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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应急预案15篇

栏目: 工作方案 / 发布于: / 人气:2.78W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势态,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专项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专项应急预案15篇

专项应急预案1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根据全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统计,并通过对事故的类别、原因、发生的部位等进行的分析得知,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等五种是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5%以上,因此,这五种事故称为“五大伤害”。此外,中毒和火灾也是多发性事故。所以,我公司主要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如下:

1.1 坍塌事故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坍塌事故主要体现在基坑边坡堆料小于安全距离或堆料荷载过大、边坡排水不当、边坡水平及位移观测不及时等。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人员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

1.2 高处坠落事故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主要体现在脚手架扣件质量低劣造成架体倒塌、高处作业人员没有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四口”安全防护不严、安全管理检查不到位、雨雪天后高处作业没有防滑措施等。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人员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

1.3 机械伤害事故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机械伤害事故主要体现在机械设备防护不到位、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安全管理检查不到位。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人员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

1.4 触电事故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触电事故主要体现在机械设备漏电、雨天后配电箱内进水导致漏电、电气设备接线不正确、未执行“三相五线”制、漏电保护器失灵、安全管理检查不到位等。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人员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

1.5 物体打击事故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物体打击事故主要体在在高处作业物料堆放不平稳、架上抛掷物品、不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不遵守劳动纪律、安全管理不到位等。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人员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

1.6 塔吊事故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高层塔吊施工事故主要体现在:

①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物,或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②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③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④塔吊拆装和顶升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⑤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线路发生严重漏电。

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人员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

1.7 火灾爆炸事故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事故主要体现在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及保管不当、动用明火时没有专职看火人员、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检查不到位等。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人员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

1.8 中毒事故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主要体现在地下作业环境存在的各种毒气、现场焚烧的有毒物质、食堂采购的食物中含有毒物质或工人食用腐烂、变质食品;工人冬季取暖时发生煤气中毒、豆角等未彻底炒、煮熟等。在由于工地人员多,饮食卫生关系众多人员的生命健康。一旦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将会导致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健康受到威胁和直接的经济损失。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事故性质、类别、严重程度,研究部署现场救援处置方案,责成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立即进入岗位,按照现场勘查和救援同步进行的原则及时开展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救援物资到位。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各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同综合应急预案的同时,危险源风险评估组和技术组必须根据上述事故类型配备专业人员

坍塌专业负责人:

高处坠落专业负责人:

机械伤害专业负责人:

触电专业负责人:

物体打击专业负责人:

起重伤害(塔吊)专业负责人:

火灾爆炸专业负责人:

专项应急预案2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电梯在人员乘梯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够得到及时解救,帮助乘梯人员应对电梯紧急情况,避免因恐慌、非理性操作而导致伤亡事故,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处理措施。

2、编制依据

《电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电梯安全规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

3、遵循原则

①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员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并切实做好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②加强监管,重在预防。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电梯安全运行工作。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电梯事故的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电梯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组长:霍荣辉

副组长:王兴朝 段富社

成员: 马修峰 史义存 郑鹏博 谢文礼

2、分工及职责?

为实现对处置电梯事故应急工作的统一指挥,做到组织到位,特明确以下分工及职责(注:若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任总指挥全权负责安全应急工作)

霍荣辉:处置电梯事故应急工作的总指挥。

王兴朝:处置电梯事故应急工作的副总指挥。主要协助总指挥通知联系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

段富社:处置电梯事故应急工作的副总指挥。主要负责审察电梯事故处置的安全技术措施。

应急小组成员:在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电梯事故处置的救援工作。

三、电梯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基本措施

1、电梯的应急管理

①电梯应由专人管理,配置必备的专业救助工具及24小时不间断的通讯工具,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②公司应当与有资质的电梯维修单位签定维修保养合同,明确电梯维修单位的.责任。

③电梯发生异常情况,公司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修单位,要求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④公司每年应进行一次电梯应急预案的演练,并通过在电梯轿厢内张贴宣传和标明注意事项等方式,明确电梯安全使用和应对紧急情况的措施。

2、电梯紧急情况的处置程序

①乘客在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时,应采取求救和自我保护措施,通过警铃、对讲系统及时发出求助信号或拨打求救电话,并与轿厢门保持一定距离,以防轿厢门突然打开。在救援人员未到现场前不得撬打电梯轿厢门或攀爬安全窗,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以外,保持镇静,可做抱头屈膝,以减轻对人体造成的意外伤害。

②电梯管理人员在接到求助信号或救援电话后,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修单位,要求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向公司电梯事故处置小组汇报。

③公司电梯事故处置小组总指挥在接到汇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查清电梯轿厢内被困人员的数量和具体情况,了解电梯轿厢所停的位置或其它危险因素等。

④电梯维修单位专业救援人员到达后,应统一指挥,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救援程序。

⑤首先应判明电梯轿厢所处的位置。当轿厢处于某一平层位置附近时,按以下程序实施救援:

1至少3名专业救援人员到机房,关闭电梯总电源(保留照明电源),然后根据平层图的标示判断电梯轿厢所处楼层。

2由一人安装手动盘车轮,确认安装完毕后,由两人握持盘车轮,一人用松闸扳手缓慢松闸,再根据轿厢所在位置的就近楼层缓慢盘车至平层位置,松开松闸扳手。

3用层门开锁钥匙打开电梯层门和轿厢门。疏导乘客离开轿厢。

⑥发生火灾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乘客应立即将电梯停靠在平层并迅速撤离轿厢,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

2井道或电梯轿厢内发生火灾时,立即将电梯开到底层,切断电梯电源,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⑦发生突发性地震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突发性地震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将电梯停靠在就近层并迅速撤离轿厢。

2地震后应由维修单位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测试,经特种设备检测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正常使用。

专项应急预案3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项目部办公区用电设备较多、基地生活区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用户多,存在火灾隐患,易发生火灾;建筑工地是一个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的施工场地,在施工过程中也存在着火灾隐患。特别是在施工的高峰期间,明火作业增多,易燃材料增多,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厂区、库房、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事故,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设备被毁、施工中断、危害环境,甚至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迅速行动、灵活应对。处理事故险情时,由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启动本预案并实施;

2.2 以人为本。险情处理应首先保证人身安全(包括救护人员和遇险人员);

2.3 强化防护。迅速疏散无关人员,阻断危险源,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项目部行政主管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与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安质环保部、财务部、施工单位应急组织机构的负责人组成。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指挥机构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抢险组、救护组、疏导组、保障组、善后组、调查组和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组成。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值班电话:。项目部事故应急自救办公室应设在办公室,明确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和固定电话。

抢险组:安质部和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和项目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救护组:由安质环保部负责人和事故所在地医疗机构组成。

疏导组:办公室、设备部组成。

保障组:由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必要时邀请技术专家参加。

善后组:项目办公室、计划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

调查组:由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 负责人组成。

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由现场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3.2.2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A 总指挥的职责:

a 贯彻国家、地方、行业等上级有关安全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

b 组织实施单位应急预案,掌握单位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c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下令进入相应级别的应急状态,必要时向上级(相关单位)事故应急救援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d 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组织项目总体应急演练,指挥项目总的应急行动。

B 副总指挥的职责:

a 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位时,代行其职责;

b 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监督落实项目应急行动程序,督促检查主管部门搞好培训、演习;

c 进入应急状态时,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并根据险情发展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d 组织指挥善后现场恢复。

C 应急办公室职责:

a 掌握项目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b 负责项目部应急处置所需资源的统一调配,传达应急各项指令;根据总指挥指令负责向当地人民政府(相关单位)应急机构报告险情及信息沟通。

D 抢险组职责:

实施应急处置时,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搜救被困人员。

E 救护组职责:

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做好转运工作。

F 疏导组职责:

维护现场,将获救人员转至安全地带;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

G 保障组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方案的制订,并保证应急处置的通讯、物资、设备和资金及时到位及后勤保障。

H 善后组职责:

妥善安置伤亡人员和接待伤亡人员的家属,按有关规定做好理赔工作。

I 调查组职责:

收集事故资料,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影响程度和损失,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意见和建议,写出应急处置报告并做好相关工作的移交。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消防设施的配备、安装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随时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掌握火灾隐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及时整改。

4.2 预警行动

发现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即为事故前兆,按照现场处置方案及时确定应对,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灾情预警,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紧急转移人员,及时做出必要的预警或向项目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相关单位随时做好启动应急预案准备工作。

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等相关资料,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火灾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做出灾情预警。

5. 信息报告程序

5.1 当发生险情时,现场值班人员立即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并迅速报告应急自救领导小组,应急自救领导小组应迅速评估险情,判断是否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同时上报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等级并上报属地应急指挥机构。

5.2 现场报警方式采用警报器、喊话或其它方式来疏散人员,并采用电话向值班室报警。

5.3 现场应急自救领导小组应及时与地方政府、应急救援队伍、公安、消防、医院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联络方式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5.4 现场应急自救领导小组通过上述联络方式向有关部门报警,报警的内容主要是: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燃烧物品及燃烧范围;背景,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和需要救助的内容。

5.5 应急反应人员以电话向外进行求援。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二级火灾事故定义为一次可能导致死亡2人以下,直接影响施工、职工生活或对环境造成影响,项目部能自己处理的;

一级火灾事故定义为一次可能导致死亡3人以上,直接导致施工中断或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项目部不能完全自己处理,需上级、地方人民政府救援。

6.2 响应程序

项目部应急自救领导小组获取火灾的险情报告后,迅速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同时报告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信息后上报项目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立即对险情进行评估,根据险情评估结果确定应急响应等级并启动预案。

6.3 处置措施

6.3.1 二级应急行动

A 当发生火灾事故时,应急指挥部启动火灾应急现场处置方案,抢险组及时关闭电源,将遇险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搜救被困人员;

B 疏导组负责维护现场,将获救人员转至安全地带;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

C救护组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处理和做好送往就近医院救治转运工作;

D 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方案的制订,并保证应急处置的通讯、物资、设备和资金及时到位及后勤保障;

E 善后组妥善安置伤亡人员和接待伤亡人员的家属,按有关规定做好理赔工作;

F 调查组收集事故资料,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影响程度和损失,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意见和建议,写出应急处置报告;

G 人员全部疏散、火灾扑灭后,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灾后恢复。

6.3.2 一级应急行动

A 火灾重大事故发生时,现场负责人立即组织现场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地带,并同时立即将灾情上报项目部、上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属地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B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政府救援指挥机构做好救援工作。

6.3.3 火灾事故紧急救援注意事项

A 保证救援人员自身的安全和防止次生事故;

B 在就近安全地带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必要时及时转送医院救治;

C 抢救、灭火是紧急抢险的重点工作,必须在严密监测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D 按火灾类型,采取不同方式进行灭火。

E 考虑环境保护因素;

F 注意当现场异味为液化气等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警报器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电火花引爆易燃气体。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保障组负责组织项目部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管理和应急处置时的调配。

7.2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确定应急物资、设备机具、防护用品的品种、规格和标准,报送需求计划,由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根据物资、装备类别报送项目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保障组,保障组对需求计划再进行审核并组织实施,确保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及时供应、补充和更新。

7.3 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项目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对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

专项应急预案4

一、突发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全公司突发火灾事故紧急处理工作,形成领导一元化、指挥智能化、决策科学化、保障统筹化、防范系统化的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综合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迅速有效地预防和扑救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柳林县金马运业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下的专项预案,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火灾事故的处置。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县政府以及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以人为本,救人第一。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3)规范程序,协同应对。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加强以条线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协1调制度,形成好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预防工作与应急救援相结合。加强火灾预防,抓好队伍、装备建设以及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体系

2.1应急反应组织体系

2.1.1指挥机构

公司设立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小组(以下简称公司应急指挥小组),统一负责全公司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1.2办事机构

公司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

2.2应急反应工作职责

2.2.1公司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组织制定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预防突发火灾事故的重大决策,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研究确定火灾扑救方案,调用各种火灾扑救物资和交通工具;完成上级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研究协调解决有关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其它重要问题。

2.2.2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和处理公司应急指挥小组日常工作,落实预案执行情况;组织公司各科室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的科学研究、预案演习、宣传培2训;向有关部门传达公司应急指挥小组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负责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公司应急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2.3应急工作小组

当发生突发火灾事故后,公司立即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先期的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并随时接受县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指令,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小组,其组成及职责如下:

(1)交通保障组。公司安全科负责维护事故现场交通秩序,保障执行任务的各种车辆畅通无阻。

(2)现场抢险组。由公司总经理牵头,公司应急队伍参加。负责迅速抢救事故现场的群众和财产;组织应急队伍、抢险机械配合消防部门现场抢险救人、消除危险源、控制事态发展、现场灭火;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灾场外围群众、居民的疏散,保障事发地周边地区公共安全。

(3)医疗救助组。公司财务科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治、运送工作。

(4)后勤保障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应急工作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3.预警与预防机制

3.1监测公司要建立健全可能造成突发火灾事故的排查治理,密切注意消防安全有关的信息,加强对消防安全隐患的监控和整改。

3.2预警预防工作

公司要完善预警预防机制,建立预警预防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将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重大隐患或已发生火灾事故可能引发重大损失等重要信息,及时如实进行通报,必要时由公司迅速报告上一级有关部门。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突发火灾事故信息的责任主体。

当突发火灾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以最快时间口头向公司总经理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同时事故发生初期,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警(火警:119、急救:120)和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利用灭火设施和灭火器材采取先期灭火和应急自救措施。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救援,全力控制现场事态,抢救人员和财产,控制事故蔓延,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信息收集和报送应做到及时、客观、全面和准确。

4.2应急响应程序

(1)公司总经理接报突发火灾事故信息后,正确认定后启动相应预案。迅速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立即向县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报告。如发生较大突发火灾事故的,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可请求县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启动县级应急预案,给予指导和应急力量、装备、技术支援,开展联合救援和处置。

(2)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到达事发现场后,立即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勘查事故现场;组织力量开展救援、抢险和清理工作;根据需要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现场周边群众疏散;及时向县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上报实时情况。

(3)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核定事故损失,开展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

5.应急处置

5.1应急措施

(1)及时进行火情勘查。主要查明火场上有无危险危险及易燃物。

(2)救援与自救。火灾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和产物,在一定范围内会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在实施救援时要使用必需的装备进行自我保护,并迅速疏散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等待消防部门的救援。

(3)正确选用灭火剂。根据燃烧物质的性质,正确选用灭火剂,防止因灭火剂使用不当扩大火情。

5.2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经公司应急指挥小组确认已消除相关危险因素,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突发火灾事故发生后,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清火灾原因,评估火灾损失,核实伤亡数目,撰写并提交火灾原因调查报告。要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人员安置、死者家属的接待安抚和善后工作。做好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投保单位会同保险公司核定事故损失,做好理赔工作。

6.2调查分析

事故处置工作结束后,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应视情况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全面的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提出进一步完善预案、改进工作的意见。

7.应急保障

7.1应急队伍保障

公司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机制,提高装备水平。

7.2应急资金保障

公司应当依法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加大安全资金投入,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测预警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用于应急救援、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7.3应急装备保障

公司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建立必要的救援物资储备。同时要掌握本单位救援装备及物质储备情况,整合救援装备资源。

7.4技术保障

公司应当科学制定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7.5通信与信息保障

公司应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制度,完善应急通信网络,确保通信畅通。

8.宣传、培训、演练和监督管理

8.1宣传、培训和演练

公司要大力宣传预防火灾事故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普及防范火灾事故和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提高公共应对能力和防范意识。

各部门要将突发火灾事故应急知识纳入到所有员工的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加强职工自救、互救和逃生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有关管理人员以及专业应急队伍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应当接受突发火灾事故应急知识的综合或专项培训。

