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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九篇

栏目: 作文 / 发布于: / 人气:2.91W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九篇

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 篇1

我们的“精灵小屋”里来了两位“小明星”——小仓鼠“潇潇”和“洒洒”。为什么我们叫它们“小明星”呢?因为我们一有空就去看它们的“巡回表演”。它们可是名副其实的“小明星”哦。

两只小仓鼠长得很可爱。潇潇是白色的,很爱睡大觉,吃东西的时候捧着食物跑到二楼小屋里啃起来,好像怕洒洒跟它抢似的;洒洒是黄色的,身子和头很大,显得小爪子很尖。

哦,对了。我还要介绍一下它们的“豪宅”。“豪宅”是双层的,屋子“平方”可大了,大概是它们俩的100倍。一楼有“跑步机”“饮水机”“小饭盒”小方块还有一堆供它们玩耍的木屑。上二楼时,小仓鼠需要抓绳子上去,调皮的时候也可以逆着滑楼爬上去。到了二楼出现了一个类似积木的斜坡,有很多洞洞凸出来,我猜这应该是锻炼小仓鼠的灵敏度的小假山吧。

小仓鼠和滑稽了,一只小仓鼠饿了,它从滑楼上滑下来,从小饭盒里“偷”了一个麦片,鬼鬼祟祟地逃回了屋,这个“小调皮”还当“小偷”?不过还是被我这个“侦探”发现了。我还发现小仓鼠竟然和狗一样用后脚来挠痒。

不幸的事发生了,洒洒莫名其妙地死了,大概是被我们的叫声给吵死或者吓死了吧。我们大家都为它祈祷,送行。它们的主人徐子越怕潇潇寂寞,又买了一个黄色的“大仓鼠”,我们还叫它“洒洒”。

我们和老师都很喜欢这两只小仓鼠。

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 篇2

我喜欢蓝色,因为蓝色代表着宽广与宁静。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我所喜欢的天空与大海是蓝色的。

从我了解万物开始,我就喜欢蓝天与大海,喜欢蓝色。

小时候,常听妈妈给我讲,海边的蓝天,白云和大海。这使我感到,海是那么清,天空是那么蓝,云是那么白。以致我常常在梦里梦到:一个人独自漫步在沙滩上,头顶是蓝蓝的天,白白的云,脚下是清冽的海水。我常被这美景所吸引。

长大后,在电视中看到海时,却发现海变了样。在一些地方,由于一些工厂的建立,排放了大量对大气有污染的气体,造成了严重的大气污染,使天空变得乌黑。一些建在海边的化工厂,向海中排放了大量的化学物质,使清澈的'大海变得混浊不堪。

自从看到那份报道,我每时每刻不再想,有什么办法可以拯救“那片蓝”呢?妈妈对我说:“只要你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了解关于环境保护的知识,并且勇于改变现状,你所喜欢的那片蓝,一定不远了”

是啊,只要我努力学习,勇于改变,蓝天和大海所拥有的蓝色一定会还来的。

“那片蓝”,请你相信,当我努力学好知识,并有了那份勇气时,我一定会来拯救你。让我梦中的那片蓝变为现实。让我向往的海边,重新拥有那片蓝。

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 篇3

我家有个鱼缸,里面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小金鱼,有狮头、虎头、珍珠和绣球鱼,它们可懂礼貌了。每天早上,我走到鱼缸前,它们都会摇摇小脑袋,张一张小嘴巴,好像在说:“早上好,小主人。”中午,我走到鱼缸前时,它们还是摇摇小脑袋,张张小嘴巴,又好像在说:“小主人,中午好,吃饭了吗?”晚上,我走到鱼缸前时,它们闭上了小嘴,摇了摇小尾巴,又好像在说:“晚安,明天见。”

珍珠可漂亮了,它头上戴着一顶红红的皇冠,白乎乎的身体上长着珍珠般的鳞片,每当珍珠碰到其它同伴时,就会炫耀自己那像绸缎似的尾巴。

我给它们喂食时,它们都会撅起小嘴吧。一张一张的可有趣了。

虎头可顽皮了,它可喜欢和我捉迷藏了,别看它长着红红的大脑袋,胖乎乎的身体,看起来笨手笨脚的,其实它很聪明,有时它会藏在同伴背后,有时它会躲在水底,有时会躲在水草后面,让我很难找到。

绣球可是个胆小鬼,它的身体黑乎乎的,头上的两个红绣球都快被吓掉了,只要我用小鱼网轻轻碰一下水面,它就会使劲地摆动着那长长地尾巴,身体一抖一抖的,好像在发抖似是的。

你们喜欢可爱的鱼儿吗?

