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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读后感的作文合集九篇

栏目: 作文 / 发布于: / 人气:2.29W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门】读后感的作文合集九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今天,我读了一篇叫《藏羚羊的跪拜》的文章,我被文中的藏羚羊深深地感动了。

当我读到“奇怪的是,那只藏羚羊好像知道自己逃不掉了,没有逃走,只是用乞求的眼神望着他,然后向前走了几步,两条腿扑通一声跪了下来。与此同时,两行眼泪从它的眼里流了下来”这段话时,我想:“动物原来也是通人性的啊!”接着往下读,当我读到“第二天,老猎人剖开了藏羚羊的腹腔。突然,他吃惊得叫出了声,手中的刀子掉在了地上——藏羚羊的肚子里有一只已经发育成形的小羚羊!原来,藏羚羊跪拜”是为了求猎人留下自己孩子的一条命呀!这段时,我为老猎人做的事痛惜不已。仔细想想,在生活中,我也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大家知道,狗是非常通人性的。一次奶奶家的狗生了八只小狗,我看见了便拿出一只小狗,捏着它的脖子使足了劲甩,直到它奄奄一息我才开怀大笑。幸亏爷爷及时救下它,不然它必死无疑。我反思了一下,我只顾自己取乐,却不知道被我折磨的小狗的痛苦和狗妈妈的焦急!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真正懂得了珍惜生命。因为有生命的东西也是有情有义的。让我们珍惜生命,爱护生命,克制一已之私,和自然界的动物们和平相处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临近年末。旧的东西已经做完,新的项目还没开始,可以稍稍有几天空闲,能够准时回家。吃过晚饭,我一个人躺在沙发上。岳父岳母在房间里给小儿子讲故事。大儿子在写他的作业。老婆在收拾房间。好一个安静的夜晚。

今天又读完了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本书虽然很久以前就看到过,却一直没有时间,静下心来读。这次不小心翻开,就一下都停不下来。

读完以后,感想颇多。首先是感到,我们能生活在这样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安定团结,没有战乱。人人平等,没有阶级划分。书中描写道,在俄国入侵之前,人们的生活,还是很安定,很幸福的。突然的战乱,使得人们流离失所。不得不背井离乡。

书中还写到了,他父亲的一个观点,就是,世界上只有一种罪行,那就是盗窃。如果你杀了人,你就盗走了别人的,丈夫妻子,或者父亲母亲。如果你撒了谎,你就盗走了别人对你的信任。他父亲也是曾经盗窃过的人,他盗走了他仆人的老婆,盗走了仆人对他的信任。他对作者还有其他人,都隐瞒了事实的真相。盗走了大家知道真相的权利。

盗窃确实是一种,很严重的罪行。但人都是有罪的。那人是不是都或多或少盗窃过什么呢?

作者在目睹他的好朋友被施以暴行的时候,没有挺身而出,而是落荒而逃。他也因此背负了一生的罪名。他盗走了哈桑对他的信任。他也因此心里一直不得安宁。不过正如书里的一位老者说的,只有有良心的人才会觉得痛苦和不安。也正因为作者良心未泯,他才坚持在许多年以后,回去赎罪。把哈桑的儿子,也就是他的侄儿,带到了美国。

想起来,自己小时候有很多快乐的时光。无忧无虑,每天想的就是玩儿。我也放过风筝。几根竹签,一块布,一根长长的线,一块平地,一阵风,还有几个小伙伴,就能有无穷的快乐。

我也曾经是个追风筝的人。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母狼紫岚与公狼黑桑情投意合,它们计划夺得“狼王”之位,可是在计划实施之前,黑桑却在一次集体狩猎时死去,但所幸的是紫岚怀上了黑桑的孩子。

饥饿难忍的母狼紫岚为了顺利产下狼崽,冒险去袭击山寨中的养鹿场,靠着自己的智慧,偷袭成功,可是为了贪图那口粘稠滚烫的鹿血,不幸被狼狗发现,更为不幸的是因为屡次“失职”而在主人面前失宠的的狼狗为了重新得宠,竟欺负它是一只即将分娩的狼而穷追不舍,一场殊死搏斗拉开序幕,继而进行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狼与狼狗的大战,可是双方正在酣战时,母狼紫岚腹中的小宝宝却要出来,紫岚靠着自己威风凛凛的狼啸和机智终于顺利产下了五只狼崽,可是又遇到了山洪突然暴发,恐惧万分而又疲惫不堪的紫岚,艰难的将五只狼崽拖回山洞,当它将最后一只狼崽叼回山洞时,这只狼崽已停止了呼吸。

