进行建设时,要考虑到电源与负荷中心间的关系,对电源的规划建设加强引导工作,增加分布电源的建设,提升地区电源的分布比例,使得电力系统在抵御自然灾害时能力有所提高。使得电源项目和配套的电网输变项目可以同时核准,这样才可以促进电网、电源的协调发展。

2.4进行应急预案的设置和演练

自然灾害对各地区的电力系统有不同影响,比如凝冻气候常在冬季发生,地震具有突发性和较明显的区域性、而台风主要在风水期发生。在编制应急预案时要考虑全面,要根据电网的机构和运作方式进行调整,以确保预案可以顺利实施,可以多准备几套应急处理的方案。对于重要的场所和用户,要配备应急电源,以求减少停电带来的损失。另一方面,电力系统在处理有关自然灾害问题的能力要有所提升,必要时可进行演习,这样就可以及时发现预案中存在的不足。

2.5加快一体化进程

如果出现大面积的凝冻灾害,会给当地的电网带来了不小的破坏。如2008年贵州发生的凝冻灾害,尽管当地的电力系统在全力抢修,可是对大规模覆冰断线倒塔的抢修工作并不能很好的应付。一体化管理为处理自然灾害提供了方向和思路。实行全网一体化的管理方式,对全网的各项资源进行整合,构建适合全网的运行维护规范和技术标准,在面对自然灾害时,可通过对全网进行抢修,调配物资和相关人员,使得抢修时间尽可能的缩短,应急处置的效率也会有所提高。在2011年贵州发生凝冻时,南方电网和各省市的相关技术人员对其进行应急支援,这就给实现一体化的管理提供了有效经验。

3结束语

影响电网进行安全运行最重要的因素就是自然灾害,自然灾害对电力系统的威胁如何减轻,如何保障电力能够进行安全供应,是电力系统应重视的地方。正是因为自然灾害的成因较为复杂,种类也很繁杂、易损性高、易突发以及有一定的滞后性,所以,电力系统想要稳定安全的运行,就必须做好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参考文献

[1]陈亦平,赵曼勇,刘文涛.南方电网连锁故障风险分析及防御措施研究[J].南方电网技术,2010,(03).

[2]田世明,陈希,朱朝阳.电力应急管理平台研究[J].电网技术,2008,(01).

灾害应急预案8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高效有序地开展防台防汛救灾工作,保障我公司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八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部门“三定”规定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当本公司所在地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一、防灾救灾工作指导思想

防灾救灾工作,以减轻国家财产损失和人民生命安全为目标。实行主管行政领导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部门负责的原则,组织员工防汛,本着以防灾为主、救助为辅的防灾工作原则,确保“少损失、不损失“的防灾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机构

公司成立防灾工作指挥组,由总经理任组长,站长、行政管理部经理任副组长,服务经理、技术总监、车间经理、配件经理、客户经理任组员。

工班长以上的所有管理人员组成救灾行动组。

三、前期准备工作

接到市政府发布做好紧急防灾准备后,或根据即将发生灾情,防灾指挥组启动防灾救灾预案,布置防灾工作,进入紧急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防灾救灾预案

指挥组根据防灾救灾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应急反应工作预案,按照防灾救灾机构设定,组织人员参加,救灾小组要进行防灾救灾自救,开展防灾救灾工作,并协助各部门开展救援抢险行动。

筹备防灾物资。

指挥组负责防灾救灾物资、生活急需用品筹备,保障工作和运输车辆储备。负责提供抢险物资的储备。

四、防灾救灾

防灾指挥组接到市指挥部进入紧急防灾通知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传达市防灾总指挥部指示,立即启动预案,迅速部署指挥防灾救灾工作。救灾行动组进入防灾期应急状态并保持与指挥组的联系。

一般性防灾救灾应急反应,当自然灾害发生导致公司出现大面积积水、平房随时面临倒塌的危险时:

