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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7篇【经典】

栏目: 工作方案 / 发布于: / 人气:1.63W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整治方案7篇【经典】

整治方案 篇1

为了加强人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平安校园,创建人民满意学校的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排查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学校、幼儿园公共安全集中整治,进一步推动职能部门和学校、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重大隐患排查、整改率达100%,应急救援预案 制定完善、上报备案率达100%。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安全工作秩序,改善教育教学条件,提升安全工作水平,遏制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安全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乡镇学校由乡镇政府牵头,市直学校由市教体局牵头,教育、安监、建设、公安、文化、卫生、工商、交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整治活动。

学校、幼儿园的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由校长(园长)直接负责,明确处、室人员岗位职责,确定重点整治内容,落实经费,坚决治理各种隐患。

四、整治内容

(一)学校、幼儿园公共安全责任制 、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情况。

(二)对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防溜冰溺水、防拥挤踩踏等安全教育及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

(三)学校、幼儿园各类教学设施、供电、供水、运动场体育器材等重要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四)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在校园实验室、仪器室安全存放及安全管理情况;校园周边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接送学生、幼儿的机动车辆存在的隐患及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六)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存在的安全问题。

(七)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学校周边饮食店管理中的问题。

(八)校园周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洪水等危害情况。

(九)校园周边治安状况:交通秩序、非法经营的网吧、游戏室、录像厅、歌舞厅,违规经营的音像书刊、饮食摊点、出租屋,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的经营场所,以及违章建筑、占道经营管理情况等。

(十)学校、幼儿园卫生防疫、卫生保健、甲型H1N1流感和各类传染性疾病的防控情况。

五、部门职责

(一)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各学校、幼儿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并进行集中整治。

(二)教体局 :对各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对各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学生宿舍、教学附属设施以及实验室安全等进行整治;配合公安、消防、文化、卫生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三)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乱点,扰乱学校教学秩序、侵害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整治;对校车交通安全进行集中整治;对学校、幼儿园附近交通秩序进行整治。

(四)消防大队:对学校、幼儿园及各类社会职业文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进行集中整治。

(五)工商局:对擅自设立的互联网营业场所进行整治;对校园周边经营的营业场所进行整治,职缔违法经营。

(六)交通局 :对接送学生的运营客车进行集中整治。

(七)文化局 (新闻出版):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网吧、歌舞厅以及音像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对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营业场所进行整治;加强校园周边文化场所的监管工作。

(八)卫生局 :对学校、幼儿园卫生及食品安全进行集中整治;强化对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管,落实防控措施。

(九)建设局: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建筑安全的管理;加强对校舍安全的监督检查。

(十)城管局:对学校、幼儿园周边流动商贩和占道经营进行整治。

(十一)质监局:对学校、幼儿园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进行整治。

(十二)安监局:对校园周边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等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4日—16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成立集中整治组织,落实工作人员,明确责任,扎实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12月17日—12月25日):对校园设施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校内各类设施及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的网吧、电子游戏室、录像厅、歌舞厅、彩票点、成人用品等文化娱乐场所;非法出版物制作和销售摊贩;违规烟酒经营者、饮食摊点以及出租屋、违章建筑等。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台帐,及时解决。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26日—20xx年1月25日):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幼儿园要将排查出的问题分门别类,采取切实措施,依法开展整治。

(四)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月26日—1月31日):认真总结集中整治活动经验,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于20xx年1月31日前将集中整治情况报市教体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和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主管领导亲自抓,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学校,扎实有效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在整治过程中要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全面整治,不留死角。

(二)明确责任。要严格落实各乡镇及市教体局学校安全的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及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全市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做到责任、人员、措施、资金、预案“五落实”,确保整改效果。

(三)加强督查。要采取全面督查、随时抽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收到实效。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协调,集中解决。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期限,限期整改。对重视不够、责任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

整治方案 篇2

各镇(区)安监所(局),各气瓶充装、检验单位:

为了有效防范各类气瓶事故发生,提高气瓶充装、使用、检验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水平,市安委会最近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气瓶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就贯彻实施《通知》精神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目的和范围

各镇(区)安监所(局)、各气瓶充装检验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和范围,通过全面排查各类气瓶充装、使用、运输、经销、检验等环节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整改,同时推行充装、检验标准化管理和分类分级监管,从根本上遏制各类气瓶事故的发生。通过整治达到杜绝充装超检验期气瓶、不合格瓶和非自有气瓶;提高气瓶的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率及实现对气瓶的动态化管理,确保各类气瓶的安全使用。

