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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招聘管理制度(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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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上市公司招聘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上市公司招聘管理制度(通用11篇)

上市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 目的

为保障北京xx-xx经营发展的人才需要,提高组织工作效率,更好的引进保留优秀人才,规范招聘流程,明确招聘人员的行为和权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有用工形式的招聘管理工作,含社会招聘、内部推荐等。

第三条 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依据工作流程进行,始终贯彻公正、公开、公平、择优选择的原则。

第四条 分工

人力资源部为招聘工作实施部门与对接部门,负责所有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及与中心领导的沟通、协调。各部门负责人要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本部门的招聘工作。

第五条 招聘渠道

(一)外部渠道

人力资源部负责外部招聘渠道(招聘网站、猎头等)的统一管理与维护。

(二)内部推荐渠道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推荐合适的人才,在相同条件下,优先录用内部推荐候选人。

第六条 招聘流程

(一)发布人员需求

用人部门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发布用人需求表(具体见附件),确定具体需求的岗位名称、职位描述、需求数量等,由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中心总经理(选填)签字确认。

(二)人员筛选

人力资源部接到部门领导确认的用人需求表之后,开始实施招聘,发布招聘需求,筛选候选人。

(三)实施面试

招聘面试的基本流程为人力资源部初步面试,用人部门复面试,中心经理终面(可选项)。面试实施根据招聘职位的不同级别,确定相关面试流程及不同面试责任人。应聘人员填写人才登记表,面试人员填写面试评价表(人才登记表及面试评价表具体见附件)。

第七条 背景调查

通过面试筛选、双方达成录用意向的应聘者,招聘实施负责人须对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完成《背景调查报告》(具体见附件)。

第八条 薪资谈判

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候选人进行薪酬谈判,确认候选人薪酬、职级、岗位、用工形式等信息,经用人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中心领导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九条 入职体检

拟录用人员须完成在公司指定体检机构或经公司同意的其他医疗机构体检,合格后发放入职通知。

第十条 入职通知

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应聘者确定具体入职时间,向应聘者发出《入职通知书》(具体见附件),同时将录用结果及相关入职信息通知用人部门负责人。

第十一条 入职管理

(一)为配合公司各部门工作统一协调,员工入职手续须在公司规定的固定时间办理(每周一办理入职手续,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二)入职人员需按《入职通知书》上所列准备材料,材料齐全方可办理入职,否则顺延至下一次办理入职。

(三)用人部门在录用人员入职前完成办公用品、办公室设施配备及后勤安置相关工作。

(四)依据公司员工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建立用工档案,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档案的保存管理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费用管理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年度招聘费用计划,并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控、管理。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因招聘产生的相关的供应商费用、招聘会或招聘广告费用等项目的核对、报销管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上市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篇2

总 则

第一条 为配合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最大限度地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使招聘工作进一步制度化、流程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切招聘活动。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门应确保招聘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内和对外招聘信息的发布形式和内容。

第一章 招聘范围

第五条 公司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公司内部员工在获知内部招聘信息后,按规定程序应征,公司在应聘员工中选拔人员的过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现职位空缺而内部招聘无法满足需要时,公司从社会中选拔人员的过程。

第六条 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大中专院校的需求见面会及媒体广告招聘等。

第二章 招聘原则和标准

第七条 公司的招聘遵循双重考查原则,即所有招聘都需经过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的双重考查,经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发录用通知。

第八条 所有的应征者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特殊岗位和经验特别丰富的应征者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第三章 招聘计划制定程序

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未来一年内的人力资源需求状况和公司内外部的人力资源供给状况制定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规划是人力资源部门招聘的依据,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人力资源规划制定计划内的招聘计划。

第十条 如果有计划外的人员需求或因员工离职需补充人员,用人部门负责人应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反映部门缺员情况、增人要求和理由,由人力资源部门审议后制定计划外人员需求计划,并提交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第十一条 计划内的招聘计划与计划外的招聘计划可合并组成招聘计划。

第四章 招聘组织程序

第十二条 招聘组织程序可分为内部招聘组织程序和外部招聘组织程序。

第十三条 内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招聘计划,发布内部招聘信息。

2. 应聘员工填写《内部应聘申请表》。

3. 应聘员工同当前岗位直接上级做正式的沟通,并经当前岗位的直接上级、跨级上级签批《内部应聘申请表》后,将《内部应聘申请表》提交人力资源部门。

4. 人力资源部门接到《内部应聘申请表》后同应聘员工面谈,并在《内部应聘申请表》填写相应的内容,签署意见。

5. 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应聘员工和空缺岗位的直接上级面谈,必要时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如果应聘员工当前岗位的跨级上级与空缺岗位的直接上级同属一人,则省略本步骤。

6. 人力资源部门将员工的录用信息通知应聘员工本人以及调入、调出的部门负责人。

7. 应聘员工被录用后,薪资水平应根据岗位重新核定,核定方法参见公司薪酬制度。

8. 人力资源部门在调动信息发出后督促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并给予必要的支持。

9. 人力资源部门在应聘员工正式调入空缺岗位前更新员工档案。

10. 如应聘未成功,由人力资源部门将结果通知应聘员工。

第十四条 公司岗位之间的调动、升降适用第十三条内部招聘的程序,根据具体情况可进行步骤方面的增删、变动。

第十五条 在内部招聘不能满足职位要求时进行外部招聘。

第十六条 外部招聘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 员工推荐:恒丰纸业鼓励员工推荐优秀人才,由人力资源部门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

2. 媒体招聘:通过大众媒体、专业刊物广告、相关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3. 招聘会招聘:通过参加各地人才招聘会招聘。

4. 校园招聘:每年春季恒丰纸业将招聘信息及时发往有关学校毕业分配办公室,并有选择地参加专业对口的院校人才交流会。

5. 委托猎头公司招聘:恒丰纸业和下属单位高级管理和技术职位可委托猎头公司招聘。

第十七条 外部招聘信息的发布

不同招聘岗位、数量和任职资格要求,招募对象的来源与范围不同;同时受新员工到位时间和招聘预算的限制,招聘信息发布时间、方式、渠道与范围不同。

1. 外部招聘信息的设计原则:广告要吸引潜在应聘者的注意,培养潜在应聘者对职位的兴趣,使潜在应聘者对空缺职位产生欲望,并马上采取行动,招聘广告应与公司整体形象一致。

2. 外部招聘信息的责任人:招聘广告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要求,由公司形象宣传部门(恒丰纸业办公室、各下属单位人事行政部)负责制作。

3. 外部招聘信息的形式:根据需要采取内部招聘公告、招聘现场海报、公司形象宣传资料、媒体广告等一种形式或多种组合。

4. 外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由招募对象的范围决定。

5. 外部招聘信息发布时间: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招聘信息尽早发布。

6. 招募对象的层次性:招募对象是处在社会的某个层次上的,要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与特点,向特定的人员发布招聘信息。

第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门收集应聘人员资料(应聘人员填写《应聘申请表》)后进行初步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年龄、学历、工作经历、专业技能、语言等,将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剔出(其中适合其他岗位的资料推荐给相关岗位的部门),对符合要求的资料送交用人部门进行审核,审核认可的应聘者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通知初试。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初选合格人员参加初次面试,初次面试由人力资源部门主持,初试负责人/测评小组根据事先设计的内容对应聘者进行测试,作好初试记录,初试负责人综合小组意见,在《面试记录表》意见栏中填写评语和意见。初试合格者,给予“合格”意见,进入复试;初试不合格者,给予“不合格”意见,淘汰该应聘者。

