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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读书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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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读书笔1

思想,是一个人飞向文学王国的翅膀。写作,需要的是丰富的想象,那样,写出来的文章才会更没美。虽然,真实的文章会比较好,老师也比较喜欢,但是,有思想的文章更能夺人眼球。往事,常常很值得回忆。在冰心的记忆中,永远只存在海。

《往事》读书笔

海是一位温柔的姑娘;海是一位发疯的老巫婆;海是一位知识无穷的老师……站在海边,静静感受,就会体会到中间无穷的奥秘。日出是,她是一味温柔的姑娘,静静地观赏着来到她温暖怀抱的人们;日落时,她是一位发疯的老巫婆,使用魔棒,让海水吞噬整个沙滩;每天她都是一位拥有无穷知识的老师,教会了来这边游玩人们的一些知识。

莎士比亚说过:一切思想都是这样,他们是生着翅膀的。是啊一切思想都是长着翅膀的。它带着你翻越过无数的崇山峻岭,增加着你脑海中的知识,使你变成一位才华横溢的才女,不断的充实着无穷的知识。思想,将使一个人变得更加有力量,不再胆小,不再畏缩,不再去害怕别人看你的眼光……

一个人拥有了思想,就等于拥有了无穷的力量。现在就用你的那把金钥匙,去打开你想象力的大门,展开你想象力的翅膀,在天空自由翱翔吧!

《往事》读书笔2

这一日,在读书会上,聆听了冰心的《往事》,这一段讲的是雨中观莲。心仿佛来到了字里行间,我好像也在那隔着雷雨的窗前眺望那朵红莲。风雨交加,在没有遮蔽的天空下,那朵柔弱的红莲被雨点儿击打着,不住的颤抖着、歪斜着。当看见一片荷叶倾侧下来,向红莲伸展过去,完全覆盖在红莲上面。红莲在宽大的荷叶下不再颤抖,不再歪斜。此情此景让我的心不禁也触动了,是的,我也想到了母亲,伟大的母爱。

都说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而我认为我的母亲对我的爱更是加倍伟大。我的不幸给母亲带来的也是不幸,她不但要承担养儿育女、养家糊口和普通母亲都要承担的家庭责任以外,更要忍受别人异样的眼光和无声的唾弃。她要比普通母亲付出的更多,一件事情或许一个普通母亲只要用眼神和言语就能教会孩子的,我的母亲却还要手把手、一遍又一遍的教导我。她对我的照顾和呵护简直已经不足以用无微不至来形容了,穿好、吃好、住好、走好,这些都不用多说了,最可贵的是,哪个孩子从小到大无论到哪儿都有母亲亲自一次又一次的陪伴!

26个年头,母亲从未休息过,她这把荷叶伞总是在风雨来临之前就为我打开。我想我比那朵红莲幸运和幸福的多,因为我的荷叶伞下永远是晴天,永远是美丽,永远是安宁,永远是美好和希望!

《往事》读书笔3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名叫《冰心儿童文学全集》的书,其中,留下深刻印象的,还是冰心奶奶写的一篇关于自己的“往事”,这篇文章让我知道,母亲是最疼爱我们的人。

文章主要讲述了两个与故乡庭院莲花有关的往事,第一件事是月夜祖父说到园里开三蒂莲时,家里添了三个孩子。“大家都喜欢,说是应了花瑞”。然而,祖父的话流露出的家人对孩子的珍爱之情却已溢于言表。

第二件事写了作家看到莲花在风雨中遭到摧残时的心境,看到白莲凋零时的沮丧,看到红莲被风雨侵袭时的无奈、怜惜这让作家在窗前徘徊,是母亲的呼唤,莲叶对红莲的遮蔽,让作者“不宁的心绪散尽”,心里充满感动,进而想到母亲是荷叶、孩子是红莲。当心中的风雨来袭,只有母亲才能为孩子遮掩。

最令我感动的是文章最后一句话:母亲啊!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挡天空下的荫蔽!这句话让我感受到母亲对我们伟大的爱。

其实,父母对我们的爱不是挂在嘴上的,卫视默默的付出,让你感受到温暖,母亲对我们的爱是生活中点点滴滴,他们不求回报,在生活中,爸爸妈妈对我的爱太多了,我们要懂得回报,不能惹他们生气,让他们悲伤,就算他们不求回报,我们也要让父母知道,我们不是小孩子了,还需要呵护,我们已经长大,是时候该为你们扛起一份重任,挑起一个重担了!