1、指挥组立即进入防灾救灾指挥状态。并迅速将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向区、县总指挥部报告。

2、对危险区的人员进行疏散、安置工作,时刻保持与市中区防灾指挥部联络,及时汇报防灾救灾情况,做好防灾宣传工作,发动全员积极参与。

3、防灾指挥组根据受灾情况和需抢险支援具体情况,及时派出防灾抢险人员抢救。

严重破坏性防灾应急反应:

当城市道路普遍积水超过20—30公分以上水位,平房倒塌,建筑物地下滞水严重时,已经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单位停产等情况发生时:

指挥组宣布启动本预案,迅速组织指挥公司内自救、互救,并向区、县总指挥部报告情况。立即采取措施调动机动力量迅速组织抢险,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宣布非常时期的戒严和有关规定。

五、要求

防灾指挥组要高度重视防灾救灾工作,要以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加强防灾值班和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防灾措施,保证通讯畅通。救灾行动组在接到防灾指令后,必须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

防灾救灾信息要及时准确,不得瞒报、漏报。防止防灾信息误传、谣传,稳定社会情绪。

大力宣传防灾救灾知识,发动群众在自然灾害到来之前积极做好预防工作,做到未雨绸缪。

灾害应急预案9

根据《XX县地震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为保障地震灾害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我院对地震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灾情判断

当发生有感地震时,可能出现房屋晃动、吊灯摆动、物品移动、照明电源中断、通讯联络中断、电梯停运,现场人员惊慌失措、秩序混乱、拥挤、踩伤、摔伤、砸伤、人员被困等情况。

(二)组织指挥体系

指挥长:XXX、XXX

副指挥长: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

集结地点:卫生院门前空地。

(三)医疗救护队队长:

副队长:

成员:

(四)应急程序:

1、全体职工要树立“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的观念,当有感地震或者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委会人员必须以最快的方式赶到医院,根据现场职务高低依次负责组织抢险救灾。

2、医院办公室在地震发生后要立即向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委会主任报告,并通知抗震救灾抢救组。

3、抗震救灾抢救组成员在地震发生后要立即到达现场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抢险、解救伤员、尸体保管。

4、抗震救灾物资(铁锹、镐、铅丝、手电、钳子等)平时存放在后勤库房“抗震救灾专用架”备用。

(五)疏散程序

疏散方针原则:预防为主,措施得力,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患者至上,遇震不乱,减少损失,避免伤亡。

1、指挥员立即到达指挥位置行使抗震救灾指挥权。抗震指挥部位置:院内空地临时指挥部。

2、总指挥抗震救灾时在医院的职务一一最高领导。

白天:院长、副院长,依次类推。

夜间:值班医师、护士。

3、各病区医务人员坚守岗位,稳定患者情绪,让患者远离玻璃门窗、吊灯等头顶上的装饰物,保护好头部,就近躲在坚固的床下、桌子下或墙角,关闭空调、照明电源,保护好患者,防止发生患者跳楼摔伤、电击伤、踩伤等意外事故。

4、手术室医务人员停止手术,坚守岗位,按急救处理原则用无菌物品保护伤口,防止感染,并将手术患者转移至远离玻璃门窗、头顶无装饰物的无菌安全地区,保护患者体位,使用简易呼吸器,保证患者吸呼道畅通,静脉通道畅通,地震停止,继续实施手术。

5、对病房监护室的重症患者及术后患者,医务人员应坚守岗位,稳定患者情绪,守候在患者床前,做好患者心理护理,保证患者呼吸、血压正常,静脉通道通畅,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治疗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证患者生命安全。

