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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风险评估应急预案

栏目: 工作方案 / 发布于: / 人气:9.05K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新技术风险评估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新技术风险评估应急预案

新技术风险评估应急预案1

新技术、新项目因技术复杂、操作难度大等原因,开展过程中可能出现事先难以预料的情况。为了保证病人的安全,减少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医疗纠纷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一、严格执行《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一)新技术、新项目提出后,为保证其安全有效地应用于临床,在开展新 技术、新项目之前,有关医师应广泛查阅国内外相关著作及文献,并收集、整理、写出书面综述或报告(附相关资料),制定各种意外情况应急预案,并提交科主任进行全科集体讨论。

(二)全科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参与人员包括科室正(副)主任医师,主治 医师、住院医师等,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认真讨论,并对讨论内容应有详细书面记录,其结果由开展项目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讨论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科教科。

(三)经全科人员讨论同意后,应详细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并附 报告及相关资料送科教科,科教科对《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进行初审合格后,报请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评估,经论证同意后,报请院长审批,院长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严格执行知情同意程序

为对患者的生命安全负责,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实行新技术、新项目开展患者(家属)知情同意制度。

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前,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委托人详细交待病情,重点交代新技术、新项目给患者带来的好处和可能存在的问题,尊重患者及委托人意见,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实施。

三、严格执行疗效的分析评价程序

对于新技术、新项目前,一经开展即应完善对疗效的评价分析,不断总结经验,改正不足,时期更加完善。

(一)认真记录病例资料,随访观察疗效。

(二)定期总结病例,与常规操作进行比较。

(三)检索文献、查阅资料,与其他医院进行比较。

(四)年终将本年度开展的新病例进行分析总结上报。

(五)根据开展情况写出报告或论文。

四、建立新技术新项目风险预警机制

医疗风险预警的实施进程可以归纳为风险识别。风险估测和风险评价三个大的阶段。风险识别时对潜在的`各种风险进行系统的归纳和全面地分析以掌握其性质和特性,便于确定哪些风险应予与考虑,同时分析引发这些风险的主要因素和所产生后果的严重性,这个阶段是对风险进行定性分析的基础工作;风险估测是通过对所收集的大量资料的研究,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等工具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幅度,这个阶段工作是风险分析的定量化,使整个风险管理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风险评价是根据专家判断的安全指标,来确定风险是否需要处理和处理的程度。

五、报告程序及处置

一旦发生紧急意外情况,立即启动风险损害处置预案。经现场经治医师采取补救后仍难以处理时,立即上报上级医师及科主任,必要时报告医务处或院领导。得到指示后,还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情况,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经治医师对紧急意外情况出现后的病情变化、诊疗方案、上级医师意见及诊疗情况应及时记录,同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至患者病情稳定为止。

新技术风险评估应急预案2

一、目的

为了及早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加强预警监控,防止医疗事故,确保医疗安全,制定本预警机制。

二、范围

医疗技术风险是指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或出现的可能发生医疗失误或过失导致病人死亡、伤残以及躯体组织、生理功能和心理健康受损等不安全事件的危险因素,无论不良后果是否发生以及患者是否投诉,均属预警监控范围。

三、原则

医疗技术安全预警工作要遵守“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临床诊疗护理规范、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为准绳,以彻查医疗质量和安全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为主要手段,达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警示责任人,从而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

四、要求

医院领导、职能管理部门、各科室、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按职责和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预警工作。

五、技术风险预警分级

根据本院综合服务能力和医疗活动中因失误造成的医疗缺陷的性质、程度及后果,将技术风险预警分为三级。

(一)一级预警项目

指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和常规,但尚未给患者或医院造成损害或招致患者投诉等不良后果的情形。

1 、违反工作纪律

(1)上班或值班时间擅自离岗、脱岗,班前班中饮酒影响正常工作;

(2)为患者进行诊疗服务过程中,不遵守职业礼仪,聊天、打手机;

(3)违反职业道德和医疗保护原则,不负责任地透露或散布有关患者的病情和隐私;

(4)不负责任地任意解释医院规定和其他科室、其他医务人员的工作,造成患方误会或不满;

(5)诊疗工作中违反医疗保险有关规定;

(6)违反医德规范,以医谋私,吃拿卡要,收受红包。

2 、违反诊疗规范

(1)违反首诊负责制有关规定;

(2)危重患者来诊后,未在 3分钟内开始抢救;

(3)门急诊医师对3次就诊未能确诊的患者未安排会诊或请上级医师复诊;

(4)门诊、急诊或住院医师会诊时,未在规定时限内到达,或未诊查者只看病历进行“书面会诊”或“电话会诊”;

(5)门急医师不见病人即开具“住院通知单”;

(6)病房医师不查病人即开写医嘱;

(7)三级医师查房不及时、不认真,记录、签名、审签不规范、不及时;

(8)住院患者病情恶化处理效果不佳时,未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指导;

(9)疑难病例未及时提请科内、科间或院外会诊;

(10)对需要立即执行的医嘱,医师未通知护理人员从而导致执行延迟;

(11)对危重患者未进行床头交接班,或未按规定书写交班记录;

(12)临床医师发现传染病未按要求进行报告,出现迟报、漏报;

(13)麻醉医师对手术患者术前未查房,或术后 24小时内未随访;

(14)手术科室对重大手术未按手术分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

(15)手术医师在手术后未及时诊查患者,患者手术后 3日内无上级医师查房;

(16)错发、漏发药品,但未造成不良后果,尚未引起患者投诉;

(17)因医方对择期手术准备不足,延误手术进行;未按医院要求准时开展手术;

(18)供应或使用过期失效的灭菌器械或不合格材料,尚未造成良后果;

(19)护理环节未正确执行医嘱;