《往事》读书笔4

自己知道这部小说也是很意外的,因为最近在看青春集结号,很搞笑,忽然就觉得挺喜欢里面的女主角的,之前也不是没看过她的戏,那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最近忽然就关注了一下,第一步当然是百度百科了

之后就花了一天的时间看完了原著小说《沥川往事》。读完之后忽然有很深的感触,总有一种走不出来的感觉,所以才决定写点儿什么。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了自己根本都没有心情或者说灵感写任何东西,自己还一直标榜自己爱写东西。但我不强迫自己,就是个兴趣,有想写的东西时才写。作为一个女生,想的最多的就是世间有沥川这样完美的人吗?虽说他没了一条腿,又生了那么多病,在我心里他还是很完美,绅士,温柔,英俊。小秋也是,独立,坚强,漂亮,漂亮。特别为他们的爱情感动,以前一直都不相信一个人会永远爱另一个人,觉得怎么可能呢,人总是会变的。但不知道为什么看了沥川和小秋之后觉得还是有可能的。但是,自己虽然没有恋爱,看了之后就更加不想了,总是觉得现实当中没有那样的爱情,人们都太功利,太现实,很害怕自己有一天就凑合了,一生也不可能体会到那样的爱情,觉得挺伤感的。觉得如果现实中真有像沥川那样的人,哪怕真的是残疾人也可以接受。看了小说,看了片花,焦俊艳和高以翔非常符合角色,读小说的时候会代入他们觉得很合适。真的挺想早一天看到这部电视剧。即使看了小说也还是对电视剧存有期待感。感觉自己读小说的时候都能感受到他们的幸福。不管是刚开始,还是六年后,还是十年后终于结果。看小说的时候不知道沥川会有什么结局,心里也做好了他会死,会是一个悲剧的准备,但即便这样,怦然觉得,小秋和沥川都成为彼此这样深爱过的人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小秋曾说,她就要一直陪在沥川身边,哪怕他要死,也要死在自己怀里,然后我在他坟墓前告别。读的时候很感动,也同时都替他们觉得幸福。沥川是瑞士人,他觉得自己不行了的时候坚持要回到北京,他说他喜欢北京,要死在北京,甚至墓志铭都想好了,他说他生在瑞士,上学在美国,后来爱上了一个中国的女孩,所以死在中国。

小秋真的很坚强,沥川又很倔强,小秋有照顾沥川生活的勇气,可以接受他可能会死,她只是想陪在身边,没有他不行。但是沥川又不肯让小秋看到他病弱的样子,他照顾不了小秋更加让他痛苦,于是就有了互相折磨。开始看之前我都没想到我能这样一直看下去,但就真的忍不住要看下去。可能还是一样他们的爱情能有个结果。作者很好,给了一个已经算完美的结局了。

《往事》读书笔5

最初看这本书的时候只知道它是一本与文革相关的书,于是抱着看史书的心态看,但真正翻开的时候就惊喜了。

区别于其他的人物传记,章诒和在书中并没有过多的刻画这个人物的丰功伟绩或是时代如何黑暗,而是落笔于人与人之间的一个个小故事。这样的写作方式拉近了与读者之间的距离,文字之间也更有温度。而且这些故事都是真切发生在她身边的旁人不知的故事,这里也能体现新闻报道时的独家性和真实性。

章诒和并没有从对这些伯伯阿姨们的感情中抽身出来,这正是文学与新闻作品的区别。但是她的确在写多面的完整的人,读的时候我会为罗隆基的才华惊羡,被他与罗仪凤的情感打动,但是又无法接受他的多情。

章诒和以张伯驹吃饭后不与“我们”同行,硬要一个人走回家去写他的直率。以父亲与好友落魄时期互相关照更显友情,同时也能看出文革时期社会的畸形与疯狂。细节的刻画也是体现人物和社会背景的好方法。

书中涉及的人物有章伯钧、储安平、聂绀弩、张伯驹、罗隆基等等,他们都与新闻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他们大声敢言,狱中仍然偷写文章,对事实的坚守在今天也是可贵的。看到先辈们,自己的新闻理想也更坚固一点。