6、门诊医务人员立即停止各种检查,坚守岗位,关闭各种仪器及电源。将病人就近躲避在坚固的办公桌下、床下及墙角处,防止砸伤。

7、财务人员立即将现钞和支票锁在保险柜内,带好钥匙,锁好门窗,就近隐蔽在安全区。

8、职能科室人员立即关闭电源,锁好门窗,到达指定位置,接受指挥部的领导、调遣。

9、药库、药房工作人员锁好门窗及毒麻、贵重药品,防止被盗、丢失,就近躲避在安全区,震后及时检对,并将情况报指挥部。

10、节假日及夜间地震时,全体医务人员接到通知后应迅速到达医院,听从指挥抗震工作。

(六)紧急疏散方式

1、住院病人及病房工作人员:

各病区经消防安全通道沿楼梯下至一楼后疏散至安全区。

2、门诊病人及工作人员:

经消防安全通道沿楼梯下至一楼后疏散至安全区。

(七)震后措施

1、医务人员迅速对摔伤、砸伤、烧伤、踩伤的病人实施救治。

2、医务人员对本病区的患者逐一检查、治疗,病房主任将本病区地震中病人情况向主要领导汇报。

3、财务科人员及时核对账目,向科长汇报,科长将账目情况向院长汇报。

4、医护人员除对住院患者实施救治外,还要承担社会因地震受伤及其他患者的救治工作。

XX镇卫生院

  

灾害应急预案10

为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发生时抢险和医疗救护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自然灾害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蕲春县卫生局关于印发《蕲春县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切实加强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内发生自然灾害时卫生应急抢险和医疗救护工作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各种医疗卫生救援任务。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镇卫生院、一社区、二社区、三社区负责人任副组长,宣传、纪委、卫生院、派出所、财政所、广播站、学校、安监办、爱卫会和各村(社区)等负责人任成员。负责领导漕河镇辖区内自然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组织协调医院各部门高效、有序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预防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及时向上级汇报医疗卫生救援相关信息。

2、成立医疗卫生救护小组

由镇卫生院、一社区、二社区、三社区负责人任组长,各院副院长任副组长,各院急诊科、内科、外科、儿科、妇科主任为成员,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员的救治和转送工作。

3:成立卫生防疫小组

由镇卫生院、一社区、二社区、三社区公共卫生科主任任组长,各院防疫保健科主任为成员,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调查、收集资料;向群众宣传突发公共事件防治措施和健康教育;负责各种疫情的报告、流调、监测、消杀灭工作。

4、成立应急物资供应小组

由镇卫生院、一社区、二社区、三社区负责人任组长,各院行政办公室、总务科主任为成员,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人员、物资、药品等的储备、调拨等应急供应。

5、成立救护车应急救援小组

由镇卫生院、一社区、二社区、三社区分管副院长任组长,各院急诊科、后勤保障科主任任成员;负责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用车,负责应对突发事件的监督管理,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汇报,及时改进,杜绝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应急响应

根据上级规定的自然灾害等级,积极作出应急响应。

四、现场处置

1、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和控制自然灾害事件所带来的危害。

2、医疗卫生救护小组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以最快的速度赶赴事发现埸,积极参加救援。

五、疾病预防控制

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卫生防疫小组要根据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卫生调查和评估,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次生自然灾害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六、自然灾害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

按照《蕲春县自然灾害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医院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按程序向当地政府、县卫生局报告。

七、医疗卫生救援保障

1、人员保障

自然灾害卫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不定期组织各小组开展自然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演练。各小组人员要保持电话畅通,如有变动,随时更新。当自然灾害发生时,要第一时间赶到单位。

2、物资保障

物资保障应急小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医疗器械和急救药品以及抗洪、抗旱物资保障。

3、救护车应急小组:对救护车进行定期检修,保障车况良好,保证医疗救援时能紧急出动。

八、奖励与处罚

发生自然灾害事件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处置自然灾害事件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自然灾害事件中有失职、消极怠工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灾害应急预案11

为有效处置我乡境内发生的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县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本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地质灾害是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按其危害程度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个等级,其中小型地质灾害为:因地质灾害死亡3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三)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特大型、大型、中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省、市、县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乡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县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配合。

