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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应急预案15篇

栏目: 工作方案 / 发布于: / 人气:6.06K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供应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供应应急预案15篇

供应应急预案1

一、预防措施

坚持预防为主原则。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项目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他害虫,对工作人员、商户以及业主开展宣传教育.管理公司建立以管理公司负责人为首的防疫工作小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第376号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建立应对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启动

莲花生活广场项目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急性传染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上一级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汇报,协助采取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扩散.

成立应急防疫指挥部:负责疫情控制协调指挥工作,指挥部由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商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公安机关负责人共同组成,管理单位负责人负总责.

上报:

传染病:在流行病发病期间,无论工作人员、商户或业主,如发现发热、上吐下泻病人,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送医院诊治,如医院诊断为传染疾病,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通知政府主管单位申请当地卫生防疫机构采取必要的'卫生防疫措施:按照报告程序向上报告。

食物中毒:无论工作人员、商户或业主,发现饭后多人有呕吐,腹泻等不正常症状时,及时向政府主管单位报告,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救治;同时让病人大量饮水,刺激喉部使其呕吐;通知食品供应单位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按照报告程序向上级报告。

三、卫生防疫措施

1、成立项目卫生防疫小组,负责项目流行病疫预防和控制.

应根据季节变化的特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根据防疫部门的直到和要求做好防控消杀等工作.

2、经营场区的管理:经营场区内设置一定数量的通风设备,保证空气循环良好。保证场区通道通畅无积水.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筒,并有专人每天负贡清理.设专岗提醒人群做好自身防护,不拥堵、不聚集、不逗留。

3、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人员将保证足够的生活空间及必要的防护、生活设施,值班宿舍内夏季应将开启式窗户打开通风,保持室

内空气流通,并安纱扇防蝇.冬季配备取暖设备,保持室内正常温度。

4、食品安全的管理:餐饮熟食商家应按上级防疫要求做好停歇业配合工作.允许开业的需取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允许开业手续方可开业,同时应保证室内通风良好,排水通畅,工作人员体检合格方可上岗,各种器具、主副食品不准直接接触地面,各种食品必须生熟分开.各种鲜肉必须从章证齐全,

5、公共卫生管理:项目有专人负责卫生清扫工作,及时清理垃圾,集中运送装入容器,传染性垃圾应设置专用收集桶,不得与其他垃圾混装.卫生间应有专人负责打扫,保持卫生间卫生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6、安全管理:建立应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和责任分工,并有专人负贡进行检查落实.每日开展巡查,对不明身份或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做必要控制并上报政府及相关防疫部门。

7、宣传教育管理:设置公示、学习和娱乐场所,供群众学习防控知识、自我心理疏导等。制止谣言传播,消除恐慌。

8、饮用水管理:职工饮水由现场饮水站提供开水,夏季供应清凉饮料或绿豆汤.盛水容器并有专人管理,保证工作人员能喝上符合卫生要求的白开水。

9、流动人员管理:配合防疫要求,在必要时期对流动人员进行查验、管控。工作人员有疫区接触史的一律按要求,自我隔离,建档监测并上报政府及防疫部门。

10、必要时配合建立隔离区:现场设立隔离区,隔离区设立醒目标识,禁止无关人员入内,防止疫情扩大。项目各入口设置大门,没有大门的用围挡封闭.围挡、大门应牢固严密,保证切断市场与外界的直接接触。

对于疫情密切接触者,进行重点隔离,密切接触者严格按防疫部门要求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其他人群不得与隔离人员接触,隔离人员不得到隔离区外活动。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对隔离区的消毒工作。并记录消毒台账。

对隔离区人员每天进行体检,并认证做好记录。

做好对隔离人员的宣传教育,普及预防知识,做好隔离人员思想工作,排除恐慌心理,积极服从和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治工作。杜绝私自出走和不服从管理的事件发生。

保证隔离区内人员的生活物资供应,并随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使用高峰期间的物资供应困难。

供应应急预案2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社会性突发公共事件,切实加强全区粮油市场监测和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统一部署安排。现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一、加强保供稳价应急处置工作领导

(一)成立临川区粮食局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园林临川区粮食局局长

副组长:

成员:

统筹协调全区粮油供应,按各地实际需求,合理调配粮油物资,保障粮油物资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二)临川区粮油供应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1、大米加工应急保障组:余海峰、彭学光、朱卫和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了解和掌握大米市场供求和价格情况,依照《临川区粮食应急预案》程序,适时向临川区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启动粮食应急预案,调度粮食应急储存和加工企业的稻谷、大米供应,确保城区大米市场的成品粮正常有序供应。

2、食用油应急保障组:邓北平、徐众田、钟勇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了解和掌握食用油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依照《临川区粮食应急预案》程序,适时向临川区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启动区级食用储备油应急预案,调度储备食用油保障城区食用油的正常有序供应。

(三)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舆论引导宣传组

组长:黄园林

副组长:余海峰

成员:郄建鹏、李文林、曹晓清

当发生社会性突发公共事件时,按照“快速反应、抢占先机,用好话语权,掌握主导权”要求,第一时间组织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把握舆论宣传的主动权,防止因各类不实报道信息引发负面影响。

二、粮油应急处置步骤

(一)稳定正常供应。由指定的粮食应急加工企业按日

常正常加工量组织生产,按日常正常的供应量向城区(指定乡镇)销售网点投放,以稳定大米市场的需求,确保正常的销售供应。

(二)市场需求增量。当城区(指定乡镇)重点粮油供

应点出现粮油物资供应紧张,需求不断增量,市场价格不断攀升,先行转化应急加工企业粮食库存,保供稳价,在市场需求仍不断增量,最后启动区级储备粮食供应市场,确保市场不断供。

三、粮油应急供应企业

(一)大米加工应急企业:

1、抚州市临川区抚河精制米厂

2、抚州市临川区洋洲粮食加工厂

3、抚州市华龙米业有限公司

(二)食用植物油应急供应:

1、抚州市临川区志国食品商行

(三)稻谷应急供应储运企业:

1、抚州市临川区东馆粮油管理所(存储企业)

2、抚州市临川区荣山粮油管理所(存储企业)

3、抚州市临川区嵩湖粮油管理所(存储企业)

4、抚州市昊杰运输有限公司(运输企业)

(四)供应网点(城区及各乡镇共29家)

抚州市临川区尧武敏食品平价超市等29家

四、应急处置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措施一定要落实到位。

(二)要始终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确保粮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确保粮油市场运行平稳,全力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大局。

(三)要加强粮油供应市场的监测预警。各保障工作小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监测频率,完善预警机制,落实好日报告制度。

(四)要加强粮油流通市场的执法监管。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卫生防疫部门组织联合执法,开展粮油质量监督检查,强化质量监管,坚决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供应应急预案3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并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根据市商务局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制定本预案。

3、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或可能造成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水产品、食盐、食糖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理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4、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区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林场(所)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林场(所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职责任务和分工,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区政府确定的各部门职能为基础确定,各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市里的部署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认真做好日常信息收信、监测预警等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

成员有:经科贸委、计统局、工商局、公安局、财政局、区委宣传部、交通局、农委、畜牧局、卫生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粮食局等部门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经科贸委。

2、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的责任: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决策,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单位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决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有关事宜;研究、落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3、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经科贸委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做好肉类、食糖等商品的市场调控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组织部分重要商品的调入与进口。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计统局和粮食局负责粮食、食用油、食盐的投放和市场供应,组织粮油和食盐销售工作。

物价部门负责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和预警,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开展市场价格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按市里的要求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公安局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

财政局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合理费用及时拔付。

农委和畜牧局根据市场需求,及时组织应急农产品、畜产品的供应,并负责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卫生局负责组织处理食品污染及危害人体建康的事件和医疗救治,并负责对食品流通及生产经营的卫生监督管理。

工商局负责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监督和检测,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生产领域的生活必需品的监督管理,负责流通领域生活必需品的计量监督管理,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强制性认证、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及棉花、毛、蚕丝、麻类纤维等商品的质量监督管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相关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1、预警信息监测

经科贸委(商务局)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监测体系。为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市场异常波动,对生活必需品市场进行监测实施信息报送制度,检测范围和报送时间由经科贸委(商务局)确定。物价部门要深入当地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现场检查生活必需品价格,供应变化情况。

2、预警级别

按照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确定预警分为2级:红色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Ⅰ级市场异常波动;黄色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3、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确定及预警发布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机制和程序

粮食、食用油、食盐的应急工作,由计统局、粮食局会同经科贸委(商务局)等部门按照《**市粮食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其他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工作,属于Ⅰ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

2、信息共享和处理

区政府接到生活必需品供应突发事件发生的信息后,应及时核实、了解情况,并向市商务局通报。

启动1级响应后,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报告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并抄报有关部门。

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措施的建议等内容。

启动Ⅰ级响应后,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汇总分析所有信息,向协调小组报告,并确定向区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公众等通报和公布。

3、指挥和协调

现场指挥遵循属地化为主的原则,建立事发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以商务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参与的应急处置机制。

4、信息引导

宣传部门及时组织协调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状况,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

5、企业供应链采购

商务部门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品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6、动用储备

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区的储备物资不能保证应急供应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申请市级储备物资投放市场。

7、定量或限量销售

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8、依法征用

政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五、应急结束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协调小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商务主管部门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市商务局。

六、应急保障

1、物质保障

应建立与本地区市场相适应的地方储备制度,农业龙头企业和大型商业企业,应保留必要的企业周转储备。

2、资金保障

对于按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拔放应急商品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由财政合理补助。