各部门应当每年不定期开展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制定应急措施;演练结束后,认真总结,不断完善预案。

8.2责任与奖惩

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工作中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的,在突发火灾事故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附则

9.1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柳林县金马运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由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9.2实施时间

专项应急预案5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中学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应急预案。

为加强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我校结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xx]22号的要求,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要求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现将有关治理活动应急预案制定如下: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一把手

副组长:副校长

成 员:中层干部 班主任

二、主要领导职责:

一把手:负责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做总体安排。

副校长:负责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落实。

德育处:负责学校欺凌专项治理防治及根据上级要求部署具体工作。

班主任: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及学生反应的情况的落实。

中层、德育处职员:负责校园学生活动场所的早晨、中午、晚上安全及巡视工作,严禁闲杂人员进校园。

各班主任:负责具体向学生讲解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相关知识,并开展相关活动加大宣传和预防力度,负责每日班级安全情况,有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加强学生晨检,中午、晚上三个时间段的巡视及德育处职员的课间巡视落实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采取个人预防,学校预防,科技预防(学校有多个电子摄像)相结合的办法,沉着、科学、有效地防范和应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划方案《中学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应急预案》。

四、落实防范措施

1、班主任要了解班级实际情况,有问题及时进行有效干预。如需要协助要求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天值班的中层干部。

2、每天三位值班教师要按时按岗巡视校园,发现苗头,及时处理。

3、借助电子设备,加强对校园多角度的监控,确保校园无欺凌事件的发生。

4、通过升旗讲话,校会,班会,公安人员的相关教育等方法,消除个别学生侥幸心理,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5、学校密切关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及时加强宣传力度,通过教工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相关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学生预防的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消除恐慌心理。

6、校门口公告校园报警电话联系人:周洪亮 电话24720242 24373740转8039

五、紧急情况应急处理

当学校发现有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时,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立即向德育处报告,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并由德育处或值班中层负责对整个事件的应急处理。班主任做好相关情况的调查取证工作后及时通知家长,使其了解实际情况并协助进行教育。重大事件上报上级领导或行政部门。

专项应急预案6

应急预案的编制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基本的原则方针:

是制定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优先保护人和优先保护大多数人,优先保护贵重财产等原则和方针。

二、企业与项目的基本情况。

包括:

1.企业及工程项目基本情况简介:介绍项目的工程概况和施工特点和内容;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地形特点,工地外围的环境、居民、交通和安全注意事项等:气象状况等。

2.施工现场的临时医务室或保健医药设施及场外医疗机构。要说明医务人员名单,联系电话,有哪些常用医药和抢救设施,附近医疗机构的情况介绍,位置,距离,联系电话等。

3.工地现场内外的消防、救助设施及人员状况。介绍工地消防机构和成员,成立义务消防队,有哪些消防、救助设施及其分布,消防通道等情况。

4.附施工消防平面布置图(如各楼层不一样,还应分层绘制),画出消防栓、灭火器的设置位置,易燃易爆的位置,消防紧急通道,疏散路线等。

三、可能发生事故的确定及其影响。

根据施工特点和任务,分析本工程可能发生较大的事故和发生位置、影响范围等。如列出工程中常见的事故:建筑质量安全事故、施工毗邻建筑坍塌事故、土方坍塌事故、气体中毒事故、架体倒塌事故、高空坠落事故、掉物伤心事故、触电事故等;对于土方坍塌、气体中毒事故等应分析和预知其可能对周围的不利影响和严重程度。

四、应急机构组成后,应明确责任和分工。

1.包括指挥机构和救援队伍的组成,具体指挥机构组成可列附表说明。企业或工程项目部应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企业经理或项目经理、有关副经理及生产、安全、设备、保卫等负责人组成,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或小组(可设在施工质安部),日常工作由质安部兼管负责。发生重大事故时,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所在单位按职务排序递补。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单位经理为总指挥,有关副经理为副总指挥,负责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提醒注意的是:救援队伍必须是经培训合格的人员组成。

2.职责:如写明指挥领导小组(部)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或项目“预案”的指定和修订;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和实施求援行动;组织事故调查和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3.分工:写明各机构组成的分工情况。如,总指挥:组织指挥整个应争救援工作;安全负责人;负责事故的具体处置情况;后勤负责人;负责应急人员、受伤人员的.生活必须品的供应工作。

五、报警与通讯方式。

写出各救援电话及有关部门、人员的联络电话或方式。如写出:消防报警公安:110,医疗:120,交通、省市县建设局、安监局电话、工地应急机构办公室、可提供救援协助临近单位电话等。

六、事故应急救援步骤。

1.写明应急程序:如重大事故。首先发现紧急大声呼救条件许可紧急施救报告联络有关人员(紧急时立刻报警、打救助电话)成立指挥部(组)必要时向社会发出救援请求实施应急救援、上报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等善后处理;一般伤害事故。首先发现者紧急大声呼救条件许可紧急施救报告联络有关人员实施应急救援、保护事故现场等事故调查处理。

2.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可根据工程项目可能发生的事故列表写出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现场救援措施等。

七、相关规定与要求。

要写明有关的纪律,救援训练、学习等各种制度和要求。

建筑施工是属于高危险的工作,事故的发生无法完全避免。因此大家必须重视和认真编制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突发事故处理,提高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减少施工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专项应急预案7

当煤矿发生顶板事故后,为及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制定实施救援措施,并付诸实施,全力以赴进行抢救,使灾害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1.1 危险源危害评估

a、四层煤的掘进工作面,厚煤层遇有地质构造时易发生片帮、冒顶。

b、六层煤的掘进工作面,该层煤的伪顶容易冒落,直接顶常出现较大的节理。

c、146掘进工作面由于在两条断层附近,受构造影响极易出现冒顶现象。

d、五、六层煤回采工作面采用短壁式回采,由于煤层薄而且不稳定,有时会出现大面积冒顶现象。

e、四层煤回采工作面,因为采用老式回采,回采时压力会集中在回采巷道的老塘口附近,回采塘口易发生冒顶事故。

f、128—180石门掘进工作面,此工作面为穿层掘进,遇煤层及遇构造时易发生冒顶事故。

g、老巷道进行维修时,由于顶板破碎,易发生冒顶事故。

h、巷道开口时,容易发生冒顶事故。

1.2 顶板事故危险性分析及事故类型

a、顶板事故危险性分析:顶板事故常发生在井下的采掘生产过程中,顶板意外冒顶、片帮、煤炮、冲击地压、顶板掉矸而造成人员伤亡,设备埋压损坏,生产中止等事故。顶板事故有突发性、灾难性和破坏性,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如措施不当还有继发性。

b、顶板事故分类:顶板事故按冒顶范围可将顶板事故分为局部冒顶和大型冒顶两类;按冒顶事故发生的力学原因进行分类,可将冒顶事故分为压垮型冒顶、推垮型冒顶和漏垮型冒顶三类。

1.3 冒顶事故常发生的区域和地点

a、局部冒顶常发生在采煤工作面靠近煤壁附近,要工作面两端以及放顶线附近,掘进工作面的迎头,以及巷道维修过程中。从顶板事故发生的地点来看,局部冒顶可分成:靠近煤壁附近的局部冒顶、工作面两端的局部冒顶、放顶线附近的局部冒顶、地质破坏带附近的局部冒顶、掘进工作面迎头的局部冒顶、巷道维修过程中的局部冒顶。

b、大型冒顶事故常中发生在采煤工作面,其包括老顶来压时的压垮型冒顶、厚层难冒顶板大面积冒顶、直接顶导致的压垮型冒顶、大面积漏垮型冒顶、复合顶板推垮型冒顶、金属网下推垮型冒顶、大块游离顶板旋转推垮型冒顶、采空区冒矸冲入工作面的推垮型冒顶及冲击推垮型冒顶等,巷道掘进与维修过程中大型顶板事故多发生在局部冒顶附近及地质破碎带附近。

1.4 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

a、局部冒顶有时仅在3-5架支架范围内,伤亡人数1-2人,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局部冒顶事故的次数远远大于大型冒顶事故,约占冒顶事故的70%左右,总的危害比较大。

b、大冒顶事故冒顶范围较大,伤亡人数多在3人以上。

c、无论是局部冒顶还是大型冒顶,事故发生后,一般都会推倒支架,埋压设备,造成停电、停风,给安全生产管理带来困难,对安全生产不利。

d、如果是地质构造造成的冒顶事故,不仅给生产带来麻烦,而且有时会引发透水事故。

e、在有瓦斯涌出区附近发生的顶板事故将伴有瓦斯的突然涌出,易造成瓦斯事故。

f、如果是采掘工作面发生顶板事故,一旦有人员被堵、被埋,会造成人员的伤亡。

2. 现场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快速反应原则

采掘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后,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打电话(6233)报告矿调度室人员,然后报告本单位领导,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抢救。

2.2 科学施救原则

处理冒顶事故的主要任务是,抢救遇险人员及恢复通风等。

a、探明冒顶区范围和被埋、压、堵截的人数及可能所在的位置,并分析抢救,处理条件,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不停的抢救方法。

b、迅速恢复冒顶区德正常通风,如一时不能回复,则必须利用压风管、水管或打钻向埋压或截堵人员共给新鲜空气。

c、采掘工作面必须由外向里进行支护处理,维修巷道发生冒顶事故时,可从冒顶两端同时进行支护处理。处理冒顶时首先清理出抢救人员的通道和退路。

d、对于极难处理的冒顶事故区由矿领导下达处理决策,必要时可以向遇险人员处开掘专用小巷道。

e、早抢救处理中必须有专人检查和监视冒顶区级周围的顶板情况,加强支护,防止发生二次冒顶,并且注意检查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情况。

3. 应急救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矿成立顶板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总 指 挥:王玉和

副总指挥:张杰、李永利、周福田、王亚忠、任永海

成 员:王国民、李云旺、刘长友、彭艳丰、张铁、赵文和

指挥下设7个小组,分别是:抢险救援组、技术专家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检查组、治安保卫组、善后处理组。指挥所设在矿调度室。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A、指挥部职责

a、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及时向河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冀东分局和承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事故及抢险救援计划进展情况。

b、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计划,力争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c、根据事故发生的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计划,并对工作中发生的争议果断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d、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的发生的变化和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e、根据事故灾害情况,内部救援不足及时联系兴隆县矿务局地方矿山救护队及承德第六医院或兴隆县医院的医疗救护队协助救援计划。

f、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保证救援所需。

g、做好稳定社会工作和伤亡人员善后工作。

h、负责事故调查处理或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B、相关组织职责。

抢险组:以矿山救护为主,负责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专家组:负责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的方案制定和技术指导工作。

医疗组:负责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救援物资的供应及后勤保障工作。

监督检查组:负责对抢险工作的安全监督和对入井人员实施有效的控制。

治安保卫组:负责事故井口及矿井内治安保卫工作。

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C、相关人员职责:

矿长:是处理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狂总工程师、矿务局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事故处理的工作计划

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的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及事故的工作计划。

各个有关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工作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人员待命,及时调集抢险所需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数,签发抢救事故及入井特别许可证。

矿副总工程师: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

矿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具体行动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工作计划所定的.任务,完成对遇险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如果与矿务局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矿山联合救护作战部,由矿务局救护队队长担任指挥工作,协调作战行动。

安全科科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工作计划,以及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抢险救援工作的安全及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按照矿长的命令负责通风工作,注视主要巷道风机的工作情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

生产科科长:按照矿长的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事故的处理。

采掘队队长、班组长:负责查对事故工作面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的组织起来,积极展开抢险救援工作,将现场事故的性质和发生事故的原因详细的报告矿调度室及矿值班领导,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事故处理任务。

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性质,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山救护队、矿长、总工程师、矿调度室以及其他有关领导和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通知并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尚在井下的抢险救援人数。

供应科科长: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险救援物资材料,并根据矿长的指令运送到指定地点。

机运队队长:根据矿长命令,负责保障工作面事故地点的通风机的正常运转,掌握井下停、送电工作,及时抢修和安装机电设备,负责将遇险人员及时运送井上,保证抢险救援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抢险救援工作的需要,完成其他有关任务。

地测科科长: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资料,并根据矿长明亮完成抢险救援工作所需要的测量工作。

考勤和矿灯、自救器发放负责人:应根据入井人员的挂牌和领取矿灯、自救器的牌号查清事故发生时井下的工作人员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给调度室。

医院院长: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当医疗救治资源不足时,及时向总指挥申请外援。

后勤负责人:保证对遇险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以及其他生活事宜.

经警队长:负责事故抢险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井内正常秩序,不许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及预防措施

A、培训教育职工熟知顶板事故发生前的征兆

a、局部冒顶的征兆

顶板发出响声、岩层下沉断裂,顶板压力急剧增大时,木支架会发出劈裂声。紧接着出现折梁、断柱现象,底板软时,柱子发生钻底现象,有时出能听到采空区内顶板发生断裂而发出的闷雷声。

顶板掉碴。顶板破裂严重时,折梁断柱就要增加,并出现顶板掉碴。掉碴越多,说明顶板压力越大。

煤质变酥,煤壁片帮增多,范围增大,工作面钻眼省力,甚至夹钻杆。

顶板出现裂缝,裂缝张开,裂缝增多。

顶板出现离层。“敲帮问顶”时,顶板发出“空空”的响声,说明上下岩层已经离层。

顶板发生漏顶现象,破碎的伪顶或直接顶有时会因背顶不严和支架不牢出现漏顶现象,造成棚顶托空,支架木公动,支护强度降低而造成冒顶。

瓦斯涌出异常,在含瓦斯煤层中,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大。

顶板淋水增大。

b、大冒顶发生的征兆

顶板征兆

顶板连接发出断裂声,声音的频率和响声增大。这是由于直接顶和基本顶产生离层,或顶板切断而发出的声音,有时采空区内发出像闷雷样的声音,这是基本顶和上方岩层产生离层或断裂的声音;顶板岩层破碎掉碴,而且掉碴逐渐增多,顶板的裂缝增加或裂缝张开,并产生大量的下沉,下沉的速度增大;底板出现底鼓或裂缝。

煤壁征兆

由于冒顶前压力增大,煤壁出现明显的受压和片帮现象。煤壁受压后,炮质变酥、片帮增多,使用煤电钻打眼时,钻眼省力,有时甚至夹钻杆。

支架的征兆

使用木支架时,支架被大量的压坏或折断,并发出响声,肉眼可随时发现支架的变化。

瓦斯、淋水

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加;有淋水的顶板,淋水量增加。

B、强化现场管理加强现场巡回安全检查工作

对于采掘工作在面的主要危险源就顶板和煤帮,为防止事故的发生在生产过程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每个工作面设有专(兼)职安全员。工作面每班开之前,首先由班组长、安全员对工作面的顶、帮及支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工作面放炮前、放炮后必须进行检查,班中由班组长、安全员进行循回检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隐患、及时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之中。

4.1.2 冒顶事故的预防措施

A、工作面局部冒顶的综合预防措施。

a、工作面支架方式要与顶板岩性相适应。

b、采取措施预防防爆破造成冒顶。

根据顶板条件选择炮眼布置、角度、装药量、一次爆破量,防止爆破崩倒支架,形成过大的空顶面积和控顶距。

c、工作面落煤后及时支护。

d、工作面的上、下出口要有特种支架。

e、采取正确的回柱方法,防止顶板压力集中在局部支柱上,造成局部顶板破碎及回住困难,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f、严格执行各项顶板管理制度,如“敲帮问顶”制度、支架验收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顶板分析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g、保证工作面的正规循环作业,加快推进速度。