第二十条 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初试合格人员参加复试,安排空缺岗位的直接上级对初试合格人员进行复试,复试负责人/测评小组根据事先设计的测评内容对应聘者进行复试,作好复试记录。复试负责人综合小组意见在《面试记录表》意见栏填写评语及意见。复试意见分为“合格”、“不同意聘用”。复试完毕,复试负责人根据岗位任职资格确定被录用的人员。

第二十一条 人员聘用过程中,如果人力资源部门或空缺岗位的直接上级认为必要,可提请空缺岗位的跨级上级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完毕,面试者应填写《面试记录表》并决定是否录用。

第二十二条 员工在试用期期间的薪酬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确定。

第二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人员录用名单通知应聘者参加体检,应聘者体检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门向应聘者发出录用通知,确定报到时间,并将上班报到时间通知空缺岗位的直接上级。

第二十四条 新入职员工应向空缺岗位的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门报到,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个人学历复印件等个人资料备案,填写《员工登记表》,签订试用协议,成为公司试用员工。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无误,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公司有权将其辞退。

第五章 人才特区

第二十五条 适用范围

恒丰纸业副总以上级别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第二十六条 适用条件

招聘者为相关领域的职业经理人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该领域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可预期为公司带来重大技术进步或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有重大改进。

第二十七条 招聘渠道委托中介机构(如猎头公司)、从竞争对手处挖掘、国内研究机构和院校或直接赴国外招聘或其他渠道。

第二十八条 测评

由恒丰纸业董事长、总经理、至少两名相关领域的专家、公司内其他相关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测评进入特区的高级人才,测试内容、测试方式由专家组根据相关岗位职责和要求决定。

第二十九条 聘用合同

为降低高薪聘用高级人才的风险,公司制订薪酬与业绩挂钩的聘用合同。

第三十条 试用通过人才特区招进的高级优秀人才可不经过试用而直接聘任到岗。

第六章 招聘工作评估

第三十一条 每次招聘活动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门都应对招聘结果进行认真分析,以总结经验,并寻找改进措施。对招聘结果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

1. 成本效益评估:对招聘成本、成本效用等进行评价,如下所示: 单位直接招聘成本=招聘直接成本与录用人数之比,其中直接成本包括:招聘人员差旅费、应聘人员招待费、招募费用、选拔费用、工作安置费用等。该指标反映了人力资源获取的成本。

总成本效应=录用人数/招聘总成本,它反映了单位招聘成本所产生的效果。可以对总成本分解,分析不同费用产生的效果。

2. 录用人员数量评估:主要从录用比、招聘完成比、和应聘比三方面进行 录用比=录用人数/应聘人数×100%,该指标越小,说明录用者素质可能越高。

招聘完成比=录用人数/计划招聘人数×100%,该指标反映了在数量上完成任务情况。

应聘比=应聘人数/计划招聘人数×100%,该指标反映招聘信息的发布效果。

3. 录用人员质量评估:是对录用人员在人员选拔过程中对其能力、潜力、素质等进行的各种测试与考核的延续,其方法与之相似。

4. 招聘所需时间评估:从提出需求到实际到岗所用时间与用人单位期望到岗时间之比。该指标反映招聘满足用人单位需求的能力。

第三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门长期跟踪录用人员的流动情况和工作绩效,对招聘方法进行评估,从而不断改进和完善。对招聘方法从两方面评估:

1. 可靠性评估:对某项测试所得结果的稳定性和一致性进行评估。通过对同一应聘者进行两次内容相当的测试,比较测试结果,若相关程度越高,说明该方法稳定性和一致性越高。

2. 有效性评估:通过比较被录用后的绩效考核分数与录用前的选拔得分,如果两者相关性越大,说明所选的测试方法、选拔方法越有效。

第七章 招聘费用管理

第三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门在每年末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需求制定招聘预算,经公司审批后安排在次年使用,预算内招聘费用经财务部核对后予以报销。

上市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篇3

一、目的

为满足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要,规范公司的招聘流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效率,健全人才选用机制,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资源,依据《劳动法》等国家法律和有关地方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湖南省电力线路器材有限公司员工的招聘管理。

三、原则

3.1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人岗匹配”、“先内后外”、“不超编”等原则,根据工作分析结果、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目前人力资源状况开展招聘工作,使用人机制更加科学、合理的原则。

3.2公开招聘原则:公司所有职位需求实时公布,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内聘或外聘。

3.3内聘优先原则:内部提拔和培养是公司用人原则,只要可以内部培养,则优先考虑内聘;

3.6按岗需要原则:是对招聘计划质的要求。各部门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需明确要求岗位需求与目标,使日常的招聘工作有的放矢,并为招聘渠道的选择提供前提。

3.5有效渠道及分析原则:即对所需人才可能适用的招聘方法进行分析,以取得有效的招聘成果。可供选择的招聘渠道有广告招聘、人才市场招聘、校园招聘、委托劳务公司招聘、大型招聘会、互联网招聘等。

3.6责任分解原则:在审核应聘人的过程中,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根据各自优势在审核的内容上进行明确分工,使审核结果尽可能地真实。

3.7考核原则:试用期过程中严格考核,保证进入公司的员工最终素质与岗位匹配。

四、招聘的基本条件

4.1入职公司员工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4.1.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4.1.2经区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4.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录用:

4.2.1法律限定和政府规定不能录用者;

4.2.2曾被公司辞退、开除者;

4.2.3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资料、采取欺骗行为以达到被录用者;

4.2.6患各种疾病未治愈者;

4.3特殊情况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有关条件。

五、招聘职责与权限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门,其招聘职责和权限如下:

5.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公司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

5.2制定和完善公司招聘管理制度,规范招聘流程。

5.3确定公司招聘计划,并制定与之匹配的招聘策略。

5.6负责公司各岗位招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规范与控制。

5.5根据公司薪酬政策,与用人部门协商确定拟录人员的工资待遇,报批后执行。

5.6跟踪、考察新招聘员工的正常工作表现,及时提出试用期转正、辞退等的处理意见。

5.7将新招聘人员信息备案并及时更新人事信息数据。

用人部门应积极参与本部门人员的招聘工作,同时应根据人力资源部安排,积极参与其他部门对口专业人员的招聘活动。其招聘职责如下:

5.1.1根据工作分析结果,不断完善本部门的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建立岗位胜任力素质模型,为员工招聘提供基础依据。

5.2.2根据部门人力资源需求状况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人员需求计划,需求计划中应包含明确的岗位描述、任职资格条件及其他特殊需求。

5.3.3根据本部门岗位招聘需求,积极搜寻公司内、外部符合条件的人选,并向人力资源部门推荐。

5.6.6根据人力资源部门安排,选择业务能力强、对拟招聘岗位的职责、任职资格条件等有深入理解,并有一定面试、甄选技巧的人员参与招聘工作。

5.5.5对候选人专业技术水平进行测评。若有关于业务、技术能力考察的笔试内容,则须负责相关笔试试题的命题、阅卷工作。

5.6.6配合人力资源部完成对试用期内员工评估及员工转正申请的考核意见。

六、招聘细则

6.1招聘渠道

公司的招聘可采用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渠道。为提高员工对公司的积极性、忠诚度和满意度,公司原则上采取以内部招聘为主、外部招聘为辅的政策,同时根据岗位特点、人才需求数量、新员工到位时间和招聘费用等因素综合考虑。

6.1.1内部招聘

在尊重用人部门、鉴于内部员工比较了解企业的情况,对企业的忠诚度较高,内部招聘可以改善人力资源的配置状况,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公司进行人才招聘应优先考虑内部招聘。