二、机构和职责

(一)乡地质灾害抢捡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谢芳菲任组长,曾博、朱喜珊任副组长,聂佳枫、刘军文、林向军、洪春林、傅建斌、肖志武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国土资源所),林向军兼办公室主任。

(二)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乡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配合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做好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紧急调集抢险的应急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1.乡党政办公室:负责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联络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调度全乡人力、物力及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

2.乡原国土资源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会同乡有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的部署工作;组织地质灾害调查;负责对发生或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建筑物或建筑工程进行危房检查,组织指导群众安全转移。按照有关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结果。

3.乡原水管站:组织和督促对水库周边、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及时向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和村委会通报降雨信息,汛期动态。

4.乡原民政所:及时掌握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乡政府对灾区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及时向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5.乡林业派出所:负责做好社会治安工作,防止因突发性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

6.乡卫生院:及时赴灾区投入抢救治病和防疫工作;及时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7.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三、监测和预报

(一)建立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和群测群防网络,形成覆盖全乡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在上级行政职能部门指导下建立与防汛网络、气象监测网络互联,及时传递地质灾害险情和汛情的信息网络。

(二)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接到地质灾害紧急情况或险情报告,立即摸清情况,并向乡人民政府报告,还应向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

(三)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基层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乡、村、组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并及时向乡人民政府和乡国土资源所报告。

(四)乡人民政府及时将降雨信息和防灾要求通知到各村、由村及时组织通知到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各村委会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发现地质灾害险情,乡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四、应急处置工作

(一)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的处置

当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发生后,乡政府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初步判定地质灾害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县政府和自然资源局报告,同时越级上报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自然资源(厅)局,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积极配合上级组织力量救灾,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二)小型地质灾害的处置

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乡人民政府将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在1小时内将灾情向县政府和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五、善后处置工作

(一)地质灾害工作发生后,乡各级组织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和处置善后工作,民政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救灾物资调配和灾民安置工作。文化广播站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抢险救灾的工作情况。

(二)乡直各单位、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

(三)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相应的补偿。

(四)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

(五)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不认真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

(一)本预案在本行政区内公布,同时送县自然资源局备案。

(二)根据需要每年适时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预案演练。

(三)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

(四)本预案由乡人民政府组织,乡国土所负责解释。

(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灾害应急预案12

一、领导机构

人民政府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和市武装部、公安局、市武警中队主要领导任副主任,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市应急委成员单位主要有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等有关单位。市应急委下设应急办公室,主要负责灾害工作预警信息的收集、传达、上报和应急工作。

二、灾前预防的各项准备工作

(1)根据平顶山市政府的预警信息,应急委已下达了关于做好恶劣天气预防工作的通知,责成各单位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根据各自的职责抓紧时间准备各类应急物资。

(2)市气象局做好天气预测预警工作,并及时上报市应急办公室。

(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民政局要备足抗灾救灾物资,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及时发放食品、棉衣被和取暖等物资,确保群众安全过冬。

(4)教育局要做好学生安全防范和教育工作。

(5)交通局要做好因恶劣天气滞留旅客和司乘人员的吃饭、饮水、保暖、医疗等服务工作。

(6)卫生局要针对天气多变、气温起伏大等情况,做好疾病防控和医疗救治准备工作。

(7)商务局和市场发展中心要组织好市场供应,积极组织货源,做好应急储备,确保粮、油、肉、蛋、菜、奶等物资供应。

(8)发改委、物价局要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供给。

(9)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公安局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采取除雪除冰防滑。交通运输局要合理配置资源,突出恶劣天气的疏导,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公安局要安排足够警力疏导交通、维持秩序。

(10)旅游局要加强对旅游景点的安全检查和管理。

(11)安监局要抓好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坚决杜绝违规违法生产;加强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管理;加大对特殊场所的安全检查。

(12)电力、通信部门要加大巡线检查力度,确保畅通无阻。

(1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农业局要严密防范大风降温和强雪天气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及时采取小麦增温保墒措施,做好保温防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家牧业灾害损失。

