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语言 会计 电脑 医学 资格证 职场 文艺体育 范文
当前位置:书香门第 > 范文 > 合同协议

【必备】劳动合同五篇

栏目: 合同协议 / 发布于: / 人气:6.73K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必备】劳动合同五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公民身份号码:

居住住址:

户籍地址:

联系电话:

紧急状态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 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第二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乙方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乙方到岗后双方才正式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章 试用期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若乙方实际到岗之日与试用期约定上岗之日不符的,试用期同时提前或顺延。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 工作。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企业本部。

第六条 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

第七条 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有权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适当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八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

第九条 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乙方节假日休息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第十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

第十一条 乙方自行加班的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支付加班报酬的义务。

第五章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 声誉和利益。

第十三条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有的规章制度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按法定程序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均具有约束力,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四条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更不得将属于甲方的业务转让给其他方或乙方自行经营,同时,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除了给予乙方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解除本合同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乙方的月工资(均为税前应发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统一制定工资调整、加班费、福利待遇以及请事、病假和旷工的扣除标准等,对此乙方予以认可并接受。

第七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七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

第十九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辞退乙方,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如无特别约定的,合同签约后5天内员工未能上岗的。

2、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用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赌博、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3、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5、乙方是驾驶员的,因其自身原因,其营运服务的证、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发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车死亡事故或次责以上(含次责)特大行车事故或物损三万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6、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达损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局收容教育的。

8、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9、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辞退乙方,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并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

3、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经营方式调整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辞职。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足额及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一致的。

2、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4、乙方享受基本养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5、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其它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15天的。

6、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 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归还其占有的甲方的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有形或无形资产;

3、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

4、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5、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6、处理其他应了而未了的事务;

7、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并不得有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言论和行动。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可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完毕后,将截止乙方提出辞职或擅自离职之日的工资支付给乙方。

第二十六条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补偿金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八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等同。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全面知悉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并理解无误。

第二十八条 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九条 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双方若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其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为准。

第三十条 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

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甲方可与该受委托人就本合同的有关变更、终止等涉及乙方劳动关系的一切问题进行协商和处理,该受委托人也可代领、签收相关文书、款项等。如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紧急状态联系人或该联系人拒绝接受乙方委托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的,可向甲方住所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2

用人单位(甲方):

地 址 (甲方):

职 工(乙方):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期限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

  二、试用期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____。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 。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____ 。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 。

第七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具体安排为: 。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计件单价为:____。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满,有第二十五条约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约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终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一、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第二十条约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五)依照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二、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条 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一条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

  十三、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终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

第三十五条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劳动合同 篇3

一、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劳动者有何权益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需支付给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为当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基本生活费包含职工个人交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

劳动者还可以用人单位不能提供劳动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调岗调职调薪的效力

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具有劳动请求权,即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岗位。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工作岗位。针对岗位调整的原则是一般应经劳动者同意,如没有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或虽有变更但确属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且对劳动者的报酬及其他劳动条件未做不利变更的,劳动者有服从安排的义务。

用人单位行使用工自主权是否合法,首先得看有无在劳动合同中或规章制度中规定;其次要确因生产经营需要且调整前后工资水平相当;最后要不具侮辱性或惩罚性质,也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用人单位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调岗,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补偿金。员工不接受正当的调岗降薪决定的,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金。

三、用人单位经营地址变更,劳动者是否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首先,变更后地址与变更前地址的距离大小;其次,单位有无给劳动者提供便利上班的条件;最后,变更地址是否有正当原因。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 深圳市美合源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

性别: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年月 日

本人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姓名:

紧急联系人电话:

户口所在地:

鉴于

1、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智牌家具区域专卖店导购工作,甲方已经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加以双方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约期限:

自年年月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如有一方需要合同到期日终止合同,须于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经营市商场智牌. 专卖店(地点:)店内从事商场导购工作,工作岗位为导购员,甲方保留根据需要修改乙方工作职责和职位说明的权利。乙方服从甲方安排的在 区域内各智牌专卖店之间的工作调动和临时替班,服从节假日正常上班和工作时间的安排以及调整。

