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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学结

栏目: 工作总结 / 发布于: / 人气:1.06W

为了提高全体学生的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创设了文明、有序、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为我校的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法规学结

一、普法学习常抓不懈、努力实现法律素质的新提高

1、加强学生的法律知识学习

利用例会,主题班会学习时间,主要学习《交通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安全教育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采用集中学习、、法制讲座等学习制度,确保人员、内容、时间、效果“四落实”。组织学生参加法律知识测试等。

2、加大-法制宣传与整治力度

组织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法规,加强道德德教育,进一步规范学生的言行。加强对未成年人预防犯罪与青少年保护条例的宣传;开设法制讲座,请派出所指导员来校讲课,题目是《加强学生的自我保护》。

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陈出新,积极探索普法教育新途径

1、大力开展传统形式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利用学校广播、橱窗宣传栏、黑板报等阵地开展普法宣传。通过观看录像、开座谈会、讨论、培训、讲座、写心得体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教师法制学习。通过黑板报评比、主题班会、文艺表演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学生的守法、用法意识,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格局。

2、积极开展法制教育主题活动

以“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采取出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特别是加强《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为学校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3、探索普法宣传教育的新形式

结合本校特点,制定相应的法制教育计划和学法内容,使学校的普法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起来。利用学校多媒体设备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加强指导,做好典型经验的推广总结工作,通过大力宣传典型,提高辐射作用,形成一种学习典型、争创先进的良好局面。

三、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抓实抓好,切实促进办学水平新提高

1、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坚持实行执法责任制,制订了各条线、各部门岗位职责和制度,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控制乱收费、乱办班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及教代会的监督机制。本校被评为校务公开先进学校。

2、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使我校的青少年犯罪率始终为零。

3.坚持做好行为偏差生的帮教工作,把德育教育,法制教育和转化帮教集合起来。采取结对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有针对性的做好转化工作,切实控制在校学生案发率,力争青少年学生刑事案发率为零。

4.加强学校安全,建立了学校安全报警系统,加强防范,使我校的案发率降到了最低。从而保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将是我们当今乃至今后普法工作的重点。我们将继续根据上级普法工作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更加认真履行我们的义务和责任,及时学习和总结好的经验,不断完善学校的规章制度,坚持“依法治校、以德立校”,抓紧、抓细、抓实、抓好每一项工作,不断开创普法工作新局面努力争创依法治校先进校。

同学们通过一个又一个深动的法制教育活动,逐渐提高了法制观念,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法规学结 [篇2]

为深入推进全区宗教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切实把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提出的奋斗目标上来,根据**市宗教局文件通知精神,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今年6月份在全区宗教界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目前"学习宣传月"活动取得预期效果,现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和《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在宗教界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他们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文化繁荣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区的"四区建设"做出宗教界应有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精神主题学习教育,把"学习宣传月"活动与深化"中国梦"的宣传教育相结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宗教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聚集正能量;我们以"学习宣传月"为契机,在学习教育中解决教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宗教界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形象;与加强宗教界思想建设相结合,通过开展各种宗教活动,(#url#)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与宗教安全月活动相结合,推进全区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通过建章立制、培训演练、标准化管理和检查监督,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宗教场所平安;与倡导和鼓励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相结合,牢固树立服务社会、造福人群的理念,从而推动在宗教界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宗教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参加对象

**区民宗局干部职工、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及其他管理组织成员、宗教教职人员及广大信教群众。

四、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这一主题,组织宗教界人士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全面准确把握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深刻领会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丰富和深化对精神的认识和理解;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党和国家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宗教政策;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方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学习各宗教团体制定的重要规章制度。我局还组织开展了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活动;各宗教团体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政策法规答题竞赛活动;区五大宗教团体分别举办一场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学习讲座;以宗教活动场所为单位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写一篇学习党的心得体会等活动。

五、活动意义

通过开展"学习月"活动,使全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使宗教活动场所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教务活动,提高自我管理能力,真正实行民主办教;使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切实得到巩固和加强,完善规章制度和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团结引导广大信教群众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使宗教界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来,主动探索发挥积极作用的新途径,更加自觉为实现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法规学结 [篇3]

为推动和落实《关于落实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党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认识到此项活动开展的重要性,积极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全方位开展。

