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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我喜欢的字作文600字集合6篇

栏目: 作文 / 发布于: / 人气:2.77W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字作文600字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华】我喜欢的字作文600字集合6篇

我喜欢的字作文600字 篇1

我家的附近,有一个让人留恋忘返的地方——小池塘。那里风景怡人,是个“旅游胜地”。

清晨,池塘上面笼罩了一层薄雾,摭住那些美丽的景物,使池塘变得更加神秘,就好像传说中的仙境。晨炼的人们纷纷跑到池塘边。有的在练太极;有的在舞剑;还有的围着池塘跑步……个个精神十足,十分开心。

太阳出来了,阳光照射大地,小池塘的雾也散了,显露出美丽的景物。阳光普照着大地,水面上波光鳞鳞,小鱼儿在水里欢快地游着,好像在捉迷藏,给池塘 增添了几分色彩,几分生机。在小鱼儿的上面,有一些重量极的植物——荷花。一阵微风吹过,荷花好像一位羞涩的姑娘,在微风中翩翩起舞,美丽极了!

到了中午,太阳越来越大,把大地都烤焦了。池塘里的水被烤得滚烫,小蝌蚪热得也不顾找妈妈了。它们游到池塘的最深处,慢慢地,睡着了。只听见知了在柳树上鸣叫……

傍晚,夕阳映着大地,把池塘都染红了。池塘中间的亭子晨,坐满了乘凉的人。他们大多数是老人和小孩子。老人们拿着大棚扇,围在亭子的中间下橡棋,小 孩子们在旁边捉迷藏、唱歌、跳舞,追赶着莹火虫。就连荷花和荷叶它们也在池塘里聊着家常碎语。荷花的“皮肤”白里透红,活像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一阵微风 吹过,荷花姑娘轻轻的摇摆着身体,阵阵清香随风飘过,留下一阵凉意,使人心旷神怡。而荷叶特别绿,显得更加美,这真是“接天水莲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 红”。

池塘水清、花红、充满生机,一切都那么美丽,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地方——池塘。

我喜欢的字作文600字 篇2

我的课余生活有很多,比如:写博文、听音乐、帮妈妈做家务……,但我最喜欢在课余时间看书。

我借书的习惯是从一年级养起的:一年级时,我交了六元钱办了个借书卡。当时拿到借书卡,我想:“老师说过这个借书卡可以借两本书的,那我中午去借两本书吧!”到了中午,我拿着借书卡蹦蹦跳跳地往三楼借书室走去。到了借书室,我走进去一看,两三个人在排着队,于是我也去排队。一、二分钟过去了,到我进去借书了,我走进去,在书的摩天大厦里仔细地寻找着自己满意的书。大约过了一会儿,我终于找着了一本书:《水浒传》,这时,在外面早就等不及的'人喊道:“快点,快上课了。”我听了,信以为真,随手拿了旁边的的一本书,急急忙忙地走向登记借书的老师那儿,把书递给老师,老师却拿走了我的借书卡,用一个貌似扫把的东东“嘀”地一声扫了一下我的借书卡,接着再“嘀”了一下我的两本书:“可以走了!”老师一边收拾那些还回来的书,一边对我说。我知道可以走了后,抬起脚就往教室里跑。

一到星期五,我就拼命的写作业,第二天写完老师布置的作文。抄完作文的正文就开始一直缠着妈妈带我去书城,如果妈妈不同意,我就一直缠着妈妈到她同意为止。现在长大了,不用妈妈带我去,我也可以自己去书城了。

因为我爱看书,同学们“赠”给我了一个非常“博士”的外号——“书呆子” 我每天早上来学校都很早,不是第一就是第二,我来的时候还很早,于是我就拿起没看完的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同学来了都没看到。

四年以来,每天中午去借书已经成为了我的习惯,偶尔借书室里的电脑不行了,我就到处找人借书;借不着也没关系,我就回家写完作业,打开电脑搜索一些好看的故事。

每次人家问起我为什么那么爱看书,我就“一本正经”的说:“因为看书能带给我快乐,我觉得我看书时就好像我也到了书的情境里了。”