内部招聘对象的主要来源由有提升、工作轮换等员工。内部招聘的主要方法有推荐法(经本公司员工推荐)、公告法(使全体员工了解岗位空缺,通过竞聘选拔)等。

内部招聘公告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所需招聘岗位的名称及任职要求,拟定内部招聘公告,并通过OA系统发布招聘信息。

公司管理岗位可试行竞聘方式。经各用人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可对空缺岗位进行竞聘。

筛选

人力资源部将参考申请人和空缺职位的相应上级主管意见,根据空缺岗位的任职要求进行初步筛选。对初步筛选合格者,人力资源部组织内部招聘评审小组进行内部评审,评审结果经候选人所在部门领导及空缺岗位部门领导同意后生效。

调岗

经评审合格的员工应在一周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凭人力资源部开办的《内部调动通知书》到新部门报到。

内部招聘管理

内部进行招聘,由人力资源负责组织、空缺岗位部门协助,如内部招聘不能满足岗位要求时进行外部招聘。

6.1.2外部招聘

外部招聘有利于招聘一流人才,树立企业形象和带来新思想,但招聘成本相对较大,决策风险较大,筛选时间长,也容易影响内部员工的积极性。

外部招聘工作的组织以人力资源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必要时公司高层领导、相关部门参加。

外部招聘渠道

员工推荐:公司鼓励员工推荐优秀人才,由人力资源部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

网络招聘:通过公司指定的招聘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并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电话预约面试;

招聘会招聘:通过参加各地人才招聘会招聘;

校园招聘:参与各大院校举行的校园招聘会,与院校就业办老师联系,预定宣讲会场地,或在校园内的毕业生就业网发布公司招聘信息;

外部招聘管理

人力资源部统一协调各部门的外部招聘工作,包括整体宣传、与相关单位或部门的联系、外出招聘人员的组织等。

6.2招聘流程

6.2.1提报招聘需求:

因工作、生产和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需增加用人,由各部门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安排招聘。

6.2.2招聘的实施

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人员需求,有针对性的统一组织并开辟招聘渠道。

招聘部门负责人以下级别人员,由其用人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级别人员,由总经理提出要求后人力资源部部组织。

七、人员招聘选拔程序

7.1应聘资料收集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进行初选。审查求职者的个人简历和求职表,并根据收集到的求职者信息建立公司人才储备库。

7.2简历初选

7.2.1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对每个人的优劣部分进行充分的评价分析,初步做出选择意向。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A、学历、专业技能、工作经验、语言等是否与招聘要求一致;

B、年龄及健康状况是否适应岗位要求;

5.2.2适合其他岗位的资料推荐给相关岗位的部门,对符合要求的资料送交用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审核认可的应聘者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初试。

7.3面试

7.3.1面试时间与地点由人力资源部与各参与面试人员协商确定后统一安排。

7.3.2招聘职位为部门负责人级以下的,初试面试官为人力资源部招聘负责人,招聘职位为部门负责人级以上(包括部门负责人级),初试面试官为人力资源部经理与用人部门分管领导。

7.3.6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筛选和初试;合格者填写《入职申请表》;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复试,车间人员安排至生产现场进行技能考核;复试合格的车间人员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机关部室人员还须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

7.3.5考核内容:

A、仪表、修养、谈吐;

B、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

C、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D、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

E、相关工作经验;

F、素质测评;

G、必要时增加笔试。

7.6履历真实程度调查(背景调查)

经面试合格后,主管级(含)以上员工、财务人员、采购部等重要职位在上岗报到前,应将工作履历尤其是前一家工作单位的联系电话和具体地址告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按程序进行外调工作;员工所提供的'资料必须详实、准确,如在资料审查或背景调查过程中发现情况不属实者,将不予录用或辞退;员工上岗时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工作证明材料或暂不便进行外调时,应提前说明情况。

背景调查时应严格注意询问的用词,尊重个人隐私。应聘人员在原单位尚未离职的,背景调查时不应向该单位谈及本公司及应聘人员相关信息,该部分背景调查可在应聘人员在原单位正式离职后进行。

7.5面试结束后工作

对于复试未通过的应聘者,将其资料存入储备人才档案中,以备不时之需。复试合格人员,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沟通后,确定报到时间。

7.6录用工作准备

经核准拟试用的外部应聘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告知入职时间、准备材料以及入职体检等相关事宜。

上市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工作,确保员工综合素质,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对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审核部门员工招聘计划,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订立劳动合同及组织岗前培训等工作。

第三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经营业务或工作需要,制定用人需求计划。负责应聘人员试用期考察及应聘上岗后的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章员工招聘

第四条员工招聘遵行“德才兼备、人岗适用”和“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不仅注重应聘者的受教育程度,更注重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特别注重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和忠实程度。

第五条员工招聘分为一般员工招聘、管理人员招聘、特殊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和临时工招聘四种。

第六条需要招聘一般员工的部门,在公司编制范围内出现岗位空缺时,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批准。

第七条公司需要招聘管理人员时,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制作岗位职务说明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需要招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时,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公司经理总经理签署招聘指令,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招聘事宜。

第九条需要聘用临时工的部门,填报《员工招聘申请表》,报公司行政人事部转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区别不同类型人员,按照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招聘岗位员工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选择合适的招聘方式,实施具体招聘工作。

第十一条未经公司领导特批,任何部门不得招用从公司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辞退、开除的人员。

第十二条招聘员工的渠道可以采取:内部招聘、外部招聘、媒体广告招聘、人才市场招聘、网络招聘及委托职业中介机构招聘等方法进行。但无论何种方式,都必须事前办理申报批准手续。未经报批手续自行招聘人员的,所招聘人员作辞退处理,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章一般员工招聘程序

第十三条门店营业员、营销员、仓库管理员、物流配送员、批发开单员、售后服务接待员、办公室文员、后勤服务员及具有一般工作能力的安装维修工,属于一般员工。按下列程序招聘:

1.公司行政人事部拟定和发布招聘广告,公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以及相对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报名起止时间等事项。并负责处理应聘报名相关事项;

2.应聘者填写《招用员工登记表》,提交《身份证》、《户口册》和学历证明复印件;

3.公司行政人事部汇总整理所有应聘人员资料,联系用人部门,确定初选名单,通知初选人参加面试;

4.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在征得应聘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安排到用人部门,给予5至10天的适应选择期;

5.选择期满,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招回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的内容:一是职业道德,二是岗位职责);

6.岗前培训结束后,组织笔试,笔试合格者,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适应选择期内任何一方认为不具备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可以说明原因,友好辞谢。适应选择期满3天以上的,公司按照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应聘者在适应选择期的实际上班天数发给劳动报酬。

第十五条适应选择期满,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适应选择期计算为应聘人员试用期,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

第四章管理人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程序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直属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市内门店负责人、涉外门店负责人及会计、出纳等财务管理人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必须配备的各种具有专业技术知识或技术职称的人员。譬如项目设计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员、安装维修技工等。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按下列程序办理:

1.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约谈和面试。

2.应聘人员与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就劳动报酬及相关工作职责、职权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应聘人员填写《招用员工登记表》及相关应聘资料。

4.公司行政人事部起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

5.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履行《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涉及公司机密岗位的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的同时,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履行保密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临时工招聘程序

第十九条聘用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报经批准后,由部门自主招聘;聘用期限超过一个月以上的,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章试有期

第二十条员工的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确定。

第二十一条应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如果不愿在公司继续工作,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或口头申请,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员工试用期间,发现聘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1.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者;

2.不能胜任工作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者;

4.违反国家法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5.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或者在外兼职影响正常工作者;

6.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

第二十三条试用期满后,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审核定级手续,从批准定级的下月起调整工资待遇。

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员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七章新员工工资待遇

第二十五条一般员工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规定》的标准执行。不低于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间,不享受提成工资待遇。

