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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读书笔记作文四篇

栏目: 文学 / 发布于: / 人气:2.4W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让我们好好写份读书笔记,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那么如何写读书笔记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书笔记作文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华】读书笔记作文四篇

读书笔记作文 篇1

兔妈妈要去找大萝卜,可是小兔觉得自己一个人在家很冷清。妈妈看见外面下雪了,就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堆个雪人来陪它。

小兔和妈妈来到外面一起堆雪人,小兔滚了一个大大的雪球准备做雪人的头,妈妈来改造雪孩子的身上就这样它们对了一个大大的雪孩子。它们拿树种做雪人的眼睛,用萝卜做雪人的鼻子,真高兴呀!它们围着雪人转兔妈妈说现在我可以去找大萝卜了吗?小兔说可以可以。

小兔和雪孩子一起又滑雪、又跳舞真高兴呀!小兔玩累了、冷了想回家烤烤火,回到家小兔给火炉里添上了木柴,呼呼睡着了。可是,火越着越大,最后竟然烧到了旁边的木柴堆,火着的越来越大。小兔感觉到了,赶紧喊妈妈,雪人看见它们家着火了,赶紧跑过去救小兔。

妈妈回来了,看见家里着火了,赶紧找小兔,小兔听见妈妈的叫喊,赶紧回答:”妈妈,我在这里。“小兔哭着跑到妈妈的怀抱,告诉妈妈雪孩子不见了,旁边的地上留下了清清的水、两只树种和胡萝卜。妈妈明白了,是雪孩子救了小兔,它给小兔说:”雪孩子化成水跑到天上去了,它变成了一朵朵漂亮的白云。“

读书笔记作文 篇2

在文博的房间里,收藏着几本他写的读书笔记,其中一本我还给他配了插画。从稚嫩的只言片语开始,如今,他已经养成了天天阅读、坚持写读书笔记的好习惯。每当看到他的读书笔记,回想教孩子阅读的几年时间,我不禁感慨万千。

教孩子阅读,先从认字开始。文博5岁前,我几乎天天晚上给他读书,从一两岁时读儿歌、童谣开始,到三四岁时的故事、童话、儿童文学作品。有时候,读着读着,我快睡着了,他又把我摇醒,经常读的几本书我都会背了,说实话,这样做,我很累。于是,在他四岁左右,我就有意教他多认字,认字范围不再局限于买卡片、做卡片,慢慢地,他能从读一个字两个字到会读简单的句子。走在大街上,他也喜欢读路边的广告、牌匾等,尽管“白字先生”的阶段闹了许多笑话,效果让我比较满意,五岁时,他能阅读一般的儿童读物了,六岁时,能不借助拼音阅读。于是,我从替他阅读的状态向前迈了一大步,我开始陪伴他阅读了。

教孩子阅读,陪伴至关重要。记得四年级的一次家长会上,作为家长代表,我讲一句和大家探讨的话:“静等花开的日子里,家长朋友们,我们在干什么呢?”教孩子阅读也一样,要求孩子读书,给孩子讲一大堆阅读的益处后,我们却自顾自地看电视、聊微信去了,这样的言传身教对孩子起不到榜样的作用。在我们每年的阅读计划中,他的书目我们共同定,我的书目我自己定,也参考文博的意见。陪伴孩子阅读,读到精彩处,我们会互相交流,读到疑惑处,我们又在一起讨论,其中的乐趣很多很多。几年的陪伴中,我基本上没有看过电视剧,有意减少许多聚会、聚餐、应酬,而我收获的却是一个爱上阅读的好儿子。

教孩子阅读,让他学会开卷。开卷有益这个词在我看来,首先要选择性地开卷,我坚决不让孩子看低俗漫画、玄幻小说、穿越小说及暴力读物,在学校,文博的班主任李列民老师建议孩子们博览群书,多看健康向上的读物,这方面,我和李老师的观点一致,所以孩子信服。名著是永恒的经典,必须多读;高尔基的人间三部曲,让文博为沙皇统治下主人公的命运扼腕长叹;读金波的诗歌散文,他读出书作者豁达的童心;读曹文轩的作品,他会从一个个故事中品味不同的人生;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让他了解了许多不为人知的动物性情;读诗经,他知道早期的诗歌作品是怎样的真情流露;读唐诗,他领略了“明月出天山”的气势,被“桃花河水深千尺”的深情厚谊所感动;读宋词,他领略了一个朝代文学作品的豪放和细腻;“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的纳兰词,让孩子仿佛转身于清朝的戊边岁月......文博也涉猎历史、地理、兵器、科学、探险、魔术类的书。教孩子学会开卷,相信他会终身受益。