(14)各单位要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紧急情况下要亲临一线,现场指挥,把各项防范应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各单位要挑选精兵强将,随时待命,确保应急救援队伍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三、预测预警信息收集及信息的发布

气象局对近期天气情况及时进行监测预报,根据等级不同及时上报市应急办,市应急办综合分析汇总后上报主要领导,并根据情况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手机短信、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组织人员入户进行发布相关预警信息。提前做好灾前的各项工作,有效地减少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四、预防措施

(1)指挥、协调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应急处置力量进入应急状态,调集、征用所需应急物资和设备。

(2)根据事态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做好启动专项应急预案的准备。

(3)划定警戒区域并采取必要管制措施,向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

(4)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和部门给予支援。

五、应急对策

境内发生大风和强降雪天气后,市应急办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提出具体应急处置意见报市应急委,必要时同时上报常务副市长、市长以及其他领导。市应急委综合市应急办、各单位的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对策:

(1)市人民政府作出具体的处置指示;责成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派出工作组、有关单位负责人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促。

(3)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必要时请武警部队和预备役给予支援。

(4)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赴事发地,靠前指挥。必要时,市长亲临一线指挥。

(5)批准启动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开始动作。未设立专应急指挥机构的,由市应急委或分管副市长负责组织指挥,必要时可成立临时应急指挥机构。

(6)及时向平顶山市政府报告。必要时,请求平顶山市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支持。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后,担任指挥长的市长或分管副市长应迅速了解事件基本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组织相关单位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种行动方案,责成各有关单位和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六、现场处置

现场处置工作实行市、乡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三级联动,参加应急处置的单位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自觉按受统一指挥调遣,积极展开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由市应急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有关情况和信息进行汇总、处理,协助现场指挥部领导协调各项处置工作。

(2)抢险求援:由公安、武警、交通、城建、民政、农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求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

(3)医疗救护:由卫生、畜牧等部门负责,开展对人畜的救助。

(4)交通管制:由公安、交通等部门负责,确保运输畅通。

(5)人员疏散和安置:由民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保证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6)社会动员:由市应急委员会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志愿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7)物资和经费保障: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负责调集或征用国家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8)应急通信:由通信主管部门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确保现场通信畅通。

(9)生活保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等负责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10)新闻媒体报道:新闻媒体部门,适时向外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同是向公众做好自救防护等知识宣传。

七、应急结束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确认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后,可向市应急委提出结束应急的报告。市应急委综合各方面意见,作出终止专项应急预案的指令,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消息。

八、后期处置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迅速对各辖区内受灾人员进行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定安置方案,妥善进行安置,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和抚恤。

(3)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对征收或征用的房屋等应急物资和设备予以归还,不能及时归还或造成损坏的,当依照法律规定予以补偿。财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

(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要做好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管理、拨发救灾款物等工作。

(5)民政部门负责协调、组织救灾捐助工作和捐赠款物的分配、调拨。

(6)市应急办要总结教训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在突发事件处置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扬,在处置中存在有严重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灾害应急预案1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及时有效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强降温降雪天气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和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

凡在我乡发生低温雨雪灾害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行动实行分级负责,由乡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救灾抢险应急任务。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指挥机构

成立马坪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全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决策指挥。指挥部由乡党委书记钟春元任指挥长,其他党政副职领导任副指挥长,卫生院、派出所、财政所、民政办、水管站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

下设办公室,挂靠党政办,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各村要成立相应办事机构,负责辖区内降温降雪灾害防御和救灾抢险应急工作。

(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乡强降温降雪灾害救灾抢险应急工作;收集、汇总灾情,及时上报;随时通报灾害预警信息。

财政所:负责筹集落实救灾应急经费。

民政办:组织核查报告灾情损失;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救济款物,组织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负责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电信、移动、联通营业单位:负责救灾抢险通讯的保障工作,及时联系组织人员抢修被毁的通讯设施,保障通信联络畅通。