第二十六条管理人员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员工被正式录用后,按其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调整和变动员工的工作。调整变动工作后的工资福利待遇也随之相应变动。

第二十八条为稳定员工队伍,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公司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实际年限,发给工龄工资;对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发给年度特殊贡献奖;对在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现象和病、事假的员工发给全勤奖。

第二十九条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公司履职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公司按《劳动法》的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个人原因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的,由本人写出申请,公司按规定发给社会保险补贴。

第八章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

第三十条公司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分别实行三种不同的上班工作时间制度:

(1)定时工作制;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三十一条每个员工执行那种工作时间制,根据其所任职岗位的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二条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劳动出勤与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有事有病请假批准,上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

第三十三条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按规定接受处罚,情节严重、累教不改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四条各部门员工出勤登记表,每月5日前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公司行政人事部每个季度公布一次员工考勤情况。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在执行中修改完善。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

上市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招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基于胜任力的员工招聘机制,提高公司员工招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满足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不断提升人力资源投入产出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员工招聘,是指公司为了发展需要,根据人力资源规划和职位要求,招募与选拔有能力、有意愿到本公司工作的人员(不含由集团公司、各专业子公司及其分公司直接管理的各级高管人员)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专业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各级机构的员工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第二章招聘原则

第四条各级机构的招聘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招聘工作应根据职位和用人的具体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在公司内部招聘,公平竞争,择优选择。

(二)定岗定编原则。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现状,在对人员需求和流动情况有效预测的基础上,按照定岗定编方案制定招聘计划。

(三)人岗匹配原则。员工招聘应根据岗位胜任力要求,必要时应用胜任力测评工具,有针对性地开展人员的甄别和选拔,以实现拟聘人员与待聘岗位的有效匹配。

(四)公开选聘原则。对于空缺的关键岗位,应面向太保全系统(必要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内、外部市场寻找和吸引符合待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五)先内后外的原则。当公司有空缺职位时,优先考虑内部征聘;当公司内部人员不能满足岗位用人需求时,再通过外部人才市场招募与选拔所需人员。

第三章招聘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各专业子公司及分公司应按照人力资源管理权限,负责本公司的员工招聘工作。

第六条员工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为集团公司、各专业子公司及其分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和用人部门。

第七条集团公司、各专业子公司及其分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是员工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部门,主要负责:

(一)根据公司经验策略和人力资源规划,对用人部门的招聘需求进行分析和审核,并制定本公司的招聘计划;

(二)制定和完善招聘制度,规范招聘程序;

(三)确定招聘策略,设计并优化招聘选拔的测评技术和工具;

(四)管理并优化各类招聘渠道,建立健全市场人才储备库;

(五)对用人部门管理人员进行主要测评工具等的技能训练,以确保评估质量和准确性;

(六)组织本公司招聘工作的实施,并指导下辖机构实施招聘工作;

(七)发布招聘信息,或授权下辖机构发布招聘信息;

(八)为新入司人员办理体检、档案转移、劳动合同签订等入职手续;

(九)及时在E-HR系统中录入并审核新入司人员的信息,并将招聘相关材料存档;

(十)追踪和评估招聘效果。

第八条集团公司、各专业子公司及其分公司的用人部门是招聘工作的主要参与部门,主要负责:

(一)拟定本部门(公司)的招聘计划,提出用人需求和招聘要求;

(二)拟定招聘职位的职位描述和任职资格;

(三)涉及招聘过程中所需的专业笔试题;

(四)参与对应聘者的面试,对应聘者的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进行评价与测试,并提出是否录用等明确意见;

(五)对新入司员工进行辅导,并对其试用期的绩效进行考核与评估。

第九条公司人力资源分管领导为招聘工作的最终负责人,其主要职责:

(一)审核公司年度招聘计划;

(二)审核录用人员的申请;

(三)对人员是否录用做出最终决策;

(四)对特殊人员的录用标准和所享受的待遇等进行审核。

第四章招聘计划

第十条招聘计划分为年度招聘计划及专项招聘计划:

(一)年度招聘计划:指依据核定的人员编制,为满足年度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所需新增人力需求而制定的招聘计划。年度招聘计划一般应在上一年度结束前完成。

(二)专项招聘计划:指未包含在年度招聘计划内,为满足年度工作计划外新增工作任务或项目的人力需求而制订的招聘计划。

第十一条用人部门在出现下列情形时,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人员招聘需求:

(一)因员工退休、李志超等因素而需补充缺员;

(二)因组织架构、部门职责调整而产生的人员需求;

(三)因部门工作任务发生变化,现有人员无法满足需要。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部门的招聘需求,制定相应的招聘计划。

第十三条招聘计划的编制流程

(一)提出招聘需求。用人部门应在每年年底根据定岗定编方案提出下半年度的招聘需求;在年度经营过程中,用人部门如有年度招聘计划外的招聘需求时,应及时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招聘需求中应详细说明招聘原因,拟招聘人员的岗位、职责、人数、依据能力模型确定的能力要求等,报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并按照审批权限有相关决策机构审核确认;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及支公司的招聘需求均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核确认。

(二)招聘需求审核。人力资源部门应对用人部门的招聘需求进行分析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招聘人数及职位是否超出公司核定的编制、招聘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等。在审核过程中如存在异议,应及时与用人部门进行沟通。

(三)制定招聘计划。人力资源部门应对现有人力资源状况进行分析,结合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各部门的招聘需求,制定详细的招聘计划,内容应包括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包括经验、专业知识和能力素质)、招聘方式、招聘渠道、招聘工作时间表、甄选程序、到岗时间等。

(四)审批与备案。招聘计划须报总经理室审批后方可实施。分公司(含全辖)的招聘计划应报总公司备案。

第五章招聘渠道

第十四条招聘渠道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招聘渠道的选择,应根据人才需求分析和招聘成本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十五条内部招聘。当公司出现空缺岗位时,一般优先考虑内部招聘,以促进内部人才流动与优化配置,同时为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提供路径。

第十六条外部招聘。当内部招聘不能满足公司用人需求时,应考虑外部招聘。外部招聘可通过发布招聘信息、参加招聘会、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等途径招聘所需人才,以引进竞争机制,吸纳优秀人才,优化人力资源结构。

第六章招聘流程

第十七条发布招聘信息。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审定后的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应包含公司介绍、招聘职位、工作内容、任职要求、工作地点、公司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对报名须知(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名须验证证件等)做出明确说明。招聘信息的内容应真实、文字应严谨,不得使用涉及民族、性别等歧视性用语,避免出现由此产生的用人用工风险。

第十八条资格审查。有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并进行资格审查。

(一)对应聘者的个人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核实与分析,初步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岗位任职资格的基本要求。

(二)在筛选和审查过程中,应注意时间或信息的空缺和遗漏、学历或经历的时间差异、学历或经历的时间重叠、学历与经历不一致、工作变动频率等关键因素,并适当考虑人员应聘者的来源、性别、专业工作年限等人员结构及分布。

第十九条专业笔试。由用人部门(或专业条线)负责专业笔试题目设计和评分,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通过专业笔试,了解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判断应聘者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

第二十条胜任力综合评估。胜任力综合评估包括智力与性格测试、核心能力与领导力等各项测试环节。通过科学的测量方法,对应聘者的智力、态度、性格等进行评估,以衡量应聘者的智力水平和个性方面的差异。

第二十一条面试。对专业笔试合格、胜任力综合评估符合公司文化和职位素质要求的人员应聘者组织面试,面试工作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及分管领导共同实施,对于管理序列的职位及高级经理以上层级的职位,应尽量采取两种及以上工具、实施两轮及以上面试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应聘请上级公司高级管理层、专业条线领导和外部专家等参与面试和综合评估,面试工作包括综合面试、专业面试和面试结果整理等环节。