我喜欢的字作文600字 篇3

说起我喜欢的季节,非秋天莫属。

也许很多人最爱春天。因为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春天冰雪融化,鸟语花香,春风徐来,水波不兴,举酒嘱客,诵明月之诗,歌窈窕之章。春天的生活是诗意的。

也许很多人最爱夏天。因为夏天骄阳似火,夏天如生命般旺盛,生生不息。夏天有可口的水果满足人们的食欲。夏天的生活是激情的。

也许很多人最爱冬天。因为冬天的肃杀气息。喜欢沉思的人会回忆一年的点滴,做个总结,画上圆满的句号。冬天里的冰天雪地是纯洁的。冬天里的团团炉火,歌舞平生是温暖的。冬天的生活是低调的。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很多人会说秋天是忧郁的,而我认为秋天是最会思考的季节。秋天正如会思考的芦苇,绽放出生命的辉煌。也正如毛毛虫蜕变成美丽的蝴蝶,这个过程就是它思考的过程。人生旅途上不免会有重重选择,在做选择的同时,必定会舍弃很多,也会得到很多,这种过程是煎熬的。正如毛毛虫作茧自缚,那是为了有一天突出千丝造福人类,同时修得自己的幸福,化成一只美丽的蝴蝶。让我们细化过程,当处在茧中,那昏天暗地如囚禁般痛苦的日子又有谁曾尝过?这就是毛毛虫在思索,在思索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是选择扑火,还是选择飞翔,都只是一念之差。我们人类也是如此。有些人会对着满地的落叶感慨岁月无常,寂寞难耐,从而郁郁寡欢,食欲不振,甚至动起自杀的念头。会思考的人则会认为秋天是金色的,它装载着农民辛勤劳作的结晶,同时也保留着哺育下一代的种子,带给人们希望和收获。

请仔细观察夕阳下静静流淌的小溪,请细细聆听山涧百灵鸟动听的歌声,请抬头仰望蓝天白云的色彩,你会发现秋天是金的色彩,是高贵的,是喜人的。

我爱秋天,爱会思考的秋天。

我喜欢的字作文600字 篇4

我爱读书,我爱写作,我更爱汉字!

汉字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瞧,街头的广告牌上,眼前的书本上,都有汉字的足迹,如果没有汉字,一切从何谈起?

汉字无时无刻都在我们身边,我们写作时需要汉字,在默默无闻的字典里也有着许多奇形怪状的汉字。

汉字像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精灵,跳动在方格纸上,谱出一曲曲动人的汉字之歌;像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流过笔尖,顿时,一篇作文跃然纸上。

汉字的作用是那么的广泛。公园里的告示牌写着:请不要伤害小草,小草也是我们的朋友。

汉字,是中华民族特有的一种文字。也是中华文明的象征。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时时处处都能见到它的身影,可以说,只要有中国人的地方,就一定有汉字。

我们在老师的教导下,学会了千千万万的汉字,汉字是我们最好的朋友。

成语也很有趣,现在很多厂商对成语情有独钟。他们为了吸引观众的眼球,把成语稍加改动,竟然起到了意想不到的宣传效果。如十全十美(“石”全“石”美,石材广告),百依百顺(百“衣”百顺,某电熨斗的广告)。

唐代有个诗僧名叫齐己。写的诗轻易隽永,耐人寻味,在当时诗坛上享有盛名,有一回,他写了一首题为“早梅”的诗,其中有这样两句:“前村深雪里,昨夜数枝开。”恰巧诗友郑谷来访,看后认为梅花数枝开不能算早,就提笔改了一个字将“数枝”改为一枝,突出其百花先绽开。齐己看了,佩服得五体投地,连称郑谷是“一字之师”。

一字之改,竟有这么大的改变。

据说岳飞小的时候,家人靠母亲给人家做针线活儿过日子。岳飞很喜欢念书,可是家里穷,上不起学,他每天到山上去捡柴火,母亲一有空就教他认字。因为没钱买纸,买笔,母亲就用柳条在沙土上教岳飞写字。

汉字的魅力真是无穷无尽,让人陶醉其中啊!