3、治安保障

公安、工商、质监、物价部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时依法查处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七、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供应应急预案4

为保证我镇汛期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立足防大洪抗大灾。根据县防汛防洪救灾工作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汛期防洪防汛救灾工作应急预案。

一、我镇江河水位情况

我镇地域宽,集雨面积较大,且太平江流经我镇,一旦突遇大暴雨,洪水上涨极快,我镇有太平、枫木、镇南、那沙、永安思明等6个村(社区)沿江约1.5万群众需转移,其中有13个村民小组被洪水围困的危险。

二、住房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全镇仍有全镇居住在旧泥砖瓦房600余间,当特大降雨时,极易造成倒塌。

三、转移安置对象

根据上述情况,转移的对象主要是沿江的太平、枫木、镇南那沙、永安、思明等6个村(社区)的群众。当出现洪劳灾害时各村(社区)应指定人员值班,并按就地、就近的原则,确定临时应急转移山头、高地作为临时转移点。各村(社区)都应有主要领导抓此项工作,做好动员。在转移的过程中,要加强安全。对破坏转移的不法人员,要坚决依法打击,以保证转移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转移安置方法

由镇政府统一指挥,各单位、各村(社区)层层包干负责,原则上就地、就近向指定地带转移安置。一是计划、有准备地将老、弱、病、残人员和贵重物品撤离安置到预定安全地带;二是正式转移。根据命令,除抗洪抢险或留守护卫的人员外,其余人员按指定路线转移到安全地点;三是紧急转移,当出现危险报警信号时、所有人员全部撤离;四是对居住危房的群众。要做好动员工作.随时注意房屋情况.提前撤出危房。

转移后的安置办法有三种:一是投靠亲友;二是镇统一安置;三是在附近村(社区)集中安排。

五、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对撤离转移安置工作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镇政府成立灾民转移安置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七个工作组:办公室主任由镇民政办主任李成茂兼任(电话:0777—6682402),工作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七个工作组是:

(一)宣传动员组:

组长:潘山东镇文旅站负责人

成员单位:镇文旅站、民政办。

(二)转移安置组:

组长:李成茂镇民政办主任

成员单位: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中心校、太平供电所、镇妇联、镇团委。

(三)安全保卫组:

组长:黄玉鑫太平派出所所长、副镇长(兼)

成员单位:太平派出所、太平司法所

(四)饮食供应组:

组长:肖芳权财政所所长

成员单位:太平粮所、太平供销社、太平市场监督管理所

(五)卫生防疫组:

组长:张军成中心卫生院院长

成员单位:中心卫生院

(六)电水供应组:

组长:王光宪太平供电所所长

成员单位:太平供电所

(七)车辆调度组:

组长:镇客运站站长

成员单位:镇客运站

六、保障措施

(一)运输车辆:转移安置所需车辆,由车辆调度统一组织,交警负责现场指挥。

(二)饮食供应:由迁移人员备足二天食品和饮用水,后期由饮食供应组安排。

(三)治安保卫:在安全保卫组总负责的前提下,有关部门、村(社区)要成立由领导挂帅的看护组织,严格值班制度,搞好所负责区域的治安保卫工作。集中安置地点的安全保卫工作,由被安置的群众和太平派出所组织联防,严厉打击不法分子,防止趁火打劫。

(四)转移安置:负责组织和指导全镇灾民的转移安置工作,各单位、各村(社区)要密切配合,做好灾民的转移安置工作,按照预案,精心组织应转移的群众和企事业单位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安排好生活。

(五)医疗防疫:由卫生防疫组负责,深入安置地点巡回检查,及时搞好病疫防治工作。

(六)电水供应:由电水供应组负责,供电部门要想尽一切办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对供电设备,线路的`管护维修,保证正常运行,水利站要做好饮用水供应。

(七)学生就学,转移的在校生入学的问题,由转移安置组负责组织。

(八)通讯联络:由安置组负责,电信支局提供通讯设施,保证线路畅通。

(九)宣传动员:由宣传动员组负责,文旅站和民政办实施。

七、纪律要求

(一)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关单位、村(社区)必须服从抗洪抢险指挥部撤离转移的指挥和信号,顾全大局,听从指挥,执行调度,对拒不执行命令的单拉和个人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二)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有关单位、村(社区)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牢固树立防大洪、抗大灾的思想,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深入做好撤离转移安置的具体工作,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保证撤离转移安置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三)在紧急转移的过程中要以人为主,只能带简单的行李,确保转移过程中不出现人员伤亡。

(四)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有关单位、村(社区)要明确一名领导亲自挂帅负总责,并逐步建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层层落实职责和任务,为完成撤离转移安置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供应应急预案5

为解决我镇天然气供气指标不足、冬季天然气供需矛盾等突出问题,有效保障辖区群众生活用气,确保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要把保障民生用气供应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气源供给,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天然气保供度峰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任务分工

(一)落实主体责任。涉及村(社区)是本行政区域保供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对天然气供应的日常监控,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盯紧问题督办解决,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在供气不足的'情况下,积极引导用户使用电、煤炭、柴火等替代能源。

(二)加强供气保障。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把民生民本作为优先保障重点。

一是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千方百计拓展供货渠道,积极向上争取天然气气源增供指标,与供气公司签订气源增供、保供合同,为群众温暖度冬提供气源保障。

二是引导公众提高节约用气意识,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三是采取有效管理及技术措施,建立预警机制,做好数据监控、分析及预测,发挥自身储气调配能力。

四是液化气充装站要切实加强气瓶检测和储备,作为补充燃料。

(三)强化多方联动。各村(社区)要做好天然气供应方面的舆情监测、舆论引导和信访维稳工作;镇应急办负责全镇燃气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派出所负责突发情况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交警中队做好保供交通保障工作,保障保供车辆和物资及时抵达所需地点;民政办及时协调困难群众用气保障工作;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保供应急储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燃气事关千家万户,事关民生民心。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应急保供工作,把燃气保供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好抓实,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办落实,确保我镇燃气保障有序。

(二)制定应急预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制定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天然气保供工作应急预案,组建工作专班,强化措施举措,加强统筹协调,重大、紧急情况立即向镇应急办、村建中心报告,确保“气荒”信息第一时间知晓,问题得到妥善处置,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有效保障群众生产生活。

(三)强化责任追究。天然气保供度峰措施实施期间,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及时完善各类保供措施。镇纪委要对天然气保供度峰工作实行全程督查考核,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供应应急预案6

为坚实搞好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工作,并有效率确保不好市场供应,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多安全、规范的购物环境,根据省应急指挥部第12号令及区政府工作部署,制订全市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及度汛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强化全区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产销量交会,确保市场供应,阻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用户人民群众生活须要,为赢下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更多勇敢确保。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一定半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更多服务,存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专门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居多)的菜市场、超市、商场(农贸市场)。

三、工作职责

1.区商务局:会同全区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及度汛工作,保证全区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市场供应稳定,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生活须要。

2.区市场监管局:维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超市、商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

3.区卫健委:指导各超市搞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一旦辨认出体温异常的顾客或超市员工,立即展开用药处置。

四、工作措施

(一)疫情防控措施

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免人员集聚引发交叉感染。

2、菜市场、超市、商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须配戴口罩方可步入菜市场、超市、商场。

3、每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并据实登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扶手、门把手、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经常性消毒(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4、必须时刻维持环境卫生洁净,及时清扫垃圾,维持地面潮湿、洁净,场内并无异味,严禁颁布和摆摊经营。

5、要确保空气流通,加大通风换气频次。

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要在入口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

6、全面禁止活禽市场交易,建议经营者不得活禽交易和屠宰,不得售卖野生动物。

7、菜市场、超市、商场只设一个人员和货物出入口,并且要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仪,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检查、控制人流数量,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大于等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8、对于空间密封、通风功能高、不具备消毒杀菌条件、没设置检查站点等不合乎防疫建议的菜市场、超市、商场一律暂停营业。

(二)生活必需品保供措施

1.菜市场、超市、商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必须积极主动拓宽发货渠道,大力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平衡货源,保证各类农产品不断货、不断档,确保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市场需求。

2.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

若出现各类农产品供应紧张、货源不足、物流渠道不畅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现象,应及时上报商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

五、保障机制

1、按照“属地管理+部门主管+单位协同+分级包保”的工作原则,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配合,分级包保,联防联控,共同推进。

2、区商务局制订《菜市场、超市、商场防控及度汛工作带班联系机制》及《菜市场、超市、商场带班工作联系表中》,对大型菜市场、超市、商场展开责任分工,全面落实至局领导、责任人员,同时实现“一对一”、“点对点”带班联系,随时掌控大型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动态及市场供应情况。

3、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超市、商场督查情况表》,各督查责任人每日对大型菜市场、超市、商场进行督查,填写督查情况表,报送市商务局业务科室汇总,做到每日一检查,每日一汇总,每日一上报。

5、商务部门对督查中辨认出的问题,必须及时展开消解,保证问题及时自查妥当,不取隐患,阻塞风险。

6、区商务局将不定期联合区直相关部门对各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进行督查,对违反上述规定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菜市场、超市、商场,立即依法依规进行停业整顿,对造成不利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相关单位,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供应应急预案7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市城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城市天然气供应综合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确保准确、及时、有效地处置全市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不良影响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金华市城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义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义乌市城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按照“先民用后工业、先重点后一般、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形成统一指挥、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处置体系,最大程度地降低紧急状态下城市天然气供应短缺对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2 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分级