(一)人力资源部门是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负责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根据岗位胜任力要求,选取合适的面试工具(包括情景测试、小组讨论、案例分析及演讲、结构化面试以及文件筐测试等),设计面试题目,通过面试了解应聘者各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二)人力资源部门通过面试,详细了解应聘者的应聘动机、工作经历以及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并如实告知应聘者要求了解的有关情况。

(三)用人部门通过面试,详细了解应聘者的专业技能和职能能力,并进行评估。

(四)人力资源部门和用人部门参加面试的人员,应分别做好面试记录,认真填写《面试评价表》,明确面试结果。

第二十二条背景调查。根据需要,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他国检查证件原件、证件认证、查阅档案等途径,核实应聘者个人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工作经验等情况。人力资源部门需将背景调查的内容及结果制作成书面文档,作为应聘者信息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三条入职体检。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入职体检。

第二十四条审批。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专业笔试、面试和综合测评等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总经理室审批。

第二十五条办理入职手续。

(一)由人力资源部门向拟录用人员发出工作邀请函,并如实告知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拟录用人员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二)人力资源部门应与拟录用人员在其入职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相关文件。

(三)在办理入职手续时,不得扣押拟录用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拟录用人员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拟录用人员收取财物。

第七章试用期管理

第二十六条对新入司的员工,一般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确定,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七条对新入司的员工(包括应届毕业生、社会招聘人员、以及其他方式引进的人员),应加强试用期管理。

(一)导师辅导制度。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协助用人部门和新入司员工共同制定辅导计划,明确辅导目的和工作目标,并指定导师负责新入司员工的工作引导。

(二)新入司员工追踪管理。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会同用人部门对新入司员工的工作胜任情况和绩效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人力资源部门对试用期的员工应每两个月至少走访一次。

第二十八条试用期考核

(一)在试用期期满之前15个工作日,人力资源部门应会同用人部门,由新入司员工的直接上级、同事等组成评议小组,根据其工作中的典型行为、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等,对其在试用期间所展示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职业操守、与公司文化的兼容性以及工作绩效等进行却面考核,部门负责人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对该员工是否符合正式录用条件签署意见。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不仅限于):

1、伪造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证件的;

2、无合法身份证件或提供虚假身份证件的;

3、未提供合法的原单位离职证明的;

4、 提供了原单位的离职证明,但处于竞业限制期间的;

5、夸大、伪造实际工作经验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8、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9、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11、公司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对不符合正式录用条件的员工,公司应在其使用期满之前,由其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陈述事实与理由,报送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向拟辞退员工发出离职通知;同时部门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门应分别与其沟通,通知本人办理离职手续,并在试用期满前办妥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八章招聘评估

第二十九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对年度招聘工作进行及时评估,招聘评估的基本流程包括:

(一)与用人部门进行沟通,听取用人部门对招聘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每年对招聘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就招聘人员组成、招聘程序、新入司员工表现、数量等做出评价。

(二)招聘工作结果汇总:对招聘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内容包括:招聘人员组成、招聘工作程序、招聘到岗情况、人员能力水平、招聘耗用时间、招聘费用、特殊情况说明,职位空缺填补时间、单位招聘成本、聘用比率、招聘人员质量、聘任书接受率、一年人员保持率等。

(三)与招聘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具体工作成果和问题,要求招聘人员对工作汇总中的结果做出评价、就结果汇总中和计划要求的差异做出说明,同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同新入职员工进行沟通:就招聘人员素质、招聘程序、个人工作表现和应聘动因分析,同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汇总。综合上述内容,编写招聘分析报告报公司人力资源分管领导审阅。

第三十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对招聘流程的每个环节进行跟踪,以检查招聘效果。上级职能部门应对所属机构招聘工作中的招聘流程、招聘技术与方法、招聘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例行审计或专项审计。如发现招聘工作未能合法合规进行的,应对相关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以及分管领导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招聘工作未能合法和合规进行的情形包括不限于:

(一)未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招募人员的。

(二)由于故意或者过失,未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招聘方式开展招聘工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三)因招聘工作严重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第三十二条处罚方式包括不仅限于: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三十三条在新入司员工的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前2个月,用人部门应结合年度考核对该员工的绩效和职业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并提供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书面意见。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用人部门的意见,并按照公司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与该员工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为集团公司制定的统一制度,各专业子公司及其分公司可在此管理办法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依照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随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进行相应修订。若与现行法律法规出现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集团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市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篇6

一、目的

招聘员工本着以用人所长、容人所短、追求业绩、鼓励进步为宗旨;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为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二、招聘流程

第一阶段申请

各部门根据用人需求情况,由部门主管填写《员工招聘申请书》,提前一个月交到院办室,由院办室统一组织招聘。

第二阶段调查审批

院办室调查和评估岗位空缺需求后填写《空缺岗位需求调查表》连同《员工招聘申请书》报院长批准后统一组织招聘。

第三阶段招聘阶段

1、医院内部有可以转岗或提拔的员工,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报院长批准、并由空缺岗位部门主管和院办主管对该员工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由院办室下发《人事调动通知单》,员工带通知单到院办室办理转岗手续,手续办完后进入岗前培训和考评阶段,考评合格后正式上岗。

2、对于需要向外部招聘的岗位,在院长同意后正式进入新员工招聘阶段,通常新员工招聘有以下几种渠道选择:

1:中介机构

2:人才市场

3:门口招聘

4:员工推荐

5:校园招聘

6:报纸招聘7:猎头公司8:其他招聘方式

第四阶段面试阶段

1:由院办室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并交给各用人部门主管。用人部门主管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人选,填写《面试通知单》,并将应聘人员资料及《面试通知单》送交院办室,由院办室通知面试人员。

2:前来面试的人员需要填写《员工履历表》和测试题(测试题根据不同岗位做不同测试题)后进入面试,面试主要由院办室负责人主持,会同人员需求部门主管进行面试(院办负责人主要向参加初试的应聘人员介绍医院的企业理念(配宣传资料),介绍医院的用人政策及待遇问题),面试中院办负责人和需求部门主管需对有意向加入医院的应聘人员进行价值观、职业性向、个性品质、能力等相关信息进行面谈、提问、测试并填写《新员工面试记录表》。

3:用人部门主管和院办部门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名单确定后由院办室报院长批准,院长批准后由院办室发放《录用通知》通知被录用的人员到医院报到办理入职手续,录用一星期必须签订试用期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如有品行不良或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试用不满一个月不给工资。

三、员工岗前培训

1、员工岗前培训在新进员工报到后,全体新进员工进行一天时间的集中培训。

2、由医院院办室主持岗前培训,制定职前培训计划,并经院长批准后实施。

3、各部门应配合院办室对新进员工的培训工作。凡涉及介绍本部门职责、功能的,均应认真准备。

4、新员工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为期一或二天,分为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

理论培训内容

1)欢迎新进员工,致欢迎词;2)培训计划简介;

3)医院简介(概况,医院历史、医院精神、经营理念、未来前景、医院组织说明);

4)医院人事规章和福利(作息、打卡、门卫检查、用餐、服饰、礼仪、休假、加班、奖惩)

5)《员工守则》和《办公室员工行为规范》说明;

6)介绍各级主管、员工自我介绍

7)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规程

8)其他事项

实践培训内容

1:参观有关医院现场;

2:引领到本人岗位工作场所,并与同事见面,熟悉工作环境;