二、专项整治内容和要求

1、取缔和禁止无证非法充装。对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包括已过许可有效期)或未经南通质监局受理的气瓶充装单位和充装项目(含低温气瓶充装),停止其充装。

2、永久气体充装单位的充装装置必须使用防错装接头;液化气体充装单位的称重衡器必须设有超装警报或自动切断气源的装置;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的称重衡器必须采用自动切断气源的灌装秤;溶解乙炔气充装单位必须按标准规定足量补加丙酮。

3、对已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气瓶充装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必须做到:

(1)坚决杜绝充装过期气瓶特别是充装报废(改装或翻新)气瓶的现象。已投入使用的“改装”和“翻新”气瓶必须立即召回,并在我局安全监察科的监督下进行报废处理,处理结果书面报南通质监局;

(2)必须加强充装现场安全管理。各气瓶充装单位必须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充装质量管理手册》的规定加强充装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和各类责任人员及充装等作业人员均应经过培训必须持证上岗。尤其是技术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并有工作见证。

(3)必须按《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由持特种设备作业证的人员对气瓶逐只进行充装前、充装中和充装后的检查,并如实做好各项检查记录。

(4)气瓶充装单位必须按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省、市质监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将超过检验周期的气瓶送质监部门授权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并与气瓶检验单位签订检验协议(检验协议格式见附件)。送检的气瓶必须是本单位的自有气瓶,并且在瓶体上要标有本单位气瓶编号的永久标识。同时,必须将过期气瓶的数据库文件一并交检验单位,检验结束后应向检验单位索取“气瓶检验报告”和已经更新的“气瓶管理数据库”文件(数据库文件交我局安全监察科进行数据交换处理)。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过期气瓶须送当地与之签定检验协议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有特殊情况需要送外地检验的,必须得到我局安全监察科和南通质监局的同意。

(5)严格执行气瓶充装许可制度。各充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的要求,在《气瓶充装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提出换证申请,如需增加新的充装项目,必须得到许可后方能开展新项目的充装。

(6)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充装的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液化石油气》(GB11174-1997)国标的规定,严禁掺入“二甲醚”。

(7)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做好溶解乙炔气瓶的安全充装工作。溶解乙炔气瓶充装前必须逐只检查瓶内丙酮存量,缺量的应按标准规定补足丙酮,并做好丙酮补加记录。

(8)所有气瓶充装完毕后均须在规定位置贴上符合国家标准的气瓶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液化石油气钢瓶可以用角阀塑封替代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但相关内容必须要符合要求。

(9)站容站貌应整洁宽畅,安全警示标志应完整、醒目。

4、整顿气瓶检验站,确保气瓶检验质量。各检验单位必须做到:

(1)必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中有关气瓶安全监察方面的要求,护罩用螺丝联接到瓶体的和出厂年限超过15年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不得检验必须作报废处理。其他气瓶达到使用年限的也必须作报废处理。

(2)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不得对气瓶进行改装,已经改装的必须立即召回作报废处理。

(3)已经检验并投入使用的报废瓶必须立即召回处理,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将追究相关充装检验单位的法律责任。

(4)各检验单位须按相关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标准要求,切实把好检验质量关,认真做好各项检验记录,并逐只出具符合要求的检验报告,同时应向用户提供检验报告和气瓶更新的数据库文件。

(5)必须严格按照《气瓶检验许可证》核定的检验项目和经省质监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中确认的检验责任区域开展气瓶定期检验工作,严禁超范围和跨地区进行检验。

三、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1、准备阶段(3月30日-4月15日)

各镇(区)安监所(局)、各气瓶充装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针对气瓶的'使用群体,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等舆论宣传工具,宣传气瓶使用安全知识和管理要求,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充装单位抓紧做好对已提出申请的气瓶充装单位的现场鉴定评审工作。气瓶检验单位须认真组织检验人员学习有关检验法规、标准和本单位的检验质量手册,确保检验工作质量。

2、自查和整治阶段(4月15日-5月30日)

(1)各充装单位要对照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溶解乙炔气体、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各充装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充装办理了使用登记手续的自有产权气瓶,严禁充装未办理使用登记和非自有气瓶。专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的配备必须适应充装工作的需要。对气瓶逐只进行充装前、充装中和充装后检查,并认真做好各项检查记录,