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 篇4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那里景色宜人,不但有庄严雄伟的天安门、金碧辉煌的故宫、气势恢宏的长城、端庄典雅的颐和园等名胜古迹,而且有结构精巧的水立方和鬼斧神工的鸟巢等现代建筑。

春天,万物复苏,春姑娘悄悄地来到了颐和园。各种树木抽出婀娜的枝条,吐出嫩绿的叶子。小草也迫不及待的从土里探出头来,给颐和园穿上了淡绿的新装,好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夏天,烈日炎炎。北京动物园成了小朋友们的乐园。动物园的海洋博物馆里,有各种各样的珊瑚,有的像绽开的花朵,有的像分枝的鹿角,有的像茂盛的小树……还有数不尽的海参和各式各样的鱼。说起鱼,它们像一个个美丽的小姑娘,满身镶嵌着小扇子似的鳞片,漂亮极了。最受欢迎要数乌龟,它们背着像房子似的壳,威武极了!

秋天,落叶纷纷,五颜六色的叶子在空中翩翩起舞,真像一只只美丽的小蝴蝶呀!到了晚上,长安街华灯高照,各种汽车川流不息,像银河从天而降,明亮而壮观。

冬天,冰天雪地,大地爷爷急急忙忙脱下金黄的衣衫,换上雪白的棉衣。长城、立交桥、高楼大厦……到处都积满了晶莹剔透的雪花,人们不但可以在雪地里画画,而且可以打雪仗、堆雪人……

北京一年四季景**人,也是一座巨大的宝库,真不愧是我国的首都。我喜欢北京!我喜欢我国的首都!

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 篇5

历史的长河中,有许多杰出的人物,像张衡、但丁、哥白尼、拿破仑、爱迪生、爱因斯坦……其中,我最喜欢爱迪生,因为爱迪生为人们发明创造了许许多多的东西,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的方便。

爱迪生小的时候妈妈得了急病,需要马上动手术。上医院太远,会耽误病情,医生决定在他们家里动手术。可是当时还没有电灯,室内光线太暗,手术无法进行。小爱迪生急中生智,弄了几面大镜子,对着灯光,调整好角度,把灯光反射到临时手术台上,手术台上一下子亮了起来。医生顺利的做完手术,爱迪生的妈妈得救了。从这件小事情中就可以看出小小年纪的爱迪生非常机智、聪明。

爱迪生小的时候酷爱化学和物理,他妈妈便在家里帮他建起了一个小实验室。从此他便迷上了实验,做了许多危险的同时对他以后很有帮助的实验,最终获得了1000多项发明专利,他发明的电灯给全人类带来了光明,被美国人誉为“公众英雄”,全世界都公认他为“发明大王”。

我要向爱迪生学习,长大后做国家的栋梁!

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 篇6

我家有一只小狗,我非常喜欢它。它今年九岁,名字叫乐乐。乐乐的毛是雪白雪白的,两只大眼睛亮晶晶的,像黑玛瑙一样。乐乐最特别的地方就是那条又细又长的尾巴,上面还扎着一个蝴蝶结呢?

每次我去上学,它都会对着我摇摇尾巴,别提多讨人喜欢。就这样我每个星期都会给它 吃一、两根火腿肠。

记得有一次,我带着两根火腿肠走到乐乐的窝旁边。我拿着火腿肠在乐乐眼前晃来晃去。乐乐见了就急忙摇起尾巴 ,好像在说:“快,快,快给我吃呀。”但我可不答应。乐乐见我不给它,它就使出了前几天才学的功夫——“猛虎扑”。一下子就抢走了一根火腿肠。我一看气坏了,就把另一根火腿肠放在妈妈的皮大衣下面。乐乐又开始找新的目标了,找了好一会儿,它还是没有找到。就使出了它的老功夫——“恭喜恭喜”。只见乐乐前脚一蹬后脚一站,再用前脚做成“恭喜恭喜”的样子。我看了笑呵呵地说:“好了,好了,我给你吃吧!”我一扔,乐乐一跳就把火腿肠叼进窝里去了。

