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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儒学的心得和未来发展看法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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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儒学给人智慧

关于儒学的心得和未来发展看法作文

从一定意义上说,儒学是一种“人学”,就是教导人们如何做人的学问。儒学有丰富的思想,在许多方面能给人以智慧和启迪。

注重修身立德,成就理想人格。儒家讲究修身做人之道。修身的目的,在于培养高尚的人格和道德情操。修身重在反思自己,所谓“吾日三省吾身”。孔子讲“修己以敬”,涵养智仁勇“三达德”;孟子讲存心养性,养浩然之气;荀子讲“以诚养心、以礼正身”,这些都体现了儒家修身之学的基本精神。儒家要求君子具有博施济众、仁民爱物,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博大胸怀和历史使命感,以经世济民为志向,以担当道义为己任,具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独立人格和坚强意志,以及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大智大勇,为实现社会、人生理想而不懈奋斗。我国历代许多仁人志士都深受儒家人生哲学的影响,吸取并践行其中的思想精华,为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倡导善待他人,营造和谐人际关系。儒家所提倡的“礼”不只是外在礼仪形式,更重要的是它的内核“仁”。“仁”是从人的本性发展出来的,是一种关心人、爱护人、体恤人的感情和态度,在与他人相处时表现为与人为善、成人之美。“礼”是按照“仁”的精神制定的一系列社会制度、规范和道德原则。“礼”的作用在于定分止争,协调人际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在家庭中,如能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义妇顺,家庭就和睦了。扩大到社会,就是要建立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基本伦常秩序。每个人各守其分、各尽其责、依礼而行,整个社会就能安定有序。这种以“仁”为魂、以“礼”为体、以“和”为用的社会伦理学说,包含着善待他人的仁爱精神、尊重秩序的守礼原则、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

主张以德治国,强调民为邦本。《大学》提出“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又要求读书人“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其实是主张以修身为本,由内圣而外王,最终实现以德治国。在儒家看来,正人先要正己;君子“修己”,近可以“安人”,远可以“安百姓”,这样才能成为一个好的政治家。古

典儒家提倡的正是通过提升国民道德品质与文明素养来治国的理念。这要求统治者怀着爱民如子的感情,采取惠民、安民、富民、恤民的政策和措施,减轻老百姓的负担,让他们能够安稳生活。许多儒家学者都认识到得民心者得天下、“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道理,先后提出民贵君轻、民本君末等君臣关系理论,虽然目的大都是为了“存社稷、固君位、达邦宁”,但客观上对于改善人民的生存状况、发展社会生产也有积极作用。

提倡尊师重教,注重学行统一。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把教育作为提高人的素质、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是儒学的一大特点。历史上许多著名儒家学者也是教育家,他们通过长期教学实践总结的教育经验和方法,包含许多真知灼见。儒家“六艺”之教注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但强调“德教为先”,首先教学生如何做人,并且要求学行一致、知行统一。历代儒家学者总结了许多卓有成效的教育方法,如有教无类、因材施教、循序渐进、温故知新、学思结合、教学相长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教育和认识发生发展的规律。在现代教育的综合创新中,应重视吸收这些传统教育思想的合理内容。

儒学是在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一些方面已经不适应今天社会的需要。但儒学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其中包含着中华民族认识宇宙、社会、人生的许多成果,经过科学辨析和选择,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很多内容可以成为当今时代的文化资源。

篇二:坚守儒学文化

坚守儒学文化,弘扬儒家经典

——读《论语》有感

一本《论语》记录了一位圣贤主要的言论,这是他的弟子对他的敬重,更是他主要思想的体现。这是一本我所认为的,大学生必须读的书。

从汉武帝时期至今,儒学成为中华民族的主流思想已经2100多年,儒学文化在历史的冲击中,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地发展与进步,但是,不管怎样,《论语》作为始创人孔夫子的语录记录书,它在儒学文化中的地位依旧不可撼动。

《论语》传达的主要思想是“仁”,从个人的修身到为君的治国之道,都围绕着仁善这一点展开。

对于治国这一点,作为一个大学生,我是没有多大的感悟,但是“半部论语治天下”的事广为流传,就这一点就足以说明了。而且,当今中国所推行的治国政策可以说与儒家所宣扬的仁政相符合,相信坚守儒学文化,弘扬儒家经典会更加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对我而言,个人修身的内容给我的触动更加深刻。所谓“修身”既是修德,也是修才,德才兼备才是修身的最理想的结果。

论语中对修德的范围阐述的很多,比如孝道,论语中有这样一段: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这一点句话就启发我们良多。脸色好不是真正的孝顺。而孔子认为: “父在, 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 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事父母能竭其力”为人子女,做让父母 为你担心的事情,也不算是孝道。如今人们认为只要提供父母良好的生活条件就是孝,而对父母们的感情需求漠然不管,不听从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但父母们真正需要的反而是这些。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馀力,则以学文 ”说的是,先要懂得“孝悌”“谨信”“仁爱 ”然后“学文”,这就明白告诉我们,应以修德为先。论语中,修德之道无处不在。尊师重道,严于律己,谨慎谦逊......这些都是《论语》中所讲究的修身修德的内容。我所认为的我们现代人应当具备的品质。

《论语》中对于修才的解说,亦是孔子对于教育方式的想法,是孔子为师时的写照。“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这一系列的关于学习方面的名句,我们耳熟能详,当然,这更应该是我们践行的原则。同时,孔子还认为,“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可见学习的重要性。治学与做人,“做人”“治学”乃之本,德才兼备方能至于至善。“知之为不知,不知为不知”知道就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虚浮而学,德才具不兼备。 对比当今社会,孝道、仁爱、修身和治学,每每被人忽视,圣贤与经典也逐渐模糊, 纷繁世界的庸俗烦琐和思想的高贵纯粹似乎缺少了一些必要的链接。 《论语》 让我领略到的 , 就是一种智慧,是对自己的得失缺憾的正确对待,是对为学之道理智看待,是一种心态,一 种融入在现在社会中的理性道德。因此,我认为坚守儒学文化,弘扬儒家经典在当今社会是非常有必要的。