依据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由低至高分为一般(Ⅳ)、较大(Ⅲ)、重大(Ⅱ)和特别重大(Ⅰ)四个级别。

2.1一般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Ⅳ级)

一般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上游天然气供应减量,日供应量已低于城市基本供应量,在启动城市应急气源后仍不能恢复正常,并持续3天以上。

2.城市天然气突发事故造成1000户以上、5000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

2.2较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Ⅲ级)

较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上游天然气供应减量,日供应量已低于城市基本供应量的80%,在启动城市应急气源后仍不能恢复正常,并持续3天以上。

2.城市天然气突发事故造成5000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

2.3重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Ⅱ级)

重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上游天然气供应减量,日供应量已低于城市基本供应量的60%或缺口气量超过全市工业用户,在启动城市应急气源后仍不能恢复正常,并持续2天以上。

2.城市天然气突发事故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

2.4特别重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Ⅰ级)

特别重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上游天然气供应减量,日供应量已低于城市基本供应量的30%或缺口气量超过全市工业用户和公建用户的总用气量,在启动城市应急气源后仍不能恢复正常,并持续2天以上。

2.城市天然气突发事故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

3.国家长输管线、省主干管网、气源接收站、城市门站等高压天然气供气系统发生事故,严重影响城市天然气供应。

3 组织机构与职责

3.1 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市城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主任、市城管委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旅展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应急办、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各镇街、市城投集团、市天然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2 组织机构职责

1.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紧急状态下的城市天然气保障供应方案,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研究城市天然气供应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协调全市天然气供应的平衡工作;协调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措施;掌握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的全面情况,及时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执行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协调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引导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报道,确保社会秩序和经济运行平稳。

3.3 成员单位职责

1.城管委:负责做好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协调解决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中出现的问题。

2.发改委:协助与上级能源主管部门协调争取天然气资源应急供应。

3.经信委:负责做好工业用户生产用能协调工作,会同供气单位制定工业用户有序供气方案。

4.旅展委:负责做好星级饭店天然气用户用能协调工作,会同供气单位制定星级饭店有序供气方案。

5.市商务局:负责做好大型商贸天然气用户用能协调工作,会同供气单位制定大型商贸用户有序供气方案。

6.公安局:负责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导致的安全保卫、治安秩序和交通疏导、交通管制等工作。

7.安监局:负责督促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8.应急办:协助相关应急资源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和指示。

9.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对有序供气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市属新闻单位进行节约用气宣传工作。

10.交通运输局:负责在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11.各镇街:协助做好有序供气方案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以及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工作。

12.城投集团:负责组织市天然气公司在紧急状态下启动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协助解决城市天然气有序供应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3.天然气公司:负责具体落实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各项任务和工作措施,及时报告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事件发生的过程、等级、初步原因、发展趋势以及应急供气范围等情况;严格执行市应急领导小组的`应急指令,服从上级供气部门的调度,根据供气量的安排,及时调整供气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有序供气方案,努力保证全市天然气管网安全和重点地区、重点用户的天然气供应,确保居民用气稳定;协助新闻媒体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 预防监测与预警

4.1 预防与监测

各部门、各单位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将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发展等各个环节,统筹规划应急设施,合理配置应急物资,统筹兼顾和综合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提升城市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要建立健全全市城市天然气供应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城市天然气供应的动态监测。市天然气公司应及时、准确地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报送有关数据和情况。

1.由天然气公司具体实施对全市居民、公建、工业、公交等用户日用气量的监控,实时监测全市供气动态,预测天然气资源的供需平衡情况。

2.建立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信息库,对已发生的各类事件进行记录,将分析和总结的结果存入信息库,并以此为基础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3.加强重大节假日、重要社会活动、灾害性气候和冬季保高峰供应期间的预测预警工作,建立和健全各类信息报告制度,不断提高应急保障管理水平。

4.2 预警

根据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建立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四级预警指标体系,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并分别采用不同预防对策。

蓝色预警(四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三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二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一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正在蔓延。

4.3 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时间、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咨询电话等。

预警信息发布的范围包括:可能受影响的单位(企业)与个人,以及其他相关的单位(企业)与个人。

4.4 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按照不同预警等级采取响应的应急措施。

1.蓝色预警响应:进入蓝色预警期后,各相关成员单位应做好应急响应,加强信息监控与收集;市天然气公司要立即与上游燃气企业沟通协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同时更深入了解事件情况,做好可中断供气用户的减供或停供的解释和通知。

2.黄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掌握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报送;市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组织研判,并部署相关预警响应工作。

3.橙色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由金华市相关应急机构统一部署,市相关应急机构积极配合。

4.红色预警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由省、金华市相关应急机构统一部署,市相关应急机构积极配合。

5 应急处置

5.1 信息报告

发生城市天然气供应短缺的情况后,天然气公司要立即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报告后,应迅速确认事件的性质和等级,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预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1.信息报告的时间和程序。发生一般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后,天然气公司要在1小时内将上游天然气供应情况及本市天然气供应情况通过电话、传真方式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较大及以上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后,天然气公司要在30分钟内将上游天然气供应情况及本市天然气供应情况通过电话、传真方式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事发后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电话报告或通过紧急信息报送渠道报送初步情况,力争1小时内书面报送相关情况。在事发2小时内将突发事件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因特殊情况难以在2小时内书面报送情况的,须提前口头报告并简要说明原因。

2.信息报告内容。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突发城市天然气供应事件的时间、气源短缺量,并初步判定原因、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以及发展趋势等。根据事态进展,及时做好后续处置情况的续报工作;情况有变化的,应在进一步核实后,将情况续报和核报。

5.2 先期处置

发生城市天然气供应短缺的情况后,天然气公司要立即启动本单位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与上游气源供应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增加气源供应,同时要启动城市应急气源,必要时在局部区域增加临时保供设施,最大程度上增加供气量,保障城市天然气的基本供应需求。

5.3 应急响应

根据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市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采取或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I级(特大)。

1.Ⅳ级应急响应。当发生一般(Ⅳ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时,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天然气公司要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增加气源供应量,确保满足居民用户、商业用户以及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机构用户的用气需求,尽量满足工业用户的用气需求,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相应减少或停止可中断用户的天然气供应。

2.Ⅲ级应急响应。当发生较大(Ⅲ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时,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天然气公司要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增加气源供应量,确保满足居民用户、商业用户(洗浴中心等商业性娱乐场所除外)以及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机构用户的用气需求,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会同经信委、商务局、旅展委等部门制定工商业用户天然气有序供应方案,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相应减少或停止部分工业企业、商业性娱乐场所等用户的天然气供应。

3.Ⅱ级应急响应。当发生重大(Ⅱ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时,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上报金华市相关应急机构,建议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天然气公司要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增加气源供应量,确保满足居民用户和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机构用户的用气需求,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会同经信委、商务局、旅展委等部门制定工商业用户天然气有序供应方案,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停止工业用户的天然气供应,相应减少或停止部分商业用户的天然气供应。

4.I级应急响应。当发生特大(I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时,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I级应急响应,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上报金华市相关应急机构,建议上报省级相关应急机构启动I级应急响应。天然气公司要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增加气源供应量,力争满足居民用户和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机构用户的用气需求,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全市天然气有序供应方案,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停止工商业用户的天然气供应,力争保证居民生活天然气的基本供应。

5.4 应急信息发布

发生一般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发生较大以上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由市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在2小时内发布事件简要信息,并在24小时内发布事件处置情况信息。信息发布的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财产损失、事件进展、提示公众注意事项、天然气减供或停供信息、临时解决措施以及依法应当予以公开的其他信息等。

5.5 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影响基本消除,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立即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具体包括全面恢复供气、恢复生产等后续事项,尽快消除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产生的影响,妥善处理受影响的天然气用户,保障社会安定。

6.2 调查评估

发生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后,应当开展调查评估,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评估事件损失,并制作调查评估报告

6.3 恢复

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结合调查评估情况,组织制定恢复生产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积极配合市天然气公司对减供或停供用户的恢复供气工作。

7 应急保障

7.1 指挥保障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协调有关成员单位紧密配合,积极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必要时可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加强协调处置力量,及时组建专家组,筹措应急指挥需要的场地、器材、经费等。

应急预案实施期间,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天然气公司对全市天然气供应情况实行每日两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召开例会,研究全市天然气的供需平衡和计划安排,监督天然气有序供应方案的执行,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7.2 队伍保障

1.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天然气公司的应急抢修队是全市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专业队伍,承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任务。

2.应急专家库。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专家库,为处置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7.3 经费保障

与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的各项费用,按规定程序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财政预备费用应当优先保障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市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落实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处置的有关应急资金保障。

7.4 通信、交通保障

建立完善以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中心的通信网络系统,建立相应的通信网络保障制度,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做到及时、稳定地接收、上报和传递各类信息,保障应急管理部门领导、工作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公安、交通运输等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应急通行机制,保障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

8 监督管理

8.1 应急演练

1.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演练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城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演练,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天然气供应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

2.天然气公司应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应急预案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不断提高运行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8.2 宣传教育

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引导各有关单位做好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手机等传播方式,加大对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

8.3 责任与奖惩

对在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

1.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是指城市天然气设施发生安全事故(火灾、爆炸、泄漏等)或上游天然气供应减量等因素导致的城市天然气供应短缺的事件。