一、积极安排部署,切实制定方案,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建立长效学习机制,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证每周集中学习不能少于一次,使学习活动不流于形式,结合该办事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印发《顺德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党法实施方案》文件,明确学习内容、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使学习活动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制定学习计划表,明确每位党员领导干部要讲授的内容,每位党员领导既是党纪党规党法的学习者,也是党纪党规党法的讲授者,真正做到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各项规定,使学习活动深入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心中。

二、狠抓落实,强化督促检查,注重学习效果。严格按照学习制度开展活动,每位党员同志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把自己的行为和党纪党规党法的内容相对照,深刻剖析自己,写出剖析材料,检讨个人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正。每个人都要填写问题表,把自己身存在的问题找出来;填写措施表,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采取适合的措施加以改正;填写改正表,通过一系列措施把改进后的情况加以填写。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各位党员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和错在的问题,认识到学习党的各项规定的重要性,在思想上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并对自己的行动加以指引,使各项工作的开展都能依规依纪依法进行,真正做到规范性、程序性、合法性、合理性。办事处纪工委将采取不定期督查的.方式,对各党员干部工作中是否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进行检查,坚持违纪违规违法零容忍,对党纪党规党法意识不强、不按党纪党规党法办事的及时提醒,对严重违反党纪党规党法的行为坚决纠正,真正做到有纪有规有法必依、执纪执规执法必严、违纪违规违法必究。

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使各位党员的思想觉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都认识到遵纪守法开展工作会更要有序化,用党规党纪党发去指导自己的行为会更有保证。今后党规党纪党法的学习,将要常抓不懈,常学习、常对照、常找不足、常改正,最终实现每位党员懂得党的各项规定的内容,并真正在实际的工作生活之中用各项规定规范自身的行为,把学习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

法规学结 [篇4]

利用假期时间,我又应学校的要求学习了一些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特别是义务教育条例。通过学习,使我进一步明确了,社会、学校、教师、学生在义务教育方面所必须具备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对老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在教学工作中应如何去做:哪些必须做,哪些坚决不能去做,做则违法。如老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等。在现实教学工作中,以上这些内容每位老师都知道,但是真正要付之实践,按要求去做,却很难,有时真的很难。

一直以来,都是以可以与学生做朋友的心态在教学。中午和孩子们一起吃饭,课上从不严格的批评,但,事情似乎和自己想象的总有一些偏差。现在的孩子在自主性、约束力等方面和那时的我们完全不在一个等级。有时想想,是自己太天真了吧!或许真的是我还没有找到和学生之间的最佳的距离。把相互尊重变成了一种纵容。笑容满面的进入教室,个别的学生总会在课上欢呼雀跃,有时甚至到难以控制的地步;扳着一张脸或者开始发点脾气,甚至“杀鸡儆猴”,一节课便会变得秩序井然,到底怎样的严格才是恰如其分的。特别是在“分数”面前,“权力”面前,有很多法规都以变得不那么重要了。为了取得高分,取得好成绩,严格地要求学生,有的老师,我身边的个别老师一次又一次地闯过法规的红线,或讽刺挖苦学生,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我知道这种情况大家都不愿意看到,不想面对,或者选择视而不见。但这确确实实存在,而且几乎每天都在上演。每次遇见,都让我大为不解和困惑。那一刻我总会在心里为学生同情,为老师担忧,因为这在法规中,是坚决不可以的。但一次次的事实证明,还真是“严师出高徒”,他们的成绩还真高。老师高兴,学生高兴,家长高兴,领导高兴,大家都高兴。唯独我感到困惑:在高分面前,以往的“严格”以变得名正而言顺,是积极的,有效的。方式以变得不重要,结果才最重要。这种情况有时真的让我非常苦恼。有的时候,我也非常想像他们一样如此“严格”地要求学生,教育学生,但每次都是底气不足,永远不会像他们做得那样理直气壮,理所当然,因为我知道这样做是不可以的,是不对的,于是,我却成了无能之人,没事,至少我知道对学生来说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法规学结 [篇5]

5月份以来,我省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国法与教规的关系”这一主题,统一部署、广泛动员、精心安排,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各地民宗部门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扎实推动“学习月”活动有序开展,宗教界学法、知法、守法意识明显加强,学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宗教界人士的广泛支持和普遍好评。

