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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用工最新方案范文(通用6篇)

栏目: 工作方案 / 发布于: / 人气:8.86K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共享用工最新方案范文(通用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共享用工最新方案范文(通用6篇)

共享用工最新方案1

根据《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做好企业用工保障工作的通知》(扬人社〔20xx〕66号)的要求,现就应对疫情影响、保障企业用工,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1、强化用工服务组织保障。从政策指引、用工指导、需求对接等方面,为区内企业提供“一对一”用工指导和帮扶服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缺工30人以上的全市重点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主动上门开展用工指导服务。

2、做好“稳就业”工作。复工复产后,将从稳定企业职工队伍、稳定社会风险两个方面入手,把稳岗位、保就业作为第一要务,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一是继续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二是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对上年度少裁员或不裁员的企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三是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和线上培训。

3、深入加强劳务对接工作。深挖省外劳务基地资源,加强与对口支援地区、劳务协作地区的联系,主动宣传扬州疫情后企业政策环境、用工环境、用工需求、用工优势,并积极引导优质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劳务派遣、服务外包等工作,满足现阶段各类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

二、工作内容

1、指导全区企业复工复产;

2、宣传疫情防控期间人社部门的优惠政策;

3、掌握复工企业基本情况,做到企业产能清、员工总数清、缺工人数清、空岗结构清、问题困难清;

4、帮助企业发布招聘信息,推介人社部门招聘途径,对接民营人力资源机构做好用工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要把当前保障企业用工工作摆在最重要的位置,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企业用工服务,要主动靠前,积极作为,大力宣传人社部门优惠政策,推广招聘服务平台,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做到“五清”。

二要严密组织。当前疫情防控任务仍然艰巨,各地要统筹协调好疫情防控与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关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地区稳就业保用工工作与疫情防控双促进、两不误。

三要主动对接。分管副局长和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好与市局工作专班的工作对接,及时汇报稳就业保用工的复工情况、数据信息、企业问题等,将支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帮助企业解决难题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确保不出现大范围缺工现象和大规模失业现象,更好服务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成立应对疫情影响用工保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保障缺工或用工需求30人以上的重点企业,做好相关人社惠企政策落实和用工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袁长旺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就业处。

共享用工最新方案2

近几年以来,农民工欠薪案件频发,主要涉及建筑、交通、林业、水利、环卫等领域,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及稳定大局。为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欠薪工作,扭转欠薪违法行为高发态势,切实维护劳动者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防患于未然,构建我镇和谐稳定劳动关系,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综合防范整治欠薪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综合防范整治欠薪行动,全面推进各部门落实预防化解处置欠薪工作机制,突出强化相关部门责任,突出源头预防、基层化解欠薪隐患,突出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的综合治理,遏制欠薪高发态势,确保欠薪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确保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预防由于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的事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二、实施步骤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人社、宣传等部门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开设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栏,登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工作动态、互动交流等内容,公布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在所辖范围内的建设工地布置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内容的宣传标语。组织辖区内企业、建筑工地负责人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座谈会,督促其积极履行各项制度要求,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组织动员用人单位对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整改欠薪隐患,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对自查不到位不主动、欠薪问题屡清屡欠的企业,在执法检查阶段要重点督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予以公开曝光。

(二)执法检查阶段。抽调执法、安监、人社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要集中力量清理化解历史存量欠薪案件,特别是做好上级督办和交办案件线索的核查解决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时准确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工作进度,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历史欠薪案件不解决不销账,确保年底前不因存量案件问题,引发社会舆情,导致极端事件或群体性的事件,引起较大负面社会影响。

三、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临涧镇综合防范整治欠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后附名单)。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欠薪专项治理工作,强化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全力做好劳资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信息共享,确保无缝相衔接,组织联合执法,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欠薪整治工作。

(三)做好相关材料报送和总结工作。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按时报送排查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各阶段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对策。上报数据前,要各部门沟通协调统计数据要准确。

共享用工最新方案3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稳中求进攻坚年”决策部署,全力打好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破解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用工难题,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桂稳就业保民生指办发〔20xx〕5号)(以下简称《支持用工专项行动方案》)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柳州市“实业兴市、开放强柳”战略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探索建设适合柳州工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产业工人队伍新经验,全面推动柳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专项行动以柳北区作为区级试点单位,鹿寨县作为市级试点单位,在全市各县、区同步开展,边试边行。探索完善支持企业就业、培训等用工服务的有效途径,推动就业、培训、社保等惠企政策落地,切实做好产业工人培养和企业用工服务,缓解产业工人短缺,企业招工难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级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和工作专班,统筹指导各县、区开展专项行动。