2.城市基本供应量是指居民用户、公建及商业用户、不可中断工业用户的天然气供应量。

3.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 更新和解释

本预案由义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更新和解释。市政府有关部门、天然气公司等单位要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订、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

9.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供应应急预案8

为切实贯彻上级《关于及早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精神,保障我县天然气的平稳有序供应,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天然气的安全保供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公共安全,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要求,认真做好年度天然气规划、迎峰度冬谋划,督促调度燃气企业落实保供能力,确保我县迎峰度冬天然气平稳有序供应。

二、天然气供应保障

(一)落实燃气企业的保供能力。

20xx年,预计我县采暖季用气量为1166万方(国源844.9万方、中燃287.1万方、聚隆34万方),实际签订合同量1292.315万方。

临城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采暖季气量330.115万方,分别于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管道气量68.68万方,与中燃宏大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签订LNG购销气量261.435万方;邢台聚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临城分公司与邢台聚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采暖季LNG购销气量34万方;临城国源燃气有限公司签订采暖季气量928.2万方,分别与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管道气量728.2万方、与石家庄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签订了LNG购销气量200万方,并签订LNG储气设施库容租赁合同,租赁石家庄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库量为85万方的库容设施作为我县应急储气设施,该设施的储气量可保障我县居民三天的应急用气,确保20xx年我心天然气持续稳定供应。

(二)明确燃气的保供顺序。

督促燃气企业落实通知精神,分类汇总民用、工业、车用等行业用气量,形成保供方案。

坚持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保供顺序,努力实现供需平衡,保障天然气的稳定供应。

(三)建立迎峰度冬有序用气机制。

坚持规划先行、量入为出、全县平衡、供需协商,科学确定城乡民生用气和“气代煤”工程用气需求量,加强需求侧管理,规范用气秩序。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住建局、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各乡镇政府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临城县天然气保供应急领导小组。

加强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供需平衡,及时协调天然气供需矛盾,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协同做好保供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做好气源保障,提升保供能力。

燃气公司要与上游供气公司签订供气合同,根据“气代煤”任务数、增加工业用户数等规划,积极谋划年需增加用气量,与上游公司早日洽谈,保障气源供应。

除此之外,要积极争取气源指标。

(三)做好燃气储备,推进应急调峰设施建设。

按照省发改委要求,天然气销售企业要建立天然气储备,拥有不低于其年合同销售量10%的工作气量。

加快推进应急调峰储气设施项目建设,确保迎峰度冬天然气供应。

(四)做好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监管调度。

根据职责分工,各部门协调联动,县住建局作为燃气主管部门,要做好天然气企业日常供应情况的'监管、预警以及紧急事故的处理工作,对燃气企业的指标量、供应量、缺口量和压减量等数据进行认真统计,并对燃气供应的紧张程度进行预估、研判,全面掌握市场用户和用气结构,以及天然气供需情况信息,加强监管调度。

(五)加大宣传力度,促进节约用气。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传播途径,大力宣传节约用气常识和注意事项,同时印发宣传彩页、宣传册等资料,营造全民节气的良好氛围,调动用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供气单位要与大工业用户沟通协调,开展安全防范和技能培训,促使工业用气节约高效。

供应应急预案9

春节将至,人民生活必需品销售增加,部分商品价格上涨,为了繁荣丰富节日市场,保持市场价格平稳,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市场供应工作,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节日市场供应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管科,办公室主任由杨向阳同志兼任。

二、应急工作期限

20xx年1月6日——20xx年2月6日期间均为应急工作阶段。

三、工作职责

肉禽公司重点搞好生猪调运和屠宰工作,确保肉品质量和供应不断档;盐业公司重点搞好食盐调运、加工生产和盐品检测工作,确保市场供应;中油高陵公司重点搞好成品油调拨,确保车辆用油;食品工业股份合作公司重点搞好食品的加工生产;市场服务中心重点搞好阳光新生活超市节日商品供应工作;饮食服务公司重点搞好浴池及调味品的供应工作。

四、商品准备

应急期间,联系调运生猪3000头,库存食盐90吨,成品油调运700吨(其中:中油高陵公司500吨),食品(水晶饼1.5万斤),其他食品及调味品等200余吨110余种。

五、应急

1、在商品出现断档时,各企业应按照各自所经营商品积极组织货源,投放市场。

2、如果出现雨雪天气使商品供应断档,各企业应连夜联系,组织商品调运。

3、各企业要有专门应急值班人员,在出现商品断档后,由值班人员及时进行商品联系调运工作。

4、出现商品断档后应及时报告县局领导,以便及时掌握情况,组织商品调运。

六、几点要求

1、各企业法人代表是应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应急工作负总责,并根据各自所经营的'商品,提早与相关部门企业联系货源情况,做到遇到商品断档时心中有数,及时调运回商品。

2、各企业要对车辆进行保养检修,一旦出现问题,车辆立即投入运输。

3、各企业领导要及时掌握天气资讯情况,一旦天气出现变化,提早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使应急工作不慌不乱,安全有序,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的节日。

供应应急预案10

防汛抗旱,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做好我镇防汛抗旱安全工作,提高应对暴雨洪水等重大灾害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我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防汛抗旱安全工作安排,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和防汛抗旱安全工作目标

坚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坚持防洪除涝并重,防汛抗旱两手抓。做到有备无患,把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明纪律

1.加强防汛抗旱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各村(街)、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降雨天气和可能造成的暴洪灾害,切实加强领导,紧急动员,立即行动,迅速上岗到位,履行好防汛抗旱安全工作职责。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洪”,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抢险队伍演练,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各项防汛抗旱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

2.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全局防汛抗旱安全意识。加强舆论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思想,积极主动地做好防汛抗旱安全工作。

3.严明纪律,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安全值班工作。各村(街)、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值班交接制度。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通报预警信息,科学合理调度,保障安全。及时主动搜集掌握动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衔接,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为防汛抗旱救灾提供可靠依据。遇有暴雨洪水,发生重大情况的,及时向镇政府防汛抗旱值班电话报告。一旦出现险情预警,所有镇(村)干部必须全部驻镇(村),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手机要24小时开机,不能擅自离岗,凡未经许可擅自离岗并造成恶劣影响及损失的坚决按照防汛抗旱工作纪律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或指挥处置不力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加强学校、卫生院、敬老院等公共场所的防洪安全工作。对各村(街)的脱贫户、危房户等特殊群体认真排查,及时消除防洪安全隐患,对于受洪涝灾害威胁的村庄、学校等要制定防汛预案,逐一落实预警、避险和转移等各项防御措施,确保防洪安全。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了加强对我镇防汛抗旱安全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了防汛抗旱指挥部,党委书记梁本运任政委,党委副书记、镇长陈龙任指挥长,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王凯任副政委,党委副书记杨欢任常务副指挥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派出所、中心校、卫生院、供电所、电信所及镇直各站所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所,负责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杨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传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刘志、王军为信息员。

四、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一)卫生院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队伍,指导帮助群众开展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工作,保证人员水、食品、药品卫生安全。

(二)党政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传送工作,统筹防汛救灾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中心校负责汛期中小学校舍和学生的安全工作,抽调年轻力壮的教师参与应急抢险。

(四)派出所负责汛旱期的治安保卫工作;严厉打击破坏防汛抗旱安全工程、盗窃防汛抗旱安全物资、盗割通信线路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防汛抗旱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

(五)农综站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程建设及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水量的.科学调度,防止侵占、破坏防汛抗旱工程、污染抗旱水源等行为的发生;保证农业生产和抗旱需要;负责实施农业科技防灾减灾政策,指导全镇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服务体系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灾区,帮助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并做好农业生产受灾损失分析和统计上报,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六)应急所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全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生产经营单位洪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镇级防汛抗旱物资仓库和抢险队伍建设,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物料的储备并协助指挥部统计上报有关灾情。

(七)水管站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八)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接受、管理、分配救灾物资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配合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工作;提出救灾物资和资金分配方案,妥善安排灾区群众的生活。

(九)财政所负责负责防汛抗旱资金管理和监督,监督防汛抗旱设施设备及物资的管理和使用。

(十)文化站负责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发掘防汛抗旱先进事迹,根据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协调、指导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十一)规划办负责在建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的防洪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防洪规划和防洪标准。

(十二)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十三)供电所负责抢修和恢复电力设施,保证电力供应。

(十四)城管中队、民兵组织及其他镇直单位根据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到达救灾现场,开展救援行动,配合做好人员、财产转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五)各村(街)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细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发生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五、应急救援

(一)信息报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是受理各村(居)、单位报告和向上级报告汛情或旱情的责任主体。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隐患、采取的措施、请求支援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汛情或旱情的报告要做到快速、准确,后续情况报告要做到系统、全面。

(二)先期处置

发生或即将发生汛情或旱情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确定汛情或旱情级别之前,由事发地村(街)干部在事发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

4、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时,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分析评估,并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三)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事发地村(居)先期处置人员的报告后1小时内,根据汛情或旱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确定汛情或旱情的级别,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级次采取应急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应急队伍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的优良传统和高尚品质,及时、有序地开展抢险救灾,疏散群众、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等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四)应急结束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确认汛情或旱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得到指挥长的撤离指令后,统筹安排,撤离应急队伍,解除预警和应急措施,转入正常工作轨道。

六、附则

(一)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1、及时提供防汛抗旱信息和分析预报准确,并减少水旱灾害造成损失的:

2、科学指挥协调,积极组织实施防洪抗旱减灾行动,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

3、服从指挥,顾全大局,出色完成任务的;