(2)各气瓶检验单位必须与充装单位签定检验协议,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标准,确保检验质量。各检验单位必须严格按任务授权的检验范围进行检验,不得违反规定降低检验质量,严禁超越检验任务授权范围争抢瓶源。

(3)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稽查大队要加强对辖区内的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整治情况的督查和指导,对非法充装、检验单位必须坚决予以查封。

3、检查验收阶段(6月5日-9月10日)

检查验收分别按《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及《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的要求和该单位编制的“气瓶充装质量管理手册”及专项整治内容和标准化管理分类分级监管的要求,积极推进所有工业气瓶充装单位、气瓶检验单位和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开展标准化管理和分类分级监管活动,所有单位必须达到B级以上等级。

我局将认真对照标准组织验收,及时报送总结材料,对好的经验和先进典型通报表彰。

整治方案 篇3

为规范食品“三小”(食品小作坊、食品小经营店、食品小摊贩)生产经营行为,按照《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展“三小”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认真排查,明确监管对象。

根据《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协调网格员、市场管理人员,对“三小”做好认定工作,建立健全“三小”管理台账。

二、抓好宣传,落实主体责任。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督促“三小”经营责任人严格遵守《办法》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三小”经营责任人从业职责,签订相关《食品安全承诺书》和《食品安全风险控制要点告知书》,持续规范经营人员的从业行为。

三、规范经营,主动备案登记。

(一)规范食品小作坊、食品小经营店管理。各村(社区)要告知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在从事经营活动前,要按照《办法》规定,提供营业执照、备案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备案登记,办理证照,具体说明依照《办法》执行。

(二)规范食品摊贩管理,要重点整治。要求各村(社区)主动作为督导,对照排查出的食品摊贩严格进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时,要求食品摊贩严格填写《食品摊贩登记申请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健康证明复印件2份、一寸经营人彩照2张、清晰的经营现场照片1张。村(社区)村(居)委会将登记备案的相关材料于每周四交由镇食安办统一办理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登记备案资料不齐、经营要求不合格或不属实的不予办理《食品摊贩登记卡》。

四、严格监管,明确治理机制。

各村(社区)对新排查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三小”经营单位要及时按照《办法》规定办理登记备案;对不合法、不合规、违反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的要及时上报县食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和取缔;对已登记备案的“三小”,要持续强化监管,当违反《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时,直接注销《食品摊贩登记卡》,并上报县食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整治方案 篇4

为深入推进我镇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巩固“五乱”治理成果,按照全县的统一安排,从即日起至五月三十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集中整治“牛皮癣”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要求,对“牛皮癣”开展集中整治,切实巩固“五乱”治理成果。

二、组织实施

集中整治“牛皮癣”专项行动由镇整治指挥部牵头,各村镇属各部门各施其职,相互配合,共同治理,并成立整治领导小组,报镇整治指挥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及镇属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牛皮癣”治理工作,及时研究专项行动措施办法,解决必要经费。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具体负责,认真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二)认真治理,各责任单位对责任范围内的'地面,墙体,楼道及设施上的“牛皮癣”。清除要彻底,要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清除方法不得用油漆涂抹的办法。坚决杜绝“牛皮癣”覆盖“牛皮癣”。重点清除已旧广告牌、标语牌、小广告等。

(三)强化管理。公安、城管执法部门要强化对乱喷涂、乱张贴广告等制造“牛皮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城管、街道、社区等要把规范设置广告牌、标语牌、户外广告牌不得乱置、必须规范大小适宜。

(四)健全机制。“牛皮癣”治理是一个长期而反复的工程。各责任单位要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抓起,从巩固治理成果入手,防止反弹回潮。

(五)严格督查。集中治理专项行动结束后,镇整治指挥部将组织相关人员专项检查,对检查不落实治理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单位、部门,将严格按要求进行曝光和问责。

四、责任范围分工:

(一)各村责任范围、辖区内所有责任区域。

(二)镇属部门、单位责任范围,本单位办公区域、职工宿舍、围墙内外。

(三)规划区公共区域管理责任范围。

整治方案 篇5

根据县委、县政府文件要求,结合创全国卫生县城20xx年度工作方案,为改善和提升我局环境卫生面貌,树立局机关良好形象,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卫生治理,实现“整洁、卫生、整齐、有序、高效”的单位办公环境,强化单位内部卫生管理,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以更好的成效和优美的环境来争创全国卫生县城和省级文明县城。

