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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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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篇1]

村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多方协调,扎实推进,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现就近年来我县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调解机构设置

目前,我县设有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企业、区域性行业性四级调解组织网络。全县共有调委会××个,其中乡镇(街道)调解会××个,村(居、社区)调解会××个;企事业调解会××个;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个。共有人民调解员×× 名。县司法局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

(二)近年来人民调解工作主要成效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国际上享有“东方经验”称号,是诉讼程序之外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重要手段。人民调解把大量的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年至××年,全县各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件,调处成功××件,调解成功率××。我县人民调解工作主要有以下方面:

1、深化人民调解“四有五无”创建活动。从2003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四有五无”(“四有”指有组织、人员、经费、场地调解, “五无”指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群体性上访、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群体性械斗、无因民间纠纷引起刑事案件、无因民间纠纷引起非正常死亡、无归正人员重新犯罪)创建活动。从工作机制上保障了人民调解组织机构、人员队伍和业务工作的不断发展。通过抓乡(镇)、村级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落实了人民调解“六统一”(调委会名称、印章、标识、调解员徽章、调解工作程序、调解文书格式)。按照规范和简化原则规范人民调解案件登记工作,局里化××多元钱设计并印刷了人民调解工作台帐下发到全县各调解委员会。加强调解业务培训。我局每年除组织司法所长、调委会人员参加市局举办的业务培训外,还举办全县调解干部业务培训班,邀请有关专业人员授课,同时还做到每季召开司法所及调委会工作例会,交流调解工作经验,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乡镇街道每季至少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集中排查;每季至少召开一次调解主任工作例会,以会代训,汇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做到对本辖区矛盾纠纷情况一目了然。

2、创新工作机制。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良性互动机制。

⑴推行简单民事纠纷先行调解和委托调解制度。俗话说“一场官司一场仇”,双方牢记仇恨,逮到机会,矛盾还会再起;法院判决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虽然牢牢把握了法律的权威,但由于无法兼顾“情、理”,有些当事人口服,但心未必服。所以,××年××月开始,某某县人民法院、某某县司法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并在各基层法庭、各乡镇(街道)调委会推行。这一规定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有效衔接起来,实现了两者间的良性互动。对于事实清楚、纠纷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民间纠纷,县人民法院在立案前积极引导,告知当事人可以先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人民法院对已受理的案件,认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的,在征得纠纷当事人同意后,可将纠纷委托相关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受委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及时向委托人民法院报告调解情况。××年,在法院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聘请××名从法院退休的老干部任调解工作室专职调解员。两年来共接受诉前劝导调解××件,诉中委托调解××件,协助调解××件,合计××件。⑵推行警民联调工作机制。近年来,群众间发生纠纷后,无论是民事纠纷还是治安刑事案件都习惯于报警,据县公安机关统计,110接警案件近70%属非警务案件,这些非警务报警占用了大量的警力资源,影响了公安机关正常警务活动的开展。县司法局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将人民调解制度引入警务室,推行警民联调工作机制。××年××月,警民联调工作室在派出所挂牌成立。民警负责处置治安、刑事案件,人民调解员负责调解各类民间纠纷,现已成功调处和协助处理案件××起,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一是维护了社会稳定。自警民联调工作试点以来,很多因治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得以化解,充分体现了治安、民间纠纷联动调处的优势和生命力,使人民调解真正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二是降低了司法成本。设立警民联调工作室后,大量非警务纠纷被甄别、分流到联调室,由人民调解员来处理,缓解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矛盾,降低了司法成本。三是畅通了诉求渠道。联调工作室设立后,将人民调解工作关口前移,大大方便了群众,使群众可以“一站式”解决民事纠纷,进一步畅通民间纠纷解决渠道,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他乡镇街道虽然没有建立警民联调工作室,但在具体的纠纷调处中都与公安建立警民联调机制,及时有效协助化解治安赔偿案件及其他突发纠纷,如治安案件民事赔偿部分的调解、交通事故的调解等。