B、工作面大冒顶的预防措施

预防采煤工作面大冒顶,除采取预防局部冒顶时提到的预防措施外,还应按以下情况采取措施。

a、了解顶板活动规律,有条件时对工作面顶板进行矿压观测,对顶板来压进行预测预报。

b、对于坚硬顶板大面积悬顶,有大冒顶危险时,要采取顶板高压注水措施。

c、坚硬顶板要采取强制放顶。

d、提高支架的稳定性。

e、严格控制工作面采高。

f、工作面在开切眼初采时不要反向开采。

g、掘进上、下顺糟时不得破坏复合顶板。

h、重视初采初放,加强有效的安全措施。

i、对直接顶破碎的大倾角工作面,为防止出现大面积漏垮型冒顶,应采取的措施是,合理造用支架,保证支架有足够的初撑力和可缩量,顶板背严接实,严防爆破崩倒支架。

C、掘进工作面冒顶事故预防措施

a、根据掘进工作面的岩性,严格控制空顶距。当掘进工作面遇到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破坏带或层理、节理发育的煤、岩层时,棚子支护时应紧靠工作面迎头,并缩小棚距,还应采用拉条、撑木等打棚子连成一体,防止棚子被推垮,必要时还要打中柱;锚杆支护时应有特殊措施。

b、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顶帮活块必须排下,无法排下时应采取临时支撑措施,严禁空顶作业。

c、掘进工作面冒顶区及破碎带必须背严接实,必要时安挂金属网防止漏空。

d、掘进工作面炮眼布置及装药量必须与岩石性质,支架与掘进工作面距离相适应,以防止因爆破而崩倒棚子。

e、采用前探掩护式支架,使工人在顶板有防护的条件下出碴、支棚腿,以防冒顶伤人。

D、巷道开口处冒顶事故预防措施

a、巷道开口应避开后来巷道冒顶的范围。

b、开口处必须搭设双抬棚,必须在开口抬棚支设稳定,牢固后再拆除原巷道棚腿,不得过早拆除,切忌先拆棚腿后在架设开口抬棚。

c、注意选用抬棚材料的质量与规格,保证抬棚有足够的强度。

d、当开口处围岩及巷帮角被挤压坏时,应及时采取加强抬棚稳定性的措施。

E、支架支护巷道冒顶事故的预防措施

a、在可能的情况下,巷道应布置在稳定的岩层中,尽量避免采动的不利影响。

b、巷道支架应有足够的支护强度的抗衡围岩压力。

c、巷道支架所能承受的变形量,应与巷道使用期间围岩可能的变形量相适应。

d、尽可能做到支架与围岩共同承载,支架造型时,尽可能采用有初撑力支架;支架施工时要严格按工序质量要求进行,并特别注意顶与帮的背严实问题,杜绝空顶空帮现象。

e、凡因支护失效而空顶的地点,重新支护时应先护顶,再施工。

f、巷道更换支架时,必须先支新支架,再拆除旧支架。

g、在容易发生推垮型冒顶的巷道中要提高巷道支架的稳定性,可以在巷道的支架之间严格地用拉条、撑木连接固定,增加支架的稳定性,以防推倒。在倾斜巷道中架棚被推倒的可能性更大,所以支架间的拉条,撑木的强度,密度要适当加强。

h、在掘进工作面10米内、在断层破碎带附近10米内、巷道交岔点附近10米内、冒顶处附近10米内,都是容易发生冒顶事故的地点,巷道支护必须适当加强。

4.2、预警行动

a、采掘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后,现场的班组长立即打电话向矿调度室、采掘队长汇报,详细报告事故的发生地点、事故发生的时间、事故的危害程度。

b、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用电话通知跟班矿领导及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

c、跟班矿领导接到调度室事故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救援工作。

5. 信息报告程序

5.1 报告系统及程序

井下采掘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后,工作面的班组长→矿调度室、采掘队队长→跟班矿领导→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5.2 现场报警方式

现场报警方式为电话报警,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电话,每天要有专人维修、维护保持畅通。矿内部电话网与市话网联通。

5.3 矿应急救援有关部门人员24小时通讯联系方式(略)

6. 应急处置

6.1 应急响应及应急预案启动

当调度室收到井下发生重大顶板事故汇报后,调度值班的人员立即向总指挥汇报,请求指示。接总指挥启动应急预案的命令后,迅速电话通知指挥部成员及相关领导单位,指挥部成员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指挥部。

6.2应急启动程序

a、井下发生重大顶板事故时,现场负责人应当立即打电话(6233)向调度室汇报,详细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情况及遇险人员的情况。

b、矿调度室值班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要问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范围,现场状况及人员遇险伤亡情况,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c、矿调度室值班员将详细的汇报给矿长、总工程师、主管矿长、兴隆矿务局调度,通知指挥部成员限时到指挥部集合,按总指挥的命令启动顶板及事故紧急预案,迅速进行救援工作。

d、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人要服从指挥救援方案,抢救被困人员,同时按其职责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对事故的发生造成的后患进行积极排查处理。

e、抢险组、专家组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抢救被困人员。同时按其职责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对事故造成的后患进行积极的排查处理。

f、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及时到位并按期职责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及抢救工作。

g、当灾害不能有效控制、需要外援时,指挥部应迅速与兴隆矿务局取得联系。

6.3 处置措施

A、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采掘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后,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打电话(6233)报告矿调度室值班人员,然后报告本单位领导,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抢救。

B、处置冒顶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

a、处理冒顶事故的主要任务是:抢救遇险人员及恢复通风等。在其他救援队伍没赶到的情况下,现场作业人员首先要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展开自救互救。

b、探明冒顶区范围和被埋、压、堵截的人数及其所在的位置,并分析抢救处理条件,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采用不同抢救方法。

c、迅速恢复冒顶区的通风,如时不能恢复,则必须利用压风管、水管或打钻向被埋、压或堵截人员供给新鲜空气。

d、采煤工作面和巷道维修工作发生冒顶时可从两端开始向冒顶区进行支护处理,掘进工作面发生冒顶时必须由外向里进行支护处理。处理冒顶时首先清理出抢救人员的通道和退路。

e、对于极难处理的冒顶事故区,由现场总指挥下达处理决策,必要时可以向遇险人员处开掘专用小巷道。

f、在抢救遇险人员时,必须有专人检查和监视冒顶区及周围的顶板情况,加强支护,防止发生二次冒顶,并且注意检查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情况。

C、发生冒顶事故时的自救、互救

一旦发生冒顶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自救或互救。但现场营救时要注意:

a、当冒落的煤矸埋住、压住人时,不可惊慌,要在有经验的班长、组长或老工人的指挥下,严密监视冒落的顶板及两帮情况,先由外向里进行临时支护,打通安全退路,防止顶板继续冒落伤人,再组织人力迅速抢救被埋在煤、矸下的遇险者。

b、抢救时要仔细分析遇险者的位置和被压情况,尽量不要破坏冒落煤、矸的堆积状态,小心谨慎地把遇险者身上的煤、矸搬开,救出伤员。若矸石太大,应多人用撬杠、千斤顶等工具从四周将大矸石块抬起,用木柱支牢,再将伤员救出,千万不可盲目用镐刨、锤砸、掀滚、拉扯等方法,以免加重遇险者的伤势。

c、救出伤员后及时进行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救护措施,发生休克时要及时予以抢救,并迅速送往医院急救。

d、若跨面、冒顶将人员堵在独头巷内,被堵人员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混乱。要找安全地点 ,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自救。

e、若冒顶面积较大,处理时间较长,被堵人员要静卧休息,尽量减少氧气消耗,有压风管路时,可打开阀门,放气工人呼吸,要注意节约使用矿灯、食物和水。若冒落的煤和矸石量不太大,有可能打通出口时,应由有经验的老工人监视顶板,其他人员采取轮流攉扒的方法进行自救,并间断性的敲打金属物,向外发出求救信号。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各采掘工作面在日常的生产过程中,除正常生产施工所用材料外,还应储备不少于三天正常生产所用的圆木、半圆木、背帮背顶所用的板子、杂木及楔等材料,以备急用。备用材料应储存在采掘工作面附近易于搬运的地方。

专项应急预案8

1 事故风险分析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参见综合应急预案中《不连沟煤矿事故风险分类统计表》。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救援的义务。

2) 坚持专门机构与职工相结合的原则。救护队负责火灾现场的组织指挥和实施灭火救援,专职、义务消防队积极协同作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3)坚持平战结合的原则。依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坚持统一指挥的.原则。成立处置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调集多方人力和物资支援灭火。

5) 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当火场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首先抢救人员。

6) 坚持“积极抢救、保护财产”的原则。在实施灭火的同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财物,尽力减少火灾损失。

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3.2 不连沟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危险源的监控方式、方法

充分利用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安全监察部组织各专业科室对矿地面安全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充分利用烟雾感应报警、红外线报警、视频监控报警等多种手段进行监控。

4.2 预防措施

4.2.1 按照消防管理规定,安全监察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矿井地面的防火要害部位进行检查,区队每周一次检查,班组每日一次巡查,岗位每班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4.2.2 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转情况,按规定加注润滑油,避免摩擦过热引起火灾。

4.2.3 各要害防火部位按规定配足、配齐消防器材以及必要的监测监控设施,并保证合格有效、好用。

4.2.4 对要害防火部位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培训人员达到应知应会,岗位人员规范操作。

4.3 预警行动

调度室接到发生火灾事故的信息后,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或采取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4.3.1 预警条件

4.3.1 绝缘导线因使用时间较长,陈旧老化,绝缘强度减弱而漏电。

4.3.2 导线受潮、高温、腐蚀而降低绝缘强度被击穿漏电。

4.3.3 在安装或检修过程中,不慎损伤导线绝缘层。

4.3.4 用电设备的对地绝缘损坏。

4.3.5 起火点处有被点燃的可燃物等。

5 信息报告程序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 应急处置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1 处置措施

6.1.1 总指挥有权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决定以下事项;

1)使用各种水源;

2)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烟点;

3)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限制;

4)利用临近建筑物的有关设施;

5)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破损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

6)调动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协助灭火;

6.2.2 矿办公楼、库房、职工宿舍人员集中场所等地点发生火灾时,各兼职、非兼职消防队队员按《现场处置方案》展开救灾。

6.2.3 现场人员利用现场配备的灭火器材灭火、控制火势扩大。

6.2.4 矿救护队接到灭火命令后立即组织救护队员赶赴火场参加救援。

6.2.5 指挥部成员立即赶到矿调度室集合,由调度室通知各区队义务消防人员,根据火灾情况,组织灭火,防止火势蔓延,并通知公安消防队参加灭火工作。

6.2.6 机电管理部、机电队、机运队、公司后勤部加强协作,保证正常供水供电,确保灭火工作顺利进行。

6.2.7 现场指挥人员可根据现场情况,在各岗点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灭火抢险,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6.2.8 火灾扑灭后,救护队及有关单位,配合消防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调查起火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事故责任。

6.2.9 排除险源。

参战单位和消防救护人员进入抢险救灾现场,首先要断掉现场的电源清除一切危险隐患及危险源,防止自身不必要的伤亡。

6.2.10 救人为先。

消防救护人员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装备和器材迅速抢救火场受伤和被围困人员,并将伤员转交给现场的其它保障或医疗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6.2.11 先控后灭。

灭火扑救的专业组织和人员要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按照灭火预案、程序,采取先控制后扑灭的方法,利用各种专业器材、装备和器材扑灭火灾,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6.2.12 财产转移

为防止物资财产损失,在灭火的同时要做好财产物资的转移,对贵重物资财产要做好登记和移交手续。

6.2.13救援保障

各协作单位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确保第一线的专职消防人员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7 应急保障

消防水源、干粉灭火器、个人防护器材、破拆工具等。

专项应急预案9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充分做好我市城乡区域内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和应对我市可能发生的严重水质污染或其它重大安全事故造成的突发性供水安全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确保我市供水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减少事故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市范围内的供水实际,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无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无锡市关于开展治理太湖保护水源“6699”行动的决定》、《无锡市环保优先八大行动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无锡市所属各市(县)、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及市境外波及影响到我市的突发性供水危机事件所造成的大范围或者长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情况。

造成我市突发性供水危机事件的主要影响因素有:

(1)太湖、长江、横山水库等主要水源地水质遭受生物、化学、毒理、放射性物质等严重污染的;

(2)我市各自来水制水企业供配电系统因故瘫痪或发生爆炸、火灾的;

(3)我市因地震、地质塌陷、洪涝、台风、雷电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生产设施设备严重毁损的;

(4)因战争、投毒、有意破坏或恐怖活动造成制水、供水设施严重损毁的;

(5)水源地水源严重不足或枯竭的;

(6)水厂输水母管、供水干管爆管、断裂或氯气钢瓶发生爆炸、严重泄漏的。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水源地的监测、监控和管理,建立供水危机事件防范体系,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供水危机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供水安全。

(2)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提高反应应对能力。针对不同供水危机事件和级别,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职能作用,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使供水事故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平战结合,科学处置。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发挥专业人员作用,完善行业安全监控体系。加以应急演练,增强政府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故的综合素质。

2 事件分级

受上述突发性供水危机事件的主要因素影响造成停水事件或可预见性的停水危机,根据事件所造成的后果(影响)严重性和危急程度,现将供水危机事件分为四个级别: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预警颜色分别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I级是指:

已经发生下列情况:

(1)当城市供水企业的生产或供水能力严重下降,造成无锡市七区80%以上或所辖江阴市、宜兴市90%以上的用户无压、无水,且在12小时内无法恢复时;

(2)当无锡七区50%以上或江阴市、宜兴市80%以上出厂水水质无法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毒理学、微生物学、化学或放射性等指标严重超标,且12小时内无法达标时;

(3)当因水体内毒素或供水生产设施设备发生严重事故,造成死亡5人以上或中毒、受伤50人以上人时。

将要发生下列情况:

(1)因水源水位急剧严重下降或面临水源枯竭时;

(2)因发生大面积生物灾害已经威胁到水源地绝大

部分水体卫生安全时;

(3)因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严重工业或交通事故,

危险化学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已可预知将造成主要水源地水源严重污染,必须提前关闭主要或大部分取水口时。

Ⅱ级是指:

已经发生下列情况:

(1)当城市供水企业的生产或供水能力大幅度下降,造成无锡市七城区50%—80%或所辖江阴市、宜兴市80%—90%的用户无压、无水,且12小时内无法恢复时;

(2)当无锡七区30%—50%或江阴市、宜兴市50%—80%出厂水水质无法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一般化学、微生物学等指标超标。且在12小时内不可能恢复时。

(3)当因水体内毒素或供水生产设施设备发生严重事故,造成死亡3—5人,或中毒、受伤30—49人时。

将要发生下列情况:

(1)因水源水位下降严重,将严重影响取水口取水量时;

(2)因发生大面积生物灾害,逐渐威胁主要水源水体卫生安全时;

(3)因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严重工业或交通事故,

危险化学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已可预知会造成重要水源地水源严重污染,必须提前关闭重要取水口时。

III级是指:

已经发生下列情况:

(1)当城市供水企业的生产或供水能力明显下降,造成七区20%—50%或所辖江阴市、宜兴市30%—80%的用户无压、无水,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2)当生活饮用水水质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等部分指标超标,影响到无锡七区10%—30或江阴市、宜兴市30%—50%居民不能正常使用,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3)当因水体内毒素或供水生产设施设备发生严重事故,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5人、中毒30人以下时。

将要发生下列情况:

(1)因水源地水位下降或不足,将影响取水口正常取水时;

(2)因生物灾害威胁部分水源地水体卫生安全时;

(3)因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等工业或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将会造成水源地部分水源污染,需要关闭部分取水口时。

Ⅳ级是指:

已经发生下列情况:

(1)当制水或供水能力减少,造成局部片区无压、无水,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2)当水厂生产工艺流程中发生故障或受相关因素影响,使生活饮用水水质的4项常规检测指标超标,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3)当供水主要管道发生爆管、断裂,24小时内无法修复时;