篇三:儒家法律思想与现代法治思想的磨合

儒家法律思想与现代法治思想的磨合

儒家思想是中华民族固有的、传统的精神产物,是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实践中形成的优秀价值原则,它在中华文明史上的重要地位是不言而喻的。直至今日,中华民族日常生活中所遵循的行为规范,如“与人为善”、“尊师重教”、“诚实守信”、“崇尚礼仪”等等,都无一不与儒家思想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重新认识儒家思想,以儒家思想为精神轴心,全面提升国民道德素质,与多元文化共存共荣,促进中国统一、促进世界和平,已成为当今中华民族精神自省的重要课题。

儒家思想的重要社会影响在与它为封建统治阶级创造了整套治理国家和社会的理论思想体系,并让中国的统治阶级成功的应用于中国的社会国家治理实践获得了封建社会统治中国二千多年的光辉人类发展社会史,这在全世界范围内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是空前绝后的。也是中华民族以前现在和将来屹立世界的根本所在。

春秋时期没有单独的“法”的概念,所有的行政是通过法令来实施的,所以,相当于“政”,是一个德治约束下的'人治社会,并没有法制的轨道。同时,因为这套模式在正常运行时相对很完善,能够满足人们的公共需求,所以古代几乎就没有法制存在的空间和社会土壤了。但是先秦儒家有与法制相近的“礼法”概念,对此,孔子认为:人而不仁,其如礼何?意为:背离了仁爱精神礼法就只是一种形式,而失去了其本身最重要的内容了。如果移植到法律上,也大有可取之处。

另外,在秦代是法家独治;在汉代,是儒法道三家共治,它们在此呈融合趋势,各自负责社会的某一个方面,所以冲突不明显。在唐代以前,中央王朝在制度上没有太大创新,也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巩固发展,所以仍然不明显。

德体法用是儒家的德法关系论,引礼入法是儒家立法道德化思想,原心论罪是儒家司法道德化思想.儒家法律思想中的"以礼入法"、"德主刑辅"和重视道德教化对当前我国立法、司法乃至精神文明建设有借鉴意义,但儒家法律思想在本质上是与当代社会的法治建设相冲突的,从总体上说,其影响是必须克服的。

反思当代中国法治承继和发展的传统及外国法律的移植,它主要涉及三个问题,即儒家思想、封建制度和苏联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作用。传统的法律思想和制度与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当代中国的法治和现代司法理念在面临变革、融合与嬗变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伴随着上述三者强劲的负面历史惯性的制约。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所谓法治精神在二千多年前的中国就已存在。梁启超在《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一书中指出:“法治主义起于春秋中叶,逮战国而大盛。”为何法治思想盛于战国而衰于后世?梁启超认为是受名为礼治、德治,实为人治的儒学所累。对现代法治而言,笔者以为,还有封建社会“封邦建国”的政治理念与司法从属于行政的体制的延续,以及承继苏联社会主义人治化色彩浓厚的法律体系的共同作用。建立法治国家是历史的必然,对我国传统的法律思想和体系及外国法律特别是苏联社会主义法律在中国的移植进行深入反思和批判,逐成现代司法理念,将有助于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共同体的孕育和构建。

儒家文化是服务专制统治者的,它的制定和执行目的都是为维护专制和剥削;而现代法

制是服务人民的,它的制定和执行是以保护公民权利为目的的。认为儒家文化不能融入法制内容的学者坚持儒家无法,只讲它所谓的“仁义”。它认为为了“仁义”违法也是对的,应该鼓励的。更提出了迂腐的“中庸之道”。儒家的法律思想中讲的是人治,所以孔子才提出要以德治国,孟子提出民贵君轻的思想,这些思想的前提都是君主专制。现代的法制思想是在现代民主法制的基础上的,依法治国,而非人治。这也是儒家思想迟迟不能我国进入法治社会的总根源。

儒家思想和现代法治尽管属于两种不同的社会控制理论,但它在中国这样的东方国家仍然有着重大的积极意义,经过适当的疏理、转化,能够成为支持中国法治的精神力量,至少是精神力量之一.

近代以来,儒家思想在中国文化上的地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重新认识和解读经典,必然赋予经典以崭新的意义。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中最值得珍惜的传统。它并非仅存在于吾人心灵之外的典籍,更存在于每个中国人内心的观念和价值。这珍贵的传统从未与时代脱节,且处处预示了每个时代的时代性。因此,我们应当将儒家思想与现代社会生活紧密相连,开创一条富有中国特色的儒学社会主义道路,使儒家思想在现代社会的脉络中获得张举,进而成为现代文化中的活力,永续它的光辉传统。

儒家思想精髓在于它的社会伦理思想,用道德意识规范人们现实生活中的行为,从而完成对国家社会双重治理的理想效果。社会主义国家要获得良好的治理,更必须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中国共产党人遵循“为政以德”这一治国的客观规律,自觉将之运用于社会主义国家的治理上。作为治国主体的人民,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国家制度中,用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方式管理国家,管理自己,建设社会主义,这样的战略规划正是儒家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有机结合。科学社会主义伦理观是儒家思想精髓的发展,是适合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意识,它的诞生和实践应用不仅仅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健康快速发展保证,也不仅仅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上的革命,更是全世界人类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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