(二)对本预案执行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主管人员和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报告汛旱灾害信息或虚报、瞒报、假报灾情,造成严重损失的;

2、有条件组织防汛抗旱而不作为,在防汛抗旱减灾中领导不力、指挥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3、拒不服从防汛抗旱抢险统一指挥,拒不执行防汛抗旱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的;

4、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5、对如实反映情况和揭发违法违纪行为者进行打击报复的;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如中途有单位人员变动情况,由单位变动后的人员接替原人员工作。

供应应急预案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乡突发公共事件中水旱灾害防范和处置,以保障防洪安全和全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做到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及时,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我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云南省防汛抗旱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保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结合瓦马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水旱灾害处置遵循“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变单一抗旱为全面抗旱,防汛抗旱并举,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3.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属地为主,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

1.4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瓦马乡范围内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自然灾害中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2水旱灾害包括:洪涝灾害、干旱灾害、山洪灾害,以及供水危机和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灾害或重大险情。

1.5组织实施

瓦马乡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据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乡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防汛抗旱指挥部

2.1.1瓦马乡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乡防指),负责组织领导全乡的防汛抗旱工作。乡防指下设办公室在瓦马水利工作站,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乡防指由乡长任指挥长,分管水利的副乡长任常务副指挥长,乡武装部部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瓦马乡水利工作站、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财政所、自然资源所、林业服务中心、民政办、综治办、卫生院、安监站、电信所、移动机站、瓦马供电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2.1.2乡防指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防汛抗旱的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乡水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组织制定乡内江河流域防御洪水方案。负责组织全乡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乡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对全乡重要江河、水库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江河、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2.1.3乡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瓦马乡水利工作站:正确把握全乡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

2.瓦马派出所、乡综治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3.瓦马乡民政办:组织、协调洪旱灾后救助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4.瓦马乡财政所:组织实施全乡防汛抗旱等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委会提出的申请,会同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经费,并监督使用。

5.瓦马自然资源所: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指导并监督全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组织、指导集镇的防洪排涝工作。

6.瓦马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乡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乡防洪排涝和抗旱工程的建设和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各乡镇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江河洪水和旱情的监测预报,负责全乡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柴油、农药等物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

7.瓦马乡安监站:负责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水电站、矿山、尾矿坝及其它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督察检查。组织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负责清除公路、水运碍洪建筑设施,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协调运力运送防汛抗旱和防疫的人员、物资及设备。

8.瓦马林业服务中心: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

9.瓦马卫生院、汶上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0.瓦马电信所、移动机站:指导全乡电信运营企业进行防汛抗旱抢险救灾通讯的平时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积极保障防洪抗旱抢险救灾通讯畅通,完成上级交予应急抢险任务,做好汛期防汛抗旱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汛情需要,按照《云南省战备应急通信保障预案》指挥调度通信设施。

11.瓦马供电所:负责所辖供电设施的安全度汛,协调统调水电厂执行防汛抗旱指挥部门下达的防汛调度命令,积极配合地方政府防汛抢险,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及灾后恢复的电力供应。

12.瓦马乡武装部:遵照上级的`指示和命令,负责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救灾等任务,协助地方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帮助指导地方防汛机动抢险队伍建设,若遇重大灾情,武装部负责协调所辖民兵参加当地防汛抗旱、抢险救灾。

13.瓦马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全乡防汛抗旱工作,承办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对全乡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对全乡重要江河实施统一监控和调度;组织对江河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参与其它自然灾害的抗灾救灾工作。

2.2组织体系

各村委会应设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在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乡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村级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两委班子成员组成。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信息

气象、水文信息包括长期、短期、短历时天气预报,雨情、水情及水情预报信息。乡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及时掌握气象部门及水文部门发布的气象水文信息,为灾害预警提供依据。

3.1.2工情信息

1.工情信息包括:出险部位、险情类别、发展趋势、可能的危害、抢护方案,以及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2.水库工程信息

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须对大坝、溢洪道、输水隧洞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进行调度。当水库出现险情可能导致次生洪水灾害时,水库管理单位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置险情,并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工情信息。

3.堤防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堤防管理单位须加强工程监测,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而可能决口时,堤防管理单位须迅速组织抢险,并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工情信息。

3.1.3洪涝灾情信息

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和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利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3.1.4旱情信息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农林牧渔、农村人畜饮水、城市供水、乡镇企业、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

3.1.5各村委会防汛指挥机构应与本预案对应的相应级别和时限要求,及时向乡防汛办报告相关信息。

3.2预防预警机制

3.2.1预防预警准备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全乡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水库、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应急除险加固。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防御山洪灾害预案、抗旱预案、全乡应急供水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种类。

6.通信准备。保证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充分利用公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抗旱检查。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讯为主要内容分级检查,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3.2.2洪水预警

根据江河水文预报、水库适时工情及洪水调度,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根据预案确定的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向社会发布。

3.2.3山洪灾害预警

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落实值班巡逻制度。每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本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4干旱灾害预警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3.2防御洪水方案

1.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重点对沙地水库、瓦马集镇、汶上集镇、拉攀河流域、梨藻河流域、孙足河流域进行洪水防御方案修订和完善,主动应对洪涝灾害。

2.各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变化的情况,修订和完善本辖区洪水调度方案,视各种预报洪水,提出分区分段调度的具体措施。

3.各类防御洪水预案和防洪调度方案,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并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3.3.3抗旱预案

1.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2.各村的各类抗旱预案由乡人民政府批准、并备案,凡经审批的各类抗旱预案,各村应贯彻执行。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水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级。

4.1.2进入汛期、旱期,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发生水旱灾害后,要按照相关信息要求内容迅速进行核实,特别重大级、重大级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较大、一般应在3小时内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4.1.3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沙地水库、瓦马集镇、汶上集镇、拉攀河流域、梨藻河流域、孙足河流域及重要的水利工程、防洪工程超设计标准洪水调度,督促指导各村、各相关单位做好设计标准内洪水调度。其它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各村委会负责。

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接到水旱灾害信息及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向乡党委、乡政府报告情况,并及时与本级应急机构通报情况以及协调配合做好水旱灾害处置工作。

4.1.4水旱灾害发生后,由乡人民政府及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临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乡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4.2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2.1山洪灾害

1.当发生山洪灾害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水利、国土资源、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进一步恶化。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乡镇或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上级政府请求救援。

4.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召集有关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组织实施,避免发生次生灾害。

4.2.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1.当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出现前期征兆时,工程管理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尽可能控制险情,为下游抢险应急转移赢得时间。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首先由防汛指挥机构发出预警信息,其次是启动工程应急预案,要求相关单位无条件立即迅速落实,特别是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要尽可能减少损失。

3.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水库溃坝和水闸垮塌时全力采取措施延长溃坝、垮塌时间,为下游群众转移、减少损失赢得时间,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4.2.3干旱灾害

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乡实际情况,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特大干旱

(1)指挥机构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确保乡村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2)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一级指挥机构备案。必要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

(3)密切监测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密切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4)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2.严重干旱

(1)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及时组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进行抗旱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2)适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3)督促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部门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适当限制供水。

(4)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

3.中度、轻度干旱

(1)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2)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加强节约用水管理。

(3)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4.3信息报送和处理

4.3.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信息共享。

4.3.2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3.3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4指挥和调度

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成立现场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根据现场情况,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5抢险救灾

4.5.1出现水旱灾害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5.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乡党委、政府上级指挥决策。

4.5.3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救援。

4.5.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4.6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6.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抢险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和消毒药品,以备随时应用。

4.6.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保障自身安全。

4.6.3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本级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6.4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6.5出现水旱灾害后,乡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7.1出现水旱灾害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区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7.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堤防和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5.1.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抗旱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5.1.3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重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水库和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实施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并满足抢险急需。

5.2.2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

(2)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3)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当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武警参加的,应通过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军队成员单位提出申请,由军队、武警成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军队、武警可边行动边报告,地方政府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申请调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4)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防汛抢险工作。

2.抗旱队伍

(1)在抗旱期间,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减灾工作。

(2)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方面的服务。

5.2.3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优先保证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

5.2.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

5.2.5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帮助进行紧急救治、防疫工作。

5.2.6治安保障

派出所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警戒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2.7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和抗旱需要时,应及时进行补充储备,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开征集。

(2)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储备的区级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解决遭受特大洪水灾害地区防汛抢险物资的补助,重点支持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地区防汛抢险救生物资的应急需要。

(3)乡级防汛物资储备的品种主要用于拦挡洪水、导渗堵漏、堵口复堤等抗洪抢险急需的抢险物料,用于救助、转移被洪水围困群众及抗洪抢险人员配用的救生器材,用于抢险施工、查险排险的小型抢险机具。各村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及定额,根据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由各村因地制宜确定。

(4)抗旱物资、水源储备。干旱频繁发生村应当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机具等物资。

2.物资管理调拨。乡级防汛物资调拨程序:由村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向代储单位下达调令进行调拨。

5.2.8资金保障

乡财政或上级部门安排防汛抗旱、水毁修复补助费,用于补助遭受重大级以上水旱灾害进行防汛抢险、抗旱及水利工程修复。

5.2.9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与防汛抗旱的责任。

2.防汛抗旱期间,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发布防汛抗旱信息,以引起社会关注。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搞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5.3技术保障

5.3.1建设防汛抗旱指挥系统

1.尽快建立乡内主要江河干流及重要河段、防洪集镇的洪水预报、防洪调度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2.建立全区旱情监测和宏观分析系统,建设旱情信息采集系统,为宏观分析全市抗旱形势和作出抗旱决策提供支持。