剩下的四只狼崽三公一母,紫岚偏爱长子黑仔,于是它处处偏袒它,宠爱它,目的是让它狼性十足,将来夺取“狼王”之位,然而胆大妄为的黑仔居然在没有母狼保护的情况下经常到上洞外面“溜达”,终于有一天成了老雕的美食。悲痛万分的紫岚继而把精力转移到二子蓝魂的身上,以其让它来实现老公狼黑桑的“狼王”梦,蓝魂儿,好不容易有了“狼性”,却被猎人的“狼夹”夹的死死的,无奈之中的紫岚忍痛将蓝魂儿的身体咬为两段。连失三子的紫岚也真够坚强的,擦干眼泪,继续培养它的三子双毛,可是双毛从小在黑仔、蓝魂儿和母狼的淫威下长大,几乎丧失狼性,其表现甚至不如狗凶猛,紫岚不灰心,想尽一切办法培养双毛的“狼性”:它和小母狼让它捕获猎物,却不让它吃,晚上让它睡在山洞口,在它们捕获猎物饥渴难忍终于看到一泓清水时,它和小母狼媚媚敞开肚皮喝了个痛快,就是不让双毛喝,还双双跳到水里去洗澡,故意把水搅浑,即使这样,双毛依然忍受着,于是紫岚又和媚媚一起准备撒尿到水中,双毛的“狼性”终于被激发出来。可是在训练双毛“狼性”的过程中,母狼紫岚瘸了一只腿,成了残疾狼,虽然训练的结果是,它一次次被双毛诬陷,但是它依然很高兴,因为双毛终于有狼王的气质和本领了,于是紫岚故意制造事端,为双毛篡夺“王位“做着准备,终于双毛开始了和老狼王洛戛的较量,可是眼看成功在即,老狼王生命即将结束之际,老狼王洛戛的一声嗥叫,却让双毛惊慌失措地狼狈逃窜,于是双毛又成了众狼的口中美食。紫岚没有想到双毛从小养成的奴性和自卑并没有真正被克服,他只是暂时藏在了心底的某个角落,当外界具备诱发因素时,这种潜藏的很深的旧病就会复发。

母狼紫岚真称的上是一位执着而又坚强的母狼,它把狼王之梦又寄托在了小母狼媚媚的身上,虽然母狼不能成为狼王,但是它可以生狼崽,也就是说,它的狼孙可以做狼王,于是紫岚残忍的杀死了媚媚倾心的草狼吊吊,忍痛将自己钟情的卡鲁鲁让给了媚媚,并将自己的地盘拱手相送,自己则一瘸一拐的浪迹天涯,最后为了为了替狼孙清除天敌,居然假装生命奄奄一息,最后和老雕同归于尽。

母狼紫岚是一只执着的母狼,但它又是一只坚强的母狼,公狼黑桑、三只狼崽的死,都没有冲淡它的“狼王”梦,这种执着是何等珍贵、何等坚强!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钱是什么?其实,它只不过是一种可以交换东西的纸罢了。

可为什么人为了得到它,而……有些人为了钱,坑蒙拐骗,最后掉进了无底深渊,被抓入监狱,为了钱,玷污了自己的人格有人为了它而杀人,有人为它而失去亲人,有人为它而不惜摧残自己…天啊!人为了得到钱,就连把自己给毁掉都可以,太荒谬了!

正确对待金钱。要得到金钱,必须“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地去得到:父母千辛万苦地工作,工人不辞劳苦打工,商人夜以继日做生意,这些方式得到的钱,才是合法的,才是光明磊落的只有光明地得到的钱,才能不心虚地去花!

太过于重视金钱的人们啊,金钱并不是万能的:君子虽爱财,但要正确对待它,金钱买得了药物,买不了人一生的健康;买得了补品,买不了更长的性命;买得了时钟,但买不了时间,买得了房子,但买不了一家人的幸福,没错!人类活着就需要钱,但不能只为了钱而活着,要知道,钱不是唯一的!

从古至今,又有多少的贪*污吏,他们不仅没有为人民,甚至关系到一个社会去造福,而是给人民带来更多的麻烦,占着自己的地位,骑在人民头上,这样的人,是被财富冲昏了头脑,和狼豺虎豹没有什么两样。

所以,我们的教科书中经常提醒我们这些未来的祖国栋梁:对待金钱,要取之有道,不可因一时之贪,而悔恨终身,走投无路。真的,那也只不过是一张纸罢!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没有什么比被爱更幸运

——题记

儿童小说《从天而降的幸运》是美国女作家希拉·特内奇所著。

故事发生在美国东南部的北卡罗来纳州,那里地势西高东低,雨季时常有洪水发生。图珀洛是作者虚构的一个小镇,非常安宁祥和,简单而有序。整个小镇只有一家咖啡馆,是居民们聚餐和活动的场所。故事的线索及围绕着家咖啡馆展开,从这里辐射出去,又收纳回来。