3、推行 “以案定补”做法。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社会矛盾化解局面。××年起我局全面推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做法,制定出台《关于对人民调解工作推行“以案定补”实施方案》。我们坚持“花小钱办大事”、“花小钱买大平安”的原则,充分用好每一分调解经费,确定补助金额和补助对象。 该方案确定了四类补助标准:1、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口头形式成功调处矛盾纠纷且履行完毕,有登记的,每件补助××元。2、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般类型纠纷,有登记有人民调解协议书但未形成案卷的,每件补助××元。3、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般类型纠纷,有登记有人民调解协议书并有符合规范化要求案卷的,每件补助××元。4、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重大疑难纠纷,有登记有人民调解协议书并有符合规范化要求案卷的,每件补助××元。××年我局继续推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做法。将四类补助标准提高。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也非常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不仅每年将人民调解列入综治考核目标,与每个村层层建立人民调解工作考核机制,还将人民调解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我局“以案定补”方案出台后,每个乡镇(街道)出台了与县局“以案定补”配套的人民调解方案。都至少达到了1:1的比例,另外××镇对调解登记完整、文书制作规范的村调解干部每月另外再奖励××元。

4、设立企业调解联络员。巩固乡镇(街道)、社区(村)调解组织,着力推进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各司法所与职工人数200人以上的××家规模企业签定了《建立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协议书》,由企业确定一名人民调解联络员,当企业发生纠纷时,联络员及时联系所在乡镇调委会,乡镇调委会帮助企业共同调解纠纷。

5、服务重点工程。成立临时调委会进驻××拆迁指挥部,负责对拆迁工作中发生的房产权属问题,特别是农户与非本村村民间的有关农居房买卖纠纷进行调解。共接待因房屋产权及财产分割等各类纠纷前来咨询人员达××多人次,制作调查笔录××份,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件,促成农居房买卖双方自行达成协议××户,为××拆迁的全面完成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路拆迁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发挥调解职能优势,成功调处四户小产权户与被拆迁户的纠纷、被拆迁户与租赁户的纠纷。

6、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员建设。今年7月,在××镇召开全县“和事佬”工作现场会,积极推广杭州市下城区“和事佬”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使调解信息员覆盖到各自然村和社区楼道。可以这样说调解组织已遍布全县各个角落,基本做到了“哪里有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就在那里发挥作用”。

7、加强人民调解宣传力度。扩大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如,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在某某电视台《××》栏目宣传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利用党政信息进行宣传,县委上报到市委的《某某推行“警民联调”工作机制着力化解民间纠纷》信息受到市政法委书记批示。设摊宣传,在××社区开展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施行20周年专项活动。在《今日某某》上经常进行宣传,既宣传村里普通调解员,又宣传先进人物。如,大力宣传被中华全国调解员协会组织评为“我为和谐做贡献”人民调解主题实践活动全国百名先进个人之一的我县××镇调委会主任××。

二、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多年来,人民调解工作在预防和减少民间纠纷,避免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出了贡献。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各种利益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给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充分认识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是:

(一)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日趋多元化、复杂化。随着我县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由之所引起的社会矛盾主体日趋多元化,内容复杂化。民间纠纷的主体由公民与公民转化为公民与经济组织、与企业、与基层干部、与基层政府及管理部门;民间纠纷的内容由婚姻、家庭、邻里、继承、赡养等简单的涉及人身、财产权益方面的纠纷,发展为经济合同纠纷、干群关系纠纷、下岗职工与企业的纠纷、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医药费纠纷、城市建设噪音扰民纠纷、拆迁征地纠纷等;民间纠纷的表现形式由当事人之间、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家族之间转向群众与集体、与经济组织、与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纠纷。这些矛盾纠纷对传统的调解方法和工作手段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司法所工作缺位或错位情况严重。现有人民调解组织是以乡镇街道司法所为领导,村调委会为基础的调解组织,而司法所一般只有12人,肩负8项工作职能和中心工作,这种单一的组织形式很难应对错综复杂的民间纠纷,司法助理员中心工作多,不能立足本职,工作缺位或错位情况严重;

(三)调解主任兼职情况严重。《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调委会设主任一名,必要时可设副主任。《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人以上组成。法律规定表明调解主任是一个由三人以上组成的调解委员会的负责人,专司人民调解工作,而实际

中大相径庭。从调查的情况看,调解主任全部是兼任,占100%,主要由村支部书记或支委干部兼任。村干部担任的职务多,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无法把主要精力用在调解工作上。大部分村支两委干部兼任调解委员会主任的同时兼任其他职务,可谓一肩挑数担。不堪重负的调解主任要切实履行职责,其效果可想而知。