2、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地点、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1)、乙方不胜任本职工作;

2)、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乙方工作岗位或职务不存在;

3)、甲方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或认为有更适合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日正常工作时间:

1、按商场营业时间上下班,每周工作六天休息一天,(如分冬令、夏令时或商场调整营业时间,则按商场调整后的营业时间为每日正常上下班时间);其中中餐和晚餐时间分别为:1 小时,用餐时间段按商场规定,为非工作时间。

2、各员工上班按附件《排班工作时间表》中的时间上班。

3、在《排班工作时间表》内遇节假日上班的视为正常上班时间。逢节假日和周六周日非特殊原因均不可以请假,凡缺勤者视为旷工处理。如遇本人急病或家属、亲人(指双亲、子女)生病需陪护,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此种情况下不作旷工处理。

4、节假日必须全部到岗上班,如遇《排班工作时间表》中排到为休息,则公司给予调休,调休时间段规定在周一至周五非节假日之间。

5、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的工作时间,如有事需事前请假,且需要书面提交申请,经上级管理者批准后方可请假;如遇急事,必须事前电话向上级管理者请假。未事前请假缺勤者一律作为旷工处理,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纪律,有旷工行为者,公司可以无条件解雇。公司人事部和上级管理者将不定时抽查出勤情况。

四、薪资

月薪rmb /月,月薪中已包含每月26天(大月27天)的工资,其中分为:基本工资rmb 元/月、固定加班费rmb元/月。

员工全部个人收入所得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金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并由个人自行按期交纳。 公司为员工在公司所在地深圳市购买社保。社保中规定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公司直接在员工的薪资中扣减。

月薪计算方法:]

月实际发放月薪(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本月排班表中实际出勤小时/本月排班表中应出勤小时)×元

本月基本工资发放时间为次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

由于商场不营业导致员工不上班,则员工未上班日工资不予发放。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对乙方的工资进行调整:1、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和能力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

2、根据甲方规章制度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职务的;

3、甲方整体薪资结构调整;

4、乙方不胜任工作或者未完成工作任务;

5、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6、按照甲方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应调整乙方工资的其它情形出现;

7、甲方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当甲方发生经营困难时,在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方有权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五、员工应遵守的工作纪律和具体要求:

1、 员工必须准确、真实地在公司考勤机上记录上下班时间(如考勤机突发故障无法记录上下班时间,需向公司上级管理者及时报告同时在考勤表上登记);

员工之间如需相互调班,必须经过店长同意,并由店长负责安排好时间和工作对接,书面报上级管理者备案,每月每位员工仅允许相互调班壹次,否则,原安排应出勤日未出勤者视为旷工处理。

2、每日需在迎宾前完成店面的清洁卫生工作,迎宾后即进入正常营业;

3、做好当日工作记录和交接簿。各导购员完成当日各自开出销售定单的整理

工作,必须在下班前将各自开出的定单传真到深圳公司业务部,并在次日上午与公司业务部电话复核和确认是否收到且收件清晰,完成公司要求填写的其他销售统计报表;

4、负责店内所有物品的保管,交接班做好交接清点工作,如有遗失由当班员工按零售价的50%承担赔偿;如遇责任不清,则赔偿金额各人分摊;

5、每月末由店长带领员工对店内所有物品进行实物盘点,参与盘点的员工须在盘点表上签名,并在次月1号前传真到公司跟单部(遇节假日顺延),列出盘盈盘亏明细表;

6、 遵守公司和商场的各项管理规定,由于工作疏忽或失职或违反纪律给公司和商场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7、 所有销售必须开具商场统一提供的销售定单,所有销售款(含床垫、饰品、贴膜等)包括定金和余款全部交商场统一收银,员工严禁代收代缴现金、代替客户刷卡支付;

8、 工作时间内,员工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项,不得在公司提供的办公设备(如电话、传真机、电脑)上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私用公司电话、传真机、电脑,对于所产生的费用,公司按费用的双倍收取;

9、员工在职期间不得任职或兼职其他任何个人或经济组织;