(4)当制水机械设备或停电事故造成个别水厂停产,局部片区停水,且24小时内无法恢复时。

将要发生下列情况:

因生物灾害或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严重事件(故)造成生活饮用水源地局部污染或可预知造成局部污染,或造成有人轻微中毒,需要关闭个别次要取水口时。

3 组织体系

3.1 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

市政府成立“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为我市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处理的综合指挥机构,负责全市城乡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和指挥。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市长担任副组长。成员主要有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应急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贸委、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财政局、水利局、环保局、科技局、市政公用局、民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房管局、农林局、气象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市政公用产业集团等部门和两市七区等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供水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城市供水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部署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组织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指导和协调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工作,研究决定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组织指挥重大突发供水危机事件违法案件的查处。向、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供水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3.2 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委宣传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经贸委、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财政局、水利局、环保局、科技局、市政公用局、民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房管局、农林局、气象局、工商局、物价局、质监局、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分管领导和市水务集团主要领导为办公室成员。

办公室设在市政公用事业局。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平时指导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市水务集团和自来水总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做好日常应急应对工作。负责落实市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指令,制定和修订应急响应方案;建立相关的专家库;组织应急人员培训和演练;收集相关信息,开通市政热线,全日制受理和收集有关供水危机事件信息并及时上报;向市政府报告供水应急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各供水企业和水质检测部门建立先行应急行动组,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供水危机事件;根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指示,协调各部门和兄弟城市,组织供水专家赴事故发生地协助当地供水应急工作。

发生供水危机事件时,负责甄别供水危机事件级别,提出实施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级预警发布的建议,决定一般预警发布和启动相应供水应急方案。市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成立后,担负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职能,分工组织供水水质、水量的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事件的原因、发展趋势及影响程度等进行评估,为市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抢险方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进行协调处理。

3.3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1)现场指挥机构的组成

供水危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是事件发生后成立的临时机构,根据事件级别的大小分别由不同级别的政府或其行政主管部门临时组建,事毕后即行解散。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供水危机事件时,市政府或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决定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发生较大和一般供水危机事件时,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成立现场指挥部;次生、衍生性事件,由法律规定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牵头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

Ⅰ级、Ⅱ级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组成

指挥长:市长

副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根据突发供水危机事件性质,分别由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发改委、经贸委、水利局、市政公用局、环保局、卫生局、公安局、建设局、市委宣传部和市政公用产业集团以及所在地区市(县)、区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组成。各部门职责分别见第 3.4节。

Ⅲ级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政公用局局长

成员:根据突发供水危机事件性质及发生地,分别由市政公用局、建设局、水利局、环保局和所在地区(市)县、区分管领导和市水务集团、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组成。各部门职责分别见第3.4节。

Ⅳ级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组成:

指挥长: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

副指挥长:市政公用事业局分管局长、市水务集团总经理、事件发生所在市(县)、区分管领导。

成员:事件发生所在市(县)、区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主要影响供水企业负责人等组成。各部门职责分别见第3.4节。

(2)现场指挥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① 贯彻应急工作方针,根据市政府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② 领导和协调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工作,部署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③ 及时了解掌握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向省以上政府或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

④ 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⑤ 负责全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传递、通报;

⑥ 组织协调各应急小组按照抢险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⑦ 负责紧急调用各类应急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处理后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⑧ 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⑨ 当发现事故可能导致重大溢出或产生环境污染危害,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或可承担任务的机构进行检测调查;当确定已发生二次危害,立即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⑩ 研究决定其他有关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的重要事项。

3.4 现场处置工作小组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或现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类别和需要,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具体分工负责供水、送水、调水、监测、救护、打捞、抢修、监察、接待、信息报送、安全保卫、新闻发布、后勤保障等事宜。各职能工作小组牵头单位及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1)供水组

由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任组长,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市水务集团和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任副组长,市水利局、卫生局、房管局、事故发生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市政公用局和市政公用产业集团:负责紧急制定或调整自来水供应应急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落实自来水供应水源,根据供水管网布局,合理调配供水管网压力;在生活饮用水源地无法取水的情况下,及时报请市政府批准,启动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

市水利局:负责制定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取用井水单位的自备水源开足设备,保证供水。

市卫生局:负责监测入户自来水或井水水质是否达到卫生标准。

市房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各房产管理单位管理的城市小区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清洗和完善工作,保证自来水在小区内能够正常入户。

各市(县)区政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自来水供水应急工作和紧急启用地下水工作。

当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自来水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实施方案》(见附件1)执行。当需要启用地下水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见附件7)执行。

(2)送水组

由市市政产业集团总经理任组长,市公安交巡警支队支队长、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和市水务集团总经理任副组长,市交通局、园林局、水利局、教育局、民政局、团市委、事故发生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市政产业集团和水务集团:负责紧急实施或调整应急送水、集中供水方案,调集应急送水车辆,分工将自来水送达各无水小区适当地点,及时向无水小区居民发出通告。

市交通局:负责社会专用送水车辆的征调、运输等车辆保障工作。

市水利局:当需要取用地下水时,负责地下水取水点定位与协调等技术指导工作。

市公安交巡警支队:为应急供水车辆提供线路保障。

市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负责启用本单位专用和特种运水车辆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取水、送水和放水。

市教育局:负责供水危机发生期间动员学校和学生采取积极措施,为学校解决接水、运水、送水问题,保证学生饮水安全和学校稳定,并动员学生为社会接用水提供帮助。

团市委:动员和号召广大青年、团员为社会搞好接水、运水和送水服务工作,为社区孤寡老人和贫困户提供义工服务。

市民政局: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和困难家庭饮用水提供。

事故发生市(县)区及街道办事处:负责帮助落实送水和集中接水地点,组织用水发放,维护好现场秩序。

当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车辆送水方案》(见附件2)执行。

(3)调水组

由市水利局局长任组长,市环保局、气象局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水利局:负责控制入湖入江河道闸口,向市政府及时提出应急调水方案。市政府通过应急调水方案后,及时组织实施。

市环保局:负责监控调水水质,防止劣质水源进入饮用水水源地。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详尽、准确地提供危机期间的气象预报。适时实施人工增雨,增加地表水量。

当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江河紧急调水方案》(见附件3)执行。

(4)水源地保护组

由市环保局局长任组长,市经贸委分管主任为副组长,市农林局和水源地所在区政府、街道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对所有水源地保护区域的监测和保护,严密监控准保护区内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排放情况和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市经贸委:协助市环保局对所有水源地保护区内及其外围企业的排放情况进行检查,监控准保护区内工业废水的排放情况。

市农林局:协助市环保局监控准保护区内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突发污染事件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见附件4)执行。

(5)蓝藻打捞组

由市水利局局长任组长,市水利局、市农林局、环保局、无锡军分区、沿江湖河市(县)区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水利局:负责蓝藻的打捞工作。

市农林局:协助水利局做好蓝藻等水生植物的打捞和后期处理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对水体内水生植物密度的检查。

无锡军分区:负责协调驻锡部队组织人员对水生植物进行打捞支援。

沿江湖河市(县)区:负责蓝藻的打捞、运输、存放等项工作。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蓝藻紧急打捞方案》(见附件5)。

(6)应急卫生保障组

由市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各市(县)、区有关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卫生局:负责紧急救治受伤、中毒、染病的工作人员和因供水危机事件造成的生病群众;负责自来水管网水监测、传染病控制和其它卫生监测;必要时将伤病员送往其它医院做进一步治疗;同时负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各市(县)、区政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人员救治工作和卫生监测、疾病控制工作,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情况下医疗卫生保障方案》(见附件6)执行。

(7)水环境检测组

由市环保局局长任组长。市水利局、市政公用局、卫生局、科技局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环保局:负责江河湖水体水质监测,沿湖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检查。

市市政公用局:负责自来水水源厂上下游水质和制水厂出厂水水质状况的跟踪检测,严格控制自来水出厂指标。

市卫生局:负责市民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包括自来水管网水和饮用井水,严格控制饮用水卫生标准。

市水利局:密切监视入湖水流断面和各水质功能区断面的水质水量等水文情况,跟踪河流入湖水质达标情况。

市科技局:为各种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突发污染事件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见附件4)和有关方案中的检测条款执行。

(8)市场纯净水供应组

由市经贸委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市卫生局、公安局、质监局、工商局、交通局、物价局分管局长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经贸委:负责为市场调配纯净水(桶装、瓶装)。

市卫生局:负责市场出售纯净水的检测。

市公安局:负责根据需要发放供水车辆通行证,保障纯净水供应车辆的畅通无阻。

市质监局:负责对纯净水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质量。

市工商局:负责对纯净水供应市场的检查,保证良好的经营秩序。

市交通局:负责紧急情况下协调纯净水的运输。

市物价局:见本节第9条。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市场纯净水应急供应方案》(见附件8)执行。

(9)水价监管组

由市物价局局长任组长,市经贸委、无锡工商局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物价局:负责平抑供水危机事件期间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等市场饮用水价格,打击对供水危机期间有蓄意囤积、哄抬物价行为的商贩。

市经贸委:见本节第8条。

无锡工商局:负责检查经营市场售水单位和企业的合法性,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水价监管方案》(附件9)执行。

(10)社会稳定组

由市公安局局长任组长。

负责维护应急抢险事故现场秩序,疏导交通,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避免抢水斗殴事件的发生;打击阻挠供水应急抢险的违法犯罪活动,监督、维护事故发生地区的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确保供水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社会稳定方案》(附件10)执行。

(11)专家咨询组

由市公用事业局会市科技局建立供水危机专家咨询库(名单报市政府备案),专家库专家有国家、省和市三级部门及有关大学和科研单位专家组成,需要时由市公用事业局牵头随时向专家发出邀请。当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发生的等级需要迅速组成有关专家组成的临时专家咨询组。专家组由市科技局局长任组长,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科技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由各级卫生防疫、水质检验机构、环保、规划设计、大专院校等科研单位及城市供水、供电企业等有关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为小组成员。

专家咨询组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发展趋势、影响范围和程度;为应急决策者提供应急解决方案、建议等;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指挥部的指派,对事件发生地给予技术支援和支持等。

(12)公告、宣传、信息发布组

组长由参加应急处置的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

负责联系新闻媒体进行现场情况的报道,确保报道内容的客观、真实;授权向公众发布供水信息和有关通报;向省市领导提供有关的舆论信息。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方案》(见附件11)执行。

其它处置小组可根据事件发生情况随时成立。江阴市、宜兴市因有独立的供水体系,可在事件发生时参照上述组织方式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并参照相应分方案制定适合当地需要的处置方案和措施。

供水事故发生所在地的市(县)、区和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上级指挥部和各处置小组的工作。

3.5 市(县)政府组织机构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江阴市、宜兴市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分别组建相应的应急指挥和处置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领导和处置工作。

4 预警预防

4.1 信息监测与报告

4.1.1 信息预测预警

市有关部门、市(县)区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供水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可能导致发生供水事故的早期信息有:

(1)城市水源地周围水域发生蓝藻大面积爆发,水域或陆域发生重大有毒有害物泄漏、污染的;

(2)水源水位过低或枯竭,取水困难的;

(3)地震、塌陷、城市供电系统发生事故等,影响到水厂生产和安全的。

根据早期发现和监测到的信息,对可能引发供水事故的级别进行预警。预测和预警信息应该及时、准确地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各级供水事故应急处置日常工作机构。预测和预警信息应包括: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紧急程度、级别判定、发展态势以及应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4.1.2 信息报告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有突发性供水危机事件发生,都有及时上报的权利和责任;发生事件的单位,无论事件级别大小,都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接报后,应判定事件级别和类别,在2小时内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报告。

对事件紧急或可能发生重、特大供水危机事件的,可以立即越级向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应急办上报,但上报后应对当地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进行补报。

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时,各供水企业要立即如实向当地供水行业行政主管报告,先期处置过程要做好记录。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

如情况紧急,可采用先电话后书面的方式。

报告应涵盖下列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简要经过,初步判断事故原因;

(2)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用户(减压、无水)范围,伤亡人数,事件发展趋势;

(3)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及其他需上报的事项;

(5)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报告时间。

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2 预警级别的确定、转化与发布

4.2.1预警级别的确定

政府有关部门收到相关信息并证实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即将发生或已发生时,初步判断其级别与类别后,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进入预警状态。在此基础上,要迅速组织专家研究确定事件级别,有针对性的实施预案和措施。

4.2.2预警级别的转化

根据供水危机事件的发展变化和处置控制情况变化,应该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在红色(I级)、橙色(Ⅱ级)、黄色(Ⅲ级)和蓝色(Ⅳ级)之间转化,可以跳级进行。

4.2.3预警级别的发布

供水危机事件发生或将要发生时,根据事件性质和级别,要及时发布预警公告:

Ⅰ级(红色)预警。市报省批准,由市发布;

Ⅱ级(橙色)预警。市报省同意后,由市发布;

Ⅲ级(黄色)预警。由市确定发布;

Ⅳ级(蓝色)预警。由市市政公用局或事件发生地市(县)、区报市同意后发布。

4.3 预警预防措施

4.3.1预警措施

进入预警状态,相关市(县)、区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有关应急方案;

(2)发布相应预警公告;

(3)根据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级别与类别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机构;

(4)指令应急处置组织和应急救援队伍进入临战状态,供水监测机构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即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调集事件应急所需的专家人员及有关物资和设备等,确保应急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4.3.2预防措施

无锡市供水危机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协调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预防工作,市市政公用局、环保局按照部门职能协同有关部门分别对城市供水质量(水质、水压)和城市供水水源质量进行监管。

(1)加强对城市供水水质、原水水质及其生产设施设备的.检验与检测,建立城市供水质量监测信息网络共享体系,掌握水质动态。

(2)开展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假设和风险评估,完善各类专项应急方案,并组织演练。同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3)建立供水应急人才资料库和应急保障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

4.4 先期处置

供水事故发生后,市应急现场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在所在地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有关方案,迅速实施先期处置。坚持“早发现早处置、先发现先处置、边报告边处置”的原则,与事件抢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同时,迅速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原则

应急供水坚持“属地为主、重点保障”的原则。通过合理调度,尽可能保障所有用户有序用水。在无法保障全部用户用水时,要确保居民用户基本生活用水;重点保障饭店宾馆等服务业基本用水;重点保障学校、医院、部队等社会重点事业单位的食堂用水;重点保障城乡运行生命线企事业单位和重要外资企业的正常生产用水;优先保障市区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合理用水。

5.2 分级响应

Ⅰ级、Ⅱ级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或将要发生时,由市决定、市长签发,并报省批准或同意,向社会发出红色或橙色紧急预警信号,同时启动供水危机事件应急方案。并着手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按有关方案和相应级别措施迅速组织实施,同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程序报告或国家有关部门,必要时请求、兄弟城市、外地有关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军队紧急支援。

Ⅲ级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后,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市批准,向社会发出黄色预警信号,同时启动供水应急方案响应措施。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着手成立“供水危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按有关方案措施迅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程序报告市政府和“市应急指挥中心”。

Ⅳ级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后,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事件发生地市(县)、区决定并报请市批准,发出蓝色预警信号;重点供水企业及其行政主管部门亦可向事发地市(县)、区提出请求,由事发地市(县)、区或其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向市政府请示批准后,向所影响区域发出蓝色预警信号。同时启动供水应急方案响应措施。所在市(县)、区政府或其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着手成立“供水危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按有关方案措施迅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情况报市政府和“市应急办”。

5.3 响应程序

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后,应立即开展工作: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修改、调整抢险救援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3)组建调整各应急处置小组,进行人员责任分工,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关系、调度各方应急物资和资源等;