(四)人民调解员队伍不稳定,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按《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人民调解员任期三年,每三年改选或者聘任一次,可以连选连任或续聘。我县目前村(居)委每三年换届改选,而调解员通常由村居委领导担任,每当换届改选,调解员即大幅度更换。调解工作本身要求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但调解员频繁地变更使部分经验丰富、权威较高、素质较好的调解员离开了调解工作岗位,而新任调解员又因缺乏经验,短期内难以适应较为复杂的调解工作,直接影响调解质量。我县虽然每年都对调解员进行专项培训,但当前适用于调解工作的政策法规不断更新,仅靠短暂的几天培训难以跟上形势的发展需要。

(五)没有真正形成联动大调解格局。乡(镇)一级调委会成员一般由政法、综治、民政、国土、村建、林业、计生、工青妇等部门组成,但在实际开展工作当中,仍然是以政法综治部门为主,使得政法综治部门疲于应付,联动大调解形同虚设。

(六)领导重视不到位。稳定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在少部分党政领导中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要紧,但落实起来次要。表现在乡(镇)调委会缺乏交通工具,出现紧急情况难以及时赶赴现场,村(居)委调委会办公经费及调解员的误工补助偏低。自然村调解员和治安信息员队伍虽已建立,但发挥作用有限。

(七)调解工作经费不足。近年来,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县财政

每年增加调解专项资金。但按目前日常办公经费、人民内部矛盾排查经费、群体性突发性矛盾协调经费、调解员专项培训经费、人民调解工作总结表彰经费和调解宣传工作经费的需要,经费明显不足,影响调解工作开展。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还有距离。经费的微薄,制约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大力开展。

三、下一步人民调解工作的几点建议

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给人民调解工作赋予了新的使命,也为其发挥更大作用提供了广阔空间。为加强我县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我局提出如下建议:

(一)设立法律服务中心。整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以及公证、律师服务等职能资源,在县城临街地段设立法律服务中心。中心以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为主,以法律咨询、公证、律师代理为配套服务。中心设若干窗口,其中包括人民调解窗口,相当于县一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各级部门领导强调要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互动,注重发挥人民调解在纠纷解决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人民调解便捷、高效、经济、亲和的优势,很被群众接受。人民调解在努力化解邻里、家庭、婚姻等常见多发性纠纷的基础上,要积极参与治安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理赔、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物业管理、环境污染等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而这些热点、难点纠纷明显地带有行业性、专业性特点。仍旧依靠传统的人民调解组织、运用传统的工作机制去化解显然已不适应,所以周边很多市、县成立了交通事故调委会、劳动争议调委会、医患纠纷调委会等,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人民调解委员会归口在司法局,如果这种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我县都设立,那么都要有专职调解员、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经费支出很大。所以,我局设想,成立一个中心,

设立一个人民调解窗口。建立公安、劳动、卫生、环保、工商等相关部门的专家库。调解窗口有510人正常上班 ,当涉及治安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理赔、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物业管理、环境污染中的某一类纠纷 时就联系相关部门的业务专家前来窗口参加调解。这样做的好处是既最大限度节省人力、财力,又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提高“警民联调”工作机制。与公安局沟通,计划在各派出所设立“警民联调”工作室,配置相应的办公设备以及人员,确保各类纠纷特别是110接处警转接的民间纠纷以及情节轻微的治安纠纷能够在第一时间调处。   司法、公安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警民联调”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从制度上保障“警民联调室”正常运行。

(三)加强司法所建设,提高指导和管理力度。要抓住加强“两所一庭”建设和人民调解改革的机遇,通过加强司法所规范建设,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强化指导与管理人民调解的'职能。要按照司法部提出的每个司法所3人以上的人员配备要求,适当增加地方编制,不断壮大司法所队伍,切实改变司法所长长期是“光杆司令”和身兼数职的现状,还司法助理员“专职专用”,增强其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的力度。

(四)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一是把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问题纳入村委会(社区)选举工作中;二是拓宽聘任调解员的渠道,吸纳村、组、社区党员、模范人物、老司法工作者、志愿者等加入调解员队伍;三是推行首席(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以公开选聘招考,将本辖区内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工作者和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热爱调解工作的干部、教师等人员选聘担任“首席人民调解员”,形成多层次

