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语言 会计 电脑 医学 资格证 职场 文艺体育 范文
当前位置:书香门第 > 范文 > 节日庆典

羌族有何古老的丧葬习俗

栏目: 节日庆典 / 发布于: / 人气:2.71W

在羌族地区,丧葬是人生最后归宿的重要仪礼,当一个人死了之后,人们都会以最隆重、最庄严、最肃穆、最严格的表现方式去完成丧葬习俗习俗中的每一个程序。下面小编详细介绍羌族有何古老的丧葬习俗的相关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羌族有何古老的丧葬习俗
  羌族的丧葬习俗

丧葬礼仪

羌族丧葬习俗,死者装殓以白衣(麻布)为多。有的要由长辈在遗体前杀一只羊,为死者“引路”。

超度亡灵

死后第二天起请道士念经超度死者。死者为男性,念太平经;死者为女性,念大小血盆经。超度亡灵为死者开路是设灵位以后的一个祭奠礼仪。因此丧家就要请来释比来向亡者诵一部开路经。同时用白纸制成三尺多长、四寸宽的“引路幡”。老年人入棺后马上开路,据说,冥路开通后亡魂才能西游,到达天国享受逍遥之乐。

吊丧

吊丧亲戚根据各自的亲族关系,带上粮食、猪肉等礼品、祭品和钱等,一起前来丧家吊丧,祭品主要为各色剪纸、绣球、旗、罗、幡、伞和钱柜等。

当吊丧亲戚行近丧家村寨时,唢呐频奏,羊皮鼓、释比和男女孝女一齐出寨相迎。孝男孝女跪在地上。释比头戴法冠,身穿法衣,有的摇巴郎鼓和响盘,有的打羊皮鼓,他们跳着万字格和八阵图形的舞蹈步伐,来回跳跃,左右穿梭。跳盔甲的人在释比们舞蹈间歇时用羌话高声赞唱,大意是迎亲人悼死者,对丧家表示尊敬,这样的活动大约要到半小时以后才能结束。

开孝

人死后,一般都要开孝带帕,以示纪念。若是家庭相当的困难,在舅家的同意下,准许正孝子一人带孝,其他人不在进行开孝带帕。如其家庭条件好,就要置办孝服、孝帕和死者入殓的白布用品;置办孝服,孝帕可分为九尺孝、六尺孝、三尺孝发放。其中对近亲一般发孝衣、孝帕,称之为全孝。远亲仅发孝帕,称之为发半孝。死者棺材上放的孝帕是专门为舅家准备的。下葬前一晚,主家举办开孝仪式,当逝者的老、少母舅到主人家后,才给族人亲戚开孝。

哭丧

开孝、验尸完成后,释比要对死者的一生的艰难困苦,勤劳、善良等进行追述,教育在场的所有人。完成追述后,释比大声说,孝子放声大哭后,所有的亲人都跪在棺材前放声大哭,并燃烧纸钱。一些中老年妇女按照传统的哭调哭述,悲悲切切,感人肺腑:

守 灵 又叫守大夜。意在表示陪伴死者,真诚、隆重地为其守灵。母舅们检验将枋子盖盖好后,释比念经击鼓做法事,祈求亡魂保佑家人和寨子安宁,众人跳丧事莎朗,唱丧歌,跳羊皮鼓舞。这天晚上是送别死者的最后一个夜晚。亲友乡邻都要前往吊丧祭奠。届时,“释比”将在“枋子”面前杀一羊,并说“某某,羊为你引路,你是啥子病,都在羊子身上显现出来”。然后,以碗盛装羊流出的第一股血,以麦草浸入血中,将血撒入死者尸体的手掌内,使死者知道有羊带路。而后“释比”随即解剖羊之尸体,以观察羊的内脏,并根据羊的内脏来判断死者亡于何病。疾病证实后,亲人又开始哭丧,悔当初没能先知病因以及医治失当。

回煞

在丧事结束的第七天要为死人做“回煞”,羌人认为,人死入土以后还会从自己生前走过的地方回来,到自己的坟山上去。人死以后会阴魂不散,要回家,羌人称为“回煞气”。因此,丧家要请“释比”推算亡灵“回煞”时间,然后家人将死者衣物放在椅子上,将鞋放椅子前面;在桌上摆馍、酒等食物,家人避开,由亲属祭奠。几小时以后鸣炮,亡灵闻声音而随即离去,家属返还家中。