《往事》读书笔6

面对生活的变化无常,海誓山盟不过戏言而已,有多少诗情画意,最后都死在了锅碗瓢盆里,可惜那些年我们都没想过太多。

那天下午,小戈打电话说去清吧喝酒的时候,我还在被窝里懵懂,挂掉电话洗了把脸,回忆了一下去清吧的路线,才下楼冲进了北京城喧嚣的红尘里。

第一次去清吧还是12年的时候。那天北京的夜晚很是无聊,大伙已经开始见周公了,突然QQ群里有人提议出去喝酒,醒着的哥们一致同意,然后就打电话叫人,一伙人就风风火火地奔向清吧。清吧,顾名思义是个清淡酒吧,大家进去后在一圈沙发里落座,点了一堆百威灰雁雪树之后开始戏说人生指点江山。一阵黄汤下肚后众人思绪开始迷糊,有人跟吧台的服务生调着情,有人跟台上的驻唱歌手起着哄,有人发誓说这家酒吧的老板一定是个博士,一群人完全没了京城士子的风度,两个钟头过后还算清醒的几个跑去结了账,才相互拉扯着出了酒吧。

走了没有两里地,有人说没喝够,结果又是一阵瞎嚷嚷,最后决定大家把身上的现金都掏出来凑在一起去买酒,凑完钱大家都开始骂街了,骂酒吧的歌太难听了,洋酒太他妈贵了,啤酒太他妈淡了,自己兜里的钱太他妈少了,骂完就在学院路附近的烧烤摊上点了啤酒肉串开始可劲造。一直到街上人影萧索,环卫阿姨也开始工作,终于该吐的吐了该哭的哭了该笑的也笑了,将异乡的愁闷、失恋的痛苦、相思的无奈还有对未来的迷茫与憧憬也都吞吐在了漫无边际的黑夜里,一群年轻游子才互相搀扶着,摇摇晃晃地回了各自的狗窝,带着迷幻的慰藉与忘却的彷徨,仿佛远行的浪子终归故里。

赶到清吧已经是午夜了,吧台上小戈端着酒杯发呆,我是第一次见他的眼神如此复杂。等我两扎嘉士伯撂完,小戈突然忧郁愧疚地说:“我生命中第二次辜负了女人。”

我心里一闪,迟疑着问到:“又是哪个?”

“梧桐”

“你两认识不是没多久么?你俩发生什么了?”

“什么也没发生,我赶她走了。”

大爷的,还以为这小子犯错误了呢,不然我就得帮他去跟若晨演戏了,那时候若晨还是小戈名义上的女朋友。

说起跟梧桐的相识,完全出乎小戈的预料,13年3月5号,惊蛰,那天他一个人正在食堂吃饭,突然一个姑娘坐在了对面,看着小戈微笑着。

“你好,你一个人吗?”

“对啊”,小戈有点莫名其妙,很明显我是一个人在吃饭啊。

“我叫梧桐,管理学院的,这几天过来参加学校运动会,对这边不太熟,想找个朋友,能和你交个朋友吗?”

“好啊,我叫桑小戈。”小戈咽下嘴里的蛋炒饭,仔细看着眼前这个姑娘,短发圆脸大眼睛,笑起来文静温柔。

“把你手机给我,我给你留个联系方式。”

小戈把手机递给她,看她很认真地把电话号码和QQ存进自己的手机,脸上还有掩饰不住的紧张。

那天小戈没有想到,不久之后一个叫微信的社交软件会取代QQ跟短信霸占自己的即时通信方式,更没有想到,在眼前这个姑娘把联系方式存进他的'手机的同时,也把一颗种子埋在了他的心里,而他却浑然不知,等他恍然时,已是负债在身。

梧桐是安徽人,不知怎么的找到了小戈要跟他做朋友,这件事小戈一直没有解释过,反正那段时间他们两人没事就到处瞎逛。去后海酒吧街喝原味纯酸奶,结果喝了一口两人就呲着牙溜了;去南锣鼓巷找榴莲酥,之前小戈从来不吃榴莲,但那次两人居然吃了一整盒榴莲酥;去买大罐的冰沙,然后坐着人力黄包车,从鼓楼大街一直颠到王府井,累的师傅不断抱怨,那个春天,这两人在北京城里撒下了一路欢笑,而我们每次喝酒也被迫成了他俩故事的听众。

跟梧桐相识的那段时期,小戈跟若晨的关系正处在低谷期。小戈跟若晨从初中就认识了,高中快结束才将革命的友谊进行了升华,但随之而来的就是相隔千里的异地恋,但年轻的人们从未将距离放在心上。刚来北京的时候,两人每天都煲电话粥,后来慢慢的变成了隔几天甚至一周,后来若晨在电话里开始提及了另一个男生的存在,后来那个男生的出现越来越频繁,若晨跟小戈的通话也越来越敷衍。