5.4宣传、培训

5.4.1公众信息交流

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审批后,可向社会发布。

2.当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5.4.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防汛抢险相关知识。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6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后,防指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救灾善后工作

6.1.1民政部门负责灾民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灾民,作好灾民临时生活安排,负责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灾民的基本生活问题。

6.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6.1.3当地政府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6.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6.3.1水利部门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乡村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6.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5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每年防汛抗旱部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乡防防汛抗旱办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五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由乡防汛办召集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评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乡政府批准执行。

各类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防御山洪灾害预案、抗旱预案、城市应急供水方案,经管理单位编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区防指备案后,作为上一级预案的支撑预案。

7.2奖励与处罚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乡防指将联合上级相关部门进行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云南省防洪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7.4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供应应急预案12

为进一步落实新形势下“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提高“菜篮子”市场供应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确保蔬菜、肉、蛋、奶、果等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压实相关环节责任,促进农民群众持续增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贯彻国务院、省政府“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相关文件精神,科学规划“菜篮子”产品生产布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新形势下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变化,通过提升“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调控保障能力,统筹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绿色“菜篮子”产品消费需求,夯实民生基础,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为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理顺政府、市场、企业三者关系,确定以下三个建设原则:

1、政府主导原则。全市“菜篮子”建设由市长负责,各县区政府县区长是本县区“菜篮子”建设第一责任人。县区政府主导规模化、标准化“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制定出台支持“菜篮子”建设的配套政策,在用地、用电、贷款、奖励、贴息等层面给予支持,扶持“菜篮子”企业发展壮大。根据现行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和标准,建立全市统一的“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依法加强全市“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及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

2、企业带动原则。通过招商引资或培育本地企业,由企业负责实施“菜篮子”各个环节建设任务。企业充分利用各项支持政策,承建生产基地,打造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仓储调控体系,培育“菜篮子”产品知名品牌,推广“宕昌模式”带动农民合作社、农户开展订单生产。企业通过自主经营,做大做强,担负起本地“菜篮子”产品保供任务,打造产、加、销、农、工、贸一体化的生产经营体系。

3、市场运作原则。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企业按照市场规则,参与市场竞争,搭建起“菜篮子”保供体系。同时,要突出“菜篮子”是民生工程的属性,在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强调“公益性”,按特殊时期保证城乡居民“菜篮子”产品消费7天的总量要求,建立起完善的贮备制度。

(二)工作目标。按照“一年起步、两年见效、三年建成”的思路,以提高区域内蔬菜、肉、蛋、奶、果等“菜篮子”产品保障供应为重点,通过3年努力,实现全市“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自给为主,外调为辅,总量平衡,品类调剂”的建设目标;形成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局面。

每县区要围绕县城或重点城镇,建成1—2个有效生产面积在500亩以上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基地,辐射带动xxxx亩以上;每县区建设1处“菜篮子”产业物流中心,培育1—2户重点农产品经销企业,从事“米袋子”、“菜篮子”产品批发、调剂和配送业务;每县区打造1—2个全省有影响的农产品交易市场,畅通农产品交易渠道;在县城和小城镇建成50—100个“菜篮子”产品分销配送网点或超市,实现每个社区和居民小区全覆盖;有条件的县区培育“菜篮子”产品电商企业,提供接单、采购、清洗、配送“一条龙”服务。建立健全优质“菜篮子”产品销售供应体系,发挥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的优势,进一步畅通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感、获得感。

三、建设重点

(一)生产能力建设。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带动的要求,以武都区“青陇农业示范园”为模板,筹措资金,确定主体,优化模式,强化管理,以订单农业为突破口,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和绿色现代农业,打造一批高标准“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基地,蔬菜、肉类等“菜篮子”主要产品自给率达到85%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建设绿色高效蔬菜生产供应基地。结合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布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白龙江、白水江、西汉水川坝河谷区和徽成盆地等光热资源好、土地质量高、交通便利的区域为核心,满足县城或重点城镇“菜篮子”产品需求为重点,按照保供对象总体规模和需求总量科学谋划,建成高标准“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基地,核心区以设施蔬菜生产为主,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辐射带动区以露地生产为主,生产规模不低于xxxx亩。国家规定蔬菜储备应每人每天按0.5公斤的蔬菜需求测算,各县区要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建设相应规模蔬菜消费保供基地,蔬菜总量自给率要达到100%,结构性、季节性短缺控制在较小范围。

(1)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政策支持,在“七通一平”、仓贮、运输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高标准规划生产基地建设,配套田间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配套果蔬保鲜库和冷藏运输车辆。

(2)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引进或培育壮大企业、农民合作社主导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效组织农民群众参与生产基地建设,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参与。根据市场需求开展有计划生产,实行集中统一育苗、良种化栽培、标准化管理、分批次采收,设施栽培和露地生产相结合,优化蔬菜产业结构布局,扩大茄果类、叶菜类、瓜类等蔬菜生产规模,提高西红柿、辣椒、茄子等精细菜产量。扩大“三品一标”产品认证比例,提升蔬菜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实现生产和销售有机统一。

(3)强化技术服务措施。农业科技推广部门在技术配套上提供服务,推广旱作农业技术和绿色高效栽培模式;推广机械化作业,减少人力投入,降低生产成本;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水溶肥和缓释肥,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降低农药、化肥使用量;推广微灌、滴灌技术,扩大节水农业生产面积。

2、提升畜禽水产品生产能力。科学优化养殖布局,加快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建设,推进规模化种养循环生态养殖建设,推动畜、禽、水产业绿色发展。各县区政府要在种畜禽繁育、饲料加工方面投入资金,培育龙头企业,从源头上夯实畜牧养殖产业基础。

(1)扩大生猪生产规模。根据城镇居民常住人口规模,按人均日消费0.1公斤的标准测算,确定生猪养殖规模,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猪肉本地市场自给率要达到90%以上。按照“抓大稳小扩中间”的扶持原则,通过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引进和培育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在我市建设养殖基地。充分发挥市县富民公司作用,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养殖大户开展标准化养殖,在每个乡镇新(改、扩)建一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实现产业恢复计划,实现生猪产品的稳产保供目标任务。县区政府出台贫困户生猪养殖奖补政策,鼓励农村家庭自养自给,对因各类原因难以外出务工,有意愿养猪的贫困户,采取代养、自养等方式,给予一定资金补助,扩大生猪养殖规模,增加贫困户收入。

(2)发展生态鸡养殖。发挥我市林草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放养鸡,年出栏生态鸡500万只以上,打造陇南生态鸡品牌,除满足本地市场供应外,要实现“走出去”的目标。提升鸡蛋生产能力,利用宕昌县、礼县、西和县德青源金鸡产业扶贫项目,着力推进以宕昌、礼县、西和、武都、成县、徽县等县区为主的蛋鸡养殖基地建设,蛋鸡养殖规模常年稳定在260万羽,鸡蛋产品在保障市内供给的前提下及时外调。

(3)培育水产、奶牛养殖产业。利用好我市山涧溪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冷水鱼养殖产业,全市水产品供应量确保在20xx吨以上,降低水产品外调压力。在徽县、成县、西和、礼县重点粮食产区,充分利用秸秆资源,积极争取实施粮改饲项目,建设以牛羊为主的草食畜牧业生产基地。扶持奶牛养殖合作社及家庭农场降低鲜奶生产成本,提高鲜奶供应量,培育鲜奶消费市场,建立鲜奶、奶制品均衡消费格局。

3、加大果品生产基地建设力度。建设礼县、西和县西汉水上游70万亩优势苹果产业基地建设,推广矮砧密植等高效栽培模式,在品牌、仓贮、物流、销售方面投入资金,对标国际市场,打造陇南苹果市场核心竞争力。推广高接换优技术,提高核桃产业生产效益。发挥陇南小杂果品类丰富的优势,武都、成县樱桃,康县、徽县、两当县猕猴桃,文县、武都草莓、桃、桔子等,列项支持时令性水果技术推广,丰富市场果品供应。

(二)市场流通能力建设。按照城区和重点城镇规划容量,合理测算“菜篮子”产品不同季节需求总量,根据需求规划流通体系建设,优化市场规划布局、提升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批发市场流通和短期应急贮备的功能;进一步加强便民零售网点建设,便民超市要实现进社区、进小区全覆盖;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完善流通渠道和配送手段,减少中间环节,将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确保日常供应充足、主要品种供得上、价格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

1、建设物流配送中心。由政府主导,通过招商引资或公共财政投资,建设“菜篮子”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每县区重点培育1—2户重点农产品购销企业,入驻物流配送中心。购销企业通过订单农业,对接生产基地和终端消费市场,搭建农产品田间到餐桌的“桥梁”,逐步完善发展成为本区域主要农产品购销、调运、仓贮和配送的主力军。

2、完善流通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优化市场规划布局,将“菜篮子”产品交易市场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按照规划实施,提升市场交易基础设施水平。支持“菜篮子”购销企业应用先进冷链设备,建设田间预冷、整理分级包装车间、冷藏库房等初加工冷链设施,提高冷藏运输率,降低腐损率。强化流通企业与农产品基地开展“农超对接”、“农企对接”等多种产销对接模式,由企业主导社区直通车等零售网点及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确保每县区在县城和中心镇建成50—100个鲜活农产品直销店或超市,推广产地直销、绿色对接等活动,每个行政社区有“菜篮子”产品直营店,方便居民消费,减少中间环节,确保市场供应。