烧七与百期

从死者去世之日起,每七天举行一次焚香烧纸祭祀的礼仪谓之“烧七”,在烧七中,以五七最重要。通常是不一定每个七都要赴坟祭祀,但头七、五七和尽七(最后一个七)是免不了的。除了烧七,还要为死者“过百期”。百日守灵尽孝,古人恪守遵循。

上新坟

自古以来,朝野上下,清明祭祖,四海皆同。羌族地区上新坟,一般在清明节前三天进行。上午,全寨子的人家带上供品进行祭祀。先动手整修坟墓,锄草,加土,再摆供品和点烛,燃香化纸。同时,在每个坟头上压白纸一张,在坟地四周的树枝和荆藤上挂“长钱”(用白纸剪成的长串)。有的还在坟前哭一场,倾吐思念之情。

  羌族的丧葬方式

羌族具有自己民族特色的丧葬习俗。葬式分火葬、土葬、岩葬、水葬几种。人死后遣人到附近亲戚家报丧,请“释比”念经,丧主为死人净身,穿寿衣3~6件入棺,父母健在者穿白色,其余为深色,并在棺内放五谷杂粮,50岁以上病死为寿终归天,要唱丧歌、跳丧舞;凶死、传染病等非正常死亡必须火葬,但不一定进火坟场,尸体不能停放屋内,外姓死者无论火葬、土葬均不入祖坟。死者除无儿无女外,均要按期安葬,一般停放三日,所有坟墓忌用白石垒砌。

火葬是其传统葬俗,每个家族或早期部落都有自己的火坟场,用石砌围圈,往往有碑记载姓氏与开始设立坟场年月。目前仍盛行火葬。60岁以上正常病故,认为是寿终归天,要唱丧歌,举行火葬。也有遵老人遗嘱是否选择火葬的。

火葬是自古相传的丧葬习俗。《吕氏春秋·义赏》说:“氐羌之虏也,不忧其系果,而忧其死不焚也”。《太平御览》引庄子逸篇说:“羌人死,焚而扬其灰。”解放前,茂文县以北的一些地区仍行火葬。其他地区因汉族的影响已改用土葬。惟凶死、传染病及其非正常死亡者仍用火葬。葬法是在人死后三天进行火化。火化前须请端公诵咒,然后抬棺至本族的火葬场。那里设有一座可以移动的小木屋,内供奉本族历代祖先的神位,葬时将小木屋移至他处,而置应葬的棺木于其地,然后四周堆放柴火连棺木火焚。这时死者亲属围坐号哭、并唱孝歌、跳丧舞。焚化之后,将骨灰埋在地下或封在崖穴中。在茂文羌族自治县雁门乡一带,一姓有一个火坟,一个村有几个火坟。这些火坟位于村寨附近,系用木板搭成房屋形态,约五尺见方,有小门,人死后连棺材一起焚烧,烧毕取骨灰由小门投入火坟。有的地方是数姓共一个火坟。

羌族独特的“火坟”在汶川县的羌寨可见遗址,有的保存较完好。80年代以来,个别羌寨以宗族为单位维修的“火坟”已焕然一新。如雁门乡的索桥、通山、月里等寨,龙溪乡的阿尔、巴夺、垮坡等寨,绵池乡的'和平、羌锋等寨。