(二)各县、区成立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工作组和工作专班,按网格管理模式,将用工服务延伸下沉至重点工业园区、商贸集聚区、重点企业或院校。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领导组织,制定实施方案(3月底前完成)

制定《柳州市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市级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和工作专班,督促指导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动方案,成立县区级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工作组和工作专班。柳北区作为区级试点单位,3月2日前将试点方案报送自治区专项行动指挥部。

调查摸底,收集服务需求(4月底前完成)

各县区统计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局、住建局、投促局、税务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向各县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各行业重点企业基础信息,结合柳州市“企业服务年”活动,由各县区工作组和工作专班通过走访调研、现场办公、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多种方式收集企业用工信息,准确掌握本地产业工人总量、企业内部技能人才结构、企业当期生产缺工、扩大产能后预计缺工、企业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等情况,形成工作台账,分析研判本地企业用工形势,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柳北区作为区级试点单位,需在3月20日前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

组织实施,开展各项服务(5月—11月)

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对标对表整体推进,明确时间安排、责任单位、责任人,每月7日前各县区将上月工作情况报送至市级指挥部,市级指挥部按照自治区指挥部工作要求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汇总报送阶段情况。柳北区作为区级试点单位,每月报送工作进度,6月20日前报送阶段进度情况,8月20日前以县(市、区)人民政府名义报送试点工作总结。

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12月底前完成)

各县区在专项行动中注重总结经验,提炼典型案例,深入挖掘行动中的有效方法和亮点,于12月15日前形成总结报告上报至市级指挥部,汇总全市情况后上报至自治区指挥部。对于好的经验和做法,要不断巩固提高,建立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长效机制,防止服务走过场“一阵风”。

五、重点工作

各县、区结合实际,统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国资、市场监管、投资促进、工会等部门资源,制定各县、区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一)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多形式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专项招聘活动,各县区结合实际可组织企业带岗下乡镇、进小区、进校园和市外招聘等。同时,充分发挥互联网+就业优势,利用“柳州人社”公众号、农民工远程招聘视频系统等,开设线上招聘专区、举办直播带岗招聘会等,实现云端揽才,拓宽就业信息推送渠道,促进供需双方快速达成用工协议。

(二)开展“技能广西行动”。发挥企业培养产业工人主体作用,支持企业与培训机构结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大型企业利用内部培训中心或依托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自主开展本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重点支持开展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培训并按照相关政策兑现培训补贴。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与吸纳就业的用工主体(包括就业帮扶车间、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签订协议,由用工主体用过项目制组织非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按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鼓励重点企业“人人持证”。

(三)实施“龙城金蓝领”培育计划。出台柳州市“龙城金蓝领”培训计划2。0版本,积极落实相关奖励补贴政策。坚持在核心技术领域培养企业技术带头人,各县区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自治区级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并给予部分补助。各县区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产业工人岗位练兵比武、技能竞赛活动,为第二届“龙城杯”职业技能大赛第七届农民工技能大赛和全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挖掘好苗子。

(四)打造“八桂系列”劳务品牌。依托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广西建工建筑安装技工学校、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八桂家政”、“八桂建工”、“八桂米粉师傅”三大劳务品牌师资和技能人才培训,精准对接家政、建筑、米粉企业输送技能人才,实现培训即上岗,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培育一批劳务品牌龙头企业、劳务品牌培训示范基地、劳务品牌专家工作室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做好劳务品牌宣传推广活动,积极展示劳务品牌形象,讲好品牌故事,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擦亮劳务品牌名片。

(五)建立劳务协作机制。积极推动广西(柳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申报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依托全市各类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组织100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首批30—50家),在全市935个行政村(社区),与村集体建立农民劳务专业合作社,形成人力资源网格化服务模式。搭建县区将劳务协作平台,组织劳务输出、输入地“结对子”,推动用工信息共享。

