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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好作文汇总10篇

栏目: 作文 / 发布于: / 人气:9.56K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爱好作文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爱好作文汇总10篇

爱好作文 篇1

音乐,动漫,小说,三者构成了我完整的生命,在我的生命中形成“三国鼎立”的局面。如果让我用一部电影的名字来形容它们与我的关系,那我的答案是——《一个都不能少》。

我喜欢听音乐,虽然没有达到动感地带的广告词——“没有音乐就没法活”的地步,但我起码也算得上是个每天听音乐两个小时以上的音乐发烧友。宛转悠扬的曲调,轻吟浅唱的歌词,吸引我为之神魂颠倒。跟着动感的音乐舞蹈,随着悲伤的乐曲遐想。音乐不是我的生命,但它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喜欢郭敬明的一句话,他说:“一直以来我都是个爱音乐的人,爱得排山倒海。骨子里的坚持在别人看来往往是不可理喻的。”我不知道在别人看来我是否不可理喻,但可以肯定的是,一直以来我也是个爱音乐的人,而且同样爱得排山倒海。音乐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存在于我的内心深处。

我爱动漫,很容易在别人的故事里感动。当《网球王子》里的不二周助面对失败心情失落的时候,我会陪他一起失落;当《火影忍者》里的宇智波佐助为了复仇下定决心离开木叶离开同伴,孤单的背影渐行渐远的时候,我会陪他一起孤单;当《灌篮高手》里的流川枫因为体力不支没有坚持到比赛结束而自责的时候,我会陪他一起自责;当《名侦探柯南》里的江户川柯南为凶手的行为惋惜的时候,我会陪他一起感到惋惜!在动漫的世界里,有属于我自己的国度,有和我灵犀相通的朋友。我们一起哭,一起笑,一起玩,一起闹,一路走过我们的路程。沿途洒下的欢笑和泪水,是我们青春最美好的纪念。

我喜欢阅读文字的感受,它令我深陷书中无法自拔。郭敬明用他清澈忧伤的文字为我们建造了一座《幻城》,我们为卡索和樱空释兄弟俩的擦肩而过流下眼泪;韩寒用他玩世不恭的口气为我们讲述了一场荒诞可笑的《长安乱》,我们为古代幽默搞笑的武林故事捧腹大笑;罗琳用她奇幻大胆的想象为我们建造了一个魔法世界,我们为主人公哈里·波特与伏地魔险象环生的战斗惊心动魄!文字创造出无数个平行世界,带我们领略世界上从未出现过的风景。

在我快乐的时候,在我难过的时候,我的音乐,我的动漫,我的小说一直与我同在。我不会寂寞,因为我拥有整个世界,一个有我的三国——音乐,动漫,小说构成的世界。

爱好作文 篇2

脚踩毛毛拖鞋,身穿毛茸睡衣,躺在铺着毛毯的温暖大床上,手旁还有是我的两个“侍寝”对象——毛茸玩偶。

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毛茸茸爱好者。

我天生对有毛有绒的东西情有独钟。小时候最钟爱的是一个个我视为掌上明珠的毛绒玩偶,至今爱好未变如此,对此,妈妈颇有微词。每当我抱着毛绒玩偶沉醉其中时,妈妈总会长叹一声道:憨样!

不怕大家笑话,我给家里每一个毛绒娃娃都封了号,比如p贵妃、美羊妃、球球妃、狗贵人等。其中最受我亲睐的以及经常“侍寝”的两位嫔妃就是p贵妃和羊贵妃了。它俩在我的后宫已是十几年的老人儿了,但我对她们的喜爱仍然没有丝毫减退。因为她俩的模样太招人喜欢了,她们都长有圆溜溜的黑眼睛,好似闪闪发光的宝石,鼻子下都有天真灿烂的笑容。

p贵妃是一只小熊,因为她的裙子是粉色的,粉色裙子上面的英文首字母为p,所以赐名为小p。它如此受宠是有原因的。她的脸大大的,脸颊两边好似两颗大肉球,四肢胖胖的。小p的全身塞满了棉花,抱起来十分轻便,抓起来十个柔软。她身上穿的.粉色连衣裙上有个“LOVE”字母,显得可爱活泼。