教孩子阅读,学写读书笔记。我不提倡孩子读电子读物,因为读写不能分家,纸质书籍更便于勾画、圈点、批注,所以,至今我仍然坚持为孩子买书或借书看。习惯的养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坚持做好更需要毅力。用了近三年的时间,文博慢慢养成了写读书笔记的好习惯。这学期开始,他坚持每周一到周五每天写一篇读书笔记,写读书笔记,等于把一本书读了两遍。这两天,他又计划在每个双休日,抄写一篇自己喜欢的诗词。由于他阅读的进度快于写读书笔记的进度,这样下来,在写读书笔记时等于又把书重读了一遍。写读书笔记最大的好处是帮助他提高了写作水平,在学校,现场写作文时,他能熟练地运用排比、比喻等修辞手法,还会在恰当的地方引用古诗词、名人名言,为自己的作文增色。

教孩子阅读,量变之后有惊喜。我给文博算过这样一个数字,假如每天阅读30页,每页平均700字,一年按300天算,一年的阅读量是600余万字,假如一本书平均15万字,一年就轻轻松松地读40多本书。读40本书这个数字看起来可望不可及,其实,只要踏踏实实地坚持,也许,孩子的阅读量还会更大。阅读量大,信息量随之增大,孩子的心就会变大,视野也随之开阔,孩子会更加乐观向上,久而久之,你会拥有一个“腹有读书气自华”的孩子。这些我小有体会,在音乐课上,因为学了一首少数民族歌曲,文博能给同学们讲出许多少数民族的知识;根据“小桥流水人家”的意境,文博在电脑课上能创作出一幅电脑绘画作品,得到老师的表扬,令同学们对他刮目相看;语文老师讲诗词,他能通篇背诵“明月几时有,把洒问青天”、“北国风光,千里冰封”;参加学校的汉字听写大会,他在初赛时就是全年级第一,这都得益于平时的读书看报,阅读带给他无穷的快乐,也带给身边人一个又一个惊喜。

倡导“全民阅读”,打造“书香中国”,首先要教会孩子阅读,两届“中国好书”评选活动,阅读的阳光正在浸润着每一位读书人的心灵。作为家长,我们陪伴孩子的时间就那么短短的几年,教会孩子阅读吧,教会他,就等于给他一笔无价的财富;陪伴孩子阅读吧,陪伴他,这几年共读的光阴一定会成为生命中的永恒。一书一世界,一卷一乾坤,就让一个又一个精彩的世界去装扮孩子最美的童年吧!

读书笔记作文 篇3

我喜欢读《简爱》,因为书没读到一半,我就被主人公简爱的矢志不渝的精神和平凡人身上少有的一种人格魅力深深地吸引了。

简爱自幼失去双亲,还经常受到收养她的舅妈及其子女的歧视与nue待,最终简爱被送进了带有孤儿院性质的洛伍德教会学校。长大后,女主人公简爱为了追求独立与自由的生活,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做家庭教师。她与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相爱,可后来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一直被囚禁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爱孤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生活艰辛,后来因为心中一直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重新又回到了他的身边。这时,庄园已是面目全非,罗切斯特也双目失明。简爱毅然和他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直到永远……

自幼失去双亲的疼爱,还经常受到收养她的舅妈及其子女的歧视与nue待的简爱能如此顽强独立地生活着。而我呢,爸爸妈妈捧在手里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养成了我的'任性,不知足。每次爸爸说我两句我就不高兴,虽然我知道他是为我好,可我总觉得他是在鸡蛋里头挑骨头。读着简爱悲惨的童年生活,再联想到自己对父亲的态度,我便会想简爱一定在想“如果她有爸爸,做错了事的时候能聆听到爸爸的教诲,该多好呀!”所以,我决定以后要加倍珍惜这份父爱。

简爱有一种面对困难时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是我远不如她的地方。我一直觉得自己数学成绩差,每次遇到不会做的数学题第一反应就是问父母,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独立解决。有次遇到一道这样的题目:华氏温度=摄氏温度乘以1.8加上3.2,当时我看到题目的第一眼觉得它很复杂,想都没想直接喊:“妈——妈——妈”.听了的妈妈的分析,我才发现这道题其实很简单。我就是没有简爱那种面对困难时坚强不屈的精神。我想,以后,我再遇到困难,我会从哪里跌倒的,再从哪里爬起来。

所以,我要感谢《简爱》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了许多人生道理:不管遇到什么挫折,只要勇敢去面对,坚持不懈,才有成功的希望!

读书笔记作文 篇4

激流 曾经辉煌的高公馆也落得分家的下场。

“家” 在“家”中,我最同情的是觉新,最气不过的也是觉新。但我对觉新还有一丝敬仰:毕竟,他是这个中国社会新旧交替和转型时期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人物。他有自由恋爱青梅竹马的梅,又有旧社会强加给他的关心体贴他的瑞珏,他如何作选择?他处于“长房孙”的位置,被别人称为“承重老爷”,在这种身份下,他怎么反抗?他的家庭里头卫道的人太多了。为了孝道,他抛弃了化学,抛弃了梅,抛弃了珏。觉新的牺牲是巨大的。但是,这样的牺牲究竟给谁带来幸福了呢?即使生活带来再重的负担,再大的伤害,人还是象蜗牛一样背着沉重的壳行走。