小主人公摩西·洛波11岁,是被人们从洪水中救出并收养的孤儿,大家都爱称她为摩。全书以他的孩子视角在机智幽默中观察和探究这个世界。故事带有浓烈的推理色彩,比如摩和上校的身世之谜,比如杰西先生之死,以及发生在附近地区的盗窃案和凶杀案,搅动了这个异常平静安详的小镇。疑案如缝针走线,或明或暗的穿插在故事中,推动着情节的发展。但故事的内核更多体现的是小镇居民人与人之间的关爱。

或者应该说故事通篇浸透了浓浓的爱,摩从襁褓中就失去了亲生母亲的爱,但却幸运地拥有了养父母上校和娜拉小姐的爱,并且得到了几乎整个小镇的关心和呵护。心境明朗的她也很爱身边的人爱小伙伴,爱这个小镇,小镇居民之间虽然偶有嫌隙,但也是有爱的,原本不太有人缘的杰西先生去世后,大家在惊恐之余也表现出悲伤和同情。自然而温暖的关爱在每个人的一言一行举止投足中流露,丝毫不矫揉做作。

当然啦,儿童文学都离不开“成长”的主题。本书中的小主人公和小伙伴也在一次次变故中逐渐长大。

摩是一个非常要强的女孩儿,遇事积极勇敢,甚至常有冒险的尝试,她在逐渐变得成熟、自立;戴尔跟着摩经历一番磨练,从畏缩走向自信。所有成长都离不开爱的推动。

一个不能忽略的情节就是天真的摩,不时得托人带一些漂流瓶,投放到河的上游,以期望找到自己亲生的母亲,并为此坚持着。故事发展到最后有没有找到亲生母亲,似乎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了。经历过风雨的摩已被身边温暖的爱包裹的严严实实。

总之,这是一部非常出色的专门写给孩子的作品,他把浓浓的爱调侃式地传递给每一个孩子,领导他们在爱的中成长,这些美好的特质正是一部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所应该具备的。

或许幸运不会随便从天而降,但有爱就足够了。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爱是什么?爱,宛如一盏孔明灯,明亮的灯火温暖着人间,给予了我们信心与希望。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我更是对“爱”的伟大深有感触。

走进《爱的教育》,我仿佛到了爱的天堂,是爱,拨动了心灵的旋律;是爱,让我们有勇气面对挫折,坎坷;是爱,给我们的生命增添了活力与关怀!

爱有许多种,有同学之间的友爱;有长辈对晚辈的父爱,母爱等。每种不同的爱都令人无比的温暖,“爱”是世间多么重要,多么美好的东西啊!

《爱的教育》中,老师对学生的爱深深打动着我,老师的爱是无私的,她们为我们辛勤的奉献着。人们都说:“同学们是小苗,老师是培育小苗的辛勤园丁,老师犹如一支蜡烛,用最温暖,最明亮的灯光照亮了我们前行的道路,她们不图回报,默默的燃烧着自己!”

长辈对晚辈的爱是那样的令人感动,他们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够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在崭新的教室里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为了自己的孩子,拼命工作,干各种各样的粗活,为了赚钱来养活自己的孩子,有的把自己累病了,年青的脸变得沧桑了,有的皱纹增多了,手也变粗糙了。但是在孩子们的眼里,无私奉献的爸爸妈妈是世界上最美的人!所以我们一定要孝顺自己的父母,为他们端上一杯热茶,为父母捶捶背揉揉肩,父母都会感到非常的欣慰!

在《爱的教育》这本书中,我们吮吸着爱的乳汁,享受着蕴含道理的故事,感受着爱的芬芳!

爱,犹如一股永恒的暖流,流入我的心窝,我一定要好好学习,珍惜别人给予自己的爱,同时也要给予别人爱,让我们播洒下爱的种子,让人间沐浴在爱的阳光里,生根发芽,枝繁叶茂!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书是人类的阶梯,让我们登上更高的山峰;书是人类的`山峰,让我们看到更广阔的天地;书是人类的翅膀,让我们翱翔在知识的天空……是的,书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让我想起了刘向的一句名言: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愈。

寒假里我缠着妈妈买书,妈妈答应了,我看中了《阿洛的故事》,作者是王一梅。于是,我便怀着愉快的心情阅读了这本书。故事的主人公是巫婆雷莎太太和流浪黑猫阿洛。他们之间发生的种种事情,喜怒无常。好景不长,雷莎太太去世了,阿洛为了报答雷莎太太的收留之恩,守在老楼。珍惜这种快乐,感恩生命。拥有了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我读着读着,阿洛自谋生计、知恩图报的精神时时刻刻的浮现在我的眼前,我自叹不如。