“火坟”的形状多为条形,而方形较少,上窄下宽,长约6-8公尺,宽4-6公尺,深约7-8公尺,内部用黄泥抹得相当平整。其边沿高出地面5-6寸,坑上架着能抬开的木屋,木屋的屋顶是用染黄或染黑的杉木制成,可以挡风遮雨。个别坟旁还立有石碑,详细记述了本宗族的来源。如雁门乡索桥袁姓宗族碑文记述道:“盖闻先祖语吾,当是时也,湖广填川,我先祖来川者,乃是弟兄八人也,系麻城孝感人氏……彼时此地泥水泛滥,安奉亡魂,犹恐肌肤进泥,故立此墓,号曰’火坟‘。世代先祖,概葬于此墓,十代人丁兴发二十余家,以后各扦莹墓。”现在,还并存几种火葬的“火坟”类别:一种是以宗族为单位修的“火坟”,旁边还立有家族碑,如上文,只有本族人才能进入,即“姓姓都有火坟场”。一种是一寨人集体修的“火坟”,凡是本寨人火葬后都入此“火坟”,如龙溪乡垮坡寨,此种类型较少;一种是只有火葬坪,人死后抬到火葬坪焚化后,可以不捡骨灰。如龙溪乡直台寨,这也是极少的。不同于以前,现在进“火坟”的清规也多了,须本族辈份最高的长者死后先进了“ 火坟”,其他人的骨灰才能放进“火坟”。

婴儿死后装小木棺置于岩洞为岩葬。也有的死婴装棺放入河水中飘走称为水葬。

土葬是羌族较为古老的一种葬法,这从战国以来的岷江上游石棺土葬墓群的发掘中足以证明。清朝以来土葬更为普遍,各个家族有自己的墓地,流行汉区传来的木棺土葬。

葬仪特别隆重的叫“大葬”。大葬最早是对民族、家族有过重大贡献的人举行的一种最高规格葬仪。近世以来,殷实之家都办“大葬”。

大葬一般历时三至九天,先由“释比”做几天法事,最后一天,客人才参加。届时由一名有威望的“释比”,身披牛皮铠甲,右手执刀,左肩挎枪,枪头挂一牛舌,带头歌舞,歌词内容是赞颂祖先功绩;紧跟着八名“释士”,头戴面具,右手摇手皮鼓,左手摆铜铃;跟着还有八名较亲的家族成员,也都戴面具,敲羊皮鼓;后面一百人以至更多人右手持刀,左肩挎枪,枪缠彩色飘带,排成一字长蛇阵,边唱边舞。先到火坟场转三圈,将飘带撒于坟地敬献祖先。然后到坝子转圈歌舞,有时扮演对阵战斗。最后,所有参加大葬礼的其他人也要到火坟绕场三圈,以示悼念。规模一般少至数百多则千人以上,皆携酒、粮食、牛、羊、猪等肉类为礼,丧家设大宴款待。这种丧葬习俗花费甚大,解放后鲜有人为。现在的葬礼普遍简化。

  羌族的禁忌

羌族禁忌1、祭祀禁忌。祭山大典为该族最隆重的祭典,又称“山神会”、“塔子会”、“山王会”。祭祀旨在求山神保佑人畜兴旺、五谷丰登、林木繁盛、天下太平。在祭祀期间,严禁入山采樵狩猎。羌地入夏常干旱,故祈雨为该族另一经常性宗教活动。祈雨前须搜山,即禁止任何人上山砍柴、挖药或狩猎。未婚妇女不许参加搜山祈雨活动。搜山中若发现违者,予以谴责和痛殴,直到流血乃止。族人非如此不足以取悦天神,否则祈雨无望。

羌族禁忌2、产忌。家中猪产仔时要在门上拴竹篾条,孕妇禁扯之,否则胎儿会死。若遇母猪或大牲畜产仔,3日内有孕夫妇禁入产棚。忌产妇在堂屋临盆,须到房屋的最低层分娩。产妇未满月不得入灶房,否则会开罪于灶神和家神菩萨;亦忌见生人,怕生人将鬼带来。

羌族禁忌3、丧期禁忌。家有死人,行葬礼5天内忌与外人来往。丈夫刚死的寡妇,须围青苗菩萨转几圈,以木梳梳头,方可与他人见面。

羌族禁忌4、生活习俗禁忌。忌触动铜镜、海螺壳。因小孩素日多佩带铜镜,帽上钉海螺壳,用以避邪。若生人触之,会冒犯神灵,于小孩不利。忌生人入病人居室,其禁忌标志为门前放一板凳。忌带草帽进屋,认为草帽招鬼。忌将筷横于碗上,忌倒扣酒盅,因敬鬼仪式上才如此。农历大年初一忌大声叫骂,并须将火钳、菜刀、绳藏起,因为这些东西为不吉。此外,该族还有锅庄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