3:其他培训管理事项

4:转岗员工培训内容: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

理论培训内容: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规程、其他事项

实践培训内容:引领到本人岗位工作场所,并与同事见面熟悉工作环境,其他工作事项

5:新员工和转岗员工培训完毕,将其培训成绩记录在案

6:培训完毕,新员工和转岗员工到新部门报到上班。

7:对在培训中表现极差的,医院可以予以辞退。

四、员工招聘评估

在员工到新岗位工作三个月后,院办室进行员工招聘评估,招聘评估包括成本评估和对录用人员的评估。

五:员工报道手续

1:填写员工登记表

2:交小=寸照片2张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医护人员交执业证书原件及资格证书原件

5:无证人员交毕业证书原件

6:个人简历一份

六、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及学历条件;

4、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及工作技能;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篇7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来规范员工招聘流程和健全人才选用机制。

第二条 原则

公司以“人才是企业之本”为指导思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原则,使公司用人机制更趋科学、合理。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部门经理及普通员工(含临时员工)的招聘管理。

二、招聘组织

第四条 招聘组织管理

一、公司所有岗位的招聘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在办公室分管领导指导下开展工作,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对公司部门经理以下职位的招聘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拟订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部门经理的招聘工作由总经理直接领导,办公室承办。

三、招聘形式及流程

第五条 招聘形式

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形式。招聘形式的选择,原则上采取“先内后外”的顺序,同时根据人才要求和招聘成本等因素来综合考虑。

(一)内部招聘

1、鉴于内部员工比较了解企业的情况,对企业的忠诚度高,内部招聘可以改善人力资源的配置状况,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公司进行人才招聘应优先考虑内部招聘。

2、内部招聘形式

在征得应聘员工及其目前所在部门意见的前提下,进行内部招聘,为供求双方提供双向选择的机会。

(1)内部招聘的主要方法有推荐法(公司内部推荐)、公告法(使全体员工了解职务空缺,通过竞聘选拔)等。

(2)中层管理以上职位可试行竞聘方式。经用人部门申请,办公室审核后,可对空缺岗位进行竞聘。

3、内部招聘流程

(1)内部招聘公告

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的职务说明书,拟订内部招聘公告。

(2)内部报名

所有员工征得直接上级同意后,都有资格向办公室报名申请。

(3)筛选

办公室组织内部招聘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内部评审,公司普通职位、一般管理职位的评审结果经各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报公司办公会通过后生效,中层以上岗位可参照公司有关竞聘方案。

(4)录用

经评审合格的员工应在一周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到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部门报到。

(二)外部招聘

1、在内部招聘难以满足公司人才需求时,采取外部招聘方式。

2、外部招聘组织形式

外部招聘工作的组织以办公室为主,其他部门配合。必要时公司高层领导、相关部门参加。

3、外部招聘渠道

外部招聘要根据职系和岗位的不同采取有效的招聘渠道组织。具体招聘渠道如下:

(1)内部员工推荐

公司鼓励内部员工推荐优秀人才,由办公室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

(2)媒体、招聘会招聘

通过大众媒体、专业刊物广告、相关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或通过人才招聘会招聘。

4、招聘流程

(1)面试

办公室向初选合格的求职者发面试通知,并要求其面试时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面试由面试小组进行。面试小组一般由以下三方面人员组成:一、用人部门分管领导;二、办公室分管领导;三、资深专业人士。专业技术人才的招聘必须有资深专业人士参加。面试结束后,小组成员讨论对各应聘者的意见并分别将评价结果填写在《应聘人员约谈记录单》(附件一)上,报公司总经理决定是否聘任。当小组成员未能达成一致结论时,提交总经理进行讨论决定。

(2)录用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三甲医院近3个月以内的体检结果,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的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者发《录取通知书》(附件二)。

(3)报到

被录用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录用通知书》上所列资料到公司报到,并填写《员工登记表》。如在发出录用通知15天内不能正常报到者,可取消其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

应聘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无误,若一经发现虚报或伪造,公司有权立即将其辞退。

5、试用

(1)试用的目的在于补救甄选中的偏差。

(2)试用员工上岗,须参加岗前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3)公司新进员工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特殊人才经总经理批准可免于或缩短试用期。

(4)试用期满后,其直接主管部门应在《聘用员工评定表》(附件三)上详细列出考核意见,并明确以下事项后报办公室审核:

①胜任现职,同意聘用。

②不能胜任,予以辞退。

③无法判断,望延长试用期(最多延长3个月)。

(5)试用期间,新员工若有严重违纪行为或能力明显不足者,试用部门书面陈述理由报办公室,经审核后办公室办理辞退手续。

(6)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可提前聘用。提前聘用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间的个人工作小结,试用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分管副总在《聘用员工评定表》上详述考核意见并附上工作业绩材料,经办公室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提前聘用必需具备如下条件:

①试用期满1月以上;

②试用期间无迟到、早退、因私外出、事假1天以上记录;

③工作积极主动,工作量饱满,工作实绩显著。

6、最终聘用

(1)对试用合格者由总经理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从正式聘用之日起办公室依据《薪酬管理制度》,对试用合格者定级定岗。

第六条 特殊人才招聘

(1)对于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如高级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市场专家),由总经理等直接进行进面试,综合评定。

(2)办公室需不断跟踪专业人才市场情况,建立高级人才信息库,保持与一些特殊人才的联系,在公司需要时,可以通过临时聘请来满足公司的业务需要。

(3)对于特殊人才采取特殊薪酬政策。薪酬水平参考职位说明书,与应聘者商定具体数额,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特殊人才无需经试用期考核,直接由总经理与其签定聘用合同。

第七条 临时用工招聘

一、临时用工是指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用工的。

二、临时用工由用人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报计划至办公室,经办公室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临时工的招聘。

三、临时工应聘时需提供应聘工作岗位所需的资格证明、三甲医院近3个月以内的体检结果、工作介绍人的担保证明,并填写《员工登记表》。

四、临时工的薪酬依据工作岗位性质订立。

五、工作不满3个月的临时工因违反劳动纪律或贪污、盗窃、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追究临时工个人责任外,担保人应按公司受损金额的10%予以赔偿。

四、附则

第八条 本制度的拟订和修改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执行。

第九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市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篇8

1.目的

为明确公司聘用及解聘标准,确保招聘录用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特制定。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适用。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编制《岗位说明书》,制定、实施招聘计划及新员工岗前培训。

3.2各用人部门负责提交用人计划申请表及新员工岗位培训。

4、工作程序

4.1招聘渠道

招聘渠道:公司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来源

1、内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根据机会均等的原则,公司内部员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规定程序应征,公司在内部员工中选拔人员的过程;

2、外部招聘:在出现职位空缺而内部招聘无法满足需要时,公司从社会中选拔人员的过程。

3、招聘渠道主要有各类人才网站、各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大中专院校的需求见面会及媒体广告招聘等,必要时可以选择和人才中介及猎头服务供应商合作进行招聘4.2招聘原则:

1、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凡有志于为本公司服务者,无种族、宗教、性别、年龄区别,只要身体健康,履历清楚,通过考核,符合录用条件者,择优录用;

2、录用实行回避:

①凡在本公司有夫妻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报,否则将视为欺骗行为;

②一般情况下员工的亲属(如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经总经办人力资源部门总监批准可以录用;

③同部门员工恋爱、结婚,公司可以调动任何一方的工作岗位;

④公司严禁兼职(未经批准员工接受其他报酬时,被视为其主动向公司提出辞职,按擅自离岗行为)。

3、本公司的招聘以面试方式为主。

4.3招聘条件:

①有意愿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②愿意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③按国家规定普通岗位年满16周岁以上;

④无不良、违法记录;

⑤诚实、守信、敬业,有良好的心态;