记得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我躲在空调里,看着电视,真是神仙般的享受!“妈,我渴了,拿杯冰水来吧!”我叫喊道。妈妈听了,二话不说,帮我拿了一杯冰水。晚上的时候,阴差阳错,让我看到了令人伤透心的场景∶妈妈捶着腰,吃力地走向房间休息。我的心瞬间破碎了。我为白天的事而感到脸红,我终于明白了妈妈的用心良苦。

我决定“改邪归正”。于是,我立下诺言:做我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不再麻烦妈妈,一定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生命。那几天,她便不再腰酸背疼,而是挺直腰板。我再墙后默默地微笑着 ,向上苍祈祷着希望母亲能够越过越年轻,不再让她为我操心,让她放心地把这个家交给我,让我来报养育之恩。

我慢慢地合上书本,心中感慨万千。我从小就要有一个志向,还要更珍爱自己的生命,所有的成功者,不都是拥有这一种品质吗?我相信,“有志向,爱生命”,就一定能够成就大事业的!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是《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主要写了蟋蟀柴斯特从来没有想过离开乡下,却因为贪吃而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柴斯特遇见了take老鼠和忠厚的亨利猫。还遇到爱他的主人——男孩马里奥,在他们的的帮助下,柴斯特回家了。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他的文章生动可爱,有趣,所以我喜欢它。

我喜欢的人物:柴斯特,因为柴斯特他有一颗善良的心,又有宽恕别人的性格,所以我喜欢他。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范文100字

今天我从爸爸的书架上拿了一本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

它主要讲的是蟋蟀柴斯特不小心跳上火车,来到喧闹的时代广场,认识了贝塔老鼠和亨利猫。一番波折后,柴斯特因为他天生的演奏天赋在时代广场出了名。可他受不了如此大的压力又坐火车回到了他所喜爱的田园乡村。

读完之后,我明白了人如果太出名,那么他的生活就不会快乐。正如一句话——平平淡淡才是真!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水浒传》是我最喜欢的书籍。在我心中,没有任何书可以代替的了它,它不仅告诉了我做人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他让我知道了“忠义”二字的分量。

水浒传整篇都在突出“忠义”二字。起初,教头王进被高俅陷害,逃到史进庄上;后来史进到渭州找师父,遇到了提辖鲁达,鲁智深因为三拳打死郑屠,出家当了和尚,来到大相国寺看菜园,结识了林冲,林冲最后被逼上梁山。怎奈王伦要一个投名状,林冲下山等了几日,只等到杨志。杨志后来奉梁中书之命押送生辰纲,晁盖等人在黄泥岗把生辰纲给劫走了,朝廷派郓城县衙竭力捉拿晁盖等人,而郓城县押司正好是宋江——便开始了波澜壮阔的梁山起义。后来梁山军马被朝廷招安,奉命去征缴方腊,梁山军马损伤大半,最后宋江喝下御赐毒酒,梁山起义彻底完结,都是为了忠义二字。

宋江上梁山后,对晁盖多次提起要招安,当上了山寨之主,宋江也时时不忘让梁山众弟兄为朝廷效力。征方腊之后,宋江对朝廷一片热忱,明知是毒酒,也喝下了。此乃“忠”。为了救时迁,三打祝家庄;为了救柴进,二夺高唐州;为了报晁盖之仇,擒索超关胜,兵打大名府,火烧翠云楼,活捉史文恭,此乃“义”。宋江本是忠义两全之人,却被朝廷奸臣所害。

朝廷想让梁山军覆灭,便想出了让他们去征方腊这条计策。江南方腊也是四大叛军之一,手下兵力雄厚,有猛将数百员。梁山兄弟浴血奋战,收复失地,同时也一个个惨烈的死去。梁山十六小彪将折的只剩三人,步军将校十七员也只剩三人,天罡星上将秦明,董平,张清,徐宁,索超,刘唐,史进等也都战死沙场,武松被方腊割下一条胳膊。林冲,杨志,穆弘被瘟疫病死。最后只剩二十七人回京。尽管如此,朝廷众奸臣还是不放过他们,最后宋江,卢俊义,李逵被毒酒毒死,花荣,吴用在宋江坟前双双上吊。

我最喜欢的章节是“梁山泊十面埋伏,宋公明二赢童贯”。奸臣童贯统大军征缴梁山泊,宋江排下九宫八卦阵,杀的童贯大军丢盔弃甲,在逃跑的路上,吴用又布下十路精兵,张顺,花荣徐宁,秦明林冲,关胜呼延灼,索超董平,史进杨志,鲁智深武松,解珍解宝,李逵鲍旭李衮项充,张清龚旺丁得孙,童贯所带八员大将俱被杀死,朝廷从此再不敢正眼瞧梁山军了。

梁山好汉替天行道,讲得就是忠义二字,那种披荆斩棘,四海盟约的义气,浴血奋战,不惧生死的勇气,都令我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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