羊妃是小狗模样,因为长相和给人的感觉像一只小羊,可爱至极,所以赐名小羊狗,封为羊妃。小羊狗通身雪白,只有耳朵是淡粉色的。它有着小巧的脸庞,精致的五官,它的原型是我小时候看的公主系列影片中的小狗。她不愧是“公主狗”,两只耳朵上分别用粉色丝带系了两个蝴蝶结,也因此成功俘虏了我的芳心。妈妈却总想将它们关到柜子里,诬陷它们是“妖妃”。

当然,最让我视若珍宝的是香后——我的一条小毛毯。我对她的爱恋绝不低于对家人的爱,我的毛毯一年四季都伴在我身边,没错,我顶着夏日的炎热都要翻它的牌子。之所以称之为香后,是因为她有独特的味道,我也曾努力辨识过那究竟是哪种香味,但最终我只能定义那个“香”就是家的味道,独属于我家的味道,我非常迷恋这个味道。

我离不开香后的关键原因是我的一个特殊癖好。这还要追溯到我刚出生时。据说,是姥姥送我的。我从小就爱捏它,软软的,柔柔的,特别舒服。再大点时,捏小毛毯一角就成为了我的习惯,甚至还捏秃了。即便是睡梦中蹬乱了,我似乎也总能够捯饬几下,找到那个角继续捏。每天晚上不捏它,我就睡不着觉。后来,妈妈总觉得小毛毯旧了,说上面滋生了螨虫,就趁我不在扔掉了。之后的几天我夜不能寐,茶不思饭不香。妈妈见我如此执念,就又去买了一条,就是现如今陪伴着我的香后。

打小我就喜欢和这些毛茸茸的非人类的东西说话,无论开心还是难过,不安或是孤独,我都会与它们分享,我相信它们是可以听懂人话的,它们是神奇的,总带给我巨大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我喜欢毛绒绒的玩偶和毯子,也更毛茸茸的猫猫狗狗。妈妈承诺,只要我能考上理想的高中,就允许我养一只小猫或小狗作为奖励。现在想想都是一件非常激动的事情。

看见毛绒绒的东西,我总是忍不住去摸;看见软软的毛绒玩偶也总忍不住去捏,这就是我——一个毛绒绒爱好者的特别小癖好。

爱好作文 篇3

我小时侯,常常听爸爸妈妈讲一些有趣的故事,这些故事谁编的呢?我一直把这些疑问存放在心里。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住了,问道:“爸爸妈妈,那些有趣的故事是谁编的呀?”“那些有趣的故事是一些编书的叔叔阿姨编的!”妈妈说,:“那些叔叔阿姨呀,每天都会写一篇作文来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你以后也要这样,知道吗?”我说:“哦!我知道了!”

于是,从那天起,妈妈天天让我看课外书,教我写作文,培养我的写作能力。爸爸也经常带我出去逛街爬山。丰富了阅历和知识后,一篇篇优美的文章开始在我笔下生花。在大街上,春天,我喜欢看一盆盆美丽的花坐落在每家商店门口;夏天,我喜欢看一群群小朋友在路边的草地上玩;秋天,我喜欢看一间间水果店里五颜六色的水果;冬天,我喜欢看家家过年挂灯笼。在山上,春天,我喜欢看野花开放;夏天我喜欢看一朵朵荷花在湖里开放;秋天,我喜欢看一串串葡萄成熟的样子;冬天,我喜欢看悬崖上青松一片。我把每天看到的都写成了一篇篇作文。

渐渐地,作文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我喜欢作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当你走进永远打开的知识大门时,你会觉得读书好似爬山你爬得越高,望得越远。书就是知识的海洋,书就像一艘船,带领我们驶向生活的海洋。 ”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丰富了我的生活,也丰富了我的写作,我热爱书籍,更热爱写作!