第一年过年回家,小戈跟若晨的关系稍微缓和了一点,但小戈还是从若晨躲闪的眼神里读到了变化,距离的杀伤力第一次在小戈心里开始展现。小戈试图挽回,这么多年的长跑,那么多从少年开始的记忆,无数个相伴的瞬间,他不甘心就如此失去,但他忽略了或者说不愿相信若晨笑容背后的异样。回到北京,两人的联系愈加单调,但仍旧维持着最基本的颜面,和最后一丝的挽留。最好的谎言是半真半假,真到你怀疑自己,假到你忘记自己,而那时的小戈已经找不到自己了。

正在这时梧桐出现了,跟梧桐在一起的日子里小戈很开心,但他心里始终有层隔膜,那是若晨的影子在闪烁。如果他跟梧桐只是做朋友,这一切或许没有那么糟糕,但生活从来就没有那么温柔。

13年劳动节,小戈去宿舍接梧桐,她穿着一袭淡绿色长裙,秀发轻挽,明眸皓齿,浅笑时若春天里玉渊潭的樱花,看见小戈,一路小跑过来拉着他的胳膊再不放手,眼里满是欢喜与期待。那天小戈第一次开始问自己,自己是否真的只是将梧桐当做朋友,而梧桐是否真的只想跟他做朋友。

晚上小戈带着梧桐来酒吧找我们继续撒狗粮,梧桐照旧捧着一杯蓝莓冰锐靠在小戈身边听我们聊天。那天小戈的眼神有点不一样,但梧桐还是那么明亮安静。送梧桐回宿舍后,小戈躺在单元楼顶抽了整整一盒云烟,第二天早上他去找梧桐,告诉她关于若晨的事,还有他对若晨的承诺,说完他看着梧桐的眼,梧桐抓着他的衣角,泪流满面。

“我不想辜负跟她的感情,就只能跟你做朋友”,说完小戈轻轻掰开梧桐的手,快步离开落荒而逃,没有回头。

梧桐一开始就没打算只做朋友,但小戈没有意识到,等他意识到时,梧桐已经在他的心里扎了根,而他想要拔出来,结果鲜血淋漓,两败俱伤。后来梧桐再没有出现在我们的圈子里,那个春天仿佛是个长长的梦。

酒吧的气氛开始暗淡,光影依旧摇晃,窗外的人声渐落,在夜风中飘零破碎,化为尘土,每一颗都印着曾经。小戈趴在吧台晃着半杯美格,嘴里轻声唱着《霸王别姬》的主题曲,纠缠自己多年的爱恨开始坍圮,而他却无能为力。

“爱情它是个难题

让人目眩神迷

忘了痛或许可以

忘了你却太不容易

你不曾真的离去

你始终在我心里

我对你仍有爱意

我对自己无能为力

因为我仍有梦

依然将你放在我心中

总是容易被往事打动

总是为了你心痛

……”

送小戈回家时路过鸟巢,他跑到在广场上踩着自己在霓虹灯下的影子哈哈大笑,还拉着我比赛跳远,然后跟在年轻情侣后面哇哇乱叫,吓得那些路人纷纷侧目,最后折腾到筋疲力尽,终于躺在路边花坛上用泪水浇灌起了野外的小花朵。

这个城市的每个夜晚都不知有多少悲观离合在上演,从酒吧到路边摊,从千里之外到心底深处,那些故事的结局最终都会变得苍白而模糊,只有划过记忆的伤痕累累如生,历久弥新。

后来小戈还是跟若晨分手了,那天他收到若晨的短信,是她给小戈的生日祝福,尽管她忘了那天并不是小戈的生日。人们最终都会发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是孤独的,我相信小戈早就明白那些夜夜入梦的敲打声来自何处,那是离别的跫音,只是他不忍相信。但他要等的答案始终没来,再多的情话缠绵也抵不过相伴左右的物质交换,再不放手只会更加不堪。

后来的日子里,小戈不再提起过去,仿佛一切都不曾发生。14年的冬至,我们一群人正在酒吧买醉,若晨给小戈打电话,说她要结婚了,跟电话里经常提及的那个男生,小戈在电话里笑着祝她幸福,眼泪却一滴滴砸在啤酒的泡沫里,无声无息,我恍惚又看到梧桐正捧着一杯蓝莓冰锐靠在小戈身边听我们指点江山,还是那么明亮安静,而那个春天还很长很长,挂了电话,小戈删了若晨的微信与联系方式,从此再不联系。