3、提升供销保供能力。发挥市县供销系统联结商贸物流和生产基地的.桥梁作用,组织市内供销系统商贸流通企业加强与生产企业、种植基地、农民合作社等对接,建立稳定可行的产销合作关系,提升市场供应能力,有效保障蔬菜、水果等市场供应。提升供销保供能力,配套了现代化仓储、物流设施,加大重点商品保供力度,增加粮、油、肉、禽、蛋、奶等商品供应和储备。

4、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探索“互联网+菜篮子”产业模式,促进农产品流通线上线下融合和产销对接。完善农产品物流体系,支持建设集信息流、商流、物流、资金流于一体的现代物流中心。

5、开启“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绿色通道”政策,对于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实行“绿色通道”减免政策。

(三)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加大质量安全监管投入,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做好消毒灭源工作,严禁私屠乱宰行为,未经检疫的肉类产品不得上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生产主体自主开具合格证,对其生产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标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推进标准化生产,落实质量安全属地责任,强化和完善“菜篮子”产品追溯体系。(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全市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和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代农业示范园、示范点,农业订单生产基地,都要推进农业绿色、有机标准化生产技术,从源头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加大质量安全监管投入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落实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者主体责任,稳步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强化“菜篮子”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按照关口前移、环环监管、信息共享的原则,强化全市“菜篮子”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并能稳定运行,推进肉类和蔬菜等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

(四)调控保障能力建设。完善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政府调控职责,落实“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完善“菜篮子”产品市场信息监测制度和预警机制,建立主要“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队伍。(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

1、完善“菜篮子”政策体系。建立“菜篮子”市长基金,首期规模按1000万元设计,后期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基金规模。“菜篮子”市长基金主要用于奖励、激励、补贴等方面,撬动各类资本投资“菜篮子”体系建设,支持保供企业发展,对在“菜篮子”建设方面工作突出的县区和企业进行奖补。各县区要按照市上做法,筹措“菜篮子”基金,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完善配套政策扶持,引导工商资本和民间资本投入“菜篮子”工程建设;制定市场流通政策,支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强化协调配合,创新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搭建生产基地设施建设、技术推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性保险、生产者补贴等方面政策扶持框架。

2、建立“菜篮子”产品仓储轮换制度。各县区建设战略性仓储基地,按战时、疫期等特殊时期保证城乡居民“菜篮子”产品消费7天的总量建设仓储基地,根据常住人口规模,科学设计仓储总量。贮存种类以生活必需品为主,优先贮存粮、油、米、面;蔬菜选择耐贮的马铃薯、大白菜、甘蓝等蔬菜品类;肉类以猪肉为主,兼顾其他肉类。主要农产品贮备每60天轮换一次的标准,保证贮存产品质量。

3、加强“菜篮子”信息监测预警和信息平台建设。加强“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和发布平台建设,健全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主要“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队伍,规范“菜篮子”产品信息采集、分析和发布。

四、建设计划

按照一年起步、两年见效、三年建成的目标,确定20xx年基本建成“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流通供应、质量监管和保障体系。

(一)安排启动阶段。20xx年6月前,完善“菜篮子”联席会议机制,启动前期工作,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启动生产基地建设,开展布局策划设计,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及运行规则,统筹推动建立运营主体等。

(二)建设推进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初步完成生产基地建设、流通体系建设,质量监管能力建设,调控保障能力建设。

(三)稳健运营阶段。20xx年1月起。巩固发展生产基地,建成便利流通体系,实现鲜活农产品点对点直供网络,做到产品产销信息可追溯,“菜篮子”产品工程全面进入稳健运营阶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业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生产基地建设规划、市场建设规划、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社区销售门店建设规划、“菜篮子”产品价格调控监测等;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菜篮子”产品生产任务、源头质量安全监管;商务部门负责流通、仓贮体系建设,保障体系建设,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市场销售端质量安全监管、可追溯体系建设;财政部门负责制订资金投入保障计划、资金扶持政策;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生产基地用地规划,市场用地规划。其他未尽事项由各部门按照职责,各负其责。各县区参照市上设置,明确责任分工。

(二)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菜篮子”产品工程建设生产基地、物流中心建设环节政府投入资金建议依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解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投资“菜篮子”产品工程建设。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要重点向“菜篮子”产品供应倾斜,到户产业发展资金、“五小”产业培育资金等扶贫整合资金要支持“菜篮子”工程。特色产业发展贷款工程、农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性政策贷款支持“菜篮子”产品保供,解决龙头企业、合作社发展资金需求。

(三)完善“菜篮子”建设考核制度。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细化我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区要把“菜篮子”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安排部署,明确落实工作责任,高质量完成“菜篮子”建设工程、确保“菜篮子”产品生产充裕、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合理、消费安全、群众满意。

(四)营造全社会关注“菜篮子”氛围。要加强政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举办现场会、培训班、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营造“菜篮子”工作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广泛征求市民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接地气、有实效,确保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各项工作让市民满意,形成全社会关注“菜篮子”保供的良好氛围。

供应应急预案13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确保农产品稳产保供任务完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疫期民心稳定、保疫区民生供给、保防疫全局安定为已任,把农产品稳产保供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力抓好2022年农产品生产,统筹抓好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时期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南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加强市场供给保障工作,抓好粮食、蔬菜、水果、食用菌、生猪、特色畜禽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保障粮食、果蔬、食用菌、肉蛋等农产品市场供应,保障人民群众应对疫情的生活需要,确保农产品生产稳定、数量充足,农产品市场价格稳定、供应有序。

三、主要工作

(一)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着力稳面积、提单产、优品质,积极发展大豆、甘薯、马铃薯、玉米等旱粮,努力实现全年粮食面积、单产、总产“三增长”,为完成全年生产目标粮食播种总面积38.72万亩、总产量15.39万吨、大豆播种面积0.187万亩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切实抓好蔬菜保供。做好蔬菜种子供应工作,科学应对高温干旱等不良天气影响,强化水肥管理和病虫防控,确保蔬菜生产稳定。加强现有在田蔬菜管理,稳定质量,提高产量。强化大棚蔬菜生产,充分挖掘我市设施蔬菜生产产能,大力发展茄果类、瓜类等优势蔬菜生产,指导农民加强日常管理,提高设施蔬菜产量和质量。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引导洪濑、丰州、水头等乡镇蔬菜基地扩种叶菜,适当增加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丰富品种类型,及时采收及时上市,满足市场需求,力争全年蔬菜面积12万亩、总产量13万吨,实现周年均衡有效供给。

(三)巩固提升生猪产能。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闽政办〔2021〕3号),落实用地、环评、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地,推进规模养猪场稳产保供工作;多措并举,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生猪2022年底存栏达到30.7万头。

(四)推进特色畜禽发展。按照《泉州市发改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家禽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发改〔2020〕381号),着力建基地、扩规模、提品质,大力支持设施蛋鸡、肉禽和特色畜禽产业做优做强,扩大优质牛羊兔草食动物生产,实现肉蛋奶生产保持稳定增长。

(五)优化食用菌产业。加强服务指导,组织实施生产设施化提升行动,落实食用菌政策性保险,推进食用菌产业绿色发展。做好海鲜菇、鹿茸菇等大宗食用菌技术指导,扩大常规栽培品种规模化生产,力争日产食用菌15吨以上,实现食用菌稳定供给。

(六)抓好水产品生产供给。加强水产养殖病害防控及养殖生产技术指导工作,密切监测我市渔业主要养殖品种常规疫病,做好突发疫病应对,加强健康养殖、用药的宣传指导。做好技术指导服务,确保水产养殖、渔业生产有序进行。稳定鲢鱼、草鱼、对虾等主要经济养殖品种的产量,保障市场供给。

(七)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质量监测,制定下发2022年监测工作方案,加强源头快检筛查、风险监测排查、重点监督抽查,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强化监管执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大力推进“五查”,推动产品上市赋码出证、凭证销售。

(八)做好农业防灾减灾。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落实强制免疫、监测流调、检疫监管等措施,严防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加强农作物病虫监测,及时印发病虫情报,科学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确保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重大病虫害不大面积暴发成灾。积极应对灾害性天气,加强监测预警,备足救灾物资,最大程度降低农业灾害损失。加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九)积极配合商务等部门,加强重点地区活禽市场监测排查,加强对活禽市场休市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的技术指导。配合商务部门对生猪生产和调运保供任务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考核。

四、组织机构

为督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落实年度农产品生产目标任务和责任,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和办事机构,及时进行保障任务调整,随时应对疫期的供需要求,市农业农村局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林云发,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陈世典,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热薪,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朝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洪江澄,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陈泽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畜牧师

陈斯哲,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黄建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

成员:戴娜桑,局办公室负责人

吴昭环,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负责人

徐海能,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张玉清,水技站站长

黄添基,种植业管理站站长

洪旋珠,种植业管理站副站长

潘住财,种植业管理站(土肥)负责人

庄艳芳,植保站站长

杨家飞,畜牧站站长

洪小珠,动物疫病防控中心主任

潘明水,经管站站长

王志明,种子管理站站长

林夏生,畜牧站副站长

陈俊清,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陈秋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综合科负责人