⑥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4.4、招聘实施

4.4.1招聘类别:招聘分为计划内招聘和储备招聘

1.计划内招聘程序:

1)、门店营业岗人员先定编后补充,总部业务岗人员依业务需要先定编后补充。

2)、用人部门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及《职务说明书》,需要笔试考试的岗位提供笔试考卷,《人员增补申请单》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及总经办人力资源审核编制确认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人资根据上报的需求人员确定招聘方式,

2、储备招聘:储备招聘首先有部门负责人申请,报总经办人力资源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履行招聘程序

4.4.2甄选阶段

1.社会应聘人员要认真填写《应聘申请表》,如实将正确资料填上,做到忠诚、不隐瞒、不假造。如隐瞒、虚报、造假,一经发现或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一律由本人负责。

2、人力资源根据应聘人员提供资料进行初试筛选,确定复试名单后安排相关部门进行复试;

3、用人部门负责人根据人资提供的初试合格(笔试合格)名单进行复试;(总经办人力资源部或相关领导视需要情况参加)

4、复试后3日内,用人部门应向人资确认录用结论,人资收到后执行落实;

5、由人资向被录用人员发出录用通知书,确定录用人员报到入职时间。

6、公司内部人员的竞聘,经原所在单位同意后按招聘流程进行甄选,人力资源和招聘部门沟通应征员工的情况,达成录用的一致意见后重新核定工资水平。经甄选合格的,办理内部调动手续(按内部岗位调动流程办理)。

4.4.3入职

1)入职办理:经核定录取人员,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①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照片2张;

②双面身份证复印件2张(验原件);

③有效健康证原件(可在入职一周内办理);

④毕业证(学历证)书(大、中专以上毕业)复印件2份(验原件);

⑤需要办理的其他手续。

2)入职流程:新员工入职,人资要引导员工按以下程序办理

1、新员工报到后即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完善基础档案及公司要求的其他入职材料。

2、由人力资源中心填写员工到任通知书(新聘员工考勤通知书),用人部门做好迎新工作。

①录用→领取报到单→岗前培训→指导见习

②填写《人员报到记录》,登记《员工档案表》;

③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薪酬核定;

④收齐报到应缴资料连同甄选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列管。

3)入职规定:用人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新进人员进行上岗指导(部门负责人既是招聘师又是培训师)。

①公司普通员工的试用期通常为1个月,管理岗位为2个月,有特别约定的根据约定;

②门店人员的入职有7天(含7天)的培训期适应期,适应期双方均可随时终止,适应期终止的不计算工资;

③本公司员工辞职后再次被聘回本岗位,经总经办人力资源部批准可以免试用期;

④其他零售公司的营业员、收银员、防损员,到本公司应聘相同岗位,经用人部门申请,总经办人力资源部考核认可,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

⑤特殊人才,经总经理批准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

4.4再次聘用:

①公司鼓励员工长期服务,鉴于种种原因可能导致员工中途离开公司。如再次加入公司,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将审核其离职的背景资料,确定是否可以重新聘用;

②因公司调整结构,被减员的员工优先重新聘用;

③自行辞职的员工在一年内不予重新录用;

④工作表现不佳、违纪、离职记录不良、离职两次或以上的人员将不予录用;

⑤重新聘用的员工的工龄需另行计算。

1.聘用

1)公司聘用员工以及员工接受聘用都以《员工手册》中规定的条款为准则;

2)员工的受聘期限在协议中确定,其中包括延长聘用期;

3)员工的岗位职责由公司管理部门予以制定;

4)凡被公司录用的人员,

5)个人资料通常只限于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以上人员需要时查阅(公司防损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阅所有员工档案的权限)。

2.体检

1)所有员工在开始试用期前都必须前往卫生防疫站或公司指定的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报到第一天将体检报告交给人资。只有经证明健康状况适合工作者,才可依照劳动协议被公司录用。

2)一般情况下,公司将要求员工每年作体检一次,以符合当地法规要求,保证公司的全面卫生质量。如员工患传染病,将被调任其他职位或在治疗期间暂停工作。

3)凡发现员工患上传染病或不适宜从事原来工作的疾病时,公司将调整其工种或酌情另外处理,以保证公司符合卫生安全的要求,详情参阅《员工体检及健康证管理》。

3.录用

兼职限制:

工作期间,员工不得为其他任何机构或商业活动从事兼职或专职工作。

工作终止:

①解除/终止聘用关系:

员工在任何情况下离开公司,先报经核准,并将经办事项及业务、账目、款项、公物等相关事宜移交确

认方能离开公司(重要管理岗位须接受离任审计,并在10日内完成离职手续);

②违纪解聘:

如员工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聘员工,违纪解聘之理由及程序详见本手册相关规定;

③正常解聘:

公司裁员情况,公司终止经营、投资、机构重组等,可以解聘员工,且公司应提前三十天向员工或者

工会说明情况,并书面通知被解聘的员工,向其解释被解聘的理由;因上述情况裁员被解聘的员工不需要偿还在公司为其付出的培训费用。

7)再次聘用:

①公司鼓励员工长期服务,鉴于种种原因可能导致员工中途离开公司。如再次加入公司,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将审核其离职的背景资料,确定是否可以重新聘用;

②因公司调整结构,被减员的员工优先重新聘用;

③自行辞职的员工在一年内不予重新录用;

④工作表现不佳、违纪、离职记录不良、离职两次或以上的人员将不予录用;

⑤重新聘用的员工的工龄需另行计算。

8)续签合同:

部门负责人与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在所属员工协议期满前,根据岗位需要及员工平时的工作表现,代表公司决定是否继续与该员工续定劳动协议。

9)竞业限制:

①所有员工除事前获得公司总经理或总裁书面准许外,一律不得在公司以外接受任何形式(有薪或义务)的兼职或全职工作;

②任职高级管理人员的当事人员,在解除劳动协议的三个月内,不得兼任零售行业及与公司经营业务有关联的其他行业;亦不得自营零售业务及与公司经营业务有关联的其他业务,否则,当事员工需赔偿

因此所对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人才招聘与录用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招聘与录用坚持'任人唯贤、公开选聘、择优录用'原则。第三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人才招聘

第四条 各部门有人员需求时,须填报《人员需求审批表》,经业务分管领导确认,公司综合管理部及人事分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在公司内部不能调配的情况下,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外招聘。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对外招聘,可通过人才信息库选择推荐或集中对外招聘两种途径进行,集中对外招聘须由综合管理部制订招聘计划,明确招聘的时间、渠道、任职资格、人数及成本预算等。一般情况下,公司招聘的员工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主管及以上职位最低学历为本科。

第六条 招聘计划获准后,综合管理部通过职业介绍中心、媒体、互联网、员工推荐、学校及猎头公司等渠道组织实施招聘。

第七条 应聘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现场交递等形式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免冠证件照等。综合管理部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笔试人选。资料初选主要考察学历、职称、年龄、工作经历等是否达到基本要求。

第八条 应聘人员应填写《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综合管理部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原则上统一组织笔试,并组织公司各部门专业人员组成考评小组进行阅卷工作,将考试成绩进行汇总。

第九条 对于通过考评小组认可的笔试者,综合管理部应将其《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及试卷报用人部门负责人及人事分管领导审核,以确定面试人选。对于笔试不合格者,综合管理部应及时辞谢。

第十条 面试一般情况下需集体进行,面试评价小组成员主要包括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人事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等。每个成员须填写《面试人员评价表》,分别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做出评价,并经集体讨论后填写《面试评价小组意见汇总表》,得出面试结果。

第十一条 根据面试结果,综合管理部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于不录用人员,综合管理部应及时辞谢并视情况将其纳入公司人才信息库。