总有一些人,以意料之外的姿态撞进你的生活,然后无可奈何地离开,留你一地悲伤无奈或者遗憾愧疚,他们是你上辈子的债主或是下辈子的奴隶,你们互相亏欠互相偿还,生死交错的瞬间里最终擦肩而过,从此相忘江湖,漠然如路人。

《往事》读书笔7

青春、热血给予年少者无穷的能量。同时,也注定会滋生出狂妄不羁后的灾难与麻烦。为了活出一个“人样”,身不由己地陷入囹圄。“黄赌毒”的邪恶肮脏,身心的孤苦无奈,如同大染缸一般浸染着年少者的灵魂世界。流离异乡,经历着一件件令人啼笑皆非的往事。逃离出故乡,肉体并没有得到解脱,仍在迁移的路途中流浪颠簸,艰难行走。

更要命的是精神和灵魂的不得解脱,对于“小万之死”这件往事,小马久久不得释怀,他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这种苦痛和压抑不亚于流离之苦,搬迁之苦。好在最终,小马还是从尴尬的境地中走了出来,再次拥抱了黎明的阳光,青春的那抹亮色战胜了黑暗和灰涩。

谁的青春不迷茫?谁的青春不荒唐?小说反映了青春的某种共性问题。

有一个问题是,小说结尾处略显突兀,作者本意巧借他人之口道出“小万之死”的真相:小万并没有死于外人之手,反而死在了亲人的威逼之下。这位诉说者、知情者是“缘罪”,小马搜索微信附近人所添加的一个“路人甲”。竟有如此巧合之事?有些不符合逻辑常理。

《往事》读书笔8

【前言】

这是美国文坛大师里昂尤里斯的一部长达60万字的长篇巨著,《爱尔兰往事》读后感。好久没有看这么长的小说了,尤其是西方文学。20xx年4月到5月间,几乎每个晚上都要抽出一点时间来看,差不多花了我一个月的时间。书中人物众多,情节复杂,时间跨度大。要知道国外人物的名字对于中国人来说,一向不是很容易记住的,人物一多,那更加有这种感觉了,有时候看看还要往前翻翻,终于在五一节几天里看完了它。

【感受】

不得不承认,这是我近一段时间来,我认为最值得看的一本书,书中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人物刻画饱满丰富,以爱尔兰长达两百年的错综历史为背景,为我们讲述了爱尔兰那很多令我们不知道的点点滴滴,那关于爱尔兰共和国、爱尔兰天主教、新教徒、英国殖民者之间复杂的斗争,通过主人翁康奈尔.拉金及他的爷爷、父亲的斗争史,向我们娓娓道来,长了很多知识。

翻开小说的序我便喜欢上了,这是我喜欢看的一类文章,带有历史背景,娓娓道来的一个故事,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状,同时还可了解各地的人文风俗。

书中第一章《我的故乡》刚开始,我便有些诧异了,远在万里之遥的爱尔兰死了人之后,居然和中国习俗一样,需要守灵,而且同样也是三天,街坊邻居会自发前来,读后感《《爱尔兰往事》读后感》。而为了不让精灵把死者的灵魂带走,需要去牛棚、蜂房等把死讯告诉奶牛、马、蜜蜂等。让人感觉到浓浓的文化习俗。

小说一开始的安排便是书中的主角康奈尔的爷爷吉尔迪的死。由一个叫戴德的说书人,向我们的主角康奈尔诉说当年他的爷爷是如何的一个爱尔兰英雄,同时也介绍历史,17世纪来,爱尔兰遭到英格兰入侵,天主教徒们屡次反抗失败。英国新教主导的都柏林会议针对爱尔兰天主教徒颁布的"惩治法案",更是将原住地的爱尔兰天主教徒推向了苦难和深渊。一场马铃薯"霍乱"造成的大饥荒,给爱尔兰人造成了极大创伤,上百万人移民海外,又有上百万人命丧途中,而留下的人经过了圈地运动,失去了土地,在承受欺压的同时,也展开了风起云涌的斗争。但是爱尔兰运动的成分很复杂,城市的知识和政治精英们,包括一些工人以及大批移民过来的苏格兰人,大都信仰英国的圣公会新教,而农村的确大都信仰天主教,还有长老会教徒(他们转么和天主教作对),他们之间,时而联合,而更多的是无尽争斗,英国政府利用矛盾和冲突,则分而治之,维护着王权、贵族、工业巨头的统治。