卫生院:组织医护人员对受灾伤员进行救治,负责灾区疫情监测和防疫。

派出所:负责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参加抢险救灾。林业站:负责指导灾区尽快恢复林业生产。

畜牧站:负责做好灾区畜禽疫病防治工作。国土所: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武装部:负责协调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纪委: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各部门履职到位和政府、社会救助资金、物资公开、公正、合理使用。

水管站、供电所: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设施和供排水设施的抢修工作,组织抢修队伍,帮助灾区尽快恢复灾害损坏的送、发、配电设施,保障电力供应和供水。

三、应急准备

(一)资金准备

乡政府根据强降温降雪灾害情况,做好救灾资金储备,并保证足额到位。

(二)物资准备

民政办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救灾物资应急采购和调拨制度。

(三)救灾装备准备

各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四、信息管理

(一)灾害信息共享

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信息,电话汇报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通报信息。

(二)灾情信息管理

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救灾抢险应急救援的需求。

五、预警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发布的强降温降雪灾害预报和预警级别,及时传达预警信息。

六、应急响应

(一)响应级别

根据突发性强降温降雪灾害的程度,设定三个响应等级,即发生严重灾害为Ⅰ级响应,发生较重灾害为Ⅱ级响应,发生一般灾害为Ⅲ级响应。

(二)启动程序

接到灾情报告后,指挥部办公室在第一时间向乡政府提出启动建议,由乡政府决定进入应急响应。

(三)组织领导

由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抗灾救灾工作。事发地村委会负责成立现场应急处置办事机构,按照救灾抢险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和部署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四)具体措施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和村要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因灾伤亡人员的医治和善后工作,做好因灾损坏通讯、电力、交通等设施的抢修,确保灾区生活、生产秩序正常,社会稳定。并做好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

(五)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乡政府决定终止响应。

七、恢复和重建

(一)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以受灾村为主,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进行,必要时报乡政府协调。

(二)调查与评估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村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财政所、民政办等部门组织核查灾情,形成书面报告经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向乡政府报告。

(三)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乡政府负责。各村具体组织实施,需要乡政府援助的,由受灾村提出请求,乡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村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

灾害应急预案14

防地质灾害工作是学校工作重要部分,它涉及到学校财产以及师生生命安全,以及学校的稳定、发展等。因此,我校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应急预案。

一、高度重视,明确防地质灾害工作的意义

防地质灾害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它关系到一方的稳定,社会的进步,特别是学校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重大问题。为此。每一位教职员工,特别是学校行政,应时时刻刻装着防地质灾害工作,具有强烈的防地质灾害意识,将防地质灾害工作纳入学校的议事日程,并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长抓不懈,一抓到底。树立起防地质灾害责任重于泰山的防地质灾害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领导,成立各应急小组

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通力合作,将防地质灾害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1、防地质灾害指挥小组:

由xx组长,xxx为成员。负责整个防地质灾害灾害的抢险工作,并迅速向当地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抢险疏散小组:

由xxx任组长,xxx为成员。具体负责发生暴风雨等防地质灾害时的人员疏散,在保证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财产抢救等工作,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疏散地为火车站前的空旷地带。

3、后勤保障小组:

由xx组长,xxx为成员。具体负责整个抢险工作的物资经费的准备工作,从物资和经济上保证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增强意思、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学校发生防地质灾害将会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到学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因此,全体教职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必须树立防地质灾害工作责任重大的意识。

1、定期检查:

学校应在每年的五至十月期间的每个月特别是暴风雨季节对学校内的房屋、校舍、围墙、用点设备设施、排洪通道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消除防地质灾害可能带来得隐患。

2、积极抢险:

一旦发生防地质灾害时,各小组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迅速赶到学校,隐的时间上的主动在抢险中,首先抢险小组应及时迅速有效的疏散有危险的人员,特别是学生。同时,在保证抢险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财产抢救,禁令减少财产损失。

