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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德育工作自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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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以下简称中央8号文件)、《教育部关于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体系的意见》(教社政11号)和中央文明委颁发的《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试行)等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提高我省学校德育工作的整体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学校德育工作自评考核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精神,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增强做好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立足于主动建设、主体参与、自主发展,探索建立促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测评体系,以评价促进学生成长、以评价促进教师提高、以评价促进学校发展,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激励性原则。对学校德育工作进行测量评价,既要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身心成长规律,构建科学的德育工作测评指标体系,还要发挥测量评价的激励导向功能,鼓励学校、教师和学生充分展示德育活动情况和工作成绩,激发自身积极向上、求真求善的道德探索与追求。

(二)发展性原则。通过测评促进学校提高德育管理水平和实效是其主要功能和本质意义,要通过科学的评价,检查德育工作目标的达成水平,取得反馈信息,以便调整改进,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过程性原则。学校德育工作测量评价本身具有教育性,在评价者与被评价者在交互作用中,对凡是具有教育价值的事实或结果给予支持与肯定,使之更加注重过程性、形成性的评价。

(四)操作性原则。测评指标和方法具有可测性和可操作性,程序简便易行,测评指标及方案有包括信息技术在内的相关工具支持。

(五)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通过定量评估获得学校德育工作的准确信息,通过定性评估对学校德育工作状况进行深度分析,从而对学校德育工作做出科学判断和客观评价。

三、主要内容

(一)德育管理。包括德育理念、德育管理机构、德育档案管理、德育管理制度等。

(二)德育过程。包括课堂教学、德育专题教育与实践活动、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德育、队伍建设等。

(三)德育保障与育人环境。包括德育经费、德育场所、校园环境、家校联系等。

(四)德育成效。包括学生表现、教师表现、学校综合评价。

(五)获奖、创新与特色加分。

四、基本方法

(一)信息分析法

从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区等方面获取相关信息,从文本信息、电子信息和实证信息等方面采集相关信息,对相关信息进行准确的分析判断。

(二)多样化的评价法

采用材料分析、核查、问卷调查、现场观摩、座谈、走访、听课等方法进行分析评价。

(三)定性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方法。

五、组织工作

(一)福建省学校德育工作测评对象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评估分为德育先进学校和德育达标学校。测评工作与文明单位考评相衔接,测评周期为三年,即每三年我省所有符合条件的学校都要接受一次测评。省教育厅、设区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分别负责省级、设区市级、县(市、区)级德育先进学校和德育达标学校的测评检查。

(二)组建学校德育测评工作队伍。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文明办,组建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教育局德育处(科)具体协调,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机构、教育督导室、教研机构,教育局基教处(科)、职成处(科)、监察室等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和中小学分管领导共同参与的“学校德育工作测评组”,对学校德育工作进行测评检查。

(三)省教育厅负责对各地测评组负责同志集中培训,编制测评操作手册,指导各地掌握标准开展测评工作,及时总结经验、通报各地工作情况。

六、基本程序

(一)各学校要对照《福建省学校德育工作测评细则》要求,逐项抓好落实。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逐项开展自查自评,提出自查自评报告,边查边改,不断自我完善。从2010年开始,凡符合条件的学校须于当年10月31日前按照隶属关系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测评申报,并提交自查自评报告和相关报表(纸质、电子版各一份)。

(二)坚持逐级申报的原则。凡申报省级德育先进学校的单位,须曾被评为设区市级德育先进学校;申报设区市级德育先进学校的单位,须曾被评为县(市、区)级德育先进学校。申报省德育先进学校的,经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后,接受省级测评,其他学校接受设区市、县(市、区)测评。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收到学校测评申请后尽快做出测评工作计划安排,教育行政部门在综合学校自查自评和“学校德育工作评估组”测评结果后确定是否通过测评检查,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四)各学校教职工都应了解测评组测评检查活动的具体安排并主动配合。学校根据《福建省学校德育工作测评细则》提供自评报告,提供近三年的备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包括学校德育工作组织机构、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学校特色德育活动资料、专题教育计划和方案、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团和少先队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德育课(思品课)教学改革方案、班会课教案、班主任工作总结、家校联系情况、后进生教育转化档案,以及测评组所要求的其他能够反映学校德育工作的材料。

