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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东莞中考普高招生政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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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招生录取政策是各学校录取学生的重要工作进程,大家都了解中考招生录取政策?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2017年东莞中考招生录取政策,希望能帮到你。

2017年东莞中考普高招生政策公布

  2017年东莞中考普高招生政策公布

各镇(街、园区)宣教办(局),各中学:

现将《东莞市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对教育事业发展的要求,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现就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为依据,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坚持普职并重,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规则程序,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坚持科学规范,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坚持因地制宜,加强统筹管理,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

(二)工作目标

不断健全和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项管理制度,改革优化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加快构建科学完善的学生初中阶段综合评价体系;深入推进和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招生计划管理,严格按计划招生,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工程”;进一步加强对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努力形成多渠道升学、多样化成才的普通高中办学模式;进一步规范各类考生的照顾录取政策。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学业考试成绩既是确认考生是否达到义务教育毕业标准要求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所有2017年本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和计划在我市升学且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均要参加学业考试。

非本市户籍的初三学生,计划回原籍参加学业考试的,可不参加我市的学业考试,如要在我市取得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则必须参加我市5月中旬统一举行的毕业考试。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学业考试:

(1)具有我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和重读生;

(2)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非东莞籍初中应届毕业生。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有所限制:

(1)在我市初中应届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可在我市报名参加学业考试,报名办法与本市户籍考生相同。这部分考生可报考我市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如要报考我市普通高中,须到就读学校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提供“异地中考”有关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报考我市有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和所有民办普通高中。具体办法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3〕43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细则的通知》(东教基〔2013〕6号)以及《关于东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的补充通知》(东教基〔2013〕7号)执行。

(2)在我市就读的港澳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我市民办普通高中和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如还需报考我市有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的,按随迁子女同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还可报考我市有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

(3)在我市就读的非东莞户籍(含港、澳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若其父母至少有一方为东莞户籍的,须到就读学校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报考我市有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和所有民办普通高中。

3.在我市初中应届毕业且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本市户籍考生,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与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享受同等的报考和录取资格。政策性照顾条件和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类别政策性照顾条件证明材料

1在我市工作,持有引进人才类别的《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以上且在证件有效期内)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子女1.持证人及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人才引进类《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3.能证明持人才引进类《广东省居住证》人员与考生亲子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4.持人才引进类《广东省居住证》人员的单位证明(列明单位名称、地址、持证人的任职时间及职务等);5.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上盖上单位公章)。

2在我市工作,持有市人力资源局发出的《特聘工作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子女1.持证人及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东莞市人才特聘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3.能证明特聘人才与考生亲子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4.特聘人才的单位证明(列明单位名称、地址、持证人的任职时间及职务等);5.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上盖上单位公章)。

3祖籍为东莞或在莞投资、就业的.华人华侨子女市外事局审核出具的整套《东莞市华侨华人子女入学证明》。

4台胞的适龄子女市台湾事务局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照顾录取证明书》。

5东莞企业所聘用高层次人才:依照《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认定、评定的,在我市就业或投资的特级、一、二、三、四类高层次人才填写《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个人)》,连同申请人特色人才证明、工作证明、家庭户口本、结婚证、小孩出生证、小孩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学生教育程度证明一并提交。

4.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2)户籍和学籍均不在我市的学生。

(二)报名办法

市中招办于3月中下旬前从学籍管理平台上将各学校初中应届毕业生的各项数据(包括个人资料、相片等)导入中考管理系统,导入到中考管理系统的数据即为考生报名数据。考生须于4月上旬登录中考管理系统完善考生个人信息。

在我市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在现就读学校报名。具有我市户籍但在市外学校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和初中重读生在户口所在地镇(街、园区)宣传教育办(局)报名。

三、填报志愿

2017年继续实行考生在学业考试前网上填报志愿的办法。考生可自行上网填报志愿,也可在学校有关人员的指导下集中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时间为5月下旬。

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2017年学业考试包括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考试科目委托省教育考试院命题和制卷,实行统一考试、统一网上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

(一)初三学业考试科目设置和计分办法

初三学业考试科目共8科,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口语考试)、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体育与健康。计分办法为: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20分,物理、化学各为100分,直接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总分。思想品德考试卷面分值为100分,考生考试成绩按7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历史考试卷面分值为100分,考生考试成绩按3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体育与健康考试项目分值为100分,考生考试成绩按60%折算后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总分。

类别政策性照顾条件证明材料

1在我市工作,持有引进人才类别的《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以上且在证件有效期内)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子女1.持证人及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人才引进类《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3.能证明持人才引进类《广东省居住证》人员与考生亲子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4.持人才引进类《广东省居住证》人员的单位证明(列明单位名称、地址、持证人的任职时间及职务等);5.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上盖上单位公章)。