(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5)向有关方面报告和通报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决定紧急处置的供水危机其它重大、重要事项。

5.4 指挥协调

(1)现场指挥

现场指挥部指挥员根据事态发展变化需要,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听取专家等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展开指挥工作。指挥现场分工人员按预案和规程迅速展开;向有关人员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和要求;随时调用所需人员参与应急工作,使应急人员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同、有条不稳地展开行动。

(2)现场协调

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为救援队伍协调提供必要的装备、工具和设施,为救援人员协调提供安全保障;协调专家组迅速开展工作,向专家组及时通报应急状态和应急信息,特别是有关资料和技术参数,安排好专家的生活起居,维护好专家的身体健康,为专家迅速展开分析、研究和评估等项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及时听取专家对事件危害范围、发展趋势的预测和所提出的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积极协调专家参与供水水质情况、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和分析工作,使其更好地在制水工艺改进、水源地环境保护、跨流域调水、临时启用地下水等重大决策措施上提供技术支持,发挥参谋咨询作用。

(3)召开现场办公会

召开各种现场办公会现场解决问题,充分调动全市各部门和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现场应急指挥部提供支持,动员一切所需力量为应急处置工作服务。

5.5 紧急处置

5.5.1处置措施

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的情况较多,一般措施应有:

(1)当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自来水供给企业出现大面积停供、减供时,应立即启用《无锡市自来水供应应急实施方案》(见附件1),并在处置过程中根据具体发生的情况不断修正和改进处置措施。

(2)当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自来水供给企业、管网出现严重问题,无法保证自来水正常供应,且在8小时内无法恢复时,应立即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车辆送水方案》组织实施(见附件2)。

(3)当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自来水供水企业供电系统瘫痪,立即启动恢复电力供应应急方案,自来水电力系统恢复方案由市供电公司另行制定。

(4)当水源地水源出现严重污染,自来水制水企业取水受到严重威胁时,应立即启用《无锡市突发污染事件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见附件4),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水源地水质。

(5)当遇到枯水期,水源地取水口水位偏低,无法正常取水,或受污水团聚集长时间影响不能正常取水时,应视情启用《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江河调水方案》(见附件3),提高水源地水位,加快水源地水的流动,稀释和冲击污水团,缓解水源地水量和水质压力。

(6)当水源地遭受蓝藻等水生植物严重危害时,应按照《无锡市蓝藻紧急打捞方案》(附件5)组织打捞,清除蓝藻等有害水生植物。

(7)当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自来水供水企业无法提供足够供水或地表水水源不能正常取用,出现大面积停供、减供且判定短期内无法正常恢复时,应考虑启用地下水资源,即采取《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见附件7)。

(8)当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市场纯净水出现脱销,连带与水相关的食品、饮料、蔬果等生活用品的市场供应紧张,市场纯净水和应急所需器械、器材、物资的供应必须首先得到保障,必要时采取非常措施从外地或周边地区紧急调入。所在地区市(县)、区、街道等在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配合做好相关保供工作。具体应按照《无锡市市场纯净水应急供应方案》(见附件8)和《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水价监管方案》(附件9)实施。

(9)当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后,区域内出现或暴发传染性疾病,或部分市民因食用不洁自来水而出现不良身体反应,或氯气泄露引起市民中毒等,按照《突发供水危机应急卫生保障方案》(见附件6)紧急实施,卫生部门要加大抢救、卫生监测和监查力度,迅速查明卫生事件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救护。

(10)当因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并出现一定程度的市民恐慌时,指挥部应按照《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社会稳定方案》(见附件10)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以上措施可根据情况需要合并进行。

5.5.2应急监测

按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市政公用事业局、环保局、市卫生局都负有供水质量应急监测责任,分别对自来水出厂水、水源地保护水和自来水管网水进行不间断的监测。Ⅰ级和Ⅱ级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后,在全市各网点的监测都不少于每2小时取样化验一次,以保证水源地溶解氧、氨、氮和COD指标以及自来水各饮用指标每2小时报告一次。有关技术负责人和指挥部领导也要不间断的深入水厂、水源面亲自查看,实施不间断的跟踪采样、分析,及时掌握监测结果,并对事态危害的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及时做出分析判断和预测,不断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5.5.3应急监察

市市政公用局监察机构组成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监察组,负责III级以下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的监察工作。市纪委、监察局在I级和II事件发生时组成监察组,负责重大和特别重大供水危机事件发生时的监察工作。事件发生地的供水主管部门监察室配合应急监察组工作。应急监察组在接到监察任务后,立即赶赴事发现场,了解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已造成的后果、危害程度、发展趋势等;监督、协助指导现场的处置工作,协助做好人员的撤离和防护工作;对事件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做好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5.6 应急安全与防护

(1)现场处置人员的安全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事件的特点(如氯气泄漏、水上作业等),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的规定。现场监测、监察和处置人员根据需要配备防毒面具或自救器材等,在正确、完全配戴好防护用具后,方可进入事件现场,以确保自身安全。

(2)受影响群众的安全

根据供水危机事件的性质(如氯气泄漏、水质事故),指挥部通过媒介等宣传渠道,向群众宣传防护措施;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向和方式,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群众进行安全疏散;根据需要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和为群众提供食物等。

5.7 应急支援

当供水危机事件不断扩大和复杂化,且连续发生次生、衍生事故,并有进一步发展的危险,我市处置遇到较大困难时,要及时向中央、省委和、兄弟城市、有关科研单位和有相关性的大中型企业发出求援信息,必要时可通过国家和外事机构向国际友好城市和单位及个人发出求援信息,以争取国际支援。

5.8 信息发布

为了保障信息的准确无误,无锡市供水事故有关重要信息的发布必须经市政府认定,由市政府相关机构对外发布,以满足居民知情权。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供水企业及其它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恶意和不负责任的传播与供水事故有关的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和预警号令,随着事态的发展和处置进程的展开,逐步发布真实信息和预警转换号令,及时解除群众的思想疑虑,防止各种谣言的传播。

5.9 应急结束

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立即恢复正常供水。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同时撤销。预警号令发布机构根据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应急情况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向社会宣布解除号令,应急状态终止。

6 后期处理

6.1 善后处置

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地的应会同市有关部门,积极稳妥、认真细致地做好危机过后的有关工作,弥补损失,消除影响,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进一步落实应急防范措施。

6.2 费用清算

对供水行业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危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对危机发生地居民群众的经济损失,应根据有关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补偿。市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6.3 综合评估

市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事发地区,对供水危机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综合评估,并向市政府做出报告。综合评估报告应根据事件等级,应分别在应急终止后的30天、20天、10天和5天内完成。

综合评估报告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1)整理和审查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

(2)分析、评估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3)分析、评估采取的主要应急措施及其有效性;

(4)事件结论、主要经验教训,事件责任人及其处理意见,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5)从城市供水系统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等。

6.4 事件总结

综合评估结束后,市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事发地区全面总结应急处置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政府。

7 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总体预案,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子方案做好供水危机的应对工作。要调动各方力量,统筹安排,采取切实有效保障措施,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7.1 队伍保障

各应急处置机构都要建立自己的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和供给保障队伍,根据事件发生的级别和工作实际随时调用。

(1)工程抢险专业队伍:由城市供水、供电行业相关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应急保障和支援队伍:由各应急职能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及社会半专业性力量组成,平时要做好一定的计划准备,必要时也可以临时从社会征集。

(3)应急管理力量:由各级供水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并与水利、环保、农林等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协调和组织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力量对供水危机进行应急处置。

7.2技术保障

各有关应急处置机构的监测、化验、试验分队和专家库都是供水危机应对的重要技术保障力量,要及时提供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技术信息和人力帮助,要建立储备数据库随时调用。专家组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检、安检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运行安全性和水质情况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有关单位要进一步配备先进监测和分析处理仪器设备,为应对供水危事件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7.3 交通和运输保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与实施紧急处置的交通安全保障,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制。市交通局负责并依法实施有关航运管制,同时组织、协调各类应急保障物资的调运。相关市(县)区要协助做好交通和运输保障工作。

7.4 通信保障

市电信主管部门和江苏电信无锡分公司、江苏移动无锡分公司、中国联通无锡分公司等负责承担应急通信保障,并负责实施应急通信的组织指挥。

(1)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网络系统,并建立相应的网络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应急领导小组同各级政府、省应急响应部门、有关单位和应急专家工作组专家通信联络的需要。

(2)开发全市突发供水危机环境信息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建立突发供水危机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突发供水危机监测预警系统,完善各类突发供水危机预警指数和等级标准。

(3)建立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手段。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现场与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实现视频、音频、数据信息的双向传递。

7.5 医疗卫生保障

突发供水危机发生后,必须快速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在市卫生局指导下,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转运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同时要根据突发危机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离和卫生防疫准备,并严密组织实施。

7.6 治安保障

突发供水危机发生后,市公安局负责应急工作中的治安保障,市武警支队予以协助和配合,并负责相关保卫工作。事件所在地区县协助做好治安保障工作,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积极组织开展群防联防,配合公安部门及时掌握社会动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严惩借供水危机造谣生事、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

7.7 物资保障

建立和完善应对供水危机的物资保障机制,满足处置工作的需求。

(1)突发供水危机发生后,由市经贸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保障抢险救援队伍的相应装备投入和事发地区群众日常用水的市场供应。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药品的储存、供应。应急物资的调用,由市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2)建立突发供水危机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积极培育和提升经济动员能力,确保救援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同时积极探索由实物储备向生产潜力信息储备,通过建立应急生产启动运行机制,实现应急物资动态储备。

(3)建立与其他省市和地区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便需要时可迅速调入应急物资;必要时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7.8 资金保障

市政府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安全基金,为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提供资金保障。平时相关部门应备有足够的应对突发供水危机应急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救援物资储备资金。

7.9 教育和培训

市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节水、环保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减灾等基本常识,增强市民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和各有关方面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等多种组织方式,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严格考核,保证质量,切实提高其专业技能。

7.10 演习和演练

市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协同市有关部门对处置突发供水危机的各项子方案进行演习,检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和各部门的应急响应能力。市应急指挥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各区县(区、县供水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8奖惩与责任追究

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8.1奖励

对突发供水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在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中表现突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责任追究

全市各级各类部门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突发供水危机重要情况的。

(2)未依照规定完成突发供水危机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3)突发供水危机发生后,对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4)在对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调查、处置、人员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5)有关部门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6)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执行中有新的发现时,由市政府办公室及时修订。

9.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的主体部分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制定,并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作为本预案重要内容的附件部分各方案,由市各相关部门制定,并由其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适时修改。江阴市和宜兴市区域供水应急预案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制定,报市政府备案,并列入本专项应急预案附件。

9.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0 附件

附件1: 无锡市自来水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实施方案(略)

附件2: 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车辆送水方案(略)

附件3: 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江河紧急调水方案(略)

附件4: 无锡市突发污染事件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略)

附件5: 无锡市蓝藻紧急打捞方案(略)

附件6: 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医疗卫生保障方案(略)

附件7: 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略)

附件8: 无锡市市场纯净水应急供应方案(略)

附件9: 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水价监管方案(略)

附件10: 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社会稳定方案(略)

附件11: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信息发布和宣传方案(略)

附件12: 江阴市突发供水危机专项应急预案(略)

附件13: 宜兴市突发供水危机专项应急预案(略)

附件14: 无锡市供水危机预案框架图(略)

附件15: 无锡市供水危机工作流程图(略)

专项应急预案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叉车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叉车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叉车)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我公司根据《特种设备(叉车)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处理叉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公司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

第四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本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熟悉已经建立的叉车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严格、切实地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为应对突然发生的叉车事故,本公司成立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朱冰任组长,龚建国徐黎明周振华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汪超、陈世华、沈征峰、周丽芳、叶晓明、周俊、陈芸莹、樊建明。姚宏平为联络员。

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第七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指挥本公司对叉车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三)部署叉车事故应急处理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第八条: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协调本公司内各部门的有关人员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副组长的职责:

龚建国副组长负责与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徐黎明、周振华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第十条:组员的职责:服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挥,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务,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或辅助性工作。

第三章预防与应急措施

第十一条:本公司的叉车等的数量及具体位置的分布,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存档随时备查。

第十二条:本公司叉车设备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公司从开业到现在已有12年了,设施设备也开始老化,特别是叉车24小时运作使用频率较高,如果带病操作加上操作人员

疲劳驾驶,很容易发生叉车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和公司财产损失。所以我公司在平时加强对叉车的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个别员工发现问题不报带病操作的将严肃处理,在每次班前会上都要对员工进行讲解,

1、不能疲劳和酒后驾驶、

2、操作叉车前要对水、油、电瓶的用电情况、刹车、灯光等进行全面的检查。

3、叉车要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停放在商品旁边,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叉车故障及时报修,严禁叉车带病作业。

4、在作业叉车过程中要按叉车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牢记安全生产,做到“三不伤害”。

第十三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容易引发事故的隐患点为本公司重点监控内容,在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检查隐患点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本公司根据在用设备的特点和实施应急救援的要求,配备的必要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存放于设备部,由专人保管。

第四章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五条:本公司如有叉车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

(一)组长按本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在向上级公司报告的同时,向区内其它相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本公司如发生叉车事故后,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应尽快引导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人员迅速进入现场。

第十七条:本公司叉车注册在异地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马上报告叉

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同时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局。事故的报告时限为一小时内。

第十八条:本公司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公司(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一)事故发生地点;

(二)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事故设备名称;

(四)事故类别;

(五)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第五章

应急处理

第十九条:叉车事故如发生后,本公司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事故发生后,本公司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二十条:如发生叉车事故,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专项应急预案11

为有效处置全市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及涉校周边突发安全事件,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建设,提高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消除因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引起的各类社会危害,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校园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置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属地管理为主、快速反应、及时控制、加强保障、安全有序的原则,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校园突发安全事件

本工作方案所称校园突发安全事件,是指在校园内和组织师生外出研学、实习、参观、考察等集体活动时以及校园周边发生的涉校暴力事件和火灾、交通事故、溺水、拥挤踩踏、学生欺凌、食物中毒、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污染、煤气中毒等突发安全事故。

四、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市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教育工作副市长兼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局长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消防救援大队等组成,按照分工履行各自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1)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全市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决定启动应急处置预案,作出应急处置决策措施和工作要求,指挥和协调成员单位的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以下日常工作:

建立和制订处置全市敎育系统校园安全事件工作机制和工作预案,组织预案演练。

督促学校(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制度,及时核实和报吿现场信息,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发布事件信息和处置工作情况,协调配合成员单位开展救援工作。

负责落实善后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校园安全事件档案,排査损失,督促设施设备修复修缮,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总结经验教训,落实奖惩措施,做好事件的调査和结案等工作。

(二)设立市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根据校园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实际需要,设立市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在市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指挥部设置宣传报道与信息收集组、应急救援组、专家组、心理辅导组、交通运输组、治安保卫组等工作机构,按照分工履行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职责。(现场指挥部工作机构成员单位和职责见附件2)。

(三)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处理辖区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灾害事故,做好善后工作。

(四)各类学校(幼儿园)及教育培训机构制定各类突发安全事件专项处置预案,明确职责任务,发生校园安全事件时及时组织开展先期处置,排除危害、减轻损失。

五、风险防控、预警和信息报送

(一)风险防控

市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本行政区域校园安全事故风险防控和学校事故统计分析工作机制。开学和放假前后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事故多发、易发地区和管理薄弱学校,及时消除事故隐崽。按季度、半年和年度对事故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全面把握不同时期安全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地提前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学校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

(二)安全预警

市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季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分析研判学校安全风险,提前预估风险影响范围和程度。经研判可能发生学校安全事故的,应及时向市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向成员单位和学校发布预警。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成员单位和学校按照各自职责,釆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要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确保应急处置设施、设备和经费落实到位,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学校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三)信息报送

