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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黑龙江高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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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黑龙江省政府发布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将在2021年进入新高考。下面由小编为整理有关2018年黑龙江高考改革的资料,供参考!

2018年黑龙江高考改革

  2018年黑龙江高考改革不分文理

在考试科目与分值上,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课程)科目不变、分值不变,按教育部统一部署,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不分文理科。

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 自主选择3门,成绩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

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2018年9月1日前,我省将出台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办法。

新高考各科分数分配:

语文:150分

数学:150分

外语:150分

自选科目(从历史、地理、化学等6门科目中选):

共三科,每科100分

考生总成绩:750分

  黑龙江高考改革学业水平测试怎么考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学考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均列入学考范围。目的是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同时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

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所有科目均设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设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即确定考试成绩等级划分、明确各等级人数占比、按等级赋分。

不使用卷面分,主要针对学生自主选考三科,在选考科目、试题难度不同的.背景下,更好地保证不同科目成绩之间的相对可比、考生之间的相对公平。这种成绩呈现方式是国家文件导向,也是试点省市模式。

学考分散安排在各学期进行。等级性考试,我省采用了上海试点的模式,规定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只能参加一次考试,主要是考虑到两次考试的等值性难以把握。今后,随着学业水平考试的进一步完善以及高考改革的深入推进,在广泛调研、总结经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我省将逐步实现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等级性考试科目同一科目两次考试提供机会。

2016年出台《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18年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启动实施。

  黑龙江高考改革将如何推进

实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将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实施方案提出,中职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均以原始分数记入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 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对此,我省要制定关于职业院校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作为配套文件,进一步规范高职院校现行考试招生办法,逐步向国务院文件精神和教育部政策导向并轨。除了上述两个主渠道,允许学生继续通过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