二、治理内容

1.实行卫生包干制度,落实县局门前通道卫生“五包”责任制。由门卫负责全局办公公共区域每日卫生清洁工作,每位干部负责自己办公室每日卫生清洁工作,做到单位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到位。

2.实行每周五下午卫生大扫除制度。卫生责任区划分:。

3.实施局办公大楼南侧墙面美化工作,专项治理乱贴乱画问题,聘请专业油漆工实施。

4.通过与担保公司协商,双方共同治理通道积存垃圾和监督乱堆乱放现象。

5.局内做到:

①垃圾日产日清,走廊、过道、办公室无暴露垃圾;

②厕所地面、坑位、门窗、墙壁、灯光、洗手盆整洁,便池无尿碱,粪便不满溢,无蝇蛆,基本无臭;

③室内无鼠、蚊、蝇、蟑、蜘蛛网,桌面无灰尘,物品摆放整齐;

④会议室、走廊等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三、工作要求

每位干部职工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保持好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并积极参加局卫生责任区每周五下午的卫生大扫除。确定周浩文同志为县局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分管领导,程茂标同志为具体负责人,负责每周五下午的`卫生打扫除监督、每位干部办公室卫生保洁监督和门卫公共场所日常卫生清洁工作的监督。

整治方案 篇6

一、整治目标

1、进一步完善我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自上而下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地搞好安全工作;

2、完善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提高矿井应对事故发生的处理能力和员工的安全保护能力;

3、不断完善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树立“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思想,引深隐患、事故问责制;

4、全面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

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矿长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 组 长:其它副总以上领导

成 员:井下各业务部室正职、其它相关部门正职、各区队正职。

专项整治领导组组长负责统筹安排全矿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

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各个专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并对整治的进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其他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规划方案《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部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全矿各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落实、整理上报。

三、专项整治分工

各业务部室根据所属专业特点开展本专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其它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性质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1、“一通三防”和防突安全专项整治

通风管理部负责“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专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围绕新回风井投运后,对下各盘区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对各区域进行责任划分,每月不得少于3次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井下各头面供风风流稳定,通风设施运行可靠,通风系统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加强对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及高瓦斯区域的瓦斯治理,制定有效措施并严格实施,严防瓦斯积聚、超限;严格监督队组对管辖巷道定期进行冲洗,严防粉尘超标。凡安全监察部查出有巷道粉尘超标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隐患处罚外,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

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2、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

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3、机电系统安全专项整治

机电管理部要开展机电系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井上下供电系统及相应设备、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进行隐患大排查,每月必须覆盖一次,并留存检查记录备查。一是要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杜绝无计划停电;二是要对所有在用或备用的机电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杜绝国家明令行禁止的机电设备投入使用,三是要做好在用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的年检、度检工作,确保各类设备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外,机电管理部要对其它运输、掘进、采煤等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严格监督责任单位对机电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在保证各类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保设备的完好有效性。凡因机电系统隐患排查不到位,出现重大隐患或造成事故的,安全监察部将根据《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整治方案 篇7

一、工作目标

由于我校大门就在路边,家、校路途较远,部分学生包车接送,因此交通安全教育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是不能忽视的。为了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我校必须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以此确保在校师生无责任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得全体师生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

二、专项行动具体安排

1、6月初举行“Xx乡中心完小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

要求:收集领导讲话稿、照片等资料

2、6月15日—7月15日教育局联系交警部门到校做一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上级会提前通知)

要求:准备标语、收集文字、图片等资料。

3、出一期交通安全知识黑板报。

4、6月20日左右,教育局下发交通安全教育VCD,组织观看。

要求:有观看记录。

6、各班召开交通安全主题班会。以“我给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出点子”为主题,针对我校实际情况,让学生积极参与讨论。

要求:收集主题班会记录。

7、利用广播站宣传相关知识。

8、举行交通安全手少报活动。

要求:收集学生手少报。

9、6月1日——6月30日期间开展宣传教育,6月底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出点子”征文活动,对象是3-6年级学生。

要求:收集学生征文。

三、资料收集报送

将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总结及过程性资料,上交Xx区教育局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将朝东处(体卫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