信息报送原则

及时:发生校园突发安全事件所在学校、幼儿园及教育培训机构,应在第一时间快速、准确地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政府上报事故信息。

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全面准确,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延报。

直报:一般事故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发生较大以上事件,必要时学校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向主管教育行玫部门和属地政府报告。

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续报。

信息报送机制

初次报告。各类学校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后,应第一时间将事件初步情况报告事发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政府。事发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初步判断事件等级,在事发30分钟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次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规模、破坏程度、伤亡人数、可控程度、发展趋势、事件的初步性质和造成事故的可能原因等。

过程报告。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每日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政府,事发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每日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过程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发展状态、控制情况、伤情变化、事故分析、性质判断、釆取措施、下一步处置安排等。

结果报告。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结果报吿内容应包括:处理结果、影响程度、责任追究、整改情况、公众及媒体各方面的反应等。

信息报送系统

电话报送。发生校园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可以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初步报送信息,有条件的使用保密电话或加密传真。

紧急文件报送。事发地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向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由于灾难事故原因导致无条件上报书面材料的,可先口头报吿,事后补报书面材料。

(四)信息发布

校园突发安全事件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補、及时。重大信息发布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六、学校常见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学校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后,应当及时上报信息,启动应急预案,必须根据突发安全事件的性质和特点釆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一)火灾事故

报警、报告。校园一旦发生火险,学校应在第一时间扑救。火势失控,应当立即向119、110报警,并吿知火灾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同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政府报告。

处置措施

学校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立即组织疏散师生。

现场教师或工作人员的任务:第一个发现校园起火的人是火灾现场第一目击者,应立即报告学校主要负责人,并采取扑灭初起火灾的措施,消除火险。学校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赶赴现场指挥处置。火险无法扑灭且有失控趋势时,采取扑灭初起火灾措施的工作人员应立即撤离,向119>110报警并向周围的人呼救。到达火灾现场的负责人统一指挥,命令距离火场最近的人员首先撤离,其余人员依次疏散。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师生聚集场所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听到火警后,应立即组织师生快速有序疏散。未在师生聚集地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应迅速到达避险通道、楼梯间、通道口等重要地点进行疏散保护。全体师生疏散到室外安全地点并立即清点人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火灾现场的负责人指派专人断后清场,并确认人员全部撤出。

学校领导现场先期处置指挥工作任务:一是组织人员进行自救。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组织一部分人员(学校教职工)用灭火器、消防栓灭火;另一部分人抢搬较重要物资和档案、材料等。当火势无法控制且可能威胁在场人员安全时,要停止自救,命令所有人员撤离火场。二是指派专人迎候消防员,吿知火灾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三是指派专人切断电源、气源,关闭供油设备。四是火灾发生在夜间时,应坚持到人员全部撤离以后再切断电源。指派校医、卫生教师负责现场抢救,发现有人受伤实施常规救助,并立即通知急救中心救援。

善后工作。保护现场,配合消防、公安等部门的火灾事故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整改方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受伤人员进行抚慰。组织力量修缮过火房间,重新配置教学设备。对全校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和火灾应急疏散演练。恢复教育教学正常状态。

(二)交通事故

1、报警、报吿。现场人员发现校园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向110、120报警并报告学校领导,学校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处置措施。学校主要负責人或者值班校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应立即和相关人员赶到事故现场,统一指挥现场先期处置工作。一是按要求放置警示标志,防止过往车辆造成二次事故。二是维持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记录葦事车辆车牌号码、有效控制肇事人,等待公安交管部门处理。肇事车辆如已逃逸,应立即向事故现场人员了解车辆号码、颜色、车型等信息,便于公安交管部门调查。三是事故造成伤亡,组织校医、卫生教师对重伤员采取急救措施,其他受伤人员在原地不动,等待急救中心专业人员救援。如学校正门两侧道路100米内设有医院,学校可以将事故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四是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医疗急救部门进行现场调査和救护。

善后工作。通知家长到校(或医院),在接待室专人接待家长。组织做好其他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做好伤亡学生家长抚慰、保险理赔等工作。公安机关配合学校做好学校善后工作,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事故调査结果,学校对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设施进行整改,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全校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溺水事故

报警、报告。接到学生在校园内外溺水报告,应立即向110、120报警,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政府。

处置措施。学校接到学生在校园溺水报告,应启动应急预案。学校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立即到达现场组织营救。在急救中心专业人员到达之前,应组织校医或卫生教师对溺水者进行现场急救。急救中心专业人员到达后,应配合急救中心及时将溺水者送医院救治。学校接到学生在校外溺水报告,学校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配合有关部门,抢救溺水学生。

善后工作。联系溺水学生的家长,做好溺水死亡学生家长的抚慰工作,协助家长做好保险理赔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溺水事故调查工作。校园内有水塘河涌或者校园周边紧邻江河湖海的学校,应落实救援部门,配备专用救生设备和器材。水务部门、镇政府和村委会要加强对学校周边水域的巡逻,安装警示标志。学校要加强学生防溺水教育,完善应急处置措施。

拥挤踩踏事故

报警、报告。校园发生踩踏事故,学校要迅速拨打120、110,抢救受伤人员,立即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政府报告。

处置措施

(1)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受伤学生,并将其他学生安全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点,防止再次发生事故。禁止无关人员滞留现场,防止有人故意制造恐慌气氛。

(2)在专业医务人员到达之前,学校应组织校医、卫生教师对伤员根据不同的受伤情况釆取针对性的紧急救助措施。

善后工作。学校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政府报告事故处理情况,特别是学生伤亡情况。看望受伤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治疗、康复等医疗费用。接待家长,稳定家长情绪,做好伤亡者家属的抚慰工作,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学生心理的负面影响。清理校舍,整合学校资源,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整改完善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的学校管理制度。

(五)中小学生欺凌事件

报警、报告

(1)教职工在校园发现学生欺凌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受伤者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通知校医采取急救措施救助伤者。接到校外发生本校学生欺凌行为且正在进行的报吿,学校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处置并向110、120报警。接到校外发生本校学生欺凌行为但已结束的报告,学校应询问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是否报警、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姓名、人数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2)学校负责人及相关行政领导,应赶赴现场,并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政府、派出所报吿(先电话报告基本情况,后书面报吿详细情况)。

处置措施。学校负责人启动欺凌处置预案,分别通知学生监护人和安抚被欺凌者,组织调查取证并向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初步判定事件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对涉事学生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调查结束后,学校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调查的事实对是否属于学生欺凌事件进行认定,并根据事实、情节和危害后果,结合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规定提出对欺度者的处理意见。学生欺凌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已经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学生在校外的寻衅滋事行为,是否构成欺凌行为,由学生所在学校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委员会认定。

善后工作。学校积极协助医院对伤者救治;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取证;协助宣传部门加强对舆情的导控;协助属地政府做好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属情绪安抚的工作,做好双方调解工作,并及时向受害者提供心理疏导等方面援助。组织教职员工做好其他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对全体师生进行防治欺凌教育,维护学校正常教学教育秩序。

(六)食品安全事故

1、报警、报吿。学校发生(发现)疑似食品引起学生不适症状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吿,学校经初步核实后,立即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属地政府和卫生、

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件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事件的食物等。

处置措施

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件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学校要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将不适患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抢救(特殊紧急情况首先拨打附近卫生院、120急救中心)o

停止供餐,并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配合卫生、疾控、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食品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件情况。将病人食用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食用的食物,病人症状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善后工作。学校与师生、家长联系并通报有关情况,做好沟通引导工作。对食品安全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学校食品安全事件的性质、后果及其调查处理情况由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卫生、教育等部门依法发布和解释。

(七)大型群体活动事故

报警、报吿。在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中,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拨打110、119、120等紧急求救电话,并在第一时间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政府报告。

处置措施。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责任人要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避免继发性事故发生。学校和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部署,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出现师生伤亡等情况,立即组织有救助能力的人员实施现场紧急救护,等待专业医疗救助人员到来。

善后工作。学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抚慰工作,消除事件对其心理的不良影响。总结教训,完善大型群体活动专项安全保卫的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八)校园爆炸事故

报警、报告。校园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应立即向110报警,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20,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政府报告。

处置措施。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领导和有关政府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学校立即在爆炸现场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控制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将师生有序疏散至校园避难场地,切实保护好师生安全。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在急救中心人员到达之前,组织校医和卫生教师对受伤者进行现场紧急救护,或以最快方式送往学校临近医院救治。

善后工作。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排査受损建筑,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家长情绪,组织人员到医院看望受伤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治疗、康复和医疗费用等敏感问题。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其心理的不良影响。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完善门卫制度,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九)危险物品泄漏污染事故

1、报告。校园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立即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政府报告。重大污染事故,学校应在1小时内向属地环保部门报告。

2、处置措施

(1)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设置防控污染区,有序疏散污染区内的学生至安全区域。

(2)有明确污染源的事故,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应启动学校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理;污染程度严重的,应立即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事发地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发地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3)不明污染源的事故,学校应配合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4)对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的,学校与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污染蔓延,属地政府应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必要时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

善后工作。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学校应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好后续工作。如实通报污染状况,做好师生心理疏导工作,消除家长、社会的心理恐慌。

(十)煤气中毒事故

报警、报吿。校园发生师生煤气中毒事故,学校应向110、120报警,同时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处置措施。学校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相关应急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开展抢救工作。救助者进入和撤离现场,应采用匍匐姿势。救助人员进入现场后先关

闭气源、开窗通气。不得在现场使用手机、开关电器,防止明火引发煤气爆炸,迅速将中毒者转移到通风良好、空气新鲜的地方。根据现场中毒程度采取不同救助措施。

3、善后工作。在事故应急处置完毕,学校应及时向事发地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故的处置情况。做好伤亡学生的家长安抚工作,协助做好保险理赔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调査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十一)校园周边安全事故

L报警、报告。校园周边突发涉及师生安全事故,学校要立即向110、120报警,并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政府报告。

处置措施。加强学校门卫制度,豚止一切可疑人员进入校园。在属地政府和公安部门的指挥下,釆取有效措施,保障师生安全。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事故,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维护校园秩序,防止恐慌和动乱。

善后工作。全面检查校园周边环境,细致排查有可能影响到师生安全的各种因素,及时向属地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报告,提请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十二)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事故

报警、报告。组织师生实习、参观、考察等集体活动发生意外事故时,集体活动的负责人应立即向110、120报警,同时向学校领导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吿。

处置措施。积极争取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援带助。组织教师和学生积极开展自救。学校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消除恐慌,确保学校内部稳定。

善后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依法查清事故责任。学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学生的理赔工作,慰问伤亡学生家属。做好师生心理安抚工作,稳定师生情绪,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心理治疗和康复工作。

五、交通运输组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消防救援大队组成,负责组织人员疏散和危险物品转移工作,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专项应急预案12

1 事故风险分析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参见综合应急预案中《不连沟煤矿事故风险分类统计表》。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首先应直接与遇险人员联络(呼叫、敲打、使用探测仪等),确定遇险位置和人数。遇险人员被堵时,应利用水管、打钻孔等方法输送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

2)保证冒顶地点通风系统畅通,派人观测周围顶板、瓦斯变化情况。保证环境氧气浓度。

3)如有再次冒顶危险时,首先应加强自保,安全退路要畅通。

4)处理冒落矸石时,应小心使用工具,以免伤害遇险人员。

5) 先外后里。先检查冒落带以外附近支护的可靠性,有问题先处理。必要时可采取加固措施,以增加后路有足够的支护能力和稳定性,确保后路畅通。

6)先支后拆。需要回撤或排除原支护时,事先必须在旧支护附近打临时支护,并要有一定的支撑力。

7)先近后远。对一条巷道内发生多处冒顶事故时,必须坚持先处理外面一处(既离安全出口较近),逐渐向前发展再处理里面的那一处(即离安全出口较远的),直至在巷道里各处冒落带都处理好。

8)先顶后帮。在处理冒顶事故时,必须注意先支撑好顶板,再护好两帮,确保抢险人员的安全。

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3.2 不连沟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危险源的监控方式、方法

综采(放)工作面

1)综采(放)工作面支护质量监测。

2)依据作业规程、措施要求测量支护参数。

3)综放工作面支架布置一条矿压在线监测系统测线,对综采面液压支架及锚喷支护进行不间断监测观察;采用计量工具、目测普查测记支护方式几何参数。

4)使用液压单体支柱压力监测仪对两巷超前支护单体初撑力进行监测;使用仪器对巷道支护进行检测检查。

5)综采(放)工作面围岩状态监测。

6)监测指标包括:端面顶板冒高、冒宽、冒区长度,煤壁片帮深度、片帮区长度。

7)采用计量工具或目测普查测记端面顶板冒高、冒宽、冒区长度以及煤壁片帮深度、片帮区长度。

掘进工作面

1)支护质量监测:依据作业规程、措施要求测定支护参数、锚网支护质量。

2)巷道顶板离层观测:锚网支护巷道按照巷道掘进条件和巷道围岩岩性类别不同按50-100m不等安装顶板离层仪,对顶板离层状态进行监测。

3)巷道表面位移、破坏观测:根据巷道的实际情况设置表面位移监测站点,监测顶板和两帮移近量、变形范围以及巷道开裂破坏情况,掌握巷道围岩变形规律。

4)锚杆(索)承载工况:对锚杆、锚索进行定期不定期拉拔力实验,保证锚杆索支护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巷道维修工作面

1)巷道维修作业前必须先观察待修地点的支护情况,并对维修地点附近进行加固,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维修施工。

2)维修作业必须由外向里进行,严禁大面积空顶,坚决杜绝空顶作业现象。

3)维修支护时,必须有专人照看顶板及围岩变化情况,防止顶板落石伤人或片帮、冒落堵人。必要时应打好临时支护,维修地点遇大冒顶时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和抢修。刷大断面和连续撤换支护时必须保证在发生冒顶堵塞巷道时有人员撤退的出口。

4)维修巷道内的各种材料和杂物必须及时清理干净,按指定地点存放或运走,不得乱堆乱放,影响通风、行人安全。

4.1.2 冒顶、片帮事故预防措施

必须严格坚持一工程一措施管理制度;当施工现场条件、施工工艺发生变化时,及时补充完善相应措施;现场施工必须严格按措施执行。

强化特殊时期的顶板管理。回采工作面初采装面、末采撤面、顶板初次来压、周期来压;采掘工作面过断层、破碎带、淋水带、老空区、应力集中区等特殊区域;掘进工作面通过顶板泥岩段、立交段、施工交叉和工作面切眼等大断面施工时,都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强化支护质量,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必须达到要求。

严格工序管理,坚持正规循环作业。

加强监测监控,及时排查治理各类隐患。

4.1.3 预警条件

采煤工作面预警条件

煤壁突然片帮严重,顶、底板移近量突然加大,支柱爆柱或下沉量突然增大等。

掘进工作面或巷道预警条件

巷道底板突然鼓起、出现严重的大面积片帮、顶板断裂、漏矸、支架突然严重变形等。

5 信息报告程序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 应急处置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1 处置措施

1)首先加固冒顶区边缘的支护,防止冒顶、片帮事故进一步扩大。其次设法控制冒顶、片帮区顶板、巷道,严禁空顶作业,只有在控制住冒顶区顶板以后,才能开展抢救工作。同时应对现场拉线划定警戒区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必要时应立即通知危险涉及区域人员进行撤离。

