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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公开承诺书

栏目: 书信函 / 发布于: / 人气:1.5W

一、认真践行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建设六型通山”总体思路,以水资源高效配置与保护、防洪保安、水土保持、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等民生水利为重点,加快水利工程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县水务局公开承诺书

二、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三条红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做到公开、公正、依法办事。

三、推行政务公开。将水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程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设立水利服务热线,统一受理广大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监管力度。加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制”建管机制,全面推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确保工程、资金、干部安全。加强依法治水,提升基础管理水平。

五、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为民,廉政干事。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六、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活动,着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水利干部队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竹溪县水务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我局履职尽责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水平,提升行业形象,现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并诚恳接受监督:

一、认真履行职责。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积极践行“三严三实”,认真履行防汛抗旱、节约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土流失等职责,为人民办事、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二、精简行政审批。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制度,深化政务信息公开,规范管理,简化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能,实行“阳光操作”,为服务对象提供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关注服务民生。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首要目标,注重提高水资源和水安全的保障程度,重点推进城乡饮水安全、水库除险加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引导人水和谐相处,促进水利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定和谐。

四、坚持文明执法。以水工程安全、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水利规费征收等执法工作为重点,加大水事纠纷调处和水事案件查处力度,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着力解决保障不够有力、行为不够规范等问题,不断提高水政监察队伍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为水利可持续发营造良好的环境

五、强化廉洁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县“实施意见”,大力推行水务干部廉政公开承诺,全面落实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搞以权谋私,不搞钱权交易,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六、加强督促检查。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坚持快受理、快办结。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案件;着力查处野蛮执法的水行政执法案件。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19-2726305

丰都县水务局一把手电视公开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三项行动”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县水政执法工作,丰都县水务局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第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水法律、法规、规章;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水事违法案件,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等有关设施;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依法征收水利行政事业性规费等事宜。

第二、我局行政执法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6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11件行政法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19件水利部规章;《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重庆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市政府规章3件。

第三、严格执法程序。一是严格依法行政。对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2小时内到场调查取证,24小时内回应或作出结论。二是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政策、规定征收水行政规费,公开水资源费征收程序和收费标准,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及取水户的合法权益。三是服务热情周到。做到礼貌、谦和、热情、诚恳、周到。与人交谈、接打电话语言文明。四是做到勤政廉洁。抓好廉洁自律建设,秉公办事勤政廉洁,不以任何名义乱收费,不借工作之便谋私利,坚决杜绝索、拿、卡、要现象发生。

浦江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水法律、法规;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水事违法案件,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等有关设施,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调查处理;依法征收水行政事业性规费。

二、服务内容

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努力创建公平、公正、公开的水行政执法环境,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施行,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服务对象

涉水单位与个人。

四、服务承诺

1、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文明用语,文明办公,秉公办事,依法行政。做到热情、耐心、细致、快捷、高效率,对办理行政许可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2、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基本原则,做到清正廉洁。严禁索取或接受行政相对人的任何礼品,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违者一经查实,按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水政执法监察人员执行公务时应主动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

4、办理行政许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和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5、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办理行政许可,保证在承诺时限内提前完成。

6、实行首问责任制:每个人都是责任人,属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被询问的第一人作为具体承办的责任人,帮助来访者一办到底,并予以解决或答复,属其他单位办理的,由被询问的第一人负责帮助引见。

以上承诺,水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自觉执行,敬请服务对象、社会各界人士以及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五、监督电话:84105020

浦江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

二0一0年十月十四日

县水务局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公开承诺书

按照方正县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结合水务实际,为改善方正经济发展环境,形成人人关心环境,人人维护环境,人人创建环境的良好氛围,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执法,提高工作效率,服务经济发展,县水务局向社会各界作出如下承诺:

一、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转变水务系统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积极进取,在水利行政审批、供排水服务和收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争创佳绩。

二、强化服务意识,树立良好形象

按照“便民、规范、高效”的服务宗旨,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等工作方面,推行“一站式”办公,积极为企业发展服务。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对来水务局咨询和办理的事项,要在第一时间受理,全力、高效地办好,杜绝“三难”(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的发生,对符合规定的许可项目,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许可决定,杜绝“三过”(办事程序过杂、要件过多、时限过长)问题出现。。

三、规范行政行为,确保依法行政

严格执法程序,杜绝“四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现象发生,做到文明执法,公开公正执法。工作人员做到“十个严禁”:严禁采取冷、横、硬的态度对待来电来访群众;严禁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进行盈利活动;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滥用职权,放任、包庇、纵容水环境违法行为;严禁依仗职权,对企业或个人进行“吃、拿、卡、要、报”;严禁做有损单位形象和利益的事;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和用公-款参与营业性场所娱乐活动;严禁使用公车办私事;严禁违规违纪执法收费。

四、实行政务公开,畅通监督渠道

将行政权限、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条件时限、收费标准、违规责任、监督途径等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水务执法人员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51-57122533

方正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