爱好作文 篇4

我们班有个大提琴爱好者,是我的好朋友小邹,她每天回家最期待的事就是拉大提琴。

她拉大提琴,全身心投入,一边拉一边身子也跟着左右摇摆。她去过温州大剧院表演,上过我们学校的主席台......她出去玩的时候也带着大提琴在路上拉。

她跟她妈妈出去玩,我看到她妈妈发出一些照片——小邹背着沉重的大提琴走在机场,感觉就像看到了一位仙女背着一把仙琴赶往仙境,又像一个要考级的学生背着琴,大步走向试场。

在学校,小邹总喜欢在位置上空手拉大提琴,她一边哼着小曲儿一边拉。看着看着,仿佛一个马上要演出的演员在练习,又像一个作曲家,正在拉自己刚刚编出来的曲子。她不发出声音,我好像也能听到她拉出的曲,看到她的热情。

在音乐课上,音乐老师问了大家一个问题:大提琴和小提琴有什么不同。小邹第一个举手,说:“大提琴的声音比较深沉,小提琴的声音比较欢快!”老师说:“答得很好,不愧是我们班的大提琴手!”我听了都羡慕,一下课就问小邹,“你每天最期待的事是什么?”小邹干脆地说:“拉大提琴!”我心想:又是拉大提琴?“嗯,好吧!”然后飞快地跑走了。

小邹真是大提琴爱好者,这么喜欢大提琴,希望她继续努力,越拉越好!

爱好作文 篇5

小时候,姐姐特别喜欢收藏各种各样的纸片、碎布。我不理解那有什么好玩的,我喜欢收藏小珠子。不管是捡的还是别人送的,只要干净美观,我怕都会收藏。

那些珠子各种各样,没有一颗是一样的,有的是透明,还带有斑点;有的是“八”字形的,头上再一个红色的大点;有的是黑色的,表面凹凸不平你问我到底有多少颗?数数将近六七十颗。

有一颗珠子是黄色的,带有白波纹。看到它,我就会想起小时候的一件事。有一天,妈妈带我逛公园。在草丛中,我意外地发现了它。于是我惊喜万分地将它捡了起来。妈妈看见了,皱了皱眉头,说:“不要捡这种一文不值的脏东西啦!”“大人真不懂小孩子的心啊!”我边嘀咕边把它擦拭干净偷偷放进口袋里。又对它说:“你可别跑出来,否则我就找不到你了。”这件事我回忆起来好像昨天刚刚经历过一样。

那时,我才知道:我如此看重的东西,对大人们来说不值一提,而他们津津乐道的大问题在我眼里就是些无聊的废话罢了。

每当我伤心时,它们那清脆的“咚咚”声总能让我内心平静下来,再次振作起来。

对别人而言毫无价值的这一盒子珠子,对于我来说却意义非凡。因为,这是我的爱好,我没有理由去忽视甚至讨厌它。

爱好作文 篇6

童年,对于十九岁的我,已经永远地离去了吧。我现在所拥有的,只有那满载着往事的回忆。很多诗人,回忆起自己的童年,都有着道不尽的诗句。平凡的我呢?也有着说不完的话题。

记得自己小时候,也和其他的孩子一样,到处被大人拉着上补习班。有人很厌恶,但是我不至于那么反感。因为我觉得,我的周末将不会百无聊赖地度过。第一个学的是书法。对于男孩来说,学书法应该是很有文化韵味,很有书卷气,那时候我就这么认为。掐指一算,我也学了六年的书法。说句实话,学书法很枯燥。每天要拿着那粗实的毛笔,练习着不同名人的遗作。夏天坐在老师家学习,一排的学生坐那,悄无声息的蠕动着手中的毛笔,练的是耐心。每天一坐,就是那么几个小时。练习书法,真的很能培养脾性。就这样,我温和的脾气就锻炼出来了。也许这是我学习它所获得的最大的收获吧!每年,都期待着有比赛的时候,老师都会拿着我们的作品去参赛,得奖必然是最快乐的事。对于那时候的我,也能像运动员冠军一样,获得属于自己的奖牌,挂在胸前,多么的光辉啊!用比赛所得的成绩,去向父母要物质的奖励,是件很开心的事。也许,那会是属于我人生的第一桶金。现实总是那么的不尽人意,我没有坚持学习书法,因为学业,我放弃了它。回想起来,感觉挺惋惜。

时光的年轮很快转到了高中。刚进入高中校园时,花季般的年龄让我们恋上了音乐,就和同学们学起了弹吉他。音乐,是多么经久不衰的东西啊,对,它就是永恒的!那时候,背着把吉他走在路上,和同学一起谈论着音乐,听到好听的歌,总幻想着哪天就能从自己的手中奏出。可好景总是不长,又没能坚持下来,因为我有了新目标,又不得不放弃它。

