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冯学冠(身份证号: )
住所:联系方式:
乙方:海南时光印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 文昌市文建路 新桃园酒店 项目的改造、经营合作事宜,达成意向如下,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事项
1、项目名称:现名新桃园酒店(以下简称该项目)
2、项目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建路号
3、合作范围:现新桃园酒店3—6层(含一层酒店前厅)
二、合作方式
1、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注册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对该项目进行装修改造及后期经营管理。
2、出资占股比例:甲方出资59%占股59% ,乙方出资41%占股41% 。甲方给予乙方新公司整体10%的股份作为乙方的管理股,该管理股享受新公司的盈利分红,承担新公司的亏损损失。
3、新公司采取独立结算方式进行财务管理,与甲、乙双方其他项目无必然联系。由甲方选定人员进行出纳管理,由乙方公司会计人员进行审计。
4、该项目以乙方品牌“时光印”作为经营过程中宣传、推广、营销的主要名称,由乙方进行全权经营管理。但在酒店主要招牌中应体现甲方“昌河”品牌内容。
5、该项目的一切运作费用由新公司承担,包括前期产生的转让费用。
6、由新公司与甲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确定租金、租期及使用范围。
三、前期甲乙双方主要工作
甲方工作:1、如实将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告知乙方,并向乙方出示该项目的相关合同、协议。
2、配合乙方进行文昌酒店市场调查,完成对该项目的市场定位。 乙方工作:1、对文昌酒店市场进行调查,结合真实数据作出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完成项目市场定位。
2、结合市场定位及该项目实际情况,形成初步的产品装修设计方案,并估算出大概的投资预算。
3、结合市场定位及产品方案,形成初步的营销策划案。
四、协议期限及解除方式
1、本意向书在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有效期二个月。
2、在协议有效期之内,由于其它原因导致协议各方无法继续合作的情况下,协议双方可以书面约定解除本意向书。
3、如双方解除本意向书,或过期时无法达成合作协议的,则由甲方承担装修设计方案的相关费用,乙方承担市场调查的相关费用,除此之外的其他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甲方: 乙方:海南时光印酒店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意向书签署日期
酒店租赁合作意向书 [篇2]
甲方(出租方):省 市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市 路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香港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省 市 路386号
法定代表人:田力
甲方将位于 路与 路交接处“酒店”整体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并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租赁物业定义
1、租赁的具体范围、面积及单价、总金额
指甲方根据合同条款出租给乙方的位于 路与 路交接处的“酒店”。该房产整体租赁,建筑面积为33494.5平方米(最终精确面积由房产部门测绘确认为准),单价为30元/平方米/月,计币:壹仟贰佰零伍万捌仟元/年。
2、配套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租赁的物业可以满足对方需要的相应配套的水、电(含增容动力、照明、配电)、燃气、消防安全设施、通讯设施、冷暖气空调设施、电梯、环保设施(排水、排污、排烟等)等由乙方确认具备正常使用功能的设备。
甲方的物业附带现有的配套设施(具备正常使用功能)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并据此作为约定相应的合同条款的因素。
第二条 期限定义
1、合同期限
租赁共10年,即自2017年5月1日起至2017年4月30 日止。
2、物业交付日期
甲方在2017年5月1日前,将竣工的物业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条规定的合同期限根据逾期交付天数相应顺延,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补偿乙方经济损失1万元,逾期超过6个月的,乙方可选择终止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增幅
租金:按照乙方租赁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基本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30元。 增幅:从租金计算日第三年起,在基本租金基础上每一年递增5%。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给甲方,甲方于每月月首前5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符合当地税务及相关部门要求的租赁费发票,乙方在收到上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将当月租金交付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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