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语言 会计 电脑 医学 资格证 职场 文艺体育 范文
当前位置:书香门第 > 范文 > 书信函

申论建议书格式范文

栏目: 书信函 / 发布于: / 人气:9.76K

申论通常是社会事件、民事纠纷等,进行归纳整理,打击都有哪些建议要提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推荐了申论建议书格式范文,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申论建议书格式范文

  申论建议书格式范文篇一

大力整治虚假广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给××工商管理局的建议书

××工商管理局:

为了加强三个文明建设,推进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特向贵局提出“大力整治虚假广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建议书,请审阅。

一、虚假广告存在的现状

2007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曾与河南省等45个省市消协就全国城镇消费维权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现实生活中,有44.1%的消费者曾遇到过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事情。42.3%的消费者反映严重损害合法权益的表现是导致较大经济损失,另外还有消费者反映严重损害合法权益的表现是存在精神损害、造成人身伤害、侵犯人身自由等。特别是近年来虚假广告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已成为危害消费者权益的第二号杀手。必须大力整治虚假广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虚假广告产生的原因

虚假广告之所以产生并且屡禁不止,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责任制度不完善。从总体上讲,虽然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为内容的虚假广告法律责任体系,但从有效惩治虚假广告来看,仍有其不足之处。

(二)执法不严,查处不力。从目前情况看,虽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都设立了专门的广告监督管理机构,但普遍存在人员数量不足和一些人员素质不高的状况,使许多虚假广告无法及时依法查处。另外,对已产生社会危害的虚假广告的处理,一般限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行政处罚责任范围之内,未能起到真正惩治和遏制的作用。

(三)虚假广告产生的根源是经济利益的驱动。商家、广告载体为了得到更大的利润,宣传中的夸大、虚假是贯用的手段。

(四)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五)对虚假广告的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媒体发布的广告审查不严;二是户外广告过多过滥。三是印刷品小广告满天飞。长期以来,我国对虚假广告的治理,基本上是依赖工商行政部门的单一处罚,没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综合管理监督机制。

三、虚假广告的表现形式

(一)欺诈性广告。以牟取非法收入为目的,采用捏造、歪曲等手段进行宣传,从主观上欺骗消费者。

(二)夸大性广告。在广告中使用无科学根据的夸张词语,夸大产品功效,诱使消费者购买。

(三)含糊其词的广告。这类广告词句往往刻意取巧,故意使用模棱两可、含糊其词的语言、文字、图像,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四)混淆视听的广告。这类广告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1.产品信息不全;2.偷梁换柱;3.玩弄文字游戏。

(五)名人广告。利用公众崇拜名人心理做广告,误导消费者。

四、虚假广告产生的危害

(一)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虚假广告以种种诱-惑让消费者真伪难辨,消费者花钱买到的商品达不到声称的功效或是根本不能使用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二)降低广告可信度,损害企业信誉,破坏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合作贸易关系,不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

(三)资源配置不合理。虚假广告误导消费,助长大量质量低劣产品进入消费领域,因其质量不可靠、无效而被废弃不用或是提前淘汰;另一方面,虚假广告的制作和发布,必然以合法广告的'舍弃为代价,这一切都导致资源的不合理配置,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四)有损社会公德。我国是文明古国,讲究道德理念。虚假广告大造声势欺骗消费者,昧着良心赚黑钱,有悖社会公德,不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五)扰乱市场秩序。公平竞争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这个原则表明,各种各类的经济主体都可机会均等地参加市场活动,平等地进行交换,平等地进行竞争。虚假广告的滋生和蔓延,导致优而不胜,劣而不汰,市场竞争不公平,加剧了市场混乱,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五、 虚假广告的治理对策

虚假广告作为广告的一种“变-态”,背离了自治自律的现代商业文明精神,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要求,严重危害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成为中国社会的一大公害。

(一)完善广告立法,健全广告法律责任制度。健全虚假广告法律责任体系,为广告主体设定公认的行为规则,使其据以预测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明确虚假广告所承担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连带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提高广告活动主体的自律水准。提高广告活动主体的自律水准,一靠加强广告法规的宣传,使广告活动有关责任主体进一步确立法制观念,从而教育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形象代言人自觉履行有关法规,依法从事广告活动。二靠加强行业自律,即通过广告行业组织所制定的条例、守则等,形成行业内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保证广告活动对社会的良好影响。

(三)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广告专项审批制度扩大广告监测范围,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虚假违法广告。1.争取宣传、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网络管理和城市管理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进一步规范媒介广告发布内容和经营活动;2.严格广告发布前行政审查制度;3.强化广告审查员的责任制度,层层落实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 ;4.有重点的选择一些媒介和广告品种进行监测,落实广告监测责任制度;5.遵循广告市场运行规则,严格广告经营主体准入资格。6.部门联动,加强户外广告管理

(四)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断提高消费者对虚假广告的鉴别能力。克服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错误倾向,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鼓励大众自觉配合打击“虚假广告”的活动。进而压缩虚假广告的生存空间,最大限度地限制虚假广告的生存市常