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农产品稳产保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洪江澄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产发科,负责疫期稳产保供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和调度等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局办公室:负责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落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调配,做好宣传引导和信息报送,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局产发科:制定全市粮食生产目标分解到各乡镇(街道),负责加强农产品市场动态监测;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指导工作;配合商务等部门建立联保联供机制,配合商务等部门做好市内市外“菜篮子”产品调度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政策法规科:负责配合市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专班做好农业生产物资、农产品供应等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种植业管理站(农技):负责收集报送粮食稳产保供情况,指导全市粮食生产目标落实,并负责撂荒地复耕工作,保障粮食生产;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市种植业管理站(经作):负责收集报送蔬菜、水果、食用菌产品稳产保供情况,制定全市蔬菜、食用菌生产计划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并指导落实,保障蔬菜、食用菌产品供应;统筹安排农产品稳产保供计划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市种植业管理站(土肥):负责组织开展土壤改良、科学施肥等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及培训,做好山垅田复耕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7、市种子站:负责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新良种和种子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8、市植保站:负责组织做好农业植物病虫监测和防治;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9、市畜牧站:负责收集报送猪牛羊鸡等畜禽产品稳产保供情况,指导全市畜禽生产目标落实,保障肉类产品供应;填报畜禽产品基地信息、生猪恢复生产和产业指导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动物疫病防控;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市水技站:负责收集报送水产品稳产保供情况,并负责全市水产品生产目标指导落实,保障水产品供应;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市经管站:负责指导合作社、家庭农场做好稳产保供工作,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市检测中心: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果蔬产品质量抽检,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4、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开展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做好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应急启动及处置

(一)应急启动。

在出现农产品生产不正常,产量低于正常产量10%以上,市场供应明显短缺的情况时,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同意后,启动应急预案。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生产和市场动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人民政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农村生产服务小组和泉州市农业农村局报告。

(二)应急处置。

1.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分析情况,研究部署应急措施。

2.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下达工作任务,组织各成员单位落实;经管站、畜牧站、水技站、种植业管理站根据工作任务组织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和农户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品种结构,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产品采收和出栏;市农业农村局产发科对接商务和供销社等部门做好产品投放计划,配合做好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其它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职责落实。

六、响应终止

农产品产量及市场供应异常情况排除,恢复正常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领导小组批准。

七、评估和改进

应急响应终止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产品产量及市场供应异常情况的影响、损失、应急处置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报领导小组。

八、附则

(一)本预案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在疫情结束后终止。

供应应急预案14

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及县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好全县商务流通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为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和制定依据

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应当贯彻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分工合作、科学监测、及时反应和处置得力的基本原则。

本预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和商务部、省商务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商务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而制定的。

二、组织领导、部门分工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为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分工负责、配合协调的工作机制。成立了县商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永宁任组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刘小如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有:郑晓宁副局长、王志强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郑晓宁(兼任)承担。职责主要是收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信息,分析、预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发展态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协调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储备和销售。

三、市场异常波动的监测报告及确认

为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市场异常波动,对生活必需品市场进行监测并实行信息报送制度。

(一)监测的主体、内容和对象

监测主体:县商务局负责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监测对象:生产和经营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鸡蛋、方便面、火腿肠、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的重点生产企业、商场、超市和蔬菜批发市场。

监测内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供给、销售和价格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收集、汇总、分析监测信息,并准确及时提出预警建议。

(二)监测报告制度

县商务局和列入全县市场异常波动监测预警范围的监测对象,须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报送有关数据及市场情况。监测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县商务局和生活必需品监测企业原则上坚持日监测、周报告制度,必要时实行日监测、日报告制度。

四、多措并举,做好市场供应工作

(一)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启动了市场运行监测应急机制,摸清市场储备底数,全面及时掌握市场销售和库存变动情况,全力以赴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和保供工作。

(二)指导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每日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做好市场设卡防护工作,每日专人负责登记,测量体温,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戴口罩上岗。

(三)确定盂县主要骨干企业2家:盂县西关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盂县秀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应急网点4个:山西凯通优鲜商贸有限公司(凯通店、凯悦城店、优鲜店)、山西鑫帝商贸有限公司、盂县田森超市广场店、盂县佳元亨泰商贸有限公司(斑马鲜生)等企业为重点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企业,骨干企业和应急网点要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力度,确保生活必需品物资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全力保障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四)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不得进行活禽、鱼类等的现场宰杀销售,全面禁止人工养殖场所野生动物转运贩卖,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买卖。

(五)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帮助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密切产销对接,拓宽货源渠道,加大粮油、肉类、蔬菜、鸡蛋、方便面、火腿肠、瓶装水等商品市场供应。同时,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预防恐慌性抢购行为的发生。

五、加强监管,全面做好疫情防控

我局实行包保制,加强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

(一)认真贯彻落实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和精神,全面加强农贸市场卫生整治。

(二)农贸市场开门营业前要进行内外大清扫,大整理。

(三)严格要求市场所有人员做好自我防护。所有管理人员、柜台营业人员要佩戴口罩上岗;有发热咳嗽等相应症状的员工要休息或就医。

(四)张贴告示,告诫有发热及咳嗽症状的人不要进入农贸市场;不要带宠物进场。

(五)张贴告示,建议市民理性消费,不要囤积,建议市民戴口罩进市场,建议市民错峰买菜,避开人流高峰;注意并确保市场秩序。

(六)所有运货车辆都要按要求进行定期消毒。

(七)动员并组织商户积极备货,满足供应,合法经营,诚信经营。保障补货及时、正常供应和价格稳定,杜绝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

供应应急预案15

一、编制目的

随着我市燃气需求量逐年增加,燃气供应问题日益突出。为应对上游限供或气源不足等情况,采取对下游合同用户进行减、限、停等供气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对下游合同用户生产生活的影响,保障大冶市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大冶市内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保供范围内各类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本预案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省、市管网因自然灾害、设备故障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出现天然气减供或断供,导致全市天然气供需存在一定缺口的情况。

三、基本原则

统筹“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碳达峰、百姓生活”四个维度,切实强化“压非保民”工作,坚持安全底线,按照“先安全后供气,先民用后工业,先重点后一般”的指导方针,先重点压减有点供设备的企业用气,以及高耗能、高排放及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D类、C类企业用气,其次压减B类、A类企业用气,确保居民用气、民生用气需求,最大限度的`保障供气相对平稳。

四、组织体系

成立大冶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全市“压非保民”应急预案管理和实施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细军任组长,市发改局局长柯敏任副组长,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投公司、大冶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大冶市天然气供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

应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局,市发改局局长柯敏兼任办公室主任,以上人员组成实行席位制,如遇人事变动,不再另行发文。大冶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成立相应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专班。

应急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天然气计划协调和应急日常工作。大冶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在应急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开展应急工作,具体负责本公司供气单位的计划调整和日常监管工作;在紧急状况下提出天然气供应应急方案,并报请市应急工作小组,经过审定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紧急状态供气原则

(一)按用气性质限停顺序

工业用户→CNG加气站→商福(商业用户和公共福利用户,下同)→居民用户。

(二)按下游用户限停气先后顺序

有备用能源的工业用户→无备用能源的工业用户→重点工业用户→CNG加气站→商福、居民用户。

六、应急响应程序

(一)预警分级

当天然气供需存在一定缺口时,启动应急预案,并以去年同期天然气日用量高峰值为基数,按上级要求分为六级压减清单,按每级至少压减5%日用量,逐级累计:

六级(上游连续缺口在5%区间,约4.25万方):至少压减5%气量,压减对象为可中断用户;

五级(上游连续缺口在10%区间,约8.5万方):在六级基础上再压减5%气量,压减对象为可中断用户与绩效评价C类和D类企业交替执行;

四级(上游连续缺口在15%区间,12.75万方):在五级基础上再压减5%气量,压减对象增加五类用户中高耗能、高排放的企业;

三级(上游连续缺口在20%区间,17万方):在四级基础上再压减5%气量,压减对象增加五类用户中较高耗能、较高排放的企业;

二级(上游连续缺口在25%以上,21.25万方以上):在三级基础上再压减5%气量,压减对象增加五类用户中较低耗能、较低排放的企业;

一级(上游连续缺口在30%以上,25.5万方以上):在二级基础上再压减5%气量,压减对象为所有工业用气户。

(二)预案执行

1、华润燃气公司接到上游压减预警通知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根据组长的指令,召开应急指挥部成员会议,下达启动相应级别的指令。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按其职责落实相关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市指挥部。市指挥部及时将情况报告上级指挥部。同时,不断优化“压非保民”应急措施,在供需缺口缩小时,及时有序释放用气需求,尽量满足用户合理需求,减少限气损失。

3、对于执行不到位的用户,由市发改、经信会同属地政府,以及华润燃气公司,第一时间开展现场督察,确保压减到位。对于拒不执行的用户,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预案终止

供需失衡状况恢复后,华润燃气公司及时告知相关用户,恢复正常供气秩序,并报告指挥部。

七、工作要求

(一)在压减期间,所有使用天然气采暖的用户,控制室内最高温度不超过18℃,以节约用气量。

(二)在启动预案后,正式停(限)气前,华润燃气公司至少应提前半天告知用户,企业提前做好生产计划。

(三)各用气企业在压减过程中,要绝对保证安全,对停止或压减供气可能影响生产安全的,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四)在启动天然气“压非保民”预案时,如同时启动有序用电,因将有序用气和有序用电工作相结合,做到气电协调联动。

(五)华润燃气公司应加强应急储备设施运行监测和设备维护,千方百计补充应急气源,确保储备气量不低于5天的民生用气量,确保民生用气安全。

(六)部门及平台属地之间加强联动,问题早发现、早沟通、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