2)发生冒顶埋人事故时,要以最近的途径、最快的速度搬运矸石,接近被埋人员。搬运矸石时,只能采用人力,防止使用机械伤及被埋人员。

3) 受伤害人员被救出后,先现场急救,后再升井。防止贻误抢救时机,造成人员伤亡的扩大。

4)在处理事故和抢救人员的整个过程中,都要有专人观察顶板,发现有二次冒顶危险时要立即撤人,防止事故扩大。

5) 采煤工作面处理冒顶时,要采用木垛刹实顶板;掘进工作面的冒顶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木垛接顶法或撞楔法处理。

6)事故处理现场人员,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应对现场情况进行记录,必要时要画图进行说明。

7)事故处理结束后,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事故资料,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8)出现冒顶、片帮灾害事故时,在灾区或受灾变影响的区域,每个工作人员应进行避灾和保护自己。

9)遇险人员应立即撤离,并帮助不能行走的伤员沿避灾路线迅速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10)事故附近人员应尽量了解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利用各种办法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相关人员了解灾情。讲清时间、地点、遇险人数等,看到的异常现象,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等,不可随意推断,以免给领导造成错觉,影响救灾。

11)积极抢救: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害和损失。

12)安全撤离:应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撤退时,要注意防护。

13)妥善避灾:如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灾区(通路冒顶阻塞、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等)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地点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或利用压风自救装置妥善避灾。避灾过程中,要努力改善和维持自身的生存条件,延长生存时间,等待救援。

14)冷静、不惊慌,判断事故地点和自己的位置。

15)撤退困难,尽快进入支护完好的硐室、压风自救装置地点进行躲避。

16)注意躲避处的生存条件,有危险时,设法改善,条件允许时可以转移。

6.2 冒顶、片帮事故时避灾路线:

6.2.1 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主、辅运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2 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3 当井下发生灾害,造成采掘工作面顺槽或主要大巷等巷道受损堵塞通道而无法撤离时,应在调度室的统一指挥下,及时进入井下的临时避难硐室和永久避难硐室进行避灾,等待救援。

7 应急保障

7.1 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存放

矿井地面供应站、地面消防材料库和井下消防材料库要按规定配备工具、消防器材和工程材料,定期由调度室牵头负责监督检查、物供部负责物资补充,确保应急物资能够满足应急需要。物供部和调度室要保证应急物资的储备量,不能随意挪用,要定期检查维护。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都要明确。(参照消防材料库清单附件三)。

7.2 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设备调运方式

当现场应急物资和设备供应不能满足需要时,请求指挥中心迅速下达命令,由物资供应中心调用各种排水、供电、开关、电缆等机电设备,进行抢险救灾。

7.3 自救器管理

井下作业人员随身携带压缩氧自救器,由通风准备队管理、维护、校验。

7.4 急救设备管理

医务室要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设备和技术人员,提高医务室应对事故的救治能力。

7.5 交通运输保障

矿调度室、综合管理部、车队必须保证24小时有值班车辆。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后,井下所有车辆必须立即为救援车辆让行;根据地面交通情况必要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殊通道,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7.6 各采掘工作面在日常的生产过程中,除正常生产施工所用材料外,还应储备部分冒顶专用材料,以备急用。备用材料应储存在采掘工作面附近易于搬运的地方。

专项应急预案13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类型

一般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

1.2危害程度分析

地震会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和房屋倒塌,间接危害包括火灾、水灾、毒气外泄及瘟疫等,其中以火灾与水灾最为普遍。我国地处世界最强大环太平洋地震带与欧亚地震带之间,构造复杂,地震活动频繁,是世界大陆地震最多的国家之一。我国的地震绝大多数是构造地震,次为水库地、矿震等诱发性地震。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迅速行动、灵活应对。处理事件险情时,由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并实施;

2.2 以人为本。险情处理应首先保证人身安全(包括救护人员和遇险人员);

2.3 强化防护。迅速疏散无关人员,阻断危险物质来源,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项目部行政主管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与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安质环保部、财务部、施工单位应急组织机构的负责人组成。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指挥机构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抢险组、救护组、疏导组、保障组、善后组、调查组和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组成。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值班电话:15594290926。项目部事故应急自救办公室应设在办公室,明确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和固定电话。

抢险组:安质部和工程部组成。

救护组:由安质环保部负责人和事故所在地医疗机构组成。

疏导组:办公室、设备部组成。

保障组:由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必要时邀请技术专家参加。

善后组:项目办公室、计划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

调查组:由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 负责人组成。

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由现场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3.2.2职责

A 事故应救援急指挥部职责:

a负责抗震救灾总体工作和临震和震后抢险救灾、恢复生产的指挥;

b 负责抢险人员组织,抢险和应急救助、防护用品的配备,及时向上级汇报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c 组织指挥震前或震中人员的疏散,向下属各单位发出临震指令,并与上级有关部门保持震前、震期和震后联系,了解有关信息,汇报有关情况,接受进一步指令;

d 地震发生后,收集灾情,组织抢险,控制次生灾害。向应急指挥部汇报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

e 在临震和震后应急期,统一调动人员、设备、车辆、物资、能源等,并对生命线系统和次生灾害源实行强制管理。震后及时和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联系,为各单位提供抗震救灾所需物资,负责供应和运输抢险救灾物资,并帮助各单位尽快修复因地震而受损的供电、供水和其它必需系统,避免次生灾害发生;

f 对抗震救灾成绩卓著的人员或违纪人员给予奖惩。

B副总指挥的职责:

a 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位时,代行其职责;

b 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监督落实项目应急行动程序,督促检查主管部门搞好培训、演习;

c 进入应急状态时,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并根据险情发展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d 组织指挥善后现场恢复。

C应急办公室职责:

a 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处理抗震救灾日常工作;

b 负责临震和震后指挥部和各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传达指令;

c 震后迅速了解、收集、汇总震情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d临震和震后应急期负责指挥部会议安排,协调抗震救灾各项工作。

D 抢险组职责:

实施应急处置时,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救助遇险人员。

E 救护组职责:

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做好转运工作。

F 疏导组职责:

维护现场,将获救人员转至安全地带;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

G 保障组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方案的制订,并保证应急处置的通讯、物资、设备和资金及时到位及后勤保障。

H 善后组职责:

妥善安置伤亡人员和接待伤亡人员的家属,按有关规定做好理赔工作。

I 调查组职责:

收集事故资料,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影响程度和损失,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提出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意见和建议,写出应急处置报告并做好相关工作的移交。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A 加强与地震部门的联络,随时掌握震情信息;

B 根据震情发展和受灾程度的预测,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

C 向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和灾情,必要时发出紧急支援的请求;

D —旦发现疑似地震异常的自然现象(如:井水陡涨陡落、变色变味、温度升降,泉水流量的突然变化,动物的习性异常,临震前的地声和地光等),向地震部门或政府报告,让地震部门的专业人员调查核实弄清事情的真相。

4.2预警行动

根据地震局的信息,通过互联网、广告宣传窗、公告、传真电报等形式发布临震预防、震后救灾预警。同时做好平息谣传或误传工作,保持生产和工作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5. 信息报告程序

A 在接到当地人民政府的临阵 遭受破坏性地震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如下内容:地震发生时间、地点和震级;地震破坏和人员伤亡情况;生产(工作)运行和职工生活等情况;

C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及时与地方政府、应急救援队伍、公安、消防、医院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联络方式采用电话、传真等;

D 应急反应人员以电话向外进行求援。

6. 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地震分为三级:

A 一般破坏性地震: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指标低于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地震。

B 严重破坏性地震:指造成人员死亡200至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5%的地震。在100万人口以上的 大城市或地区发生大于6.5级、小于7.0级的地震,或在50~100万人口的城市或地区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也可视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C 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指造成人员死亡数超过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的5%以上的地震。在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或地区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也可视为造成特大。

6.2 响应程序

6.2.1 遭受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A 根据震情灾情安排慰问工作;

B 根据受灾单位的申请,组织内部物资支援工作。

6.2.2 遭受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A 主动与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B 组织企业内的救援工作和恢复重建工作。

6.2.3 遭受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A 派出人员,参与地方人民政府或受灾单位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应急救灾工作;

B 组织应急救援和恢复重建工作。

6.3 处置措施

6.3.1 震前应急

A 做好宣传教育。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避震、自救互救能力;

B 加强楼道拥挤等安全工作的管理,各单位应在楼道内设置安全出入指示牌;

C 认真做好房屋设施、电气设备、取暖设施、易燃易爆物品、食堂、图书室、宿舍、实验室等一切可能形成安全隐患的场所、物品的安全防范工作,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设施、设备要限期维修、更新,对一时不能及时维修、更新的应加设警示标志,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设立隔离区,严禁任何闲杂人员进入;

D 建筑物周围要留有一定的开阔场所,严禁建筑物通道口附近设置各类宣传栏、标语牌等设施;

E 加强压力容器的防震安全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F 加强施工场地外的安全防范工作。施工场地应设立隔离区,设置警示标志,并应有专人每天监督检查,要落实责任,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上述场所。

6.3.2 临震应急

临震应急期一般为10天,必要时根据项目指令再延长10日。

A立即召开指挥部会议,根据震情预报决定重点部位应急措施的启动,检查落实防毒、防爆、防火的应急措施,做好医疗救助程序启动准备。

B 根据震情预报、震情发展趋势、建筑物抗震能力、次生灾害源的位置及抗震能力,做出人员的避震安排,必要时经报请集团项目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组织避震疏散。

C 对生命线工程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D 各级指挥人员昼夜轮班值守,警惕震情变化,发现异常,立即全面停工,采取应急措施。

E 抓好各类抢险队伍的落实,并安排昼夜轮班值守。

F 落实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做好应急准备。

G 车辆和抢险救灾设备就位,确保地震发生后能可靠、及时进入救灾现场。

H 加强治安保卫防范,强化防盗防火工作。

I 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稳定。

6.3.3 震期应急

A 各级管理人员和各级预案确定必须坚守岗位的人员,采取就地避震措施,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其他人员一律按各自预案组织人员紧急撤至安全位置。撤离时必须完成预定工作(如断电、断水等)。易燃易爆等重要部位工作人员必须在适当位置监控。

B 指挥成员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掌握情况,向上一级指挥部汇报,并全面启动预案。

C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要迅速与政府应急指挥部联系,了解震情及趋势,为决策提供依据。

D 各抗震救灾人员迅速到次生灾害源、生命线工程和必须坚守的岗位检查,根据现场状况采取相应抢险救灾措施。

E 立即启动医疗救助程序。

F 立即指挥自救互救,主要是抢救未能及时撤离而被困在建筑物内或被埋压的人员,同时设法搬运出已储备的各类抗震物资。对造成危害的部位采取各种抢险救灾措施。当多处出现险情造成危害时,优先加强次生灾害源、生命线工程抢救力量。

G 对已被撤离危险区和抢救出的人员要尽量保证物资供应。对受伤的人员要做好抢救工作,并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疫工作。并立即切断电源、水源,对可能继续引发安全事故的设施,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对不能 处理的,要及时上报。

H 做好治安保卫工作。重点保护好电话、水源、物资供应仓库、档案室、易燃易爆、剧毒和贵重物品。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一切不法行为。

6.3.4 震后主要工作

A 要在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集中力量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努力解决职工后顾之忧。

B 进行震害调查,分析震害损失,记录地震第一手资料,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作为今后恢复重建、抗震防灾的依据。

C 在抗震防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编制恢复重建计划,包括人力、物力、财力,及时上报项目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经审批后尽快实施。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保障组负责组织项目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管理和应急处置时的调配。

7.2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确定应急物资、设备机具、防护用品的品种、规格和标准,报送需求计划,由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根据物资、装备类别报送项目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保障组,保障组对需求计划再进行审核并组织实施,确保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及时供应、补充和更新。主要应急机械设备和物资储备见附件4。

7.3 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项目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对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

专项应急预案14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xx热电厂有4台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锅炉的主汽温度为540℃,主汽压力为9.8MPA,具体内容见表3—1(19页)。当锅炉发生泄漏、爆管、爆炸等事故时,不仅直接影响机组的安全运行,对电厂的正常运行造成严重的威胁,而且处理不当可导致事故扩大,甚至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事故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事故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核心,以全力保证人身、供热、电网和设备安全为目标,以建立事故的长效管埋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为基本原则。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现场应急指挥部

组长:厂长

副组长:副厂长、副书记

职责:发生锅炉爆炸事故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全面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主任:副厂长

成员:各处室领导

职责:负责沟通情况和汇总信息,并及时向电厂应急指挥部或电厂领导汇报。

3.2.2现场设备隔离组

组长:运行分场副主任

成员:当班运行值长、各专业班组长(单元长)

职责:熟悉锅炉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对应的相关设备、系统;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准确隔离锅炉事故所涉设备、系统和其动力源。

3.2.3引导疏散组

组长:生产设备处处长

成员:生产设备处各专业工程师

职责:熟悉锅炉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根据事故现场人员分布情况,开辟安全疏散通道,组织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

3.2.4安全保卫警戒组

组长:生产设备处负责安全管理的处长

成员:电厂安全监察、消防专干、运行分场安全员

职责:熟悉锅炉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疏通事故现场通道,设立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统计进入事故现场施救人员人数,采集事故现场信息、辨识事故现场可能出现的次生事故源,及时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

3.2.5现场施救组

组长:运行分场主任

成员:值长、专工、义务消防队员等

职责:熟悉锅炉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各类设备故障的施救方法、所涉位置水源、消防器材、通道等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听从指挥,不盲目行动,有序展开施救行动。

3.2.6救护后勤保障组

组长:综合办公室主任

成员:总务员、保洁班班长、工资员、打字员等

职责:熟悉锅炉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应急后备物资的存放地点;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设立现场临时救护站,置备应急车辆,联络专业救治资源,开辟人员救治绿色通道;记录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和过程。

3.2.7应急值班室

电厂设立锅炉爆炸事故应急值班室,值班地点为主控室,值班人员为值长,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制度》、《xx热电厂锅炉运行操作规程》等规定,并按照要求检查、整改,不断完善锅炉管理制度。

4.1.1锅炉实行定期检测制度

锅炉每年联系xx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进行一次外部检验,内部检验根据设备大修时间组织进行。

4.1.2加强锅炉设备的管理

(1)锅炉设备不准超参数运行。

(2)严格执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锅炉设备进行检查。

(3)严格执行《设备定期试验和定期轮换制度》,对锅炉附属设备进行定期试验和轮换。

(4)锅炉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的隐患和缺陷要认真按照《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执行。

(5)加强锅炉安全附件(安全门、水位计、压力表)的检查、校验、维护等工作。

4.1.3对锅炉设备加强监视

(1)加强锅炉给水量和主汽量的监视;

(2)加强锅炉主汽压力、主汽温度的监视;

(3)加强锅炉给风量、给煤量的监视;

(4)加强锅炉主要附属设备运行参数的监视。

4.2预警行动

4.2.1预警

电厂内任何锅炉省煤器、预热器、汽包、水冷壁、过热器、尾部燃烧、安全附件故障等均作为本预案的预警条件,发观人应及时向运行当班值长报告。通过DCS报警系统和运行人员对相关参数的调整,判断锅炉是否超参运行,存在锅炉爆炸的危险。

锅炉事故报警要点:事故地点、泄漏或爆发情况、现场人员受困情况、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等。

4.2.2接警

DCS报警系统发出锅炉超参运行报警,运行人员要积极调整锅炉运行状态。如果无法调整恢复,满足申请停炉条件,马上汇报值长,申请停炉;满足紧急停炉条件,立即紧急停炉。

当班值长在接到锅炉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向相关专业发出“现场危险”的警告,并向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公室报告。

倘若事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运行当班值长还应立即向厂部值班室报告。

接警的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辨析事故情况决定启动何级应急预案,并通知召集各应急小组进行应急准备。

接警的夜间或休息日厂部值班人员应立即召集厂内其他值班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同运行当班值长进行应急处置。