(六)落实各项惠企补贴政策。结合当地实际落实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市场主体稳定岗位。落实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社会保险、带动就业补贴、技能培训补贴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七)优化用工留工环境。各县、区要不断完善产业园区、企业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共交通服务,完善幼儿园、中小学校建设,解决产业工人子女出行、就近入学问题,完善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圈配套设施建设,满足产业工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指导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鼓励企业针对产业工人薪酬待遇开展集体协商,适当提高产业工人薪酬待遇,改善职工住宿、伙食等条件,增强企业吸引力,促进用工留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及时成立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发改、财政、工信、市场监管、投促、农业农村、住建、统计、工会等部门,建立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对专项行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会商解决,加强与市级领导小组和自治区指挥部的沟通汇报请示,及时答复企业。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要通过电视专栏、报刊、网站、微信平台、新闻发布等渠道,加强稳岗用工、就业培训等惠企政策宣传,主动向媒体提供专项行动开展动态、典型经验以及有影响力活动事项的新闻素材或稿件,展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稳岗稳就业工作成效,为专项行动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资金保障监管。各县、区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统筹安排、规范使用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投入资金,落实资金监管责任,自觉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四)强化督促落实。对照专项行动任务目标,制定专项行动工作安排表,做到目标清、责任清、措施清、进度清,压实各县、区责任。加大跟踪推进力度,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地方及时提醒、通报、约谈。

共享用工最新方案4

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xx〕46号),为切实发挥就业服务作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三张清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辖区内“十强”产业、“四上”企业、制造业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全力搭平台、提技能、强服务、促匹配、优环境,努力缓解企业缺工问题,助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二、工作目标

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缺工企业、人力资源情况,建立缺工企业、人力资源供给、用工服务专员“三张清单”,有针对性开展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缺工企业清单。市(区县)人力资源市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社区(村、居),要通过采取主动上门、电话联系、集中座谈等方式,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缺工情况,特别是“四上”企业、重点企业、重大缺工项目情况,深入了解企业缺工原因,摸清企业招工计划,建立缺工企业清单,做到企业缺工规模、缺工类型、技能要求、薪资水平“四清”。

(二)建立人力资源供给清单。各区县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充分发挥“网格员”的作用,开展摸排登记,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资源共享,了解劳动者求职、失业人员登记等信息,动态掌握本地人力资源现状,建立本地区人力资源供给清单,并及时与缺工企业清单匹配。

(三)建立用工服务专员清单。前期已对用工服务专员进行调整充实,要进一步发挥人社用工服务专员作用,针对缺工企业情况,配强用工服务专员,建立用工服务专员服务企业清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善用工服务保障机制,做到一企一策、快速响应,一对一解决企业缺工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服务保障企业用工,既关系企业生产经营,又关系就业工作大局,各区县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的决策部署,既要立足当前、尽力而为,强化服务保障,着力缓解供需矛盾,又要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加强系统谋划,做到持续用力、常抓不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区县要切实履行稳就业主体责任,把企业用工保障专项服务行动作为就业工作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用工服务专员、“网格员”的作用,整合相关力量,抽调精干人员,同向发力、分工合作,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推动“三项清单”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并举,线上与线下结合,畅通宣传渠道,提高宣传层次,突出正面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大力宣传积极成效,深入挖掘典型经验做法,密切关注网络舆情。

共享用工最新方案5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保企业用工、稳就业局势作用,有效缓解当前企业“招工难”与劳动者“就业难”并存的结构性矛盾,决定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工作部署,把解决企业缺工问题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内容,作为“学党史办实事”的.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全力搭平台、提技能、强服务、促匹配、优环境,努力缓解企业缺工问题,助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二、行动内容

(一)建立服务清单

1.建立缺工企业清单。通过主动上门、电话联系、集中座谈等方式,全面掌握辖区企业缺工情况,深入了解企业缺工原因,摸清企业招工计划,同步建立企业清单,做到企业缺工规模、缺工类型、技能要求、薪资水平“四清”。

2.建立人力资源供给清单。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摸排登记,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资源共享,了解劳动者求职、失业人员登记等信息,动态掌握本地人力资源现状,建立本地区人力资源供给清单,并及时与缺工企业清单匹配。

3.建立用工服务专员清单。完善人社用工服务专员制度,针对缺工企业情况,配备用工服务专员,建立用工服务专员服务企业清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善用工服务保障机制,做到一企一策、快速响应,一对一解决企业缺工问题。