10、员工在本专卖店内不得销售除公司指定床垫及贴膜品牌以外的任何非本公司提供的产品,如有违反,取消所有未发放的销售提成款,并罚款 1000 元/次;

11、如遇顾客在本店内遗忘物品,导购人员一经发现立即电话通知楼面管理人员,并妥善为顾客保管好物品,如顾客返回店内要求领回遗忘的物品,导购必须通知商场楼面管理人员到场共同确认后退还给顾客。任何员工不可以私藏或留用他人物品,如有违反,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后果;

12、严禁不按公司规定的零售折扣销售货品,或擅自赠送物品。

六、乙方服从和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同意按管理制度执行。

七、乙方违反工作合同中第三条中第五项和第五条中1、7、8、9、10、11、12项以及第六条的行为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对于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者公司可以无条件即时予以解雇,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并视情节的严重性给予rmb300~3000元的罚款处理,公司可以在乙方工资或提成中直接扣减;必要时公司可以起诉乙方,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劳动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甲方有权与乙方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3、甲方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与乙方解除本合同;

4、乙方辞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应完成与甲方的工作交接,归还甲方的财务,履行与甲方约定的其他义务,否则,甲方可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5、乙方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立即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6、乙方出现法定不得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甲方应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7、试用期内如乙方提出辞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其使用的服装费用,服装归乙方所有;乙方承担甲方为乙方向商场支付的其他所有费用,以上费用甲方可以在乙方提成中直接扣除;

8、以下情形乙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四)项提出解除合同:

(1)、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或赔偿尚未完毕的;

(2)、乙方与甲方签有的培训、保密、住房、贷款担保等协议中约定了服务期,而服务期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解除的情形。

九、乙方的保证

1、乙方保证与其原用人单位已经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2、乙方保证其将及时向甲方提供的本人所有信息,证明,资料等文件均属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乙方违反上述保证,甲方可随时与其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补偿。

3、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再受聘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并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接触到的一切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自行或通过他人泄露。本合同所说的商业秘密是指与甲方及专卖店经营、管理、产品、文件、价格资料、售后服务等有关的一切信息。

十、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乙双方已充分阅读和理解本工作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同意自觉遵守和执行.

甲方: 深圳市美合源实业有限公司乙方: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

劳动合同 篇5

一、口头约定的合同

个别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经营者出于企业自身需要,在招聘时故意不与求职者订立劳动合同,仅作一些简单的口头约定。由于求职者大多 数极为珍惜这一就业机会,一般不敢对此提出或坚持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如此,一旦出现纠纷,求职者权益就将受到损害。我国《劳动法》第19条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合同订立……”因此,口头约定合同在我国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二、显失公平的合同

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其约定条款明显倾向用人单位一方,此种情形目前相当普遍,应引起求职者的重视。求职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一定要逐条审查,对一些不合理、显失公平的内容应坚决拒绝。

三、胁迫的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招工时,强迫劳动者交纳巨额集资款、风险金,并胁迫劳动者与其订立所谓的自愿交纳协议书,企图以书面协议掩盖其行为的违法性。《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四、附带保证的合同

部分企业为约束劳动者的行为,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硬性规定另签一份“保证书”,其内容是强迫劳动者接受一些不合理的规则和条件,并把该保证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来约束劳动者。

五、真假合同

某些外资企业、私营企业或集体企业为应付劳动仲裁部门的监督管理,与劳动者签订真假两份合同,以符合有关规定的“假合同”应付劳动管理部门的检查,实际上却用按自己意愿与劳动者订立的不规范甚至违法的劳动合同来约束劳动者。

六、抵押性质的劳动合同

部分用人单位为防止劳动者“跳槽”,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劳动者将其身份证、档案、现金作抵押物,甚至扣留劳动者应得的福利或工资,一旦劳动者“跳槽”,用人单位便将抵押物扣留。这种做法不但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而且严重损害了劳动者权益。

通常对于工作者有着明显不利的合同有违法的合同都是无效的合同,在遇到与公司相关的纠葛时若是遇到以合同做要挟,工作者当及时委托律师处理,以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