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发〔2015〕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及专业类别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
100分
6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30分
78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筑工程
160分
96分
公路工程
铁路工程
民航机场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