的民调队伍。

(五)建立矛盾排查调处机制。一是领导负责包案制度。坚持一把手负责,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二是工作责任制度。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归口调处。三是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交流通报情况,研究制定矛盾纠纷的解决办法等。四是排查制度。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五是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分级挂牌督办,跟踪调处、限期解决。六是个案查处和工作预案制。七是信息反馈及报告制度,实行小事每周报,大事随时报,无事零报告。八是奖惩制度。通过表彰奖励、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制度。

(六)健全保障机制。一是县乡(镇)两级政府要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确保各级调解组织有办公室或调解室、有牌子、有印章、有调解工作台帐、有调解例会和调解记录、有纠纷登记簿。对于调解员要给予一定的工资或补贴,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二要抓好基层调解员的培训。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肩负着管理或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责,建立多层次的培训网络,对调解员实行岗前培训、在岗定期轮训,并经常组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法院旁听等多种形式,提高调解员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逐步推行省司法厅提倡的 “调解人员等级制”。各乡镇(街道)建立各自的培训师资和业务指导库,聘请法庭人员担任辖区内人民调解业务指导员。三要抓好经费保障。严格按照市规定的标准落实调解会经费和调解员补贴。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其经费问题,要将人民调解工作、培训、宣传、表彰、硬件建设等经费以专项形式列入财政预算,落实到位,并根据工作发展需要逐年增加,足额发放。

村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篇2]

乡地处偏远山区,位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北部,东邻贵州从江县,西依我县明伦镇,南连东兴镇,北接驯乐乡,山高谷深,道路崎岖,面积平方公里,辖个行政村,个居委会,个村民小组,总人口万余人。居住着壮、汉、苗、瑶、水、仫佬等个民族,是环江人口复杂、地域较大、各种矛盾纠纷较多的乡镇。龙岩司法所这几年来,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乡、村、屯三级调解网络,积极、认真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防控体系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一、狠抓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网络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几年来,龙岩司法所在县局和乡政府的直接领导下,通过抓调解组织建设,建立起多层次的调解组织结构,健全了调解网络。一是由司法所牵头,成立了龙岩乡司法调解中心、龙岩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大对全乡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负责协调、处理全乡重大的、疑难的、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在全乡个行政、个屯建立了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民调解小组,建立、健全乡、村、屯三级调解网络。二是结合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和农村基层体制改革之机,对全乡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全面调整,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指导,将一批有调解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办事和热爱调解工作的同志吸收到调解队伍中来,充实了基层调解队伍力量。三是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多年来,龙岩司法所坚持每年举办一次全乡调解人员培训班,对调解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尤其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的两个《规定》下发以来,他们经常组织调解员们进行学习,使广大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为开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通过抓调解组织建设,近几年来,全乡各种矛盾纠纷案件调解率达,调解成功率为以上,做到了“小事不出屯,中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调解队伍成为了化解当地社会矛盾、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全乡没有一件因民间纠纷引起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或民转刑案件发生,人民调解工作成为该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把握有利时机,及时化解矛盾

为将“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工作方针落到实处,龙岩乡司法所坚持每两月组织各村调解工作领导召开一次会议,及时做好各时期农村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纠纷苗头,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化解。对排查出或已发生的纠纷案情复杂且涉及人数较多的,及时介入调解纠纷。如如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晚,龙岩中学学生下晚自习回家,板仁屯初中一年级四个学生刚走出校门不到米,就被甲棒屯几个已辍学在家的学生和社会青年用木棍追打,三个受轻微伤,一个受重伤,当时派出所没有人在家,接到报案后,他和乡府领导一道,及时组织人员,送伤员去医院治疗,护送其他学生回家,并追找凶手,直到凌晨一点多钟才回家休息。第二天一早,板仁屯群众群情激愤,纷纷到学校门口守候,一见到甲棒屯的学生,就想报复,事态激剧恶化。在这千钧一发之时,他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同时和乡府干部、中学教师兵分两路,分别做板仁屯群众和甲棒屯群众的思想工作,把两边及时疏散,并深入两屯作进一步的思想工作,动员受伤学生家长要冷静、理智,以免事态扩大,要求甲棒屯有关家长先拿出第一笔资金四仟伍佰元给重伤者治疗,至于事后对凶手的处理,则交由派出所根据有关法律作相应的处罚,不能影响其他学生的正常上课,双方才逐渐平息下来,避免了一场即将爆发的冲突事件。