回忆起曾经,觉得自己有些失败,因为所学的东西都因种种原因半途而废。现实总是那么现实,梦想总很难持久。现在高二了,大家都明白,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人生的路途,把握在了现在的双手中。现在的我,有着更重要的任务,那就是钢琴。没错,我要考艺术。钢琴真的很美,可它也充满挑战。这次我不会轻易放弃了,因为这关系到我的前途我的命运。或许这就是所谓的成长。

爱好作文 篇7

年少的我,曾不能理解一种追求,直到接触事物不断增加,才明白那种力量的强大,渐渐地,一种爱好的产生,让我的生活中多了一份快乐和期待。

有时,科学的理解,反而会让我们失去想象力,若要在特殊的现实中,得到放松,不失去自我,不如信一信宗教,相信它,千百年的文化,万亿人的信仰,会让你随时充满期望和动力。若是年轻人,或许不会在意,但同样有属于他们的一种精神力量备选——在松弛与紧张中成长,但要不失自我,还需要一种爱好,在精神上给予帮助。

人所遇的事总是阴阳平衡,在悲观中,总有一丝光明的存在;爱好与收集并不是缺少困难与遗憾。而也会带来一种显而易见的快乐的自豪。没有雅兴的人,是经不住长年收集的。

老一辈总有一两种爱好在支持他们的心。曾经,也有像乐仲,一生爱画,即使生活坎坷,但他却始终沉寂在乐趣中,他对于爱好的追求,款之于慰,需现实中不必将他,看得太重,但也不可无心便去做,仔细留心身边的小事,才能找到真正的自己。或许集邮是一种好的方式,即使老套,但他确确实实证明了一种追求的强大魔力。也或多或少的为我们开明了一条新道路。

爱好的收集,不限范围,全凭个人喜好,也可作为一份动力,也可用于规划自己的人生,端正自己的心态。现在回首往事,以往的爱好,那画画,下棋,集卡,都是人生不断进步的证明,不论我会不会坚持他们,继续喜欢或是抛弃他们,他们都是我一生的导师。

历年以来,居之必竹,竹凝重分厚,体现了居者的雅,所谓窗前竹劲风,便是如此,不止为竹,琴棋书画,梅兰竹菊,及更多的种种寄托的物象,都是一方好导师,在平静中,放下生活的欲望,去感受四大君子,四种典雅文风的雍容与风骚。

爱好作文 篇8

夏的开场白是一番匆忙的丰收与播种。

太阳脱去了春姑娘给予它的纱衣,把遮挡的那些热量释放,将炎热喷洒。人们也将厚厚的衣服换成了活力单薄的夏装。商店里也放满了各种各样的冰激凌。……夏天到了。盛夏来了。

夏,活力十足的繁荣季节。花开的那么鲜艳,树也更浓密了,草也茂盛了。一切的一切步入了生命的高潮。太阳也起得早了,晚霞也工作得晚了,拉开了白天与黑夜的距离。人们也更忙碌、狂躁了。

盛夏的午后,太阳无情地炽烤大地。习惯把吊床绑在沟边的树上,坐在上面,用脚尖去轻碰那冰凉的水面。和几个朋友睡在各自的吊床上聊天。喜欢夏天,喜欢夏天香草味的冰激凌。喜欢那清凉中夹杂的香味;喜欢那种入口即化的冰爽;喜欢冰激凌的颜色,不浓艳的鲜彩。喜欢在夏季的时候顶着太阳到处去疯狂、到处去玩耍;喜欢夏季的热情、奔放与豪迈,没有春那么细腻、轻柔,也没有秋那么凄凉、萧瑟,更没有冬那么枯燥、冷漠。夏,我喜欢蓝蓝的高空上几缕雪白的云朵儿。让我向往,向往做一只快乐的鸟儿,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纯净天空。喜欢,高高的树枝上几多鲜艳的花朵儿,让我渴望,渴望做一朵开的不那么美,却长在高处的花儿。因为,我想要看得更远,我想要把夏天的美丽尽收眼底。我喜欢碧绿的草原上奔腾的骏马,我盼望着,有一天能像它们那样疯狂地向前方奋力冲去,那么奔放、那么自在……