3、及时上报:

一旦发生防地质灾害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

总之,在防地质灾害,在防地质灾害工作中,全体教职工不能有丝毫的麻痹,要具有高度的主人翁精神,牢固树立责任重与泰山的意识,增强防地质灾害意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附:xx年防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灾害应急预案15

一、适用范围

本救灾应急预案适用于洪涝、滑坡、风灾等突发性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响应。

二、基本情况

古坪沟村辖3个村民小组,有102户310人。

三、启动条件

参照《国家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中关于水旱灾害,泥石流、滑坡等恶劣自然灾害启动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岔沟村实际情况,村委会确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应急预案:

1、造成人员伤亡;

2、造成建筑倒塌;

3、需要或可能需要转移安置群众

四、指挥机构和工作职责

成立以村总支书记与副支书为主的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全村的救灾应急工作,生产救灾领导小组组长由村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村委会副支书担任,成员由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及各村民组长组成。

组长负责整个抗灾救灾工作,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救灾应急措施,维护灾区社会秩序。

副组长负责调度人力、财力进行抢险救灾,安置灾民;落实救灾物资发放,保证紧急情况下灾民的民宿需求,组织灾民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

成员负责协调副组长工作,具体做好包点及自然村报警、转移灾民等工作。

村民组长负责通知到户,并帮助无自救能力的灾民做好人员及财产的转移工作。

民兵营长、治保主任负责做好灾区的社会治安防范工作。

五、应急准备

发生重大灾害救灾应急工作可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时期:灾情初期,个别自然村发生大灾时,灾害发生地村民组长及时上报灾情。

第二时期:当灾情进一步发展时,受灾范围逐步扩大,损失严重,半数自然村发生险情,应及时做好转移准备工作,向党委、政府详细报告灾情。

第三时期:特大灾害发生后进入紧急状态,此时,村委会应及时启动村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立即召开村生产救灾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全村灾情,研究对策,并报告乡政府,乡社会事务办公室,请求援助。

六、灾害预警和信息报送

加强与乡生产救灾指挥部的联动,建立灾害信息共享和重大险情预警机制。村两委自然灾害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接受有关信息,并在接到预警信息后,及时报告上级应急有关部门,向所属区域发布灾害预告。

七、应急响应

(一)机构安排

灾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已有指挥机构条件,下设四个分组,现场指挥组、特殊群体转移安置组、基本生活保障组、医疗救助组,各分组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当接到灾情预警后,负责全村救灾工作组织领导,并及时掌握,通报灾情。

2、现场指挥组

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指挥协调全村力量,组织开展抢险救灾,解决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和妥善安置和善后工作。

3、特殊群体转移安置组

特殊群体转移安置组负责按照预定方案组织青壮年对口帮扶五保户(含孤老人员)、重度残疾人、学校学生等弱势群体紧急转移安置。

4、基本生活保障组

基本生活保障组负责紧急转移人员,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饮用水和临时住所。

5、医疗救助组

医疗救助组负责紧急转移人员,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工作。

(二)转移路线

当预警信号发出后,涉险人员即按指定的路线转移。

(1)需转移安置到乡镇避灾安置场所的,集中登记后,有交通工具的自行转移,到达后由相关负责人对其进行登记。无交通工具的由村委会集中乘车转移。

(2)需转移安置到村避灾安置场所的沿村内主要道路自行转移,到安置点后由负责人登记造册。

(3)分散到村民或朋友家中投亲靠友安置的,自行前往,但要保持与村委会负责人的联系。

八、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灾后救助

调查了解灾情,填报《因灾倒房花名册》及因灾农作物损失情况统计表;如有因灾死亡、伤病人员,填报《因灾死亡人员花名册》。及时发放救灾款物。民主评议后,公示需救助的人员名单及数额等,发放后再进行一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恢复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