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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FS医院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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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FS医院人力资源现状

关于FS医院的现状

FS医院现有职工1000名,其中,在编人员516人、合同人员(参照正式工待遇人员和聘用合同制人员)440人、借调返聘人员44人。因在编人员执行事业单位聘任制度,依据相关规定套改工资;借调人员执行原单位工资标准;返聘人员依据退休时职务、职称确定返聘工资。笔者在本文中着重分析合同用工中参照正式工待遇人员的薪酬现状。

二、FS医院合同人员薪酬管理现状

1.适用人员范围:适用于国家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能办理正规调动手续、借调学院统招本科、硕士毕业生和院党政联席会通过享受参照正式工待遇并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的人员。

2.执行标准:执行绩效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1)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护士10%;工资结构参照正式编人员的工资项目、标准执行。(2)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一是基础性绩效工资:依据包头市市直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标准执行。二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奖励性绩效工资1、奖励性绩效工资2、奖励性绩效工资3三个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1:在工资表中按月发放。执行30%正式在编人员绩效工资标准奖励性绩效工资2(月奖金):按月发放,包含奖金和工作量,发放标准执行财务绩效奖金分配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3(年终奖励性绩效):按年发放,参照正式在编人员执行,特殊引进人才执行特殊规定。

3.见习期工资:(见习期3个月~1年)。(1)无执业、职称证见习期工资:执行至少6个月见习期。统招硕士研究生执行1700元,本科生执行1350元,统招大专生(特殊岗位)执行1200元。(2)有相关专业执业、职称证见习期工资:无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执行至少3~6个月见习期,工资依据无执业、职称证见习期工资执行;有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执行至少1~3个月试用期,工资执行试用期工资。

4.有相关专业执业、职称证正式上岗工资:博士、硕士研究生参照上述绩效工资结构执行,并给予100%奖励性绩效工资;对本科生及其他类人员执行30%奖励性绩效工资(要求工作满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

5.试用期工资:在原工资基础上下浮100元(不执行奖励性绩效)。

6.年休假、病事假、生育假、探亲假工资:参照正式工工资管理规定执行。

7.引进特殊人才执行正式编制人员全部待遇。

8.兑现工资相关规定:(1)具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并执业注册在本院,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独立值班。(2)对于无执业、职称证人员执行至少6个月的`见习期。(3)对于有执业资格证或成绩单,但无工作经历的统招本科医疗、医技、护理人员,执行至少3~6个月的见习期。(4)对于能办理正规调动手续、全日制统招本科有执业资格证或成绩单,并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注册在我院工作的医疗、护理人员,视同正式调入人员对待,执行至少1~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第1个月暂不发放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依据上述制定的工资标准执行,并补发试用期工资。(5)对于无工作经历的统招本科行政岗位人员,执行至少6个月见习期(见习工资执行1350元/月)。在本院工作满半年且考核合格独立承担工作后,依据上述制定的上岗工资标准执行(科室负责人承担考核)。(6)对于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行政岗位人员,执行至少1~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第1个月暂不发放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依据上述制定的工资标准执行,并补发试用期工资。(7)对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医疗人员,连续执行两年见习期工资,两年后取消见习工资;护理人员执行一年见习期工资,一年后取消见习工资。(8)在医院工作的学院编制人员,工资由学院发放。(9)工资执行:与岗位考核挂钩,岗位考核参照正式编职工进行。(10)对工作满1年的硕士研究生执行100%奖励性绩效工资,助理医师执行30%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经历证明)。

三、参照正式工待遇人员中临床一线医师与特殊学科医师工资改进

(一)执行待遇条件

基本条件。(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且执业注册地点在本院。(2)从事临床一线与特殊学科工作且独立值班。(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学历第一学历可放宽条件)。

(二)一般学科其他条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1)具有初中级医师执业资格,要求来医院工作满1年。(2)正、副高医师,要求本院工作试用期满考核合格。2.全日制本科学历。(1)取得初级医师资格后,要求在本院工作满3年。(2)取得主治医师资格后,要求在本院工作满1年。(3)正、副高医师:要求本院工作试用期满考核合格。

(三)考核相关规定

要求本人独立较好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医师准入规定的相关手术与工作内容。每年进行个人业绩考核、排名,绩效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技术档案。由人事科、医务科进行个人业绩评估,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岗位聘任依据院聘任文件规定,参照正式编制的同等条件,结合个人三年绩效考核结果进行。

(四)执行相关待遇标准

工资待遇:执行正式编制所有待遇。五项保险待遇:参照正式编制执行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综上所述,FS医院目前的薪酬体系适应当今的社会发展,尤其是刚刚出台的规定,进一步调动了临床一线与特殊学科优秀医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合理搭建学科梯队,鼓励青年医师积极进取,确保临床与特殊学科医学人才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作者:李艳丰 单位: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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