(五)建立健全对虚假广告的监督机制。这是遏制虚假广告滋生蔓延的重要途径。在全国范围内应建立起假冒伪劣产品和虚假广告一体的舆-论监督机制。对虚假广告活动主体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公示,使其充分地在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之下,最大限度地遏制虚假广告的产生和反弹。

(六)严格执法、加大查处力度。首先,严格市场主体的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严格审查企业设立登记申请,对不具备设立条件的,坚决不予核准成立,对不具备广告经营资质标准的,坚决不予核准广告经营。其次,要加强对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清查,依法予以处理。同时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广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再次,对虚假广告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法进行查处,对利用广告为商品或服务做虚假宣传,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以上建议当否,请参考。

上书人:

二0xx年三月十五日

  申论建议书格式范文篇二

三鹿奶粉事件后,皮革奶粉事件进一步打击大陆母亲对国产奶粉的信心。然而,由于内地客扫货过于凶猛,香港最大的四家超市集团中的屈臣氏和百家超市,已经被迫开出奶粉限购令。从3月1日开始,香港对携带婴儿奶粉出境开始实施严格管控,每名16岁以上人士最多只能携带1.8公斤奶粉出境,否则将面临罚款甚至监禁的处罚。如此局面,令人哭笑不得,内地如此广大,竟令人去香港弹丸之地抢购奶粉,可笑还是可悲。

对于香港奶粉限购,我有以下几点看法:第一、限购令的起源是大量内地父母从香港采购奶粉导致香港地区的奶粉一度断货。而香港的限制政策也并非第一次出台,但并没有抑制奶粉市场的缺货与涨价趋势,所以政府提升了惩罚力度,这反映了政府解决问题的决心,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我相信这项政策也只是权宜之计。但,内地父母抢购奶粉决不应成为香港歧视内地人的又一理由,更不应为一些别有用心的香港活跃分子所用。 香港奶粉的限购令也倒逼政府必须正视国内婴幼儿奶粉的管理,从生产到销售的各个环节,都要采取一系列更加严格的措施规范生产厂家、畜牧养殖以及销售环节的责任,来确保国民能喝上安全和放心的奶产品。

第二、我觉得要让国民喝上放心奶,最根本的还是要做好我们国内的奶粉品牌,让国民真正的喝上放心奶,得到国民的信任。一方面媒体要全面、客观报道食品安全的现状,让消费者真正知道食品生产、经营、安全问题的监管和措施。这个行业的实际情况并不如大家想象的那么糟,通过全面客观的报道,给行业一些正能量。可以组织一些活动,让消费者走进行业,走进企业,把大家不了解的、存有疑虑的问题进一步透明规范地在阳光下晒晒,让大家有个全面的了解。另一方面也要进一步加大依法监管的力度,现在的情况是分散监管,渠道太多、政策不统一、做法不相同都导致了处罚力度不够。我们可以成立总局一类的监管部门,把食品、药品统一监管,其核心的目的,是在职责相对分散、交叉的情况下,在监管力度的加强上起到一定作用。

第三、同时,对于内地与香港,定要一视同仁,高质量的奶产品流入香港而内地人却喝着质量有问题的奶品,难道香港人就格外高贵吗,他们喝着这些奶品,却并不领情,香港人并未为国家多做贡献,相比之下,他们做的很少,为何大量好的产品要送去香港,这岂不是明珠暗投?香港发布奶品限购令,也提醒我们,国民平等,当一视同仁,倘若政府部门真的对一切问题加以重视,不分地域加以重视,问题的解决定当容易的多。

  申论建议书格式范文篇三

党的农村政策是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基石,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税务部门必须把中央近年来出台的各项涉农税收政策落到实处,并结合新农村建设的新情况、新要求,不断调整和完善税收政策,努力探索税收支农新途径,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效力,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一定要知道该知识点

认真落实各项涉农税收政策。一是贯彻落实农业生产经营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业发展。对农膜、化肥、种子、种苗、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实行减免所得税等优惠政策。认真执行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全面落实增加农民收入的税收优惠政策。对进入各类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民取得的所得,不征个人所得税。对农民取得的农业特产所得和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等。三是认真落实支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家确定的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实行在3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对企业、个人向贫困地区的捐赠实行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对国家确定的贫困县的农村信用社实行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四是认真执行应对禽流感疫情影响、扶持家禽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为确保各项涉农税收政策落到实处,各级税务部门要加强对政策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同时加强监督检查。

积极研究完善税收支农政策。税务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研究完善税收政策,加大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力度。一是研究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税收政策。研究实施鼓励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的税收政策,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研究完善农产品出口退税政策,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研究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开发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基材料,培育生物质产业,积极发展节约型农业。完善农产品收购和加工的增值税制度,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值税改革试点。二是研究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税收政策。运用税收政策,促进小城镇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挥服务“三农”的作用,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扩大就业,发展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

努力探索税收支农新途径。建设新农村是一项长期任务,有很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税务部门应注意把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努力探索税收支农新途径。应探索通过税收政策等手段,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引导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探索通过税收政策等手段,促进农村教育、科技、卫生、社会保障、文化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在研究税收支农新政策的同时,也要完善税收支农优惠方式,确保农民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