康纳尔的父亲汤姆斯,同样秉承了拉丹家族他太公、爷爷影响力,在他们家乡,也是一个极其具有号召力的领袖人物,最出彩的一件事情是他面对新教徒的冲击,奥兰治人的敲诈勒索、甚至是生命的威胁,依然不为所动,带着未成年的儿子小康纳尔参加了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投票,令小康奈尔接受了一次斗争的洗礼。他们支持的凯文等爱尔兰党成员赢得了英国议会的大选。给我们展现了一个不惧任何威胁的凯尔特人的后代,爱尔兰的英雄。然而,汤姆斯的英雄气概似乎就那么昙花一现,他接下来的愿望就是想让康奈尔,继承他的土地,过好安稳的日子。也许他是看到了革命这条道路的太多艰辛和叵测,他寄予厚望的大儿子康奈尔却不愿甘心守着这么一块地。而二儿子又远去新西兰移民,妻子则被教会控制了思想,汤姆斯心死,最后在酗酒中老死去。

主人公康奈尔就是出生在这么一个有领导传统的家庭,长的高大壮实,还心灵手巧,打得一手好铁匠的活。具体有上进心,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争取,能读书写字还写诗。从很小时候,便展现出来了不一般的领导能力。在父亲的有意无意的培养下,康奈尔逐渐长成。

《往事》读书笔9

部个人的成长史,一部爱情的传奇录

一部家族的纪念馆,一部时代的风尚志

关于八十年代最生动的描述

在戴城的蔷薇街,人们的生活就蔷薇街那么远,那么窄而无趣,仿佛一眼可以望尽。

然而,在几近魔幻现实的六十年代,在激流暗自汹涌的八十年代,冥冥中自有股力量操纵着街上的居民,令他们走向命运之不可知。于是少年恣肆成长,成人东奔西突——

那些失落的、无奈的、穷困的、幸福的、平淡的、宁静的……普通生活;

那些卑微的、疯狂的、纯洁的、勇敢的、怯懦的、猥琐的……各种爱情。

随着时代的冰裂,蔷薇街上,生命纵然微如凡尘,却也奔向传奇。

在《花街往事》中,路内突破了对青春记忆的书写,其笔下人物纷繁复杂,情节参差穿插,场景开阔却又从容。在汹涌而来的意象中,他依然是那个体贴人性入微,但又把故事讲得激情澎湃的路内,那个让文字产生亮闪闪魔力的路内。

读后感:

小说戛然而止,故事还未中断。放在大时代中的小人物,感觉颇有些滑稽,愿意不愿意的,谁都免不了夹裹在时代潮流中往前走。

路内笔下的女人千姿百态,各有美感。顾小妍,年轻,洒脱,渴望远方,叛逆劲十足。罗佳,男生绝佳的暗恋对象,外表乖乖,可是偏偏又有神秘感。关文梨,当然也是,为了多看她一眼,排队买油条的多了去了,她还会跳舞,从不掩饰自己对摄影师的喜欢。而且不但性格够酷,关键是外表还美!

当然,还有顾小妍的小姨,牛逼哄哄的挂着一杆枪,可以说是很红的红卫兵了,想起她,就想起她在天安门广场上的那张照片。胖姑,也胖的可爱,路内给了她一个为数不多的好结局。

路内笔下的男人就可恨许多了。摄影师,方屠户、顾小出、方大聪、追逐着小妍的拉门先生、只爱演戏的表哥……性格都挺突出的,但看着就有些生气了。一个个都很怂,还怂的出奇的一致。挨打了,连手都不会还。特别是摄影师,最后以为他终于要硬气一回,结果还是怂逼似的白白挨揍。

路内到底是有多痛恨男性。一个赛过一个的怂,描写的太过细腻,差点我就相信男人就是这副德行了。

住在花街柳巷的男人都不太行啊,倒是女人美的各不相同。

《往事》读书笔10

刚看完了《沥川往事》,前面部分看地很轻松,小说看太多了,很难有故事情节能打动我的心了。但是看到后来,沥川自个儿回到个旧的时候,我还是哭了……感动吧。有一份这样酣畅淋漓的爱,一切都值得了。所有所有的一切都只不过是过眼云烟而已,人在爱在天下在.

但是,世界上真的会有这样的爱情吗?不顾一切地付出?另外,假如沥川家世一般的话,又是怎样的一种情形呢?我祝福这样的爱情。结局很满意,但是太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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