(二)实施助企计划

1.实施“‘百千万’招聘计划”。利用100天时间,分地区、分行业、分专业、分工种,策划举办1000场以上招聘会,帮助至少1万家重点缺工企业解决急需用工。每市组织招聘活动不少于60场,对接服务企业600家以上。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企业招聘用工实名制,定期跟踪汇总签订合同数、就业登记数、缴纳社保数、解决空岗数等情况,确保活动效果。

2.实施“百家机构助千企计划”。每市组织10家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60家以上缺工规模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重大项目等,提供用工招聘、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服务,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有条件的市,可根据招工数量和效果,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定补贴。

3.实施“技工院校顶岗实习计划”。按照地域就近、专业相近原则,根据教学计划,组织进入实习阶段的技工院校学生,到企业开展顶岗实习、实践教学,阶段性帮助重点企业解决用工缺口。

4.实施“跨省劳务协作计划”。加强与黄河流域8省的合作,主动对接劳务输出大市、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开展劳务协作,开发一批劳务合作基地,设立一批省外招工服务站,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开展驻点招工,更大规模引进省外优质劳动力资源。

5.实施“职业技能提升接力计划”。根据企业技能要求,开展订单培养、定向培养、短期培训,大规模培养企业急需技能人才。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广泛征集开发“高精尖”“急紧缺”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质量。加快开展产教融合型学徒制培训,提高企业新录用职工和转岗职工的技能水平。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全面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开展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做大“金蓝领”培训项目。

6.实施“共享用工促进计划”。支持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合作。加强共享用工指导服务,积极搭建共享用工服务平台,及时汇集发布企业缺工和劳动力富余信息,按需组织专场对接,保障劳动者在共享用工期间的合法权益。

(三)健全保障机制

1.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机制。实施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支撑计划,鼓励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用工指导、员工招聘、技能培训、人才引进等服务。深化“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构建人力资源信息库和需求库,搭建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平台,实现供求信息无缝衔接、精准匹配。探索建立招工补贴机制,增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企业输送劳动力的积极性。

2.健全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模式,打造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链条培养的技工教育体系,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技能人才培养服务。指导技工院校全方位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等各类培训,突出特色、发挥优势,联合企业广泛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

3.健全用工环境提升机制。引导企业转变“重招聘轻培养”“重产品轻员工”“重效益轻保障”的做法,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加强企业薪酬调查分析,发挥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风向标作用,开展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形成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用一流薪酬吸引员工、留住员工。督促指导企业改善工作、就餐、住宿等条件,提高福利保障水平,畅通职业发展通道,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探索开展“诚信雇主”培育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用工形象。协调解决员工在子女教育、住房、卫生医疗、文化娱乐等方面的迫切需求,提高在企业工作幸福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用工保障的牵头部门,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充分发挥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广泛争取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社会机构的支持,协调行动,形成合力,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靠上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

(二)完善工作机制。专项行动实行省级统筹、市负总责、县(市、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厅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导,将解决企业用工人数、降低企业缺工率、指导督促企业改善用工环境、培养留住人才等情况列入考核内容,推动任务逐项落实。各市、县(市、区)要建立相应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要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统计分析,分类精准施策,确保有的放矢。要制定行动方案,细化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推动问题清单化、举措精准化、责任明晰化,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注重综合施策。深入开展“人社政策畅通行”活动,打包就业、人才、培训等政策,一体推进政策宣传解读落实,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提供政策保障。要以开展信息化创新提升行动为契机,搭建各类用工服务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推动数字赋能,提升服务质效。要发挥好市场灵敏度高、专业性强的优势,采取奖补激励等方式,推动市场化、社会化解决用工难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把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并举,线上与线下结合,畅通宣传渠道,提高宣传层次。要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积极成效,深入挖掘各地用工服务保障的经验做法。要密切关注舆情,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解决,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共享用工最新方案6

为深入贯彻“项目为王、环境是金”工作导向,切实做好重点企业和重特大项目用工服务保障工作,缓解部分企业“招工难”“技工荒”问题,助推淮安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制定本措施。

一、加强劳动力资源供需监测

(一)加强企业用工监测。建立完善基于企业用工需求、市场招聘、社会保险缴纳、失业登记于一体的企业用工监测机制,动态进行用工监测分析和调度保障。对重点企业、重特大项目以及紧急缺工100人以上的企业,安排专人帮办服务,通过余缺调剂、本地挖潜、劳务输入等方式解决用工缺口。