第十二条 综合管理部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及证书审核、人员背景核查等工作,主要是核查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原件,以及在原工作单位工作表现等。

第十三条 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可按照公司录用审批权限逐级审批,确定录用人选。

第十四条 对于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招聘,须事先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人员需求审批表》,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公司对于突破编制的招聘,须报xx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章 人员背景核查

第十六条 工作内容及程序

1、综合管理部须对应聘人员工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基本资料进行核对和查实。对财务及资金管理、审计管理、成本控制、材料设备采购、人力资源管理、网站维护及信息系统管理等特殊岗位,以及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级人员,还须对工作经历、离职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现等进行专项背景核查。

2、专项背景核查原则上应在应聘人面试通过后,正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进行。应聘人已声明要求延后核查,以及在录用报批前较难核实的内容,可在试用期间补充核查,但须在转正前完成全部核查内容。

3、专项背景核查的主要内容及基本方法:

(1)身份核查。包括身份证、家庭情况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联络和确认家属以及核对本人身份证等形式进行核查。

(2)学历及相关证书的核查。包括毕业学校、专业、毕业时间及各类证书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网络核查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核查。

(3)工作经历及离职原因核查。包括工作单位、岗位、工作时间及离职原因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外调、联系其人事部门进行核对和了解,以及借助社会资源侧面核实等。其中,对于离职原因的核查,应重点考查此前两家单位的离职原因。

(4)品行及工作表现核查。包括上下级关系、同事关系,以及为人处事、行为特点等,主要通过正式联系单位人事部门进行了解或借助社会资源侧面核实等。

第十七条 第十六条中第3项所指背景核查内容中,若(1)—(3)项核查属实,第(4)项内容较难获得信息,但对应聘人的面试评价良好的,可办理录用,但须由综合管理部和用人部门在试用期间重点关注其作风和品行,并继续侧面补充核查第(4)项内容。

第十八条 第十六条中第3项所指的背景核查内容中,若核实(1)—(3)项内容有较大偏差,有虚假、伪造嫌疑,或在对第(4)内容的核查时存有重大疑问、疑点的,应暂缓录用或不予录用。

第十九条 通过试用期补充核查,若有品行疑问,工作表现不佳,以及主要事实有偏差的,应不予转正。

第二十条 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用人部门进行辅助核查。综合管理部主要通过《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中已提供的线索进行正面核查,并辅以其他社会关系的侧面核查,用人部门主要通过其他社会关系进行辅助核查。

第二十一条 综合管理部对应聘人员的专项背景核查,须填写《应聘人员专项背景核查记录》,并作为录用报批的基本材料。试用期补充核查情况,应在转正报批时予以说明。

第四章 人才录用

第二十二条 人员录用审批的权限为:

1、部门经理(含主持工作的部门副经理)的录用和任命,经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由总经理审批并聘任,其余人员的录用和任命直接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并聘任。

2、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录用和任命,须经公司经营班子讨论通过,并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再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第二十三条 人员录用审批流程

综合管理部完成背景核查后,对拟录用人员,应填制《员工录用审批表》进行逐级审批。在《员工录用审批表》中应明确新员工辅导员人选、录用人员的试用岗位、试用期期限及待遇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录用通知与体检

拟录用人员审批通过后,综合管理部应及时通知录用人员、并组织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通过人员及时发放《录用通知书》,确定报到时间,提醒录用人员报道时应携带的资料;对在体检中发现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等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人员,综合管理部要做好解释工作。

第二十五条 新员工报到

新员工报到当日,综合管理部应及时向用人单位填发《新员工入职通知书》,并配合用人单位负责人、新员工辅导员和新员工进行入职谈话。

第二十六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新员工在转正前须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公司《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七条 新员工试用与转正

(一)新员工试用

1、新员工试用期期限根据应聘人员情况按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2、新员工试用期间,新员工辅导员需按照《新员工辅导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新员工进行入职辅导。

3、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突出表现的,用人单位可建议提前转正。

4、如新员工在试用期没有达到或不符合转正要求,用人单位可向综合管理部建议延长试用期或中止试用。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须参加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的新员工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新员工转正

1、综合管理部在员工试用期满一周前将《员工转正审批表》发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应及时会同综合管理部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及面谈。

2、新员工符合转正要求的,由综合管路里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在员工《员工转正审批表》中应明确新员工转正后的岗位、职位及年薪等,并和《新员工辅导员手册》一起交由综合管理部逐级报批。

3、经批准后,综合管理部予以办理转正手续。

上市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篇10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本的价值,规范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强化招聘管理的各项工作,形成合理的用工用人机制,特制定本试行办法,公司所有正式员工招聘录用一律按此办法办理。

第一条岗位聘用的原则

1、公司增聘员工,采取内部竞聘与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并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2、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全面科学的考评,择优聘用。

3、鼓励员工积极参加竞聘上岗,并在相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内部员工;员工落聘的,不影响其原岗位的工作。

4、通过内部竞聘充分调动员工提高自身能力、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发挥竞聘的激励机制,达到竞争出人才,竞聘显活力的效果。

第二条用工申请程序

1、出现用工需求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填写《用工申请表》(见附件1),提出用人要求,并报总经办审批。

2、总经办审核用工申请,如申请部门的需求符合公司近期发展战略与客观实际,则同意,如不符合相关情况,由申请部门通过其他渠道协调解决,或由行政人事部进行人员调配。

3、总经办将已签署意见的《用工申请表》交行政人事部制订招聘计划。

第三条招聘选拔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行政人事部根据用工需求,在总公司内部通过知会单及布告栏,发布招聘信息。

2、通过互联网、报纸或其他渠道对外发布招聘广告。

3、应聘者须填写《职位申请表》,并提供有关学历、学位、职称等证明文件。

4、行政人事部视情况安排笔试及初步面试,具体内容根据职位要求和公司文化而定。

5、行政人事部安排用人部门负责人与应聘者面试,对应聘者进行全面考核,形成考核意见。

第四条在职员工必须在试用期满以后才能参加其他职位的应聘,在公司工作未满一年的,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能参加应聘;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可以直接参加应聘,但必须服从组织的安排。

第六条全部应聘文件、表格、原始评分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于行政人事部以供查验。

第七条本暂行办法于20xx年三月十七日起实施。

上市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篇11

一、总则

1、制度目的

为了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维持稳定,并满足业务增长所需要的人才,强化提升人员素质,特制定此办法。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内人员增补之申请,均依照本办法执行。

3、权责单位

(1)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工作。

二、增补规定

1、增补申请时机

(1)现职人员离职,其主管业务没有人员接管。

(2)业务增加,致使工作量加大,现有人力不足。

(3)增加新的工种,现有企业内缺乏此工种人才或不足时。

(4)因未来业务扩展,提早储备人才。

2、增补申请流程

(1)用人单位需增补人员时,应先填制《人员增补申请单》并经主管签核。

(2)将主管签核之申请单转交人事行政部查核。

(3)人事行政部查核后提交到总经理审批。

3、招聘渠道

(1)内部招聘

公司技术、管理级以下的职位会在公司内部发布招聘信息,内部选聘,由总经理核准。技术、管理级以上的职位不会公布(包括技术、管理级的职位)。

(2)外部招聘

通过原厂、顾问的引荐、人才市场、媒体广告、互联网和大专院招聘优秀人才。

三、注意原则

1、增产未必须增员

业务增加时应优先考虑是否可以通过提高效率的解决问题。

2、因事设人,避免因人设事健全的组织架构,依照组织分级管理及岗位规范选用适当人选,做到人尽其才。

3、定期定量而非随心所欲

做好人力资源预估工作,拟订需求计划,定期定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