一、精心组织“学习月”活动

5月5日,江苏省宗教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对全省各地民宗部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开展“学习月”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就学习主题、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效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根据省局《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宗教界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深化对依法治国的认识,引导宗教界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徐州、苏州、淮安、扬州等市聘请高校、党校的专家教授,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宗教工作干部,深入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指导学习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讲授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省宗教局选派人员赴各地宣讲政策法规,并将近年来制订出台的有关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汇编成《江苏省宗教事务管理规范性文件选编》,内容包括财务管理、社会保障、档案管理、消防安全、文物管理等,下发各地作为“学习月”的必学书目。

二、结合重点工作开展学习

“学习月”开展以来,全省各级民宗部门紧密结合宗教活动场所星级认定、财务管理、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开立银行帐户、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年度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宗教界人士学习研讨相关的法规和文件,使学习内容更具体、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南京市在“学习月”期间组织力量编印下发了《南京市民族宗教工作依法行政实用手册》,并认真组织民宗干部和宗教界人士进行学习,有力促进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圆满完成了南京基-督教青年会换届工作。南通市在“学习月”期间启动了全市治理违规乱建寺庙专项治理活动,利用“学习月”大力宣传《宗教事务条例》、《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为专项治理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连云港市针对财务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制定了“预算、预审、支出、决算、终审、存档”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实现费用效益最大化。

三、创新学习方式方法

各地、各宗教结合本地、本宗教实际,在“学习月”活动中注重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载体,通过座谈会、报告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提升学习质量,增强学习效果。据不完全统计,全省6月份共举办各类培训班近400个,培训宗教干部和宗教界人士2万多人,编印下发各类学习材料5万多份。为拓宽学习渠道,无锡、宿迁两市开通了微信平台,每周向全市民宗系统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定期发送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条文。常州市组织市区镇民宗干部、各级宗教团体人员、全体宗教教职人员和信徒骨干开展政策法规知识测试。镇江市民宗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宗教政策法规百题问答”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抓好落实,认真组织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参加集体答题活动。南京、盐城、泰州等市围绕“国法与教规的关系”这一主题,组织宗教界针对本单位守法守规中存在的不足和出现的问题,就“如何加强法制意识、加强教风建设、展示宗教界正能量、更好地融入法治社会”组织专题座谈、交流。泰州光孝寺举办了以“做一个知法守法用法宣法的宗教教职人员”为主题的演讲比赛。

四、学习月活动效果显著

各地宗教工作部门根据“学习月”活动方案,切实做好动员部署、活动开展、督促检查、交流总结等工作,确保“学习月”活动各个环节得到落实、不走过场,取得了显著效果。一是提升了全省宗教界和宗教干部的法制意识。通过“学习月”活动的开展,宗教界人士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制意识得到明显增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得到显著增强。宗教干部执法水平、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二是扩大了宗教政策法规的影响面。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扩大了宗教政策法规的社会知晓度,理解支持宗教工作的群众基础得到扩大。三是推动了宗教政策法规学习的常态化和制度化。通过活动的开展,全省各级宗教部门、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认真做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资料库建设,有效加强了学习制度建设,学习方式不断创新,学习内容不断拓展,从而促进了学习的常态化和制度化。四是激发了宗教界发挥正能量的积极性。通过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促进了宗教界人士和信众群众为实现中国梦贡献正能量的思考,纷纷表示要深入挖掘和阐释宗教教义、道德和文化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通的内容,特别是要倡导宗教和谐理念,鼓励信教群众爱国爱教、爱岗敬业,积极担当社会责任,既要做守教规的好信徒,更要做守法的好公民。

总的看,我省各地“学习月”活动切实做到了思想上重视、行动上积极、措施上有力,广大民宗干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普遍受到了一次宗教政策法规的再动员、再学习、再教育,“学习月”活动取得了扎实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有些地方由于人员少、经费拮据等原因存在学习内容不丰富、学习成效不显著等现象。此外,苏北农村正处于夏收大忙季节,广大信教群众受教育面还不够宽,一些“学习月”活动将延后开展。今后,我们将切实巩固“学习月”活动的成效,对取得的经验和好的做法继续推进,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及时解决,进而推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实深入持久地开展。

江苏省宗教事务局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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