(五)测评检查工作完成后,测评组在离校前向学校进行初步反馈,并在测评完成后四周内形成测评工作报告,作出评价结论,提出改进意见。学校收到测评报告及结论后,根据测评报告的建议制定学校改进德育工作的计划及措施,以促进学校的发展。

七、分值设置

福建省学校德育工作测评细则设计基本分值为100分。二级指标得分之和等于一级指标得分。四项一级指标的权重分别为:A1德育管理20分,占20%;A2德育过程30分,占30%; A3德育保障条件20分,占20%; A4德育效果30分,占30%。另外设置“奖惩机制”,按照加分项目和扣分项目,直接计入总分。

为充分尊重并客观反映自评和测评检查结果,准确评价学校德育工作总体水平,学校德育工作的综合测评总得分由学校自评得分和测评检查得分加权重而得。即自评得分权重为0.2,测评检查得分权重为0.8。学校德育工作综合测评总得分=测评检查得分×0.8+自评得分×0.2。为促使学校自评更加公正、客观,凡学校自评与测评检查结果基本一致(分值相差不超过±3分),则给学校综合测评总得分另加2分,否则减2分。

八、测评结论

测评结论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种。

学校综合测评总分获得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德育先进学校”荣誉称号,有效期为三年。

学校综合测评总分获得80分至94分(含94分)为“达标”,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为“德育达标学校”,有效期为三年。学校根据测评报告的建议改进德育工作,认为已达到“先进学校”标准,在一年后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先进学校”评估,评估主要针对整改意见进行。

学校综合测评总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或被一票否决的,为“不达标”。学校根据测评报告意见积极改进德育工作,一年后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复评。

九、工作管理

(一)德育先进学校和达标学校实行届期制,每届三年(从授予时间算起)。三年期满后,由授牌的教育行政部门于次年的3月30日前下发复查通知,然后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复查。学校通过复查验收后,方可继续保留原称号;未通过的,限期整改,直至摘牌。

(二)德育测评不合格的、或属摘牌情况的学校,要求限期整改,并且在年度工作考核中,学校及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均不得评先评优;学校领导、政教(德育)主任、德育专干不得评为各级德育先进工作者。

(三)学校校长在任期内三年不申报,或申报后未通过达标测评检查,并且经整改后复评仍未达标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

(四)领导班子出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师德违纪案件或严重校园暴-力案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对届期内“一票否决”的学校,撤销已经授予的“德育先进学校”,并予以摘牌。

十、本方案适用于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附件1: 福建省参评学校基本数据统计报表

(一)学校基本情况统计

创办时间 年 级 总计

班 数

人 数

班均人数

班 主 任 应配

班主任数 实配

班主任数 高级教师 一级教师 其他

校 园

占地

(㎡) 绿 化 校史室

(荣誉室)㎡ 团队活动室

(㎡) 心理辅导室(㎡) 图书馆

(㎡)

占地(㎡) 覆盖率%

(二)学校图书馆(室)藏书情况表

图书

总册书 报纸(种) 刊物(种) 教参书

工具书

(书) 生均

图书(册) 班均

报刊

(种) 书刊

柜架

(个) 专兼职图书

管-理-员(人)

图书 电子读物

(三)学校德育工作经费情况表

时 间 经费项目 数 额 说 明

(四)学生德育情况表

度 学生数 学生团员数 德育考核情况 后进生转化 三好

学生 优秀

干部 违法 犯罪

优良 及格 后进生人数 转化人数 % 人数 % 人数 % 人

数 % 人数 %

数 % 人数 %

合计

(五)学校德育工作领导成员情况表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教龄 政治面目 文化程度 任课科目

及周节数 主管工作 专业技术

职务 曾获最高荣誉称号

学校德育工作领导成员含:校长、副校长、兼职法制副校长

(六)学校德育管理专职人员、德育课科任教师情况表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教龄 政治面目 文化程度 职称 任课科目

及周节数 曾获最高荣誉称号

专职人员及德育课科任教师含:德育主任、团委书记或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德育课科任教师

(七)班主任情况表

班级 姓名 性别 年龄 教龄 政治面目 文化程度 职称 任教科目及周节数 曾获最高荣誉称号

(八)近三学年德育成果获得荣誉称号情况表

授予时间 获得称号 级别 授予单位 获得者(集体或个人) 备注

注:本表如不够填写可另纸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