××年月,东兴至龙岩公路扩建,甲棒屯二十多人仍按照往常到上盘屯壮头“石帽坡”公路边炸石出卖,上盘屯群众立即出面干涉,引起局部械斗。接到报警后,司法所与派出所、综治、土管等部门联合行动,及时制止、疏导,控制事态发展,随后还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化干戈为玉帛,顺利地解决此事,赢得群众的赞许。随着改革和经济调整的不断深入,农村因土地、山林等引发的矛盾

和冲突也不断增多。有的因为人均拥有自然资源不同,有的是因为权属主体意识增强,有的是权属证书不具体,有的是大集体时期遗留下来的后遗症,有的是农村宗族势力抬头,各种不同的原因,引发各种复杂的纠纷,该司法所始终站在处纠的第一线,爬山涉水,田间地头,无处不留司法所干警的身影,通过反复解释、动员、宣传、调解、处理,一一化解矛盾。这四年来,该司法所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人次,提供法律咨询人次,出庭代理起,指导人民调解起,调解民间纠纷起,由于预防民间纠纷激化工作做得好,几年没有发生因调解不及时而出现激化事件,也没有因调解不当而发生民转刑案件和非正常死亡事件,有效地维护龙岩的社会稳定。

三、调解普法两结合,标本兼治见效果

通过工作实践,该所深刻地体会到,领导重视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前提,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机构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保证,加强调解队伍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是搞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做好民间纠纷调解,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关键,但更深刻地认识到:调处已发生的矛盾和纠纷,只是调解工作治“标”,更重要的治“本”工作则要通过抓好公民的普法学习教育来提高公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从而更加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发生。一是该所干警常年坚持到学校作法律知识讲座,以案释法,利用中小学生身边的案例解释法律,产生良好的效果。如××年月,龙岩乡良兴小学五年级一位女同学,在下课期间,受同班互相追逐的男同学吴更、韦小松等冲撞而受伤,由于没有投保,双方家长与学校为医疗费争论不休。该所干警利用到该校讲座之机,召集三方,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依法调解,顺利解决此事,学校和家长都比较满意,纷纷表示:“还是司法好!”二是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在每年法制宣传月活动中,都由分管政法的乡党委副书记领头,由司法所具体负责,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横挂大幅横额,张贴标语,开展法律咨询,利用墙报、版板、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针对“三大纠纷”的调解程序,土地承包法、婚姻登记条例、交通法及实施细则等,简明地在街头列举、公示,使群众一目了然,方便了人民群众,有效提高了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和诚信待人的意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村矛盾纠纷、劳资纠纷的发生和群众集体上访,有效地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

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材料

完善制度 狠抓队伍

在调解重大疑难纠纷中充当主力军

X镇位于大洋市中部,是全省经济百强乡镇和全市重要的工业生产基地之一。X镇区域总面积64.5平方公里,辖16个行政村,2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6.14万人。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其中不乏重大疑难纠纷,如何充分发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重大疑难纠纷的主力军作用,确保全镇的平安和谐成为亟待破解的课题。X镇调委会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通过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3年来,镇调委会共调处各类重大矛盾纠纷230余起,未发生因调处工作不力而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多次被嘉兴、海宁市委、市政府评为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各项调解工作制度。

(一)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把排查范围从原来的村、社区扩展到各规模民营企业,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在镇机关各部门中建立矛盾纠纷情况书面通报制度,月底各部门要将掌握的矛盾情况向司法所报送,改变以往排查工作由司法所一家单打独斗的情况。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

处。

(二)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镇调委会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今年6月25日,大华村某卫生室为一名患者输液,输液完毕后不到2小时患者死亡,当晚死者家属、亲戚等10余人在卫生室要求当值医生赔偿,死者亲属情绪激动,话语难听,并扬言要抬尸到庆云卫生院。23时许我们接到卫生部门情况通报后,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主动为双方当起了“老娘舅”,在调委会的努力下次日早晨8时许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三)强化疑难案件联合调处制度。在镇调委会直接受理或由基层调委会移送的案件中,有一部分案件涉及多个部门,而且已经由其他部门或基层调委会多次调解,形成客观上的疑难案件,如何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呢?我们主要通过“部门联动、司法为主”的联合调处方式来解决疑难问题。例如2015年2月发生的某服饰有限公司装修工程纠纷,该纠纷因施工承包人马某突然失踪,引发9名建筑材料供货商、20余民工和服饰公司之间的材料款和劳资纠纷,经过发生地黄墩村调委会和镇企业服务中心调解,均未妥善解决。最终该起纠纷移交到镇调委会,在整个调处过程我们始终坚持“部门联动、司法为主”邀请纠纷三方当事人和村调委会及镇企业服务中心参加,经过3个多月的艰苦工作,终于解决了该起纠纷。协议履行当日建筑材料供货商和民工在爆竹声中分别向镇司法所和镇调委会赠送了“为民办实事”的牌扁。

