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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员工个人的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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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上半年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按照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努力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加强基金安全管理,切实提高保障水平,促进工伤保险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充分发挥了“全国工伤保险重点联系城市”的作用。

资金管理员工个人的工作总结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6月,全市新增参保人数2。71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52。1%,其中,市本级新增参保人数7841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2%;征缴工伤保险基金3829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85。09%,其中,市本级征缴基金1225万元,占全年任务的81%;支出工伤保险基金2997万元,基金滚存结余2953万元。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征缴扩面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来,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强化征缴扩面工作。一是明确工作目标。4月份,全市工伤保险工作会议下达了工伤保险征缴扩面目标,明确全年新增扩面人数达到5。2万人,基金征缴 4500万,并将任务细分到各县市区。二是突出扩面重点,加强农民工参保扩面工作。目前,全市农民工参保人数达125587人,为巩固农民工参保扩面成果,对已经参保的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建筑施工企业、矿山企业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农民工免费发放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小卡片,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同时对未参保的高风险企业农民工人员进行专项扩面行动。会同安监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矿山企业、烟花爆竹企业开展专项扩面行动。并与安监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督促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等企业按规定为农民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三是继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全面推进机关公务员参保。今年5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机关工伤保险制度7月1日全面启动,全市市直及市以下所有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和参照公务员的法律管理的事业单位全体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都要参加工伤保险,切实解决我市机关工作人员工伤待遇问题,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四是根据不同企业性质,采取多样化缴费方式,为参保单位提供更科学合理的参保服务。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对建筑企业等高危行业参保缴费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通知》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即将下发。改革建筑施工企业缴费方式,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截止到今年6月底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共120家参保,参保人数达9946人;商业服务业参保既可以按一般模式参保,也可以按营业面积定人数参保。截止到今年6月底全市商业服务业参保504家,参保人数达34497人。

(二)全面推进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

人社部发[20xx]10号文件下发后,局党组专题研究了“老工伤”统筹问题,拟定“老工伤”统筹管理工作方案:1。明确目标,统筹实施。国有企业、原国有破产改制“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20xx年4月底前全部纳入统筹管理;已参保的集体企业、其他企业和原集体破产改制企业“老工伤”人员于20xx年11月底之前全部纳入统筹管理;应参保而未参保的各类企业,要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督促其参保,参保时应与参保企业签订《协议》,趸缴部分“老工伤”费用,于20xx年11月底之将“老工伤”全部纳入统筹管理;已参保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自愿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2。确定重点,分类推进。确定4-5月为我市“老工伤”统筹重点推进月,在两个月内集中开展了三项工作:一是县市区破产改制国有企业“老工伤”基本纳入。各县市区登记管理的破产改制企业“老工伤”人员4月底基本纳入了统筹管理,已纳入统筹9575人,5月份核定待遇;二是全市参保国企“老工伤”基本纳入。通过核定待遇资格,确认受伤部位,全市参保企业“老工伤”人员4月底基本纳入统筹管理,已纳入统筹3306人;三是研究确定统筹资金筹措办法。破产改制企业“老工伤”待遇资金由当地财政负责,参保国企“老工伤”待遇资金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助和适当搞高费率,对部分效益较好的企业实行一次性趸缴。为确保“老工伤”统筹工作落实到位,采取“先纳后缴”的办法,先将老工伤纳入统筹管理,核定待遇资格,再通过签订协议形式明确企业缴费方式及相应责任和义务。3。加强调度,确保达标。4月14日,组织召开了全市老工伤统筹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下达了年度纳入任务。从4月份起,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统计制度,并开展了对县市区“老工伤”统筹工作的督查。目前,全市“老工伤”纳入统筹管理人数已达到21994人,今年来给付工伤保险待遇847。96万元。今年3月,全国社会保险工作会议上印发了我市老工伤管理工作经验材料。

(三)基金监管工作严格规范

1、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在去年底修订出台《工伤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基础上,今年3月份,结合我市实际又制定了《常德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规定》,下发到各县市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对经办机构的组织机构、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内控监督五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内控制度体系。

2、强化基金部分项目支出管理。一是继续加强县市区基金项目费用使用预算的审核。各县市区项目费用年度预算在呈报当地人社局和财政局审批之前,均报市工伤保险处进行了审核,加强了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和预算额度准确性的控制,做好基金项目使用的事前监督。二是完善项目支出使用中的'计划、备案管理。今年3月份,在吸收去年财务审计检查建议基础上,经审慎研究,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基金项目支出管理的意见》,下发安监、劳动能力鉴定等相关部门,强调项目支出除须加强年度预算管理外,还要落实月度使用计划审核、项目支出内容备案,完善设备、服务采购验收手续等,加强了基金项目费用支出的动态管理。三是加强基金项目支出情况检查。在今年开展的基金专项检查中,我们把基金项目支出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列为检查重点,一经发现问题,坚决要求整改。

3、强化基金监督检查。一是抓好对参保单位的稽核监督。为了做好全年缴费基数稽核工作,年初,我们根据全年稽核任务要求,制定了20xx年市本级工伤保险稽核检查计划,从参保单位中筛选一批有稽核价值的单位,从中确定重点实地稽核对象,同时按照市里规定程序,上报市纠风办备案,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的政风行风监督。二是抓好对基金专项检查。根据市纠风办《关于印发〈关于对社会保险实施专项监察的方案〉的通知》(常纠办〔20xx〕4号)文件精神,4月下旬,我们向各县市区经办机构下发了《关于开展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的通知》(常工险函〔20xx〕13号),并从6月中旬开始,组织对鼎城区、桃源县、澧县、石门县工伤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这也是市纠风办对社保基金进行重点监察前开展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一环。

4、圆满完成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元月份,按照省医保局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社保基金决算和20xx年度社保基金收支预算的要求,在全面分析和合理预测的基础上,认真审核上报全市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数据,较好完成了全市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任务,该项工作被省人社厅评为全省一等奖。

5、圆满完成工伤保险统计年报工作。按照省医保局关于统计年报工作要求,经过对全市工伤保险经办业务数据的提取、分析、统计和汇总,按要求完成了2010年度全市工伤保险统计年报,该项工作也被省人社厅评为一等奖。

(四)医疗康复管理日益加强

今年上半年,一是对2010年工伤保险协议履行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与10家协议医疗机构续签了服务协议。二是完善了工伤保保险协议医疗管理机制。根据工伤医疗管理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要求,结合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在征求协议医疗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去年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工伤医疗服务协议,三是工伤康复工作有序开展,建立科学的康复体系。统一下达了县市区年度工伤康复计划,对有康复价值的工伤职工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组织开展了工伤职工健康体检,对十多名有康复价值的工伤职工送往省工伤康复中心进行康复治疗,完善了“先康复、后评残”制度。组织召开了全市工伤康复工作会议,充分发挥省工伤康复中心常德工作站的作用:依托康复服务站开展职业康复、社会康复;联合康复中心开展关爱工伤职工活动,为工伤职工“送政策、送知识、送康复”。四是建立康复早期介入制度,对工伤职工受伤情况进行评估,提供早期治疗建议,市工伤保险处下发专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