(20)错采标本,错贴标签,错用抗凝剂等导致不能正常检验;

(21)违反处方管理规定,药物适应证、禁忌证、剂量、用法、配伍等方面出现错误,尚未造成不良后果;

(22)发生严重工伤、重大事故、传染病暴发流行等事件时,未及时上报;

(23)患者转科治疗过程中,转出科室未提前联系妥当或转入科室借故拒绝或拖延转入;

(24)医技科室未按时送达“危急值”报告,或临床科室收到“危急值”报告未及时处置,但未引发医疗纠纷和造成患者身心损害;

(25)手术治疗患者术前上级医师未审签医疗文书,致使手术方案不当,手术安全核查时才发现并纠正的。

3 、医疗保障缺陷

(1)抢救药品器材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供应、补充、更换不及时,账物不符;

(2)设备、器材出现故障,维修不及时影响正常使用;

(3)医技科室对仪器设备疏于维护,违规操作,导致结果失真;

(4)医技科室疏于查对,弄错标本、项目或检查部位;

(5)遗失检查检验标本;

(6)特殊标本、病理标本保存时间不符合上级规定;

(7)检查检验结果出现可疑、矛盾资料或意外阳性结果时,未进行复核、主动报告或未通知临床科室及时重查;

(8)药剂科未能及时发现处方中用药不当、用法错误、配伍禁忌、违规超量等风险;

(9)调配中药处方时,对需要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处理的药物未单包注明;

(10)调配中草药不使用计量器具;

(11)营养餐内有异物或质量、卫生达不到规定要求;

(12)划价收费错误,导致患方投诉;

(13)计算机网络疏于维修和管理,导致运行障碍,影响正常作。

4 、诊疗记录缺陷

(1)门急诊医师未及时、规范书写门急诊病历;

(2)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中未记录药物过敏史,输血患者未记录输血史;

(3)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称记录及规定应当记录的其他资料;

(4)对转科转院患者,未书写转科、转院记录;

(5)对意外死亡病例,未及时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

(6)大中型手术未按手术分级管理规定进行术前讨论并完成讨论记录;

(7)未认真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并及时、规范、严密地签订知情同意文书;

(8)诊疗资料记录不真实、不完善、不及时、不规范,造成安全隐患;

(9)出具各种虚假诊断证明,或超越专业权限出具医学证明;

(10)各种诊疗记录和资料书写不规范、字迹潦草、签名不正规、越权签名或未进行审签;

(11)以刮、涂、擦等违规方式修改病历资料;

(12)诊疗科室、病案室保管不周,造成病历丢失、损坏或被违规复制。

(二)二级预警项目

1、因发生一级风险预警引起患方投诉;

2、一年内累计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风险预警;

3、医技科室未按时送达“危急值”报告,或临床科室收到“危急值”报告未及时处置,延误患者治疗机会,增加病人痛苦和经济负担;

4、手术治疗患者术前上级医师未查看病人和审签医疗文书,致使手术方案不当,术中必须更改手术方案,增加患者痛苦和经济负责,引发患者及近亲属投诉,遭致医院赔偿的;

5、由于责任者的过失,造成非事故性医疗缺陷,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经协商、调解或法院判决),金额超过 2000元人民币。

(三)三级预警项目

1、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二级风险预警;

2、由于责任者的过失,造成非事故性医疗缺陷,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经协商、调解或法院判决),金额超过5000元人民币;

3、出现医疗事件酿成医疗纠纷,虽未认定为医疗事故,但责任者过失严重,情节恶劣,严重损害了医院声誉;

4、发生严重违反医德医风事件,被上级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较坏的社会影响;

5、医技科室未按时送达“危急值”报告,或临床科室收到“危急值”报告未及时处置,致患者死亡、病情恶化或器官功能受到损害;

6、手术治疗患者术前上级医师未查看病人和审签医疗文书,致使手术方案错误,术中必须更改手术方案,并造成医疗纠纷与事故,遭致医院赔偿超过5000元的。

六、医疗技术风险预警信息来源

(一)各级各类查房:医师三级查房、护理查房、临床药师查房、院长查房、医德医风查房等;

(二)职能管理部门日常检查、监督、考核、评价、分析、反馈;

(三)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工作中的反映和积累;

(四)义务监督员提供;

(五)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领导机关监督检查提示或通报;

(六)患方反映、投诉、举报;

(七)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启示等。

七、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处置程序

(—)立案

1、自查立案

医务科、质控部、护理部、医保办、门诊部、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药剂科及其他有关部门日常工作中检查发现预警项目内容,均有权利和义务立案处理。

2、投诉立案

院办、医务科、质控部、护理部、医保办、财务科等职能管理部门接到投诉,经核实确系风险预警内容时,应在 24小时内立案。

(二)处理程序

1、属于自查立案的,应当限期整改并做好记录存档,复印后报职能部门。

2、属于投诉立案的,应在受理投诉后48小时内通知被投诉单位并限期整改,

3、被二、三级医疗技术风险预警警示的当事科室或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最迟在 48小时内必须主动写出整改报告,根据情节、后果、态度和整改结果,10日内作出处理。

4 、经依法鉴定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的相关法规以及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5、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本院制定的《员工不良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记分处理。

(三)奖惩

1、根据警示等级、情节轻重与后果,结合认识和对待态度、一贯表现,比照医院发布的相关规定确定处罚。

2、做出处罚决定时,要区别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合理地确定责任者在引发原因中应负的责任比重。

3、对于受到风险警示的部门和个人,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于及时发现风险、努力补救、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工作人员,可以从轻处罚或免于处罚。

4、在医疗技术应用与管理中成效显著,未发生医疗安全事故,纠纷甚少,无医源性并发症、无患者伤害事故和重返手术的个人和科室,根据本院《员工奖惩条例》相关条款,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