(四)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些抚养、赡养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通过回访还可以了解到其它一些隐藏在民间的矛盾纠纷。

二、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

(一)狠抓队伍,打造“名牌调解员”。重视镇调委会队伍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基础上,每年选调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人充实到镇调委会及基层调委会;其次在政策上向调解员倾斜,让他们在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得实惠;第三,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综治工作经费预算,解决调解场所建设及调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通过以上三项举措,造就了多名“名牌调解员”。

(二)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由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三是撰写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三)加强指导,提高基层调委会的工作能力。基层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对基层调委会业务工作的指导是镇调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通过对基层调解干部的培训,参与具体案件调解等方式来提高基层调解干部的业务水平。通过努力,现在全镇各村(社区)的调解干部都能以书面形式把调解案件记载下来,改变了以往重口头调解轻协议制作的情况。

虽然X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全镇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镇司法所

二00七年八月

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材料

X镇位于大洋市中部,是全省经济百强乡镇和全市重要的工业生产基地之一。X镇区域总面积64.5平方公里,辖16个行政村,2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6.14万人。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其中不乏重大疑难纠纷,如何充分发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重大疑难纠纷的主力军作用,确保全镇的平安和谐成为亟待破解的课题。X镇调委会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通过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3年来,镇调委会共调处各类重大矛盾纠纷230余起,未发生因调处工作不力而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多次被嘉兴、海宁市委、市政府评为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各项调解工作制度。

(一)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把排查范围从原来的村、社区扩展到各规模民营企业,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在镇机关各部门中建立矛盾纠纷情况书面通报制度,月底各部门要将掌握的矛盾情况向司法所报送,改变以往排查工作由司法所一家单打独斗的情况。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

(二)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镇调委会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今年6月25日,大华村某卫生室为一名患者输液,输液完毕后不到2小时患者死亡,当晚死者家属、亲戚等10余人在卫生室要求当值医生赔偿,死者亲属情绪激动,话语难听,并扬言要抬尸到庆云卫生院。23时许我们接到卫生部门情况通报后,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主动为双方当起了“老娘舅”,在调委会的努力下次日早晨8时许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三)强化疑难案件联合调处制度。在镇调委会直接受理或由基层调委会移送的案件中,有一部分案件涉及多个部门,而且已经由其他部门或基层调委会多次调解,形成客观上的疑难案件,如何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呢?我们主要通过“部门联动、司法为主”的联合调处方式来解决疑难问题。例如2015年2月发生的某服饰有限公司装修工程纠纷,该纠纷因施工承包人马某突然失踪,引发9名建筑材料供货商、20余民工和服饰公司之间的材料款和劳资纠纷,经过发生地黄墩村调委会和镇企业服务中心调解,均未妥善解决。最终该起纠纷移交到镇调委会,在整个调处过程我们始终坚持“部门联动、司法为主”邀请纠纷三方当事人和村调委会及镇企业服务中心参加,经过3个多月的艰苦工作,终于解决了该起纠纷。协议履行当日建筑材料供货商和民工在爆竹声中分别向镇司法所和镇调委会赠送了“为民办实事”的牌扁。

(四)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些抚养、赡养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通过回访还可以了解到其它一些隐藏在民间的矛盾纠纷。

二、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

(一)狠抓队伍,打造“名牌调解员”。重视镇调委会队伍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基础上,每年选调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人充实到镇调委会及基层调委会;其次在政策上向调解员倾斜,让他们在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得实惠;第三,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综治工作经费预算,解决调解场所建设及调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通过以上三项举措,造就了多名“名牌调解员”。