(二)促进人力资源有效对接。分析把握城乡劳动力供给状况和新业态从业人员、外埠来淮务工人员等基本信息,统计发布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供需信息和企业工资市场指导价位,促进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人员等各类求职者与用工需求企业有效对接。

二、拓宽招工用工渠道

(三)优化公共招聘服务。常态化组织线上线下招聘,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适时组织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赴市外招聘,按省内不高于1000元/场/家、省外不高于3000元/场/家的标准给予经费支持,由招聘活动组织单位统一列支,用于招聘期间交通、食宿、展位、宣传等支出。

(四)鼓励社会力量荐工。各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其他就业服务社会组织介绍劳动者在我市企业(用人企业不得为劳务派遣公司)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不含补缴)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介绍客籍劳动者初次在我市企业就业的,给予荐工组织10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介绍我市户籍外出务工劳动者返回市内企业就业的,分别给予荐工组织1000元/人、返乡就业人员10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

(五)拓展区域劳务协作。深化与外省市劳务协作,对接当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技院校开展劳务合作,开发一批劳务合作基地,设立一批省外招工服务站,通过驻点招工、委托招工等方式引进省外劳动力资源。“十四五”期间,全市劳务合作基地新增20个。根据年度劳动力引进活动开展情况及实际工作成效,给予劳务合作基地5-10万元/年的运行补贴。

(六)推进在校生顶岗实习。支持在淮高校、职技院校根据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学生顶岗实习满3个月并与企业签订工作意向合同(协议)的,从顶岗实习之月算起,按5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学校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补贴。

(七)支持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将企业共享用工服务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畴,帮助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发布供需信息、组织对接活动、提供政策咨询等。企业间开展共享用工的,给予输出员工企业500元/人/月标准的补贴,每年不超过3个月。

(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制定《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引进,建成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到“十四五”末,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稳定在100家以上,其中大中华区100强1家,省级品牌3家,营业收入超亿元的不少于10家。常态化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力资源竞赛,优胜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三、促进技能型员工供给

(九)强化就业技能培训。实施“技能淮安”行动,促进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相互补充,大规模多层次培训技能人才。实施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充分挖掘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活动,每年开展返乡人员、新生代农民工、城乡“两后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技能培训2.5万人次以上。动态调整补贴目录和标准,深化“劳动者选单、政府买单”培训机制,支持企业、在淮院校、培训机构开展岗前、转岗、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

(十)支持校企融合培养。建立校企合作成本补偿机制,支持龙头企业与在淮高校、职技院校合作建设混合所有制院校。“十四五”期间,全市每年新建成不少于1所混合所有制院校,为企业定向输送技能人才2000人。经认定达标的混合所有制院校,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用于师资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和培训资源开发等。混合所有制院校含产教融合型二级学院。

(十一)推行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等培养输送方式。支持企业每年与在淮高校、职技院校新开设“订单班”“冠名班”不少于20个,合作培养技能人才不少于600人。经人社、教育部门认定的“订单班”“冠名班”,按每年每班1万元的标准给予在淮高校、职技院校补助。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促进招生招工有效衔接,年培养学徒2000人以上。

四、汇聚用工服务保障合力

(十二)发挥人社部门牵头作用。人社部门牵头负责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推进工作。负责落实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各项政策、组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专班”、搭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平台。负责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情况进行研判分析,按月调度督办。负责编撰“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专报。

(十三)发挥联席会议调度作用。人社、财政、教育、工信等部门加强协作联动,统筹市内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用工,推进企业应急招工与在淮高校、职技院校学生实(见)习联动。建立企业用工服务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企业用工服务保障重大和难点问题,研究制定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目标,创优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方式。

(十四)发挥企业用工主体作用。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劳动法规,通过持续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薪酬待遇、建设符合自身特点的企业文化等措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增强员工归属感,降低员工流失率,不断提升企业自身在劳动力市场竞争力。

(十五)发挥企业属地兜底作用。加大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地段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公共交通、物流配送、商业服务、文化娱乐等生活配套,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转学,努力给予外来务工人员同城化待遇、均等化服务。各地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专项资金。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