喜欢夏季的雨,急促、洒脱。没有春雨那么缠绵,没有秋雨那么惆怅。夏季的雨天,不习惯打伞,喜欢把自己泡在雨里,任其冲刷。那样,有多不愉快都能摆脱。喜欢在雨后的水洼里蹦跳,溅起那些水花,那样会更有趣。可是,讨厌和害怕夏雨带来的雷鸣闪电,畏惧,夏季漆黑的夜晚一个人在家,而窗外风雨交加、雷鸣闪电,内心的恐惧就会莫名地上演,所以会怕。

喜欢夏季的天有不测风云。那样我会觉得它像个孩子。比我都还小气。喜欢在夏季吃棒棒糖、玩玩具,或许会换来别人的一句幼稚,可是,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这才是最最原本的我自己。

爱好夏天,爱好它的“小荷才露尖尖角,唯有蜻蜓立上头。”爱好莲花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爱好夏天,因为它美丽、因为它孩子气、因为它利落洒脱、因为我真的热爱它。

仰望天空,闭上眼睛,大声呐喊:“我爱夏天,因为我爱好夏天!

爱好作文 篇9

“好想念你的眼睛,坏坏想起sunny我的心”在一间充满少女的房间里,有一位少女正在塞着耳机哼唱徐良的歌曲,那少女便是我。

本人是一位二次元少女,爱好有许多,跳舞,角色扮演,画画,漫画,小说。但是我最喜欢的却是最玩不好的——唱歌。

半年前,我父母说,我唱歌像是在鬼嚎。我听了有些难过,我说,现在鬼嚎,以后就不一定了。从那天后,我就明天练习唱歌,没事就唱唱歌,哼哼小调。

我经过了半年,我慢慢的学会了唱歌。不再是那个唱歌的小白甜了,我开始发自己唱的歌。但是,现实还是那么残酷,并没有多少人喜欢我唱的歌。唱歌评论还是那么的空空荡荡,连个过客都没有。

我开始胡思乱想,我开始不相信自己。有时候,我真的很想放弃;有时候,会想唱歌好的人那么多,自己干嘛去趟这趟浑水;有时候,也会想,光靠努力是不行的,还要有天赋。

就当我快要放弃的时候,我又想到都坚持半年了,现在为什么要放弃呢?为什么不坚持下去呢?现在放弃了,以前的努力不就白费了吗?

于是我又开始学习唱歌了,比以前更加的努力,更加的用心,一点一滴的时间都利用起来了。又过了一个月,我唱的歌开始有人点评了。我看着那些有好有坏的点评,心里暖暖的,我的努力终于被看在了眼里。

就从那天,我更喜欢唱歌了。没事就发发自己唱的歌曲,一直到今天,我都没有放弃它。我虽然想过去当歌手,但是我最后还是抛开了这个想法,我把唱歌当做个爱好了。

是的,只要坚持就一定会有回报的。希望我的这篇文章能给那些拥有梦想的人带来正能量。

爱好作文 篇10

人的爱好有与生俱来的,有后天培养的,对于饲养金鱼的爱好我是属于后者。

某日,爸爸不知从哪个朋友家里讨来七尾金鱼,放到了大鱼缸里来饲养,并三番五次的嘱咐我来照理。我撇了缸里的金鱼一眼,虽然它们个个都长得非常漂亮,但是在我心里的感觉,毕竟不如会叫、会跳、会玩耍的小狗小猫可爱有趣。金鱼是用来欣赏的,饲养它会有什么好玩,有什么乐趣的呢?

碍于爸爸的吩咐,我不情愿的每天给金鱼喂食、换水、清洗滤布。时间一天天过去,我惊奇的发现,小金鱼们已经认识我了。只要我一靠近鱼缸,小鱼儿就会摇晃着身子欢快的向我游来,摆动着美丽的大尾巴,张着“O”型小嘴,好似向我要吃的。我从它们那玻璃球般的大眼睛里能看到渴望的目光。我把鱼饲料撒向它们,它们立刻沸腾起来,水面上泛起浪花,还不时地发出“啪啪”的争抢声音。稍许,它们吃饱了,会调皮地吐出两个泡泡向我致谢。

谁说金鱼的记忆只有七秒,我深信它们每天都会记得我;谁说金鱼不会说话,它们吐的泡泡比任何语言都动听;谁说金鱼不会玩耍,那浪花会打湿你的脸庞。

我爱上了它们,我会认真的去呵护它们,因为它们给我带来的欢乐,有时用语言无法来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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