2在我市工作,持有市人力资源局发出的《特聘工作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子女1.持证人及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东莞市人才特聘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3.能证明特聘人才与考生亲子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4.特聘人才的单位证明(列明单位名称、地址、持证人的任职时间及职务等);5.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上盖上单位公章)。

3祖籍为东莞或在莞投资、就业的华人华侨子女市外事局审核出具的整套《东莞市华侨华人子女入学证明》。

4台胞的适龄子女市台湾事务局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照顾录取证明书》。

5东莞企业所聘用高层次人才:依照《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认定、评定的,在我市就业或投资的特级、一、二、三、四类高层次人才填写《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个人)》,连同申请人特色人才证明、工作证明、家庭户口本、结婚证、小孩出生证、小孩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学生教育程度证明一并提交。

4.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2)户籍和学籍均不在我市的学生。

(二)报名办法

市中招办于3月中下旬前从学籍管理平台上将各学校初中应届毕业生的各项数据(包括个人资料、相片等)导入中考管理系统,导入到中考管理系统的数据即为考生报名数据。考生须于4月上旬登录中考管理系统完善考生个人信息。

在我市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在现就读学校报名。具有我市户籍但在市外学校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和初中重读生在户口所在地镇(街、园区)宣传教育办(局)报名。

三、填报志愿

2017年继续实行考生在学业考试前网上填报志愿的办法。考生可自行上网填报志愿,也可在学校有关人员的指导下集中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时间为5月下旬。

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2017年学业考试包括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考试科目委托省教育考试院命题和制卷,实行统一考试、统一网上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

(一)初三学业考试科目设置和计分办法

初三学业考试科目共8科,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口语考试)、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体育与健康。计分办法为: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20分,物理、化学各为100分,直接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总分。思想品德考试卷面分值为100分,考生考试成绩按7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历史考试卷面分值为100分,考生考试成绩按3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体育与健康考试项目分值为100分,考生考试成绩按60%折算后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总分。

  2017年广东东莞中考志愿填报时间公布

东莞中考填报志愿

(一)填报志愿时间

填报志愿及确认志愿数据时间为6月1日至6月6日。

(二)填报志愿说明

1.各类学校的志愿批次分为四批,考生应按批次顺序填报志愿。

(1)提前批:普通高中特长生;

(2)第一批: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及中高职三二分段班、中职国际班和中职台湾课程班;

(3)第二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及公办技工学校;

(4)第三批: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部属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跨市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技工学校。

2.提前批只可以填报一个志愿,第一批录取学校最多可以填报六个志愿,第二批录取学校最多可以填报四个志愿,第三批录取学校最多可以填报两个志愿。录取时严格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进行。

3.第一批学校录取时,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高级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的正取生及东华高级中学、光明中学的公费生只录取第一、二志愿。上述学校录取第二志愿的分数线比录取第一志愿的分数线提高30分。除上述外的普通高中及中高职三二分段班、中职国际班和中职台湾课程班,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划线时第二、三、四志愿要比前一志愿的分数提高5分,第五、六志愿不设志愿分差,与第四志愿相同。第二、三批学校录取时,志愿之间不设志愿分差,与第一志愿相同。

4.今年继续取消考试前统一体检的做法。考生入学时,由录取学校组织体检,考生要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及录取学校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合理地填报志愿。

  2017年东莞中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人数

从东莞市教育局获悉,2017年东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即中考)报名时间已经敲定——4月6日至4月10日。根据相关规定,具有东莞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和重读生以及具有东莞市初中学籍的非东莞籍初中应届毕业生,方可报名参加东莞中考。

据了解,今年东莞市普通高中计划招收2.7万人,中职学校计划招收2.5万人(包括省中专、技工学校和接收粤东西北地区初中毕业生生源),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录取比例约为5:5。

三类考生报考有限制条件

虽然具有东莞户籍或东莞初中学籍的可报考,但值得注意的是,有三类考生在报考时有相关的限制条件。

其中,在东莞市初中应届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可在东莞市报名参加学业考试,报名办法与本市户籍考生相同。这部分考生可报考东莞市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而如要报考东莞市普通高中,须到就读学校提交申请及有关“异地中考”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报考东莞市有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和所有民办普通高中。具体按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相关认定办法执行。

而在东莞市就读的港澳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可直接报考东莞市民办普通高中和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若其父母为非莞户籍的,须到就读学校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提供“异地中考”有关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还可报考东莞市有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

在东莞市就读的非莞户籍(含港、澳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若其父母至少有一方为东莞户籍的,须到就读学校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报考东莞市有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和所有民办普通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