(二)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由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三是撰写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三)加强指导,提高基层调委会的工作能力。基层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对基层调委会业务工作的指导是镇调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通过对基层调解干部的培训,参与具体案件调解等方式来提高基层调解干部的业务水平。通过努力,现在全镇各村(社区)的调解干部都能以书面形式把调解案件记载下来,改变了以往重口头调解轻协议制作的情况。

虽然X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全镇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村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篇3]

我xx村是一个地处深山区以林果为主要收入的小村。现有xx人,xx个自然村,xx名党员。虽然山区偏远人员居住分散,但家族裙代关系复杂,各类民事纠纷时有发生。为了减少群众之间民事纠纷的发生,维护村庄正常的生产、生活、,促进xx村三个文明及新农村建设,我xx村于XX年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几年来,调委会在xx镇党委和地方司法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这个中心,积极主动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其间,共受理民事纠纷24起,调解成功23起,调解成功率90%以上,防止纠纷激化2起,接待法律咨询64人(次)。为维护xx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为我村的改革和发展,为稳定群众队伍,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发挥了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应有的作用,村调委会先后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建立调解网络,是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基础,自村调委会成立以来,就配备了较强的力量,随着机构和人员变化不断进行调整充实。目前村调委会主任由村支部书记王东风担任,委员由支委赵克信、王玉琴担任。村调委会下设调解办公室,配备了两名专职调解干部负责日常工作。各自然村均以生产队长为调解员。目前全村有调解信息员4名,形成了发生纠纷有人管,有人问,信息反馈快,调解及时,有力度的调解格局。

为了使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们根据《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xx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调委会工作职责、主要任务、工作范围、工作程序、工作纪律以及学习、会议制度。

1、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二下午学习制度,主要学习政治、法律和上级政策文件,提高调解人员思想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2、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结月度工作,讨论研究疑准纠纷的处理。

3、纠纷当事人来访,接待登记制度,针对当事人的来访认真细致做好登记,做到24小时内接触纠纷,并做好纠纷防激化工作。

4、检查、考核、评比表彰制度,根据村三个文明建设考核办法,对调解工作做的好专干的和信息员进行表彰,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大家认真做好调解工作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中心,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发挥调解组织应有作用 xx村要完成新农村建设的指标,没有一个安宁稳定的环境是难以实现的。村民日常事务繁杂,难免因这样和那样的问题而发生一些矛盾和纠纷。有了纠纷如不及时调处,及时制止事态的发展,不仅影响当事人的思想情绪,还会涉及到家庭成员、亲友、左邻右舍,甚至会引起纠纷激化,造成不良后果,直接影响到整个村庄的和谐稳定。作为村调委会,是村民事纠纷调解的职能部门。调委会必须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中心,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群众分忧解难。调委会要求全体调解人员,一但发生纠纷,要及时解入,及时调解,果断地做细致的思想工作,转化矛盾,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如村民xx一家常年在外,其山楂树无人管理。村民xx在未经xx授意的情况下管理了这些树木。等到秋收,xx未经xx允许摘收了这部分山楂。xx知道后找到村调委会要求解决,经过调查处理,xx返还了山楂,xx补给xx200元工钱。

三、几点体会

1、领导的重视,各方面的大力支持,是调解工作取得胜利的保证。

多年来,镇党政工领导对我xx村调委会工作极为重视。广大群众也给调委会的调解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只要本村村民之间发生纠纷都积极主动配合做工作。

2、建立健全调解网络,是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

建立健全调解工作网络,就能做到事出有人管,有人间,纠纷信息反馈快,调解及时纠纷也不易激化。村调委会自成立以来,每年度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充实调查,调委会虽然人员变动,但运作机制不变,工作效力不变。

3、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调解人员素质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关键

话说,打铁还要自身便,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首先要加强调委会人员的自身建设,必须建立“一支作风过硬、知法律、懂业务、顾大局、有事业心责任感、热心为职工家属服务的调解队伍。所以说,调解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决定调解纠纷的质量,调解人员如不加强学习,不懂业务、法律知识缺乏,说外行话,办外行事,矛盾和纠纷不但调处不好,有可能还会引起激化。调解人员还要有事业心、责任感,工作上不怕吃苦,敢于说真话,敢于反映真实情况,不怕得罪人,工作扎扎实实,一身正气,使调解工作真正成为上为领导分忧,下为群众解愁,成为上级领导处理村民内部矛盾的有力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