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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团招生简章

栏目: 校园 / 发布于: / 人气:8.12K

一、招生对象

艺术团招生简章

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注:文理科兼收的省份有: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安徽、湖北、云南、陕西、甘肃,其它省份只有理科招生计划)。各省考试科目及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章程)与统招生一致。

二、招考类别

三、报考条件

1、综合素质:

学习成绩良好、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好,有舞台表演经验,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

2、专业素质:

声乐类:具有独唱能力,识五线谱,参加过大型演出;

舞蹈类:女生要求身高1.63米以上,男生要求身高1.70米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以测试。具有独舞能力,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

器乐类管乐、民乐、弦乐取得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协会等机构颁发的该专业业余水平最高等级证书或具有相当水平,要求参加乐团排练演出2年以上 。

表演类:具有良好的'话剧表演基本功及艺术修养,参加过大型演出。

3、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统一测试,成绩合格才能报名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未统一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测试的省(区、市)生源,可直接参加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报名测试。

注: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艺术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