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广西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内容已经公布,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广西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类别 | 考试科目 | 每科满分 | 每科权重系数 | 折合总分 |
美术类 | 素描 | 100 | 1 | 300 |
速写 | 100 | 1 | ||
色彩 | 100 | 1 | ||
书法类 | 楷书临摹 | 100 | 1 | 300 |
隶书临摹 | 100 | 1 | ||
书法创作 | 100 | 1 | ||
音乐类 | 听音记谱 | 100 | 0.4 | 300 |
乐理 | 100 | 0.5 | ||
视唱 | 100 | 0.6 | ||
演唱、演奏、舞蹈(3选1) | 100 | 1.5 | ||
舞蹈类 | 基本功 | 100 | 1.1 | 300 |
民间舞 | 100 | 1.1 | ||
古典舞剧目、 民族舞剧目、 其他舞种(3选1) | 100 | 0.8 | ||
播音主持类 | 综合专业素质 | 100 | 1.5 | 300 |
普通话语音 | 100 | 1.0 | ||
才艺展示 | 100 | 0.5 | ||
广播影视编导类 | 综合知识 | 100 | 0.6 | 300 |
故事写作 | 100 | 1.2 | ||
影视作品分析 | 100 | 1.2 |
我区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以下四个批次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
第一批次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可不编制来源计划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单志愿模式,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
第二批次为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6个平行一志愿院校,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第三批次为除第一批次院校外的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单志愿模式,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
第四批次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6个平行一志愿院校,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第二批次和第四批次,考生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在填报相应批次的专业志愿时,所填6个院校的6个专业必须属于同一艺术专业类别,考生即使同时取得多个艺术类别的统考成绩,也不能同时兼报不同艺术类别的专业。
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四个批次均预留征集志愿时间,并根据计划完成情况确定是否征集志愿。
志愿填报时间:2017年6月中下旬。
填报使用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志愿,考生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填报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志愿,考生应取得相应院校校考合格资格且其校考成绩已由相关院校向广西招生考试院备案,否则,所填报志愿无效。
文科艺术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文科艺术类专业外,还可选报文史类的专业;理科艺术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理科艺术类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