对于觉民,我倒没有太大印象,倒是他勇于与高老太爷抗婚,我对他还是比较看好的。

至于琴,在“家”她还是一个觉醒者。她的理智常被感情征服。她犹豫不决,连剪个辫子的决心都没有。她对自己的行为也说不清楚。所以对她也没什么看法。

在“家”中,我最瞧不起的就是觉慧:他虽很激进,但终究幼稚,为了爱人不择手段,甚至不顾鸣凤的感受。因为觉慧,鸣凤多次被周氏训斥。而他口口声声要救鸣凤,最后还是他将鸣凤逼死了!要不是他在拼文章不理她,她投湖的可能性不是很小了么?鸣凤死后也没见他悲伤多久。觉慧给了鸣凤什么?帮助,同情,怜悯,他什么都没有给,他甚至不听她的哀诉就把她遣走了。而他在有进步思想的年轻人的献身热诚和小资产阶级的自尊心的鼓动下竟放弃了鸣凤。最终促使他出走的是瑞珏的死,和老太爷的态度。只是他反抗的精神我认为很“开天辟地”。

相比之下,《家》的内容范围广,事件多,我认为是“激流”中最好的。

“春” 由于阅读的深入,我对很多人的态度改观了。

觉新已不在是我同情的对象,我对觉新充满了愤恨:惠死了,枚娶亲了。要是他和周氏,老太太极力反对,惠和枚也不一定不会幸福。然而,海臣和小儿子的死对他的打击也不小。只希望他能快点觉醒。

我对觉民的进一步认识使我看到了他的魅力。他和琴安慰淑英和淑贞,帮助淑英逃离高家,并不怕王氏和觉群的威胁,与陈姨太据理力争,使她们在自己这里得不到一点好处。他很大胆,与觉慧不同的是,他留在家里也能镇定自若。他并不象一些人说的,他的一切都由别人安排好了,他和琴的婚事;帮助淑英出走都是他设计的,因此,我并不同意一些人说的觉民是多余的人物。

琴在“春”成长得太快了,迅速担当起为高家女子排忧解难的重担。淑英和淑贞似乎已经离不开她了。她不再优柔寡断,对于亲人热情地神出援助之手;和觉民一起为刊物出谋划策;出演《夜未央》等。我对琴也改观了。

淑英一开始就是懦弱的形象,然而梅和惠的死震动了她,梅,惠这些她所爱的人一一离去,如果她不逃走,她们便是她的“榜样”。加上淑华的劝说,她终于和剑云一同去找觉慧了。正如一些人所言,淑英的出逃鼓舞了女孩子。而剑云,在他的一颗星飘走之后,及时挽救了淑英。剑云柔弱,怯懦,不反抗,不抱怨,不挣扎,没计划,没志愿。但当他仰慕的女子需要他时,他会不顾自己去帮助她。也因为如此,在送完淑后,剑云带笑地死去了。

在我看来,“春”的内容单调,叙述乏味,是三部曲中最糟糕的一部。但对与巴金而言,说不定这是影响他终生的小说─在这本书的影响下,他结识了萧姗。

“秋” 激流的最后篇章,也是悲哀的结局。

庆幸的是,觉新终于觉醒了。枚和淑贞的死,使他再没有可牺牲的亲人了。商业场的火,使他近乎陪尽了一切给克安,克定;惠托他照看的枚去了;小脚的淑贞也投井了。克安,克定甚至攻击周氏,瑞珏,使死者不得安宁,并要加害觉民,他终于受不住爆发了。想不到啊,一向温顺的觉新竟公然与克安等顶嘴,没有了欺负的对象,竟转向孩子觉英。觉明死了,张氏居孀。“家”已败,觉新也终于觉醒。

觉慧,他的出走是正确的。随着剧情的发展,我意识到,如果觉慧没有出走,淑华就不能出逃。他结识的黄存仁等朋友,也的的确确帮上了他的忙。觉慧成为了革命党,也是必然。

在这里,我觉得配角觉英也值得提一下。在“家”,当他听瑞珏说抢菜她抢不过自己的哥哥弟弟们时,年仅十三岁的他将才端上来自己才尝了一片的烩鲍鱼片推给了瑞珏。而在“春”,他经常领着觉群和觉世在花园胡闹,欺负淑英,淑华和淑贞。在“秋”,他气得克明一病不起。最后,克明死了,家也分了,他也意识到,真正关爱自己的哥哥姐姐妹妹都死了,出走了。觉英也觉醒了,敢与克安,克定叫板。觉英的转变,与他整天的玩伴也有关系─“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秋”似乎高于“春”:它类似于“家”,讲得多,细。

“感” 高家族衰落了。和《红楼梦》不同的是,它并不是大团圆的结尾。一群人觉醒了,一群人却永远地去了。被封建礼教毒害的梅,瑞珏只能留给人们无限的伤痛。

觉新的上进之心并未死去,希望他能就此重新振作。

觉民,贯穿三部曲的激进分子,也定能与琴生活得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