我喜欢乐乐,更喜欢它那副可爱又调皮的样子。

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 篇7

我的朋友有很多,但是今天给大家介绍的这位朋友,很特殊,它是谁?哈哈,它是我的一本书。我的书也有很多,但是有一本书它让我念念不忘,它就是曹文轩叔叔的小妹妹曹文芳阿姨写的一本书——《香蒲草》。

什么事斗蛋?你玩没玩过?你在大河里扯过渔网吗?你想不想尝试在学校里放牛?你和伙伴到荷田里踩过藕吗?你怕不怕死?我敢保证,只要读过这些作品,你就很难不对这个我们既熟悉又陌生的世界感兴趣。它的独特,可不是坐井观天的人能想象出来的。书中充满了文情诗思般的灵秀气质,同时又包含着一种天壤苍然的深沉感。灵秀与深沉的合流,成就了作家的审美取向。

作者正如曹文轩叔叔在序中所说:二十多年时间里,我看过她长长短短无数的稿子,我知道,这些捧给我看的初具模型的文字后面还有着更多一遍一遍反复打磨不计其数的半成品。

其实曹文芳阿姨还有几篇作品很不错,例如:《天空的天》、《丫丫的四季》、《栀子花香》、《荷叶水》和《云朵的夏天》都是非常值得一看的作品。

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 篇8

这个暑假,我读到一本书,读完后,我感触很深,这本书的名字就叫20xx年。

这本书是一位来自马来西亚的作家许友彬写的一本科幻系列的书,主要描述了一位12岁的小男孩徐若宣在一次旅行中遭遇雪崩被活埋。47年后的一天,他被一名叫古比的医生解冻活来过了,他发现地球完全变了,变成了他所不认识的样子:人们不穿衣服而喷护霜;出行时乘坐飞天船,鸟类也灭绝了,最恐怖的是,他成了灵魂转移手术的对象,不法医生上原空,正准备将其他人的灵魂转移到别人的身体上!这多么可怕啊!

这本书让我越看越害怕,不读,却越想知道结果!虽然这本书带给我迷离可怕的生活情境,却又带给我无群无境想象的快乐。

啊!这就是我们破坏环境的严重后果。我可不想在这样败坏的环境下生活人类不穿衣服而喷护霜、鸟类和昆虫全部灭绝、吃分子食品虽然那时候的交通十分有趣,十分发达,十分新鲜,可是那里没有鸟儿的欢叫声,没有鱼儿的嬉戏声,没有公鸡的鸣叫声,没有兔儿

这本书为什么令我感触很深?因为书里的内容很吸引我,让我看了一遍不够,还要再看。

现在环境在变化,谁也料想不到20xx年环境是怎么样的,有可能20xx年已经成了一堆垃圾,有可能20xx年经过人类巨大的改善,变的更好了。

环境在变化,只有靠自己一点点的来保护,来支持。无数个人,无数双手,来将城市变得更加美丽!

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 篇9

提到名言,我最喜欢的要数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暑假时,因为有两个月的假期,我就开始疯玩起来,把写作业的事忘得一干二净。每天不是想着今天看什么电视,就是想着后天吃麦当劳、肯德基。妈妈说:“你每天就知道吃和玩,你就不能把学习放在第一位吗?”

可是我怎么都听不进去,当耳旁风。直到离开学还不到三天,我才想到了,呀,作业还没有做完呢!我责怪地对妈妈说:“妈妈,你怎么不早一点提醒我写作业!唉,今晚又要熬夜了。”妈妈火冒三丈,对我说:“你写作业一点也不自觉。就算我提醒你,你也会当耳旁风,自作自受!”

我拿着书包,走进房间,耷拉着耳朵,自言自语道:“唉,作业怎么那么多呀!”我一会写语文抄写,一会又做数学卷子,累地我手算了,脖子也酸了,直在那叫累。

这时,妈妈走进屋里,对我说:“你应该记住这次教训,要记住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是呀,而时间却像金钱那样宝贵,但是再多的金钱都买不到一分一秒。通过这一件事,我懂得了:做什么事,都不能让时间“逃跑”今天的事情,今天做。

我喜欢这句名言,它是我学习的好伙伴,身活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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