我喜欢的字作文600字 篇5

中国的历史长达5000年,而文字是这5000年智慧的结晶。中国汉字千千万,数不胜数,要说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就是“聪”字。

“聪”字是由耳、眼、口心构成的,耳在聪的左边,它告诉我们要用耳朵认真听。看那两点,就像我们的眼睛,它告诉我们要用眼睛仔细观察。下面的口让我们用嘴大胆的说出自己的想法,最后的心告诉我们要用心去仔细体会只有怎样才是一个真正聪明的人。

“聪”字还有很多含义,比如:聪明,聪慧,聪睿,聪颖,都和“聪”字密不可分。而这个“聪”字与我的生活也是息息相关。

还得我二年级的那次考试,那段时间妈妈出差了,上课也不认真听讲,晚上老是想着偷懒,作业不写完,第二天总是被老师批评。那时也正好是期中考试期间,发下试卷时,我顿时一脸惊慌,这题,不懂,那题不会。感觉就像是丢了魂似的。我听见老师说“收卷”,我赶紧把剩下的几题写了,不管它对还是错,当试卷发下时我的了70分,我“荣幸”地将她捧在手里,再看看“同桌冤家”的,她得了92分,我的卷子上画满了红叉,我目光呆滞地望着试卷,心里顿时充满了愧疚之情。心想:今晚回家,妈妈一定要给我来一顿“竹笋炒肉”了。

回家后,我主动向妈妈承认了错误,妈妈并没有生气,接着,我轻声轻气的对妈妈说:“妈妈,我没有考好,是不是因为我不聪明?”妈妈对我说:“不,其实你很聪明,就是不认真学习是不是?你忘了你最爱的汉字了吗?”我顿时恍然大悟,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以后我一定耳听八方,听而能悟,努力学习,做一个聪明的人。

我喜欢的字作文600字 篇6

我喜欢的书非《哈利·波特》莫属了,这套书是妈妈六一儿童节送给我的礼物。我先翻了几页,发现图画特别少,我想这套书一定很枯燥乏味,就不再看了,妈妈还很不高兴呢。

有一天,我无意中往后翻了几页,发现后面的内容很精彩。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爱不释手。《哈利·波特》这套书总共有七本,分别是《魔法石》、《密室》、《阿兹卡班囚徒》、《火焰杯》、《凤凰社》、《“混血王子”》、《死亡圣器》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就是《火焰杯》了。

在《火焰杯》里,哈利来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已经四年了,今年学校要举办一场涉及其他两所魔法学校的神秘赛事——三强争霸赛!要从三所学校中选择三名勇士参加,这三名勇士由神物火焰杯来决定。本来火焰杯已经选好了三名勇士,可不知怎么回事,火焰杯竟然冒出了“哈利”的名字!这下子,大家都乱了起来。奇怪,怎么又冒出来一名勇士呢?没办法,只好让哈利也参加了三强争霸赛。哈利面对突如其来的比赛,十分紧张。不过在防御术老师穆迪教授的帮助下,哈利成功的通过了前面两个项目。在第三个项目中,哈利和霍格沃茨的勇士塞德里克眼看就要到达终点,谁知奖杯竟然是门钥匙(一种可以把人传送到别的地方的东西),他们直接被传送到了伏地魔的基地。伏地魔直接杀掉了塞德里克,哈利好不容易从伏地魔的基地里逃了出来,还带回了塞德里克的遗体。哈利终于发现防御术老师穆迪其实是伏地魔的手下假扮的,他为了让哈利不被淘汰,处心积虑的帮助哈利通过比赛,就是为了让哈利被伏地魔干掉。哈利和大家抓住了假穆迪,并把他关进了阿兹卡班,再一次创伤了伏地魔!

《哈利·波特》的作者是英国全职妈妈罗琳,我觉得她的想象力太丰富了,要是我的想象力也能像她那么丰富就好了,嘻嘻,那样我就能写出比《哈利·波特》更精彩的作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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