5信息报告程序

电厂发生锅炉事故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向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xx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报告的,电厂应当及时向上述部门报告。

应急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锅炉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公室人员报告,并做好记录。

接到发生锅炉事故的报告后,根据应急指挥部指示,各处室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一旦出现事故报告且经查实,要立即上报集团公司,且对事故可能涉及的生产区域以及周边的人员进行紧急通报,说明事故性质、采取的防护措施以及疏散撤离方案。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按照锅炉爆炸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造成电厂发电、供热系统完全瘫痪,且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锅炉事故。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造成电厂全停,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且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锅炉事故。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且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锅炉事故。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锅炉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

6.2响应程序

电厂发生锅炉事故由现场指挥部指挥救援,并通过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等上报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启动相应级的响应。制定施救方案,并安排、联系相关施救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品(防烫用具;防毒面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进行救援。

应急管理机构必须备有电厂各专业设备系统图和锅炉应急处理流程图。

根据现场位置和情况,以保人身、保供热、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决定停电、停汽的范围,采取措施切断锅炉爆发事故部位设备的电源。在切断电源时,因小部位的电源可能未切除,施救人员在进入爆发部位区域时应与电气设备保持一定距离,预防触电。

6.3处置措施

6.3.1事故报警和初期处置

锅炉发生事故时,发现人员应迅速将事故信息向值长汇报,值长是救援现场的指挥员,到达现场后要迅速掌握造成事故的情况,根据电厂的设备运行工况,果断指挥应急救援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确保人员、设备安全运行。值长负责联系电厂人员和相关单位人员迅速赶赴生产现场,组织救灾工作。

如锅炉事故不能控制,在电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汇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汇报时讲明事故发生地点、情况、人员安全、设备损坏等详细情况,听从集团公司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必要时指挥部要对受到威胁的工作人员进行疏散,疏散的通道以厂内的消防通道为主。

6.3.2锅炉爆炸事故的应急展开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临近设立指挥场所,设立明显标志,宣布启动锅炉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的应急行动。

各应急小组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应立即向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集结、报到,并统计人数;有条件的应让人员佩戴明显的识别标志。

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损坏设备、人员受困、设备、物资情况,下达疏散人员、施救、转移物资等指令,有组织地指挥各应急小组展开行动。

事故中如伴有或次生人身伤亡、危险化学品燃烧或泄漏等事故,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事故应急中,根据事故程度、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就近警察或武警人员增援,为帮助实施警戒、疏散、解救受困人员等提供人力资源。

事故应急中,根据事故程度、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消防、医疗等专业机构增援,为帮助实施行动提供专业支持。

事故消除后,应立即组织进行事故现场的隔离和保护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人员恢复生产中的安全。

制定恢复生产方案,先逐步恢复未受损坏的部分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以全部主设备恢复正常运行为结束点,锅炉应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下达解除应急状态的命令。

7应急保障

根据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规定,可以采取物资联储等方式对事故备件进行储备,保证在事故情况下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提供事故备件。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中使用的对讲机频道、有关人员的电话号码见附录A。

7.2应急队伍及装备保障

应急队伍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值班人员、义务消防队员及外部救援部门人员。应急装备包括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尘面具、对讲机、水带、防噪耳罩等。

专项应急预案15

目录

一、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x

二、应急处置基本原则……………………………………x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x

四、预防与预警……………………………………………x

五、应急响应处理…………………………………………x

六、水害的预防……………………………………………xx

七、应急救援保障措施……………………………………xx

八、应急结束………………………………………………xx

九、后勤处置(恢复)……………………………………xx

十、培训、演练、奖惩……………………………………xx

十一、预案管理……………………………………………xx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规定》,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煤矿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在地面可能造成山洪灌井威胁:发生山洪灌井事故的可能性L取1;作业人员暴露在山洪灌井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6;山洪灌井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100;即:D=L×E×C=1×6×100=600。

对山洪灌井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①定量=600>320

②定性:极其危险,风险级别为5级;

③险源分级:一级(一级重大危险源),即在事故状态下可能造成29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000万元以上或其它性质的特别严重事故。

2、井下采空区积水可能造成的威胁:发生突水事故的可能性L取1;作业人员处在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6;发生后果程度C取100;即:D=L×E×C=1×6×100=600。

定性:极其危险,风险级别为5级。

险源分级:一级重大危险源,即在事故状态下的能造成29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000万元以上或其它性质的特别严重事故。

二、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伤亡和危害。

2、启动迅速,措施得力

应急救援体系的特点是“紧急”,是在突发状态下的紧急处置(处理);目的是“救”,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和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必须达到启动迅速、措施得力。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发生事故的单位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区(科)队、矿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专业预案。当矿井发生危害较大的灾难难以有效应对时,请求上级支援。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重大事故的思想工作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准备和经费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平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矿长助理: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安全矿长:

成员:

生产、机电、通风、生产调度、后勤保卫、医院、车房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信息联络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事故处理组四个工作小组。

2.职责分工

①信息联络组

负责突水点及山洪灾害险情、受灾地点救灾及煤矿生产自救等工作方面信息的收信、处理、报送和反馈工作,负责方方面面的稳定工作,负责各工作小组的联络与协调工作,负责抢险救灾车辆的调度工作。

②抢险救灾组

督促各有关人员对井下采掘工作面、地面工业广场、煤场等易发生洪水灾害部位的监控,扎实做好日常防范工作。灾情发生后,迅速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③后勤保障组

根据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在抢险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负责组织抢险救灾物质的筹集、发运、分配等工作,为抢险救灾提供后勤保障。

④事故处理组

负责事故责任的追查处理以及善后处理工作。

指挥中心设在矿调度室

电话:

四、预防与预警

㈠、预警分级

应急救援预警行动级别,根据事发单位各种危险源的特征、性质、范围、后果及严重程度,企业负责人在危险源失控后,立即按照各类突发性事故、事件状态划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预警):这种应急行动级别是可控制的、局部的异常事件,很容易被控制的事件,定为预警级。凡属矿井井上、下各生产单位、辅助单位、机电管理单位、物资供应单位、后勤服务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或二级非伤亡事故;地面作业场所、仓库、油库局部着火、燃爆、一般交通事故、物体打击、人员触电、山体局部滑坡、建筑施工坠落以及机械伤害等事故造成个别人员受伤的事故。这些事故由各危险源管理单位启动危险源失控后相应的应急救援专业预案,并及时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

二级(现场应急):这个级别包括事故已经发生或升级,是需要立即采取响应行动以及保护现场人员安全的事故、事件、这种级别定为现场应急。凡属矿井井上、下各生产单位、辅助单位、机电管理单位、物资供应单位、后勤服务单位发生1—2人死亡,或者5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达100万元以下,事发单位要立即汇报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危急情况,立即指派分管副总指挥赶赴事发现场,组织指挥命令事发单位启动相应危险源失控后相应的救援专业预案进行抢险救灾,并在30分钟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应急救援指挥部。

三级(全体应急):这是本企业实行最高级别应急状态。凡本矿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水灾、火灾、顶板、运输等重大矿井灾害事故,造成2人以上死亡、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达200万以上。地面发生重大地震灾害、重大洪水灾害、矿区大面积非正常停电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锅炉爆炸事故、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群众性严重食物中毒或多人突发性流行传染疾病等突发性人员伤亡事故,急需立即进行抢险救灾。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要立即启动矿应急救援体系和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控制事故发展蔓延。总指挥宣布全矿应急救援进入紧急状态,立即召集应急救援指挥部全体副总指挥、成员到矿应急救援指挥部集结待命,各种保障机构和专业抢险队伍实施总指挥令,分别进行抢险救灾,对事故受威胁的人员进行安全疏散或紧急避险,对受困的人员采取一切特殊措施进行救援,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当政府,请求支援。

㈡、报警、接警、召集、通报

1、事发现场人员或目击者或有关值班人员通过矿井监测系统发现灾害事故,立即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警,简要说明其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及程度、人员伤亡等有关情况。

2、应急救援指挥部值班人员接到事故现场报警后,迅速做出以下反应。

①问清事故的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及人员伤亡、设施破坏情况,以及汇报人的姓名、单位、所在位置,并准确详细记录。

②立即向矿当日值班长汇报灾害事故的简要情况。

③矿当日值班长接到报告后,对值班人员所汇报情况进行快速分析与判断,准确下达初始命令。

⑴立即命令值班员指挥事发现场组长紧急控制危险源,危险源难以控制或对控制人员构成威胁时,实施紧急撤离。

⑵按照灾害性质,命令受事故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避灾路线立即撤离。

⑶区、队事故单位工作人员协助考勤组、充灯房立即清点受灾区域内的井上、下出入井人员数量、时间、列表报矿指挥部。

⑷矿值班长命令值班员将事发情况向总指挥报告。

3、召集

矿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到达应急救援指挥部,果断判断应急级别,一旦应急确定为现场或全体应急时,立即发出一号令:

召集副总指挥、全体成员到矿应急救援指挥部集中。

各救援队队长及相关单位负责人根据指挥部命令安排本队成员各就各位,做好应急救援行动准备。

4、通报

①矿指挥部值班人员按总指挥命令,将当前事发情况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并做好通知记录。

②根据指挥部命令,通知周边相邻单位、当地政府、本企业发生突发性事故、事件。

㈢、上报、请示支援

1、上报

现场应急及全体应急事故(事件)发生后,矿总指挥(或副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30分钟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告。

2、请求支援

总指挥确认灾害性质为灾害非常严重,本企业难以对灾害蔓延进行有效控制,估计仅靠自身的力量和有效应急救援资源难以快速控制和全面消除事态发展时,命令值班员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请求支援。

五、应急响应处理

1、应急响应

⑴一旦发现灾情,要就近用电话向矿调度汇报,详细说明时间、地点、水量、性质等有关情况。

⑵现场人员应迅速使用现场工具,尽可能地进行现场救援。

⑶矿调度接到通报后,要按通报程序立即向防汛总指挥部和值班矿长进行汇报。

⑷值班长要立即按相关职责通知各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同时,安排各应急小分队到指定地点,积极待命。

2、事故处理

井下某一地点若发生透水事故时,在现场的班组长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抢救,同时报告调度室,尽可能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支架并设法堵住出水点,以免扩大事故。如果情况紧急,水势太猛,无法处理,必须立即撤出所有人员,撤出时应避开压力水头,沿着规定的避灾路线撤到地面。调度室接到透水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水害应急预案,并向矿山救护队和有关单位报告,制定措施进行抢救,同时通知事故地点和可能被波及的所有人员,撤离灾区。

六、水害的预防

1.矿井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防治水领导小组,明确防治水工作职责,制定矿井防治水安全责任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经常研究和解决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证和支持。

2.雨季前防治水领导小组成员应对防排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在讯期前要对地面排水系统全面检查,及时疏通清理各主干水沟,同时组织抢险队伍,备足防洪抢救物资及防汛器材,防止地面水灌入井下。

3.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掌握矿井水的动态,对采掘工作面前方的老硐和老塘积水情况进行预测预报,及时下发水害停工通知书。

4.建立正常的周边矿井(老窑)调查制度。对周边矿井(老窑)开采及其积水情况的调查要求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建立相关的图纸和台帐,及时填图、做好记录。情况特殊的做到随时调查。

5.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有采掘工作面防治水技术论证,需探放水的地点必须编制专门的探放水措施,采掘技术员及采掘工人必须熟悉透水预兆,发现透水预兆立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对所有采掘工作面都必须进行水情水害预报分析,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以防透水事故的发生。

7.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按照《山西照阳煤业有限公司矿井2009年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七、应急救援保障措施

㈠、通讯设备

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办公室设有公司网内电话,另配有随身手机,24小时不准关机;

2、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矿调度室):位于调度楼三层,设有一部公司网内电话、监控室位于调度楼四层设有井上下重要场所监视显示屏,每班2名调度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轮换工作制。

3、对讲机5部

㈡、个人防护装备、设备

1、过滤式自救器:500台。备用过滤式自救器由矿调度自救器房保管。

2、防毒面具:2套,由行政保管。

3、防酸(碱)用具:5套,由行政保管。

4、消防服:5套,由保卫科保管。

㈢、矿井水灾应急设备、设施物资

1、挡水墙:根据设计要求在井上、下构筑,由通风科负责日常检查,负责人为区长。

2、水泵:30KW隔爆型水泵三台,由设备负责提供和日常保管,负责人为保管组组长。

3、水泵管路:与30KW隔爆型水泵相配套的排水管200米,以及阀门、逆止阀等附件,由设备库负责提供和日常保管,负责人为保管组组长。

4、防水砂袋:100个,由保管组负责提供和日常保管,负责人为保管组组长。

㈣、交通工具

1、办公室每天保持有一辆卡车及两名司机待命,以随时运送应急救援物资,随叫随到,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

2、与附近医院保持联系保证提供一辆救护车。

㈤、生活物品、食品

1、大米、白面等主要粮食物资,由后勤库房储备,负责人为后勤矿长。

2、即食品(方便食品),由后勤库房储备,负责人为后勤矿长。

㈥、紧急疏散、避险场所

1、位于矿区中心的公寓楼。

2、位于矿区中心的餐厅。

八、应急结束

1、应急救援工作结束时,首先由各专业技术人员检测现场空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氧气浓度不低于20%,瓦斯浓度不超过1%,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0024%,硫化氢浓度不超过0.00066%)、顶板支护到位、各安全设施均已恢复、现场环境符合有关标准,确认被困及伤亡人员均已救出。

2、现场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以事故现场应急指挥确认,向指挥部进行汇报。

3、总指挥在经过与专家咨询组研讨后,确认应急救援工作符合有关条件后可以结束。

4、在应急救援结束工作中,必须把事故现场的第一手相关证据妥善保管,严禁破坏事故现场痕迹、资料,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疏散交通等原因需移动的,应当做出标志,并绘简图做出记录,待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关人员取证后,方可消除现场痕迹。

5、总指挥下达命令,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九、后勤处置(恢复)

总指挥根据应急救援工作结束情况,发布号令。

1、命令全矿井结束全体应急救援状态,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2、各部门开始恢复正常作业。

3、通风、机电、调度、生产等部门由一名科级领导带队,进入受灾区域,恢复灾区的通风、机电、运输、通信、监测监控等安全设施。

4、地面由相关单位领导负责,进行现场清理和公共设施的恢复工作。

5、生产队组待事故调查组同意后,要将现场的顶板支护好,风、水、电等各项设施恢复到正常状态,恢复生产现场环境。

6、矿调度将应急救援的相关实况资料整理好后交给事故调查组。

7、由安监科牵头,矿各职能部门参加,依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事故进行评估、总结,由安监科写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8、由后期处置队负责进行伤亡人员安排、保险索赔等善后工作。

十、培训、演练、奖惩

㈠、培训

1、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专业预案全部编制完成后,分管矿领导指定专门机构编制各工种、各岗位的应急培训教案。

2、各应急救援机构和专业队伍要定期组织所有人员针对有关部门编制的教案进行脱产或业余培训,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试,成绩与试卷要进行存档。

㈡、演习

1、应急救援演练由安监科、矿调度负责组织进行。要有针对性地启动各个救援预案进行实战演练,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活动。

2、演练的全过程要进行实况记录,演练结束后,安监科负责组织演练评估,并把评估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要将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项交予应急救援预案编写小组,对预案进行修改。

㈢、奖惩

1、对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迟报、谎报、瞒报事故以及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预案管理

(一)、审查复审

本预案每年末由安全矿长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审核修改,修改后的预案内容必须重新由应急救援有关人员进行贯彻执行,参加学习人员要签字盖章。

(二)、预案管理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矿安监科负责日常管理,管理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应急救援制度建立、对体系和预案进行编写修改。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危险源的辨识情况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应急救援专业预案。

(三)、本预案制定后从即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