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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造价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预测题及答案

栏目: 造价工程师 / 发布于: / 人气:1.3W

  案例分析题一

2017造价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预测题及答案

某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价为3200万元,工期18个月。承包合同规定:

1.发包人在开工前7天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20%的工程预付款。

2.工程预付款自工程开工后的第8个月起分5个月等额抵扣。

3.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承包合同价的5%,发包人从承包人每月的工程款中按比例扣留。

4.当分项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10%以上时,超出部分的相应综合单价调整系数为0.9。

5.规费费率3.5%,以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合价为基数计算;税金率3.41%,按规定计算。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1)工程开工后,发包人要求变更设计,增加一项花岗石墙面工程,由发包人提供花岗石材料,双方商定该项综合单价中的管理费、利润均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管理费率为40%,利润率为14%。消耗量及价格信息资料见表1.1。

表5.1 铺贴花岗岩石面层定额消耗量及价格信息 单位:㎡

项目

单位

消耗量

市场价(元)

人工

综合工日

工日

0.56

60.00


白水泥
花岗石
水泥砂浆(1:3)
其他材料费

kg
m3
m3

0.155
1.06
0.0299
 

0.80
530.00
240.00
6.40


灰浆搅拌机
切割机

台班
台班

0.0052
0.0969

49.18
52.00

(2)在工程进度至第8个月时,施工单位按计划进度完成了200万元建安工作量,同时还完成了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一项工作内容。经工程师计量后的该工作工程量为260㎡,经发包人批准的综合单价为352元/㎡。

(3)施工至第14个月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按原综合单价计算的该月已完工程量结算报告180万元。经工程师计量,其中某分项工程因设计变更实际完成工程数量为580m3(原清单工程数量为360m3,综合单价1200元/m3)。(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问题3和问题4的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

(1).计算该项目工程预付款。

(2).编制花岗石墙面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列式计算并把计算结果填入表5.2中。

表5.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单位:元/㎡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工程内容 

综合单价组成 

综合单价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020204001

(3).列式计算8个月的应付工程款。

(4).列式计算第14个月的应付工程款。

(1).答案:工程预付款;3200×20%=640(万元)

(2).答案:人工费:0.56×60=33.60(元/㎡)

材料费:0.155×0.8+1.06×530+0.0299×240+6.4=575.50(元/㎡)

机械费:0.0052×49.18+0.0969×52=5.29(元/㎡)

管理费:(33.60+5.29)×40%=15.56(元/㎡)

利润:(33.60+5.29)×14%=5.44(元/㎡)

综合单价:33.60+575.50+5.29+15.56+5.44=635.39(元/㎡)

表5.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单位:元/㎡

(3).答案:增加工作的工程款:260×352×(1+3.5%)(1+3.41%)=97 953.26(元)=9.80(万元)

第8个月应付工程款:(200+9.80)×(1-5%)-640÷5=71.31(万元)

(4).答案:该分项工程增加工程量后的差价:

(580-360×1.1)×1200×(1-0.9)×(1+3.5%)(1+3.41%)=23632.08(元)=2.36(万元)

第14个月应付工程款:(180-2.36)×(1-5%)=168.76(万元)

  案例分析题二

某建设单位的土建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决定采用公开招标,在整个招标过程中主要工作程序如下:

(1)向建设部门提出招标申请;

(2)编制招标文件;

(3)对施工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并将资格预审文件与招标文件送审;

(4)发布招标邀请书;

(5)对投标者进行资格预审,并将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者;

(6)向合格投标者发送招标文件;

(7)召开招标预备会;

(8)招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9)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并签订工程合同。

在投标过程中出现了以下事件。招标人将整个项目分解为若干个小项目,对部分小项目不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议以后,对其中两家投标单位代表提出由于目前资金暂时未到,如投标单位可垫付一定比例的资金可优先考虑中标的可能。在评标后招标方对选定的中标人情况不满意,提出资格预审以外的两个单位作为中标人,其中一个单位由于提出对招标单位的资金可以较大比例垫付而被选为中标人。招标单位只向该单位发出了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后将已中标部分项目中的主体工程和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另外三个外地单位施工。由于此中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提交了垫付资金,故没有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问题:

1.拟订招标程序存在什么问题?

2.投标过程中出现的若干事件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

3.常见的废标类型有哪些?

答案:

问题1

答:拟订招标程序存在的问题:

(1)在提出招标申请之前,须根据立项审批文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备案并接受招标管理机构对招标资质的审查。

(2)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送审之后应进行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除非该工程采用无标底招标)。

(3)发布招标邀请书应改为刊登资格预审通告、招标公告。

(4)在召开招标预备会之前应组织投标单位勘察施工现场

问题2

答:招标人将项目细化对部分项目不公开招标是错误的。在投标预备会以后与投标单位谈判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单位不仅要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还要对其他投标单位发出未中标通知书,还要对其他投标单位发出未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在经过评审的单位以外确定中标人是不正确的。中标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后将主体工程分包违反有关规定。中标单位垫付资金不得替代履约保险。

问题3

答:常见废标的类型有:

(1)在评标过程中,一旦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贿赂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为废标处理。

(2)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投标报价不低于其成本的。

(3)投标人不具备资格